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 三类案件比较突出】#上海涉疫违法犯罪三类案件比较突出# 在今天(29日)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范宏飞介绍本轮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公安机关在助力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同时,对各类涉疫违法犯罪始终坚持早发现、早打击,切实维护市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查处打击的涉疫违法犯罪类型来看,比较突出的有以下三类案件:
第一类是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危害市民生命健康的案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用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比如,之前曝光的市民在团购以及领取保供物资过程中发现的多起“问题猪肉”案件。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上海警方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签等,加强甄别,如果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二类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侵犯市民财产权益的案件。像“社区团购诈骗”,是近期比较多发的一种,也是我们打击的重点。疫情以来,我们立案查处了17起此类诈骗案件,对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购买物资不便的情况,在社交平台、网站论坛、微信群等渠道发布虚假团购、代购信息,谎称能够买到生活物资,来骗取市民钱财。借此机会,我们提醒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那些“假团长”,特别是在转账之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点击来路不明的二维码和链接。
第三类是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妨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涂改、拼接等方式,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或者防疫保供、生活物资等临时通行证件,扰乱了上海市正常的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秩序。
截至目前,上海累计查处此类案件33起,行政处罚了25人,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在此,我们也正告这些不法分子,切勿心存侥幸,上海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央视)
第一类是生产销售伪劣食品,危害市民生命健康的案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用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比如,之前曝光的市民在团购以及领取保供物资过程中发现的多起“问题猪肉”案件。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上海警方始终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标签等,加强甄别,如果发现相关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第二类是利用疫情实施诈骗,侵犯市民财产权益的案件。像“社区团购诈骗”,是近期比较多发的一种,也是我们打击的重点。疫情以来,我们立案查处了17起此类诈骗案件,对11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这类案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购买物资不便的情况,在社交平台、网站论坛、微信群等渠道发布虚假团购、代购信息,谎称能够买到生活物资,来骗取市民钱财。借此机会,我们提醒市民朋友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那些“假团长”,特别是在转账之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不要轻易点击来路不明的二维码和链接。
第三类是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文件,妨害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的案件,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涂改、拼接等方式,伪造、变造核酸检测报告,或者防疫保供、生活物资等临时通行证件,扰乱了上海市正常的疫情防控和社会治安秩序。
截至目前,上海累计查处此类案件33起,行政处罚了25人,对10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在此,我们也正告这些不法分子,切勿心存侥幸,上海警方将持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央视)
#对借上海疫情发财者必须零容忍# 【上海疫情中总有人不管不顾“发国难财”,必须依法严惩!】#关注上海疫情# 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毫不松懈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惩处“发国难财”不法分子,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囤积居奇、哄抬民生物品价格等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上海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储备、配送等在内的全链条体系受到影响,部分生活物资出现供应不畅、价格上涨等现象。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在群众艰难时刻胆敢钻空子、动歪脑筋、赚昧心钱,干起了涉嫌哄抬物价、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勾当。
