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港聚焦##寻美贵州##寻美黔东南#【黔东南州查处一批传播淫秽信息案件】近期,贵州省黔东南州各级“扫黄打非”部门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平台,持续强化网上网下日常监管巡查工作,以查办案件为抓手,依法查处一批传播淫秽信息案件。【案件一】经查,岑巩县潘某志于2022年1月29日23时将一段时长1分1秒的淫秽视频发布在某微信群(群成员54人)。目前,岑巩县公安局已受理此案,正深入查办中。【案件二】经查,凯里市三棵树镇王某九于2022年3月3日将一张淫秽图片发布到某微信群。王某九对其在网上传播淫秽信息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凯里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九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治安处罚。【案件三】凯里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于2022年3月20日接群众举报,抓获正在凯里市小十字大阁山隧道附近出售出租淫秽物品的违法嫌疑人杨某秀。经审讯,杨某秀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凯里市公安局依法对杨某秀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治安处罚。【案件四】丹寨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于2022年3月30日,在日常网上巡查中,发现一名网友于2022年2月20日凌晨2时33分在某QQ群中传播淫秽视频链接信息。经审讯,王某对其在网上传播淫秽信息一事供认不讳,丹寨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某处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来源:贵州省黔东南州“扫黄打非”办公室)https://t.cn/A66goJu7
州生态环境局多举措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近年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积极在全州营造浓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氛围。
一是以环境日等活动为重要载体,认真组织好每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推动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机关、进村庄、进课堂、进企业,不断加强宣传。全州生态环境部门累计集中组织开展州、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119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4万册(份),参与集中宣传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达17850人次。
二是以网站微信微博为重要平台,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和工作宣传。主动适应公众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传播需求,不断加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微博管理,同时在政府网站开设生态环境专栏,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网络传播主旋律。全州生态环境局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81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935条。
三是以环保设施开放为重要桥梁,不断拉近法律法规与公众距离。充分发挥利用环保设施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优势,组织社会公众、环保志愿者、大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辖区企业参会环保设施,了解环境保护工作,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目前,黔东南州有4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每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环保设施开放,累计实施了48场次开放活动,参观4200余人(次)。
近年来,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多举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宣传,积极在全州营造浓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氛围。
一是以环境日等活动为重要载体,认真组织好每年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形式,推动宣传工作进社区、进机关、进村庄、进课堂、进企业,不断加强宣传。全州生态环境部门累计集中组织开展州、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119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4万册(份),参与集中宣传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达17850人次。
二是以网站微信微博为重要平台,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和工作宣传。主动适应公众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的传播需求,不断加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微博管理,同时在政府网站开设生态环境专栏,牢牢把握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网络传播主旋律。全州生态环境局累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81条,通过微博发布信息1935条。
三是以环保设施开放为重要桥梁,不断拉近法律法规与公众距离。充分发挥利用环保设施和城市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优势,组织社会公众、环保志愿者、大中小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辖区企业参会环保设施,了解环境保护工作,普及环保法律法规。目前,黔东南州有4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每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每2个月至少开展1次以上环保设施开放,累计实施了48场次开放活动,参观4200余人(次)。
【疫情防控】为全面提升消防救援人员防疫洗消能力及有效预防和控制病毒的传播,近日,黔东南州各地消防救援队伍全面组织开展营区消毒及疫情防控处突演练。通过此次防疫洗消演练及营区消毒工作,进一步规范了疫情期间消防站洗消程序,下一步,黔东南州各地消防救援队伍将加强疫情处置专业训练,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灭火救援处置流程,结合当前疫情发展特点,落实与卫生、医疗等相关部门的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完成好疫情处置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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