#我为群众办实事##济南公安服务台# 【#五一# 开启劳动模式】被拉开的“距离”和挡不住的“服务”烈士长眠他乡 助亲人圆梦
4月28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户政大厅接到天津张奶奶的求助电话,希望帮忙寻找亲人出具其姐姐的注销证明。
通过电话得知,年近八旬的张奶奶,近期通过国家英烈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得知了哥哥的安葬地点,为了能去祭奠亲人,张奶奶向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为哥哥办理烈士证。但根据规定,需要提交其他兄弟姐妹的相关证明。张奶奶兄弟姐妹九个,其中大姐一家生活在莱芜,大姐去世后,已有近50年未联系,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求助。
电话中张奶奶说:“现在,国家为英烈回家开通了查询网站,让我们烈士亲属得以找到家人,得以知道牵挂多年的亲人是如何的英勇战斗,忠魂安葬何处。现在九个兄弟姐妹,仅剩我和一个姐姐,姐姐身体不好,所以我想代表过世的父母、代表其他兄弟姐妹去祭拜哥哥。”
为圆张奶奶的心愿,分局户政大厅民警亓艳艳利用张奶奶提供的一些模糊信息,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张奶奶的外甥王先生。在与王先生电话交流中,民警亓艳艳说明了张奶奶的诉求,王先生表示已不再莱芜生活,希望民警帮助查询母亲的注销信息。民警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其母亲在莱芜生活的情况,联系相关派出所认真翻查老户口底簿,终于查到了老人的注销资料。
因疫情原因,现住槐荫区的王先生无法现场办理。民警亓艳艳又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核实了王先生的身份,查看了王先生的办理申请,截图打印存档,按照规定出具了老人的注销证明,并根据王先生的需求,直接将证明邮寄给天津的张奶奶。
“疫情无情,服务有情!疫情拉开了人与人的距离,但却阻挡不了人民公安服务人民的热情。”期间,征得双方同意,民警向两人交换了对方的手机号,让分别五十年的亲情重续。张奶奶和王先生对莱芜公安表示感谢。张奶奶说:“虽未谋面,仅是一个求助电话,但电话那头的耐心、真诚,让我深深感受到了莱芜公安的为民情怀!”
4月28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户政大厅接到天津张奶奶的求助电话,希望帮忙寻找亲人出具其姐姐的注销证明。
通过电话得知,年近八旬的张奶奶,近期通过国家英烈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得知了哥哥的安葬地点,为了能去祭奠亲人,张奶奶向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为哥哥办理烈士证。但根据规定,需要提交其他兄弟姐妹的相关证明。张奶奶兄弟姐妹九个,其中大姐一家生活在莱芜,大姐去世后,已有近50年未联系,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求助。
电话中张奶奶说:“现在,国家为英烈回家开通了查询网站,让我们烈士亲属得以找到家人,得以知道牵挂多年的亲人是如何的英勇战斗,忠魂安葬何处。现在九个兄弟姐妹,仅剩我和一个姐姐,姐姐身体不好,所以我想代表过世的父母、代表其他兄弟姐妹去祭拜哥哥。”
为圆张奶奶的心愿,分局户政大厅民警亓艳艳利用张奶奶提供的一些模糊信息,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张奶奶的外甥王先生。在与王先生电话交流中,民警亓艳艳说明了张奶奶的诉求,王先生表示已不再莱芜生活,希望民警帮助查询母亲的注销信息。民警根据王先生提供的其母亲在莱芜生活的情况,联系相关派出所认真翻查老户口底簿,终于查到了老人的注销资料。
因疫情原因,现住槐荫区的王先生无法现场办理。民警亓艳艳又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核实了王先生的身份,查看了王先生的办理申请,截图打印存档,按照规定出具了老人的注销证明,并根据王先生的需求,直接将证明邮寄给天津的张奶奶。
“疫情无情,服务有情!疫情拉开了人与人的距离,但却阻挡不了人民公安服务人民的热情。”期间,征得双方同意,民警向两人交换了对方的手机号,让分别五十年的亲情重续。张奶奶和王先生对莱芜公安表示感谢。张奶奶说:“虽未谋面,仅是一个求助电话,但电话那头的耐心、真诚,让我深深感受到了莱芜公安的为民情怀!”
#最高法发布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暴力袭警妨害疫情防控获刑六个月#】2021年5月19日上午,在重庆市万州区北山防疫站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群众为避雨纷纷涌入防疫站大厅,导致防疫站大厅人员拥挤,现场秩序混乱,疫苗接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该站工作人员遂向万州区钟鼓楼派出所报警求助。钟鼓楼派出所接警后,派民警黎某某、辅警曾某某前往疫苗接种现场维持秩序。雨停后,黎某某、曾某某劝导现场群众到门诊外排队等候。被告人黄某不听劝导,拒不离开大厅,曾某某遂拉黄某左臂,欲让其离开防疫站大厅。黄某用雨伞击打曾某某头部,将其警帽击落在地。黎某某见状上前,欲夺取黄某手中雨伞,黄某又用雨伞击打黎某某头面部,致黎某某左眉弓外侧发际处受伤。黄某随即被黎某某、曾某某强行带出防疫站大厅,其间黄某不停用手抓挠黎某某和曾某某。经鉴定,黎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最高法发布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暴力袭警妨害疫情防控获刑六个月#】2021年5月19日上午,在重庆市万州区北山防疫站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的群众为避雨纷纷涌入防疫站大厅,导致防疫站大厅人员拥挤,现场秩序混乱,疫苗接种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该站工作人员遂向万州区钟鼓楼派出所报警求助。钟鼓楼派出所接警后,派民警黎某某、辅警曾某某前往疫苗接种现场维持秩序。雨停后,黎某某、曾某某劝导现场群众到门诊外排队等候。被告人黄某不听劝导,拒不离开大厅,曾某某遂拉黄某左臂,欲让其离开防疫站大厅。黄某用雨伞击打曾某某头部,将其警帽击落在地。黎某某见状上前,欲夺取黄某手中雨伞,黄某又用雨伞击打黎某某头面部,致黎某某左眉弓外侧发际处受伤。黄某随即被黎某某、曾某某强行带出防疫站大厅,其间黄某不停用手抓挠黎某某和曾某某。经鉴定,黎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经构成袭警罪。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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