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MA擂台上,自身实力强大又具有表现力的选手总是让人记忆深刻,在JCK战觉城的擂台上就有这样一位选手,他性格张扬、个性十足,抽雪茄出场,称重仪式上更是自画金腰带登场,也曾拎活鸡与对手对视,他的行为总是出乎意料,却带给粉丝满满的惊喜,他就是杨航。
有人说,杨航融在骨子里的嚣张,是源自对自身强大实力的自信,的确,JCK觉城之夜16强争夺,杨航以漂亮的美式肩锁降服吴庆团,8强干脆利落的TKO周衡,杨航绝对有自信的资本。
还记得JCK觉城之夜4强之争,杨航与王纪征的激烈对碰让我感受到了中国格斗力量和格斗精神。比赛首回合,杨航连续重拳打的勇猛,抱摔也非常果断,第二回合被王纪征爆肝重拳击倒后,仍然展现顽强不服输的精神,抗住了对手的猛攻,直至三回合拼尽全力,比赛虽然败给王纪征,但其所展现的进攻精神和永不放弃的精神给粉丝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实力也得到了粉丝的肯定。
由千岁国际集团、全天候网络竞技出品的JCK战觉城笼斗终极冠军赛系列赛事培养了许许多多优秀的运动员,他们在擂台上尽情的展现自我,获得荣誉的同时,也为粉丝奉献了一场又一场精彩的比赛,而这一切,最应该感谢的就是JCK战觉城。
JCK战觉城为所有优秀运动员提供了最公平的竞技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运动员的水平得到大幅度的提高,中国MMA的发展也呈现出新的活力。JCK战觉城2022赛季即将到来,我们期待在这个平台见证更多的精彩。
有人说,杨航融在骨子里的嚣张,是源自对自身强大实力的自信,的确,JCK觉城之夜16强争夺,杨航以漂亮的美式肩锁降服吴庆团,8强干脆利落的TKO周衡,杨航绝对有自信的资本。
还记得JCK觉城之夜4强之争,杨航与王纪征的激烈对碰让我感受到了中国格斗力量和格斗精神。比赛首回合,杨航连续重拳打的勇猛,抱摔也非常果断,第二回合被王纪征爆肝重拳击倒后,仍然展现顽强不服输的精神,抗住了对手的猛攻,直至三回合拼尽全力,比赛虽然败给王纪征,但其所展现的进攻精神和永不放弃的精神给粉丝留下了极深的印象,他的实力也得到了粉丝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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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袤的空间和无限的时间中,能与你共享同一颗行星和同一段时光是我的荣幸。”善良是一种传递。用言行把善传递给别人,让人感受并且放大,是最大的善。只有彻底的行动,才是改变自己,改变自己周围社会的唯一途径。以自重铸品德、以自省管小节、以自警慎言行、以自励践宗旨。这世上的确没有什么是比叫醒自己更困难的事。想要什么,就真的为它努力。那些能让你真正成长的事,都不会太舒服,但只要坚持下来,就会给你带来蜕变。青春气贯长虹,勇锐盖过怯弱,进取压倒苟安。奋斗两个字写在每一代中国青年的基因里。
“他不请自来,为啥要我负责?”湖南郴州,陈某、刘某等6人在李某家聚餐,陈某酒后死亡,家属要求聚餐者承担责任。刘某说,我没有邀请他来,自己已经尽力救治了,不应承担责任。
(案例来源:郴州中院)
2021年9月,上午10时,刘建、丘林、操魁、陈功在镇上一起吃早餐,陈功喝了一杯170ml的米酒。
操魁与陈功骑摩托车去了吴忠家,各喝了半杯米酒后,去了李军家。
陈功、丘林、操魁、刘建、李军及其子6人一起在李军家吃饭,丘林因事离开。
期间陈功在沙发上呕吐,大家给120打电话。120以事发地点太远、无车辆,叫其到就近卫生院就诊。
后刘建骑女式摩托车,载着操魁和陈功前往镇卫生院,在卫生院门口摔倒。16:21送到医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
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李军、丘林、操魁各支付2.7万元以了结纠纷。
其后陈功的家属将刘建、吴忠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损失费1065312元的20%,即213062.4元(其中刘建承担15%,吴忠承担5%)。
法院审理认为,从当天骑摩托车的视频看,陈功从吴忠家出来时仍行动状态正常,可推定事故与后续饮酒应存在较大关联性。
