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五年发展高质量 破浪前行风正劲】“2021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92.8亿元,是2016年的1.8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亿元,是2016年的1.5倍;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8536元、14085元,较2016年增长41.4%、54.9%……”4月23日,在宁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宁陵县委副书记、县长蔡勇代表县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
五年历程艰辛坎坷,五年成就来之不易。过去五年,是宁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易、极不平凡、成就显著的五年,也是宁陵县跨越发展、全县人民享受实惠最多的五年。全县人民团结奋进,在大战大考中奋楫破浪,在攻坚克难中勇毅前行,一组组数字、一项项成果、一个个项目,见证着宁陵高质量发展的铿锵步伐。
春和景明好时节,创新发展正当时。4月25日,宁陵县两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为今后五年该县的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指明了努力方向、描绘了宏伟蓝图。
A 尽锐出战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宁陵县上下勠力同心,决战决胜,历史性甩掉了贫困县帽子。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5亿元,扶贫资金管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依托“5+模式”,强化产业扶贫,实现2.7万户6.7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0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32%。
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质行动,稳定脱贫人口就业,激发广大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2021年,顺利通过河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后评估”检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B 做强产业 县域发展动能增强
农业基础稳固牢靠。连续五年粮食总产超过10亿斤;投资4.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6.7万亩;落实农业保护补贴资金3.9亿元,惠及农户62.4万户,先后荣获国家、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培育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家,带动农户6.2万户。畜牧业发展迅速,年生猪出栏量突破120万头,连续两年成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
工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县开发区上榜“河南县域经济特色百亿集群”,晋级“二星级”,形成了农副产品加工、农资化工、电子及设备制造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化工园区获得省政府认定。中利丰肥业、史丹利复合肥、开元铸造等41家企业实施“三大改造”,获批省市智能车间、智能工厂17个,提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服务业发展提速提质。交通运输有序运行,旅客运输量2100万人次,货物运输量3000万吨。荣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昆仑路商业街日益繁华,特色商业区晋升“二星级”。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77个省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省部共建国家级(商丘宁陵)花生交易中心、豫东(宁陵)现代公铁航空物流园项目已经启动。
C 夯基固本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完成了国道G343宁陵段、国道G220绕城段、人民路西延、长江路北延等道路工程;建成了第三污水处理厂,完成了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标准建成了人民公园、迎宾公园,实施了全市面积最大的单体人防工程,实现了城区5G网络全覆盖。
“四湖”改造起步良好。实施了宁陵县历史上范围最广、难度最大、投入最多的四湖区域城市更新工程,和谐征迁7200余户,已拆迁面积136万平方米。葛天文化城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核心区详细规划,安置社区和规划展览馆基本竣工,四湖环路已贯通。同步实施了锦绣新苑、梨都御景、永旺城等一批安置房项目。
城市管理不断优化。加大城区环卫保洁力度,城区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大力整治市容市貌、经营秩序,通过省级文明城市考评验收。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投资1200万元的数字化城管系统如期建成。解决“停车难”问题,城区增设免费停车泊位万余个。