在上海,有人给居民采购问题猪肉欲牟利400万元,有人租用营业执照开食品店哄抬物价牟利150万元,还有骑手配送时坐地起价十几天牟利2万元……对这些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了零容忍的“雷霆手段” ,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上海还有多名干部因保供物资采购发放中出现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被纪委监委部门问责和处理。
中华民族是有同舟共济精神的民族,乘人之危、趁火打劫历来为人不齿,对别人慷慨捐赠而来的物资下黑手更是无耻之尤。发“国难财”者,不会有好下场。在严重疫情下的城市,生活物资供应关乎千家万户,是左右疫情防控效果的关键所在。不管不顾地发“疫情财”,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严重干扰防疫大局、影响抗疫士气。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让他们“连本带息”付出代价。
防范不法者“借疫生财”,制度一定要成为约束器和防火墙。如何发挥好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如何确保物资供应链安全畅通、如何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如何实现高效敏锐的监管……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半月谈评论# (评论员:兰天鸣)
上海疫情期间,物资供应、储备、配送等在内的全链条体系受到影响,部分生活物资出现供应不畅、价格上涨等现象。一些不法分子浑水摸鱼,在群众艰难时刻胆敢钻空子、动歪脑筋、赚昧心钱,干起了涉嫌哄抬物价、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勾当。
在上海,有人给居民采购问题猪肉欲牟利400万元,有人租用营业执照开食品店哄抬物价牟利150万元,还有骑手配送时坐地起价十几天牟利2万元……对这些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依法采取了零容忍的“雷霆手段” ,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上海还有多名干部因保供物资采购发放中出现失职渎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被纪委监委部门问责和处理。
中华民族是有同舟共济精神的民族,乘人之危、趁火打劫历来为人不齿,对别人慷慨捐赠而来的物资下黑手更是无耻之尤。发“国难财”者,不会有好下场。在严重疫情下的城市,生活物资供应关乎千家万户,是左右疫情防控效果的关键所在。不管不顾地发“疫情财”,不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严重干扰防疫大局、影响抗疫士气。无论涉及什么人、什么单位,都要一查到底,严肃追责,让他们“连本带息”付出代价。
防范不法者“借疫生财”,制度一定要成为约束器和防火墙。如何发挥好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如何确保物资供应链安全畅通、如何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如何实现高效敏锐的监管……这些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和市场主体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半月谈评论# (评论员:兰天鸣)
#买150份扣肉打假人再发声# 不要借打假的名义破坏公序良俗!一个在法院都留假住址的“假打”人,一个专盯着弱势群体的钻法律空子的人,迟早会引起社会的公愤。
法律层面。这件事也提醒了大家,法律是有漏洞的,国家和有关部门有必要对这个漏洞进行修订,对公序良俗进行明确,对健康食品的“三无包装”与质量有问题的“三无产品”进行明确和区分,避免给某些有心人以可乘之机,让法律更符合我国的国情民情。
打假层面。法院司法部门不应该只看所谓的“物证”,更要看打假人的身份,打假的动机,打假的目的,打假的手段,打假的对象群体,如果单纯扣法律的字眼,只能让法律成为这些“假打”者的帮凶与助手。如果不通盘考虑,这绝不是法律的幸事,更体现不出法律的公平正义!
商家层面。必须严把质量关,必须维护正宗的品牌,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商品,不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既是法律的规范,也是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有销售经营,就应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依法规范纳税。
故意买150碗粉蒸肉icon举报这起案件,动机太明显,就是冲着10倍的钱财去的,而且混淆“三无包装”与“三无产品",一边吃的心满意足,一边趁机大捞一笔,这个生意谁都做的划算。
欺负一个社会底层的弱者,法律和有良知的社会民众都不会答应!
法律层面。这件事也提醒了大家,法律是有漏洞的,国家和有关部门有必要对这个漏洞进行修订,对公序良俗进行明确,对健康食品的“三无包装”与质量有问题的“三无产品”进行明确和区分,避免给某些有心人以可乘之机,让法律更符合我国的国情民情。
打假层面。法院司法部门不应该只看所谓的“物证”,更要看打假人的身份,打假的动机,打假的目的,打假的手段,打假的对象群体,如果单纯扣法律的字眼,只能让法律成为这些“假打”者的帮凶与助手。如果不通盘考虑,这绝不是法律的幸事,更体现不出法律的公平正义!
商家层面。必须严把质量关,必须维护正宗的品牌,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商品,不销售过期变质的食品,既是法律的规范,也是道德层面的自我约束。有销售经营,就应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安全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依法规范纳税。
故意买150碗粉蒸肉icon举报这起案件,动机太明显,就是冲着10倍的钱财去的,而且混淆“三无包装”与“三无产品",一边吃的心满意足,一边趁机大捞一笔,这个生意谁都做的划算。
欺负一个社会底层的弱者,法律和有良知的社会民众都不会答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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