陈功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及酒量具有知悉、控制能力。半天时间接二连三喝酒,在第三次酒局中用170ml一次性大杯敬酒,出现不省人事,对自己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次饭局中,陈功、操魁在吴忠家中喝了半杯米酒,是一般的情感交流,吴忠不存在侵权。
在第三场饭局中,陈功身体异常后,应及时组织施救。
该饭局从12:55开始,到15:47打120结束,饭局时间2小时52分,同局者劝阻、提醒、施救时间充足。最近的乡卫生院就在不远处,用摩托车搭乘16:21才送到较远的镇卫生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存疑呕吐物窒息,属于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后期同饮者承担次要责任。
操魁、丘林、李军与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不再处理其赔偿责任,酌定由刘建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院对家属的损失认定为:丧葬费41178元,死亡赔偿金833960元,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98252元,共计1023390元。
最后法院判决,刘建赔偿51169.5元(1023390*5%)。
刘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其理由是:
1、陈功本身是非常喜欢饮酒之人,无论任何时间和场合,只要有人喝酒,不用人招呼陈功就会找别人喝酒。
2、事发当天,自己并未叫陈功一起吃饭。操魁为了搭乘陈功的摩托车,才邀请陈功去吃饭。
3、操魁和陈功到李军家一会儿后,操魁就带着陈功去了吴忠家,并在吴忠家饮酒,操魁有义务保护陈功的人身安全。
4、吃饭时陈功向李军敬酒,李军没有向陈功敬酒,陈功自己端起就喝,喝了一杯半米酒后,就倒在沙发上口吐白沫。
5、陈功被安葬当天,陈功的哥哥要求我支付1万元,我出于同情给了3270元。
6、陈功自己是医生,明知身体有疾病不能饮酒,还在一天内多次饮酒。陈功出现反常情况时,我已经尽力施救,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家属辩称:
1、根据陈功的通话记录可知,陈功的母亲在13:37、13:51都拨通了陈功的电话,而在14:30、14:57先后拨入3次都没能接通,说明陈功至少在14:30的时候就处于无意识状态。同饮者在陈功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未引起足够重视及采取救助措施,应承担相应责任。
2、刘建多次提到其知道陈功患有不能饮酒的疾病,而刘建在整个饮酒过程中都不曾对陈功的饮酒行为进行劝阻,其主观过错明显。
3、刘建在送陈功去医院途中的拖拽行为,导致陈功远端软组织缺失,陈功的家属有理由怀疑刘建运送、救助系规避责任的“弃尸”行为。
4、在镇政府组织调解过程中,刘建用拍打桌面、提高音量等方式激怒我们,试图让我们情绪失控出手殴打刘建,达到不用赔偿的目的。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虽无证据证明刘建等人对陈功有灌酒、斗酒、劝酒等故意行为,但与陈功一同就餐饮酒的同局者均有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既包括在饮酒过程中的提醒、劝告,也包括酒后照料、护送、通知等。
经查,事发当天,陈功在李军家就餐饮酒前已经喝了些酒,同局者对此事知情,当陈功在李军家饮酒时同局者应当对其进行提醒、劝告。陈功在李军家饮酒后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同饮者应当及时组织施救。
由于同饮者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于16:21陈功才被送到镇卫生院,同饮者存在过失。
2022年2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共同聚餐,的确需要互相注意身体情况,避免出现异常。特别是,要避免暴饮,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出现异常,一定要积极救治。大家觉得能做到吗?