D 标本兼治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突出。采取“五全”工作法,扎实开展“六控”行动,2021年优良天数257天。推进城区“四湖九河”黑臭水体治理,推进提标改造和生态湿地建设,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四湖九河”水质稳步改善。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全防全控,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明显。做好农村垃圾处置、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累计创建24个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165个“四美乡村”、1.8万户“五美庭院”,打造了一批具有豫东特色的“千万工程”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样板村,荣获“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林业生态日益显现,累计营造林8.2万亩,实施廊道绿化工程384公里,林地面积达到25万亩,林木覆盖率31.2%。
E 倾力惠民 民生福祉显著提升
社会保障日益健全。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发放各项社会保障资金33亿元,惠及全县12万人。争取危房改造资金1.1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156户;争取民政救助资金4.4亿元,救助群众231万人次。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城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域就诊率90%以上。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全覆盖。荣获民政部“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称号,代表河南省在全国婚俗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狠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上线了“家在宁陵”疫情防控综合数字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广“四码合一”扫码系统。建立了专业流调队伍80支,培训专业人员1080人,核酸日检测能力达到4.3万管,建设隔离方舱800间。 文/图 本报融媒体记者 高会鹏
图一:近年来,宁陵县持续提升城区环境面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图二:宁陵处处洋溢着一派生机与活力。图为乔楼乡春管春忙场景。
五年历程艰辛坎坷,五年成就来之不易。过去五年,是宁陵县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易、极不平凡、成就显著的五年,也是宁陵县跨越发展、全县人民享受实惠最多的五年。全县人民团结奋进,在大战大考中奋楫破浪,在攻坚克难中勇毅前行,一组组数字、一项项成果、一个个项目,见证着宁陵高质量发展的铿锵步伐。
春和景明好时节,创新发展正当时。4月25日,宁陵县两会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为今后五年该县的发展明确了目标任务、指明了努力方向、描绘了宏伟蓝图。
A 尽锐出战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宁陵县上下勠力同心,决战决胜,历史性甩掉了贫困县帽子。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5亿元,扶贫资金管理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依托“5+模式”,强化产业扶贫,实现2.7万户6.7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06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32%。
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提质行动,稳定脱贫人口就业,激发广大群众增收致富内生动力。2021年,顺利通过河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后评估”检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B 做强产业 县域发展动能增强
农业基础稳固牢靠。连续五年粮食总产超过10亿斤;投资4.2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26.7万亩;落实农业保护补贴资金3.9亿元,惠及农户62.4万户,先后荣获国家、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培育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家,带动农户6.2万户。畜牧业发展迅速,年生猪出栏量突破120万头,连续两年成为国家生猪调出大县。
工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县开发区上榜“河南县域经济特色百亿集群”,晋级“二星级”,形成了农副产品加工、农资化工、电子及设备制造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化工园区获得省政府认定。中利丰肥业、史丹利复合肥、开元铸造等41家企业实施“三大改造”,获批省市智能车间、智能工厂17个,提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服务业发展提速提质。交通运输有序运行,旅客运输量2100万人次,货物运输量3000万吨。荣获“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省“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示范县”。昆仑路商业街日益繁华,特色商业区晋升“二星级”。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77个省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省部共建国家级(商丘宁陵)花生交易中心、豫东(宁陵)现代公铁航空物流园项目已经启动。
