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女人愿意陪男人吃苦,甚至不惜降低自己的身价,嫁给一个比自己条件还差的人。为什么呢? 因为,她觉得自己心甘情愿陪男人吃苦,男人一定会感动,然后对自己好。 这也就形成了自我感动式的付出。 很多时候,傻女人都活在了自以为里。而聪明女人是会让男人主动付出,让男人学会感恩。下嫁男人,为男人包办很多事情,这都是阻碍男人自我成长的能力不好的付出,而男人有时候需要自己好好的吃一段苦,女人再伸出援助之手,等男人度过一定的难关后,再让男人独自去拼。 这样他才会知道你的好在哪里,比起别的女人,你更加有价值。 #异地恋异国恋姐弟恋同性恋怎么挽回父母反对如何挽回 情感问题 挽回婚姻二婚修复感情分离新欢分手失恋了怎么挽回前任男友老公出轨分离小三挽救婚姻#
孙中山先生说知难行易,假如能够知道股票的下一步走势,就可以放心大胆地买入卖出了,有人说知易行难,也有人说其实最难的是知行合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见到很多知而不行只打嘴炮的,也可以见到行而不知埋头苦干的,很难见到知行合一智勇双全的,就是这个原因。知者不行…
换言之,假如预测准确了股票的走势,明天大盘会涨,会不会行动正确呢?西红柿首富里面沈腾告诉哥们未来中国房地产会涨价,结果这个哥们儿2500买的,2700就抛了…可见很难做到知行合一…
老王的预测是明天大盘会涨,但是需要借钱来买股票,老婆不允许,所以他还是执行不了,现实世界中大家都知道高铁方便,物美价廉,可是美国就是执行不了…[ok][哈哈]
换言之,假如预测准确了股票的走势,明天大盘会涨,会不会行动正确呢?西红柿首富里面沈腾告诉哥们未来中国房地产会涨价,结果这个哥们儿2500买的,2700就抛了…可见很难做到知行合一…
老王的预测是明天大盘会涨,但是需要借钱来买股票,老婆不允许,所以他还是执行不了,现实世界中大家都知道高铁方便,物美价廉,可是美国就是执行不了…[ok][哈哈]
#中国财务领军人物50人论坛[超话]##股东知情权#《公司法》下,股东想查账,公司能否拒绝?
一一转自:陈湘君律师
一丶案情简介
刘先生是某汽车设备检测公司的小股东,刘先生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对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并不清楚。公司成立五年来,仅开了两次的股东会,做了一次分红,其余年度都没有分配利润,所以刘先生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充满疑惑,但每次提出想要查看公司的账目情况,都被公司财务以需要大股东书面同意为由拒绝。
为此,刘先生特地来律师事务所向笔者进行咨询,刘先生有三个困惑:
第一,公司股东是否有查账权?
第二,能否委托律师和会计师去公司查账?
第三,如果公司拒绝查账,他该怎么维权?
二丶咨询分析
刘先生的问题颇具代表性,现实经济生活中,很多中小股东可能都遭遇过类似于刘先生的尴尬,刘先生在咨询中提到的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公司股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即知情权,这个知情权的核心就表现为查账权,«公司法»第33条对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刘先生有权要求查账。但股东查账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即刘先生须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查账的目的,只要刘先生查账目的正当,公司应当配合查账。
但在现实生活中,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常常会以股东查账目的不正当,拒绝查账,此时刘先生该如何应对呢?根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刘先生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一个知情权诉讼,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当然知情权诉讼并非股东一提起就必然胜诉,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刘先生存在以查账为由通报公司信息给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等不正当目的的,人民法院会驳回刘先生的查账请求,所以,刘先生查账目的的正当性很关键。
现实生活中,如果股东需要带律师或者会计去查账的,往往意味着查账股东对大股东控制的公司已经产生极大的不信任,且双方关系已经比较紧张,在此情形下,带律师或者会计师师去公司查账的目的往往很难实现。实务中,我们可以通过提起一个知情权诉讼,在法院判决支持股东查阅的情况下,在股东在场时,可以由律师或会计师辅助查账,所以,刘先生在公司拒绝其本人及律师、会计师辅助查账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的辅助查账目的。
三丶法律建议
知情权是一项重要的股东权利,也是维系股东信任的一个重要的基础,而公司的特定文件资料作为公司商业秘密对公司而言也至关重要,如何在股东知情权保护和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之间找到一种平衡,这需要智慧。
为避免股东纠纷或在发生股东纠纷时能快速解决争议,笔者建议股东合作伊始,就事先在章程中对股东知情权的范围、特定文件查询的条件、查询程序、不正当目的的具体情形、中介机构辅助审查条件等问题做好约定,提前为利益冲突建立平衡机制。
一一转自:陈湘君律师
一丶案情简介
刘先生是某汽车设备检测公司的小股东,刘先生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对公司的具体运营情况并不清楚。公司成立五年来,仅开了两次的股东会,做了一次分红,其余年度都没有分配利润,所以刘先生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充满疑惑,但每次提出想要查看公司的账目情况,都被公司财务以需要大股东书面同意为由拒绝。
为此,刘先生特地来律师事务所向笔者进行咨询,刘先生有三个困惑:
第一,公司股东是否有查账权?
第二,能否委托律师和会计师去公司查账?
第三,如果公司拒绝查账,他该怎么维权?
二丶咨询分析
刘先生的问题颇具代表性,现实经济生活中,很多中小股东可能都遭遇过类似于刘先生的尴尬,刘先生在咨询中提到的查账权是公司法赋予公司股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即知情权,这个知情权的核心就表现为查账权,«公司法»第33条对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所以刘先生有权要求查账。但股东查账须遵循一定的程序要求,即刘先生须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查账的目的,只要刘先生查账目的正当,公司应当配合查账。
但在现实生活中,大股东控制下的公司常常会以股东查账目的不正当,拒绝查账,此时刘先生该如何应对呢?根据«公司法»第33条规定,刘先生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一个知情权诉讼,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当然知情权诉讼并非股东一提起就必然胜诉,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刘先生存在以查账为由通报公司信息给他人损害公司利益等不正当目的的,人民法院会驳回刘先生的查账请求,所以,刘先生查账目的的正当性很关键。
现实生活中,如果股东需要带律师或者会计去查账的,往往意味着查账股东对大股东控制的公司已经产生极大的不信任,且双方关系已经比较紧张,在此情形下,带律师或者会计师师去公司查账的目的往往很难实现。实务中,我们可以通过提起一个知情权诉讼,在法院判决支持股东查阅的情况下,在股东在场时,可以由律师或会计师辅助查账,所以,刘先生在公司拒绝其本人及律师、会计师辅助查账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来实现中介机构专业人员的辅助查账目的。
三丶法律建议
知情权是一项重要的股东权利,也是维系股东信任的一个重要的基础,而公司的特定文件资料作为公司商业秘密对公司而言也至关重要,如何在股东知情权保护和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之间找到一种平衡,这需要智慧。
为避免股东纠纷或在发生股东纠纷时能快速解决争议,笔者建议股东合作伊始,就事先在章程中对股东知情权的范围、特定文件查询的条件、查询程序、不正当目的的具体情形、中介机构辅助审查条件等问题做好约定,提前为利益冲突建立平衡机制。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