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荣获“扬州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2017-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称号,得到扬州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近年来,婚姻登记处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思想先进、作风优良、服务创新、业务过硬、言行文明、群众满意、社会责任感强的婚姻登记服务队伍为目标,始终坚持建设、管理、服务并重,不断开拓创新,严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各项工作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塑造了婚姻登记在社会和群众中的新品牌形象。
近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被评为2017-2018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称号,得到扬州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近年来,婚姻登记处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建设一支思想先进、作风优良、服务创新、业务过硬、言行文明、群众满意、社会责任感强的婚姻登记服务队伍为目标,始终坚持建设、管理、服务并重,不断开拓创新,严格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各项工作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塑造了婚姻登记在社会和群众中的新品牌形象。
#扬州发布# 【2019年9月扬州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为掌握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扬州市纪委在各县(市、区)、功能区、市级机关、市属单位建立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制度。2019年以来,截至9月30日,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如下 >>>https://t.cn/Ai3RuZ3R
#微资讯# 【仪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农药安全隐患排查】为认真贯彻落实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市农药行业安全,8月份以来,仪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全市农药经营单位开展农药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此次排查结合2019年农药管理服务“回头看”活动,对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查安全管理、经营条件、制度档案要求,重点检查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农药安全相关制度、农药进销台账等落实情况。执法人员特别查看了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在专柜内摆放、是否具有实名制登记详实的销售记录。
本次行动共检查农药经营店47家,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下发了仪征市农药经营告知书47份。通过排查整治,切实加强了农资经营单位依法营业和安全生产意识,消除无证经营隐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确保不销售过期、高毒、禁限用等农药,从源头上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此次排查结合2019年农药管理服务“回头看”活动,对照《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查安全管理、经营条件、制度档案要求,重点检查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农药安全相关制度、农药进销台账等落实情况。执法人员特别查看了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在专柜内摆放、是否具有实名制登记详实的销售记录。
本次行动共检查农药经营店47家,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下发了仪征市农药经营告知书47份。通过排查整治,切实加强了农资经营单位依法营业和安全生产意识,消除无证经营隐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确保不销售过期、高毒、禁限用等农药,从源头上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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