C 夯基固本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
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完成了国道G343宁陵段、国道G220绕城段、人民路西延、长江路北延等道路工程;建成了第三污水处理厂,完成了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高标准建成了人民公园、迎宾公园,实施了全市面积最大的单体人防工程,实现了城区5G网络全覆盖。
“四湖”改造起步良好。实施了宁陵县历史上范围最广、难度最大、投入最多的四湖区域城市更新工程,和谐征迁7200余户,已拆迁面积136万平方米。葛天文化城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核心区详细规划,安置社区和规划展览馆基本竣工,四湖环路已贯通。同步实施了锦绣新苑、梨都御景、永旺城等一批安置房项目。
城市管理不断优化。加大城区环卫保洁力度,城区主次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大力整治市容市貌、经营秩序,通过省级文明城市考评验收。推行网格化城市管理,投资1200万元的数字化城管系统如期建成。解决“停车难”问题,城区增设免费停车泊位万余个。
D 标本兼治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突出。采取“五全”工作法,扎实开展“六控”行动,2021年优良天数257天。推进城区“四湖九河”黑臭水体治理,推进提标改造和生态湿地建设,开展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四湖九河”水质稳步改善。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全防全控,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人居环境整治效果明显。做好农村垃圾处置、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累计创建24个省级“千万工程”示范村、165个“四美乡村”、1.8万户“五美庭院”,打造了一批具有豫东特色的“千万工程”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样板村,荣获“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林业生态日益显现,累计营造林8.2万亩,实施廊道绿化工程384公里,林地面积达到25万亩,林木覆盖率31.2%。
E 倾力惠民 民生福祉显著提升
社会保障日益健全。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3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发放各项社会保障资金33亿元,惠及全县12万人。争取危房改造资金1.1亿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7156户;争取民政救助资金4.4亿元,救助群众231万人次。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和标准化学校建设,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验收,城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县域就诊率90%以上。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全覆盖。荣获民政部“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称号,代表河南省在全国婚俗改革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疫情防控有力有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狠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上线了“家在宁陵”疫情防控综合数字平台,在全国率先推广“四码合一”扫码系统。建立了专业流调队伍80支,培训专业人员1080人,核酸日检测能力达到4.3万管,建设隔离方舱800间。 文/图 本报融媒体记者 高会鹏
图一:近年来,宁陵县持续提升城区环境面貌,城市建设日新月异。
图二:宁陵处处洋溢着一派生机与活力。图为乔楼乡春管春忙场景。
【爱成都 迎大运丨社校联合共整治,擦亮大美同安城乡底色】#山水阳光城 活力新同安# 4月20日,福圣社区以城市管理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联合四川国际标榜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党建联盟活动,积极整治城乡脏乱现象,努力提升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
顶着烈日,党员志愿者们身穿红色马甲与同学们一道开展环境清扫活动。在清扫过程中,大家分工明确,默契配合,干劲十足,认真清理垃圾桶旁的堆积垃圾,以及道路沿途所见的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确保扫清每一个卫生死角。