(案例来源:郴州中院)
2021年9月,上午10时,刘建、丘林、操魁、陈功在镇上一起吃早餐,陈功喝了一杯170ml的米酒。
操魁与陈功骑摩托车去了吴忠家,各喝了半杯米酒后,去了李军家。
陈功、丘林、操魁、刘建、李军及其子6人一起在李军家吃饭,丘林因事离开。
期间陈功在沙发上呕吐,大家给120打电话。120以事发地点太远、无车辆,叫其到就近卫生院就诊。
后刘建骑女式摩托车,载着操魁和陈功前往镇卫生院,在卫生院门口摔倒。16:21送到医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
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李军、丘林、操魁各支付2.7万元以了结纠纷。
其后陈功的家属将刘建、吴忠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损失费1065312元的20%,即213062.4元(其中刘建承担15%,吴忠承担5%)。
法院审理认为,从当天骑摩托车的视频看,陈功从吴忠家出来时仍行动状态正常,可推定事故与后续饮酒应存在较大关联性。
陈功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及酒量具有知悉、控制能力。半天时间接二连三喝酒,在第三次酒局中用170ml一次性大杯敬酒,出现不省人事,对自己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次饭局中,陈功、操魁在吴忠家中喝了半杯米酒,是一般的情感交流,吴忠不存在侵权。
在第三场饭局中,陈功身体异常后,应及时组织施救。
该饭局从12:55开始,到15:47打120结束,饭局时间2小时52分,同局者劝阻、提醒、施救时间充足。最近的乡卫生院就在不远处,用摩托车搭乘16:21才送到较远的镇卫生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存疑呕吐物窒息,属于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后期同饮者承担次要责任。
操魁、丘林、李军与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不再处理其赔偿责任,酌定由刘建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院对家属的损失认定为:丧葬费41178元,死亡赔偿金833960元,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98252元,共计1023390元。
最后法院判决,刘建赔偿51169.5元(1023390*5%)。
刘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其理由是:
1、陈功本身是非常喜欢饮酒之人,无论任何时间和场合,只要有人喝酒,不用人招呼陈功就会找别人喝酒。
2、事发当天,自己并未叫陈功一起吃饭。操魁为了搭乘陈功的摩托车,才邀请陈功去吃饭。
3、操魁和陈功到李军家一会儿后,操魁就带着陈功去了吴忠家,并在吴忠家饮酒,操魁有义务保护陈功的人身安全。
4、吃饭时陈功向李军敬酒,李军没有向陈功敬酒,陈功自己端起就喝,喝了一杯半米酒后,就倒在沙发上口吐白沫。
5、陈功被安葬当天,陈功的哥哥要求我支付1万元,我出于同情给了3270元。
6、陈功自己是医生,明知身体有疾病不能饮酒,还在一天内多次饮酒。陈功出现反常情况时,我已经尽力施救,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家属辩称:
1、根据陈功的通话记录可知,陈功的母亲在13:37、13:51都拨通了陈功的电话,而在14:30、14:57先后拨入3次都没能接通,说明陈功至少在14:30的时候就处于无意识状态。同饮者在陈功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未引起足够重视及采取救助措施,应承担相应责任。
2、刘建多次提到其知道陈功患有不能饮酒的疾病,而刘建在整个饮酒过程中都不曾对陈功的饮酒行为进行劝阻,其主观过错明显。
3、刘建在送陈功去医院途中的拖拽行为,导致陈功远端软组织缺失,陈功的家属有理由怀疑刘建运送、救助系规避责任的“弃尸”行为。
4、在镇政府组织调解过程中,刘建用拍打桌面、提高音量等方式激怒我们,试图让我们情绪失控出手殴打刘建,达到不用赔偿的目的。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虽无证据证明刘建等人对陈功有灌酒、斗酒、劝酒等故意行为,但与陈功一同就餐饮酒的同局者均有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既包括在饮酒过程中的提醒、劝告,也包括酒后照料、护送、通知等。
经查,事发当天,陈功在李军家就餐饮酒前已经喝了些酒,同局者对此事知情,当陈功在李军家饮酒时同局者应当对其进行提醒、劝告。陈功在李军家饮酒后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同饮者应当及时组织施救。
由于同饮者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于16:21陈功才被送到镇卫生院,同饮者存在过失。
2022年2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共同聚餐,的确需要互相注意身体情况,避免出现异常。特别是,要避免暴饮,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出现异常,一定要积极救治。大家觉得能做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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