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赴东莞长安基地举行2021年度法治主题调研工作座谈会】2021年8月30日,根据省法学会课题研究工作要求,华南农业大学城镇化法治研究基地负责人王权典教授、相关课题负责人欧仁山教授、江保国教授、王琳老师一行前往东莞市长安镇,会同长安镇司法分局、镇综合执法办、镇属部分机构负责人,举行了长安基地年度法治主题座谈会。长安镇委副书记、镇法学会会长莫沃佳同志参加调研。https://t.cn/A6IrXkU6
#海太阳与东莞杉杉的 “仲裁案”#
(六) 反驳 东莞杉杉代理律师关于《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的代理意见 (1)
在裁决前,海太阳提交了江平教授领衔、马俊驹教授、杨立新教授和张卫平教授参与的《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仲裁院收到转给了对方律师,但令人蹊跷的是该《论证书》并没有出现在《裁决书》中。
然而,对方代理律师确认收到并出具了十分离奇的的反驳意见,现逐条分批、批驳如下:
第一条:
其代理律师的意见说:”东莞警方在侦查期间,申请司法鉴定的《鉴定书》仅为针对犯罪嫌疑人高X所伪造的公章印鉴的鉴定结论,与海太阳公司骗取票据承兑案无任何关系,不能说明东莞警方对海太阳公司骗取票据承兑案不予立案、不予侦查或停止侦查“,该论证书所说“与事实不符”。
果真如此吗?
请看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文书,里面的白纸黑字红章,每一个字都打脸。
送检报告,清楚说明,送检的案由是 “高X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这些难道就是对方所说的仅针对高 X私刻公章的调查吗?对方律师难道可以这样无视事实吗?还把它写成了批驳意见的第一条呢!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代理律师代东莞杉杉提交了一份所谓的案件移交深圳的通知,这个通知就很有意思了:
第一, 它是星期六(2015年2月28日)签发给东莞杉杉;
第二, 落款单位和盖章单位不一样:盖章是“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落款是“东莞市公安局”;
第三, 签发的第二天(3月2日)是星期一,东莞南城分局就去做了前面所说的送检侦查,与通知所说“移送给深圳”完全不符。
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份通知:
1、 这份通知是不真实的;
2、 这份通知即使印章是真实的,也不是落款单位所签发的,而是“特定关系人”私相授受的;
3、 这个通知没有真正的履行。
东莞杉杉及其代理律师有责任澄清。
我们也公开申请撤裁的法院,鉴定这份通知书。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份通知书的印章是假的,即使这个公安局的印章是真的,也是私下盖的。因此,也请法院查证公安局的有关用印记录。
江平教授是什么人? 杨立新教授是什么人?马俊驹教授是什么人?张卫平教授是什么人?
他们的论证意见书现在有15名刑法专家认同,其中包括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高铭暄教授,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教授,包括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 、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包括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等。
江平教授本身是《民法通则》起草人,原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我国民法学的主要奠基人;马俊驹教授是清华大学原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法学会研究会原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杨立新教授是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卫平教授是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他们的论证意见书,是用他们的信誉背书的,是他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匡扶正义的写照。
尊重他们的意见,我们在此不能够公布论证意见书的全文。有需要的朋友和人士,在签署法律承诺后,我们可以考虑分享。如果有谁可以有理有据,改变其中任何一句话的意思,我们可以给予一万元的奖励(我们没钱,但有正义人士愿意提供)
谢谢您的关注!
(六) 反驳 东莞杉杉代理律师关于《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的代理意见 (1)
在裁决前,海太阳提交了江平教授领衔、马俊驹教授、杨立新教授和张卫平教授参与的《专家论证法律意见书》,仲裁院收到转给了对方律师,但令人蹊跷的是该《论证书》并没有出现在《裁决书》中。
然而,对方代理律师确认收到并出具了十分离奇的的反驳意见,现逐条分批、批驳如下:
第一条:
其代理律师的意见说:”东莞警方在侦查期间,申请司法鉴定的《鉴定书》仅为针对犯罪嫌疑人高X所伪造的公章印鉴的鉴定结论,与海太阳公司骗取票据承兑案无任何关系,不能说明东莞警方对海太阳公司骗取票据承兑案不予立案、不予侦查或停止侦查“,该论证书所说“与事实不符”。
果真如此吗?
请看东莞市公安司法鉴定文书,里面的白纸黑字红章,每一个字都打脸。
送检报告,清楚说明,送检的案由是 “高X涉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这些难道就是对方所说的仅针对高 X私刻公章的调查吗?对方律师难道可以这样无视事实吗?还把它写成了批驳意见的第一条呢!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代理律师代东莞杉杉提交了一份所谓的案件移交深圳的通知,这个通知就很有意思了:
第一, 它是星期六(2015年2月28日)签发给东莞杉杉;
第二, 落款单位和盖章单位不一样:盖章是“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落款是“东莞市公安局”;
第三, 签发的第二天(3月2日)是星期一,东莞南城分局就去做了前面所说的送检侦查,与通知所说“移送给深圳”完全不符。
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份通知:
1、 这份通知是不真实的;
2、 这份通知即使印章是真实的,也不是落款单位所签发的,而是“特定关系人”私相授受的;
3、 这个通知没有真正的履行。
东莞杉杉及其代理律师有责任澄清。
我们也公开申请撤裁的法院,鉴定这份通知书。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份通知书的印章是假的,即使这个公安局的印章是真的,也是私下盖的。因此,也请法院查证公安局的有关用印记录。
江平教授是什么人? 杨立新教授是什么人?马俊驹教授是什么人?张卫平教授是什么人?
他们的论证意见书现在有15名刑法专家认同,其中包括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高铭暄教授,包括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陈光中教授,包括最高检专家咨询委员 、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包括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等。
江平教授本身是《民法通则》起草人,原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我国民法学的主要奠基人;马俊驹教授是清华大学原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法学会研究会原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杨立新教授是东亚侵权法学会理事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卫平教授是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研究会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
他们的论证意见书,是用他们的信誉背书的,是他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匡扶正义的写照。
尊重他们的意见,我们在此不能够公布论证意见书的全文。有需要的朋友和人士,在签署法律承诺后,我们可以考虑分享。如果有谁可以有理有据,改变其中任何一句话的意思,我们可以给予一万元的奖励(我们没钱,但有正义人士愿意提供)
谢谢您的关注!
【石龙中心幼儿园今早摇号招生】6月20日,石龙镇中心幼儿园举行2020年小班秋季招生摇号。东莞市司法公证、镇公安分局、镇教育管理中心、媒体、幼儿园教师、家长代表等现场进行监督。经过材料验证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为177人,现场抽取100个学位号码,按日前公示的抽签名单序号作为幼儿编号。
https://t.cn/A6LoXUta
https://t.cn/A6LoXUta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