此次清扫活动,福圣社区与党建联盟共建单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共清运垃圾10袋,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仅为社区居民创造了整洁舒适的生活娱乐环境,还弘扬了“社区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理念,并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顶着烈日,党员志愿者们身穿红色马甲与同学们一道开展环境清扫活动。在清扫过程中,大家分工明确,默契配合,干劲十足,认真清理垃圾桶旁的堆积垃圾,以及道路沿途所见的白色垃圾、果皮纸屑,确保扫清每一个卫生死角。
此次清扫活动,福圣社区与党建联盟共建单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共清运垃圾10袋,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仅为社区居民创造了整洁舒适的生活娱乐环境,还弘扬了“社区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理念,并受到居民的一致好评。
案例分享:来自都江堰张先生一家的遭遇
来自都江堰的张先生口述,家原有宅基地217.98平方米,2008年后当时的村相关工作人员张某钱找到自己,告知根据成都市下发的《关于加快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允许农户用自家宅基地吸纳社会资金联合建房,于是张先生与张某钱口头约定好,将我宅基地的一小部分60平方米,用于办理联建指标,剩余部分158.98平方米办理房产证,在2020年5月27号之前自己多次询问张某钱自己的房产证怎么还没有拿到,得到回答都说正在办理当中。
张先生的父亲张某如于1984年承包了滨江村三组的河边林地,该林地有一段于2004租给了同村组的张某家使用,2008年后张某文夫妇外出泸州务工,很长一段时间不在村内。2009年村里重新对林地进行权限划分,由于张先生年事已高,耳朵眼睛不太好,也没有人告知张先生其家河边林地的确权登记之事。 直到2010年春节,儿子儿媳张某文夫妇过年回家,发现张老先生新拿到的林权证上并没有河边林地。于是很快找到村里组长和村上咨询为何属于我们的林地我们的林权证上没有。后续了解到自家的林地已经被划分给了张某、张某钱、张某怀这三家人的名下。其中张某钱为村里相关工作人员。
张老先生和家人很快继续向村里协商沟通反映情况,有村组领导在帮忙调解。但是其中张某钱作为村里的管理负责人,不仅拒绝协商,在镇分管林业领导干部在场的情况下,还做出发脾气摔杯子等抵制行为。
2014年张老先生和家人来到镇上反映问题,相关管理人员有帮忙调解,出过调解处理意见:是冻结林地,双方都不要在上面有任何经营操作。但这样的调解安排,张某钱和张某怀两弟兄还是在该林地上修建了了堡坎和茶坊,完全无视安排。
(林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张先生家林地现场进行了手绘林地实际情况确认)
无奈之下,张老先生和家人向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给出了调解意见,说让张某、张某钱、张某怀三家人都把先把林地确权登记变更到张先生名下,然后张先生再和他们再签订租赁合同租给他们使用。在调解现场大家都同意了,接下来张先生也把林权证交给组长说由他统一去帮我们办理,结果过了一年之久我们去问组长要我们的林权证,组长告知我说,只有张某一家把林权证交给组长了,张某钱和张某怀没有提交林权证。事后,张先生向相关部门提起了诉讼,得知需要先拿到相关单位的解决结果,对于结果不满意才可以进行诉讼。张先生又继续和镇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得到承诺说会帮助给其他两家张姓村民进行协商解决,直到三年多时间,仍没有下文。
2020年,张老先生再次向都江堰多个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请求撤销林权证上的错误登记。2020年8月,青城山镇相关工作人员找到张某钱调查此事,张某钱同意退还被林地,但要张老先生一家赔偿他在林地上砌堡坎和修建房子的费用40万元。
张老先生口述,2020年12月29号,青城山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通知我们,说通过他们的努力,张某钱答应把林地退还给我们,并约定在2021年1月6号由镇相关工作人员刘某喜陪同我们到现场确认,到了现场发现张某钱仍在林地内修建房屋。张老先生家人在现场拍摄了录像资料,但受到了张某钱的拦下和厮打,后经报案得以调停。后续又因为录像资料,持续受到张某钱及其家人的阻扰。
张老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在自己未签署任何资料的情况下,自己的林地被划分出去了,后续连宅基地也变到联建方的名下了。
张老先生表示,自家还拥有宅基地共计217.98平方米,08年后所有宅基地重新办理产证,我们组大家都拿到房产证了,张老先生没有拿到,询问组长说还没发下来,问村上领导说正在办理中,张某钱也从未告知其中缘由。直至2020年5月,张老先生才在都江堰市房管局了解到,张某钱早在2009年就已经办理了张先生的房产证。并在办理了房产证后,将张先生的宅基地以联建的方式卖给了徐某林、米某洪、王某、谢某红四人。得知实情后,张先生及时和张某钱询问沟通,后续张某钱让村长杨某洪转了一笔7万块的款给到张先生儿子张某文卡里,并称这7万块就是当时卖宅基地的钱,要张先生一家不要再向上反映问题。
在这漫长的事件发展过程中,张先生一家没有签署过任何文件同意售卖或者转让相关林地或宅基地。既然办理流程不规范,那是否应该将情况追溯回最原始的状态然后再进行分配呢。我们不得而知。张老先生一家再此呼吁:希望能够调阅当时的所有过户手续,能够进行合理的再次协商与沟通。
法律连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微博
https://t.cn/A66dWKV7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作者的观点和立场,故本作者对其真实性不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如有侵权或者不实信息可提供材料联系平台删除!
来自都江堰的张先生口述,家原有宅基地217.98平方米,2008年后当时的村相关工作人员张某钱找到自己,告知根据成都市下发的《关于加快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允许农户用自家宅基地吸纳社会资金联合建房,于是张先生与张某钱口头约定好,将我宅基地的一小部分60平方米,用于办理联建指标,剩余部分158.98平方米办理房产证,在2020年5月27号之前自己多次询问张某钱自己的房产证怎么还没有拿到,得到回答都说正在办理当中。
张先生的父亲张某如于1984年承包了滨江村三组的河边林地,该林地有一段于2004租给了同村组的张某家使用,2008年后张某文夫妇外出泸州务工,很长一段时间不在村内。2009年村里重新对林地进行权限划分,由于张先生年事已高,耳朵眼睛不太好,也没有人告知张先生其家河边林地的确权登记之事。 直到2010年春节,儿子儿媳张某文夫妇过年回家,发现张老先生新拿到的林权证上并没有河边林地。于是很快找到村里组长和村上咨询为何属于我们的林地我们的林权证上没有。后续了解到自家的林地已经被划分给了张某、张某钱、张某怀这三家人的名下。其中张某钱为村里相关工作人员。
张老先生和家人很快继续向村里协商沟通反映情况,有村组领导在帮忙调解。但是其中张某钱作为村里的管理负责人,不仅拒绝协商,在镇分管林业领导干部在场的情况下,还做出发脾气摔杯子等抵制行为。
2014年张老先生和家人来到镇上反映问题,相关管理人员有帮忙调解,出过调解处理意见:是冻结林地,双方都不要在上面有任何经营操作。但这样的调解安排,张某钱和张某怀两弟兄还是在该林地上修建了了堡坎和茶坊,完全无视安排。
(林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张先生家林地现场进行了手绘林地实际情况确认)
无奈之下,张老先生和家人向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相关部门给出了调解意见,说让张某、张某钱、张某怀三家人都把先把林地确权登记变更到张先生名下,然后张先生再和他们再签订租赁合同租给他们使用。在调解现场大家都同意了,接下来张先生也把林权证交给组长说由他统一去帮我们办理,结果过了一年之久我们去问组长要我们的林权证,组长告知我说,只有张某一家把林权证交给组长了,张某钱和张某怀没有提交林权证。事后,张先生向相关部门提起了诉讼,得知需要先拿到相关单位的解决结果,对于结果不满意才可以进行诉讼。张先生又继续和镇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得到承诺说会帮助给其他两家张姓村民进行协商解决,直到三年多时间,仍没有下文。
2020年,张老先生再次向都江堰多个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请求撤销林权证上的错误登记。2020年8月,青城山镇相关工作人员找到张某钱调查此事,张某钱同意退还被林地,但要张老先生一家赔偿他在林地上砌堡坎和修建房子的费用40万元。
张老先生口述,2020年12月29号,青城山镇相关工作人员再次通知我们,说通过他们的努力,张某钱答应把林地退还给我们,并约定在2021年1月6号由镇相关工作人员刘某喜陪同我们到现场确认,到了现场发现张某钱仍在林地内修建房屋。张老先生家人在现场拍摄了录像资料,但受到了张某钱的拦下和厮打,后经报案得以调停。后续又因为录像资料,持续受到张某钱及其家人的阻扰。
张老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在自己未签署任何资料的情况下,自己的林地被划分出去了,后续连宅基地也变到联建方的名下了。
张老先生表示,自家还拥有宅基地共计217.98平方米,08年后所有宅基地重新办理产证,我们组大家都拿到房产证了,张老先生没有拿到,询问组长说还没发下来,问村上领导说正在办理中,张某钱也从未告知其中缘由。直至2020年5月,张老先生才在都江堰市房管局了解到,张某钱早在2009年就已经办理了张先生的房产证。并在办理了房产证后,将张先生的宅基地以联建的方式卖给了徐某林、米某洪、王某、谢某红四人。得知实情后,张先生及时和张某钱询问沟通,后续张某钱让村长杨某洪转了一笔7万块的款给到张先生儿子张某文卡里,并称这7万块就是当时卖宅基地的钱,要张先生一家不要再向上反映问题。
在这漫长的事件发展过程中,张先生一家没有签署过任何文件同意售卖或者转让相关林地或宅基地。既然办理流程不规范,那是否应该将情况追溯回最原始的状态然后再进行分配呢。我们不得而知。张老先生一家再此呼吁:希望能够调阅当时的所有过户手续,能够进行合理的再次协商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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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8条的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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