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关于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负责人涉嫌黑恶势力胡作非为、非法抢占我家土地、纠集社会人员殴打我的情况反映尊敬的上级领导:我叫李明海,男,汉族,67岁,住魏县魏城镇石辛寨石东居委会。现向上级领导反映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负责人涉嫌黑恶势力胡作非为抢占我家土地、纠集社会人员殴打我的情况:2020年4月17日晚上10时左右,我在县城梨乡南大街散步,行走至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工地附近时,听到轰鸣的机器作业的声音,因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工地附近有我家一块0.5亩多的承包地,我就顺着机器的轰鸣走到作业地点查看,发现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正在用大型挖掘机挖掘我家的承包地用于建设小区地基,我就上前予以制止讨要说法,为什么没要给我们协商,更没有经我家同意就私自挖掘我家承包地用于房地产建设,我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挖掘我家的承包地,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有关企业负责人就打电话指使南关刘继海恶势力等二十余人手持木棒等凶器来到现场,他们不由分说将我一顿毒打,导致我头部、眼部、腿部多处受伤,并强行把我抬离我家的承包地,他们指示挖掘机继续肆意破坏我家的承包地,他们把我打伤后家人将我送到魏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占用土地开发房地产,应当依法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出让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确需使用农用地的,也需要人民政府通过一定的审批转用和征收程序。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无视国家法律和政策,强行霸占我家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开发房地产,并纠集社会人员肆意殴打我,严重侵犯了我和全家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极坏,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行为是典型的地方恶势力,这样的恶势力应早日铲除、依法严惩,这种恶势力的存在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更是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严重侵犯,为此特向上级领导反映,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我反映的情况,尽快批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彻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归还侵占我家的承包地,恢复土地原貌。反映人:2020年4月20日https://t.cn/Rc9DEaA 享了 @粉丝头条官方微博 的头条文章
关于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负责人涉嫌黑恶势力胡作非为、非法抢占我家土地、纠集社会人员殴打我的情况反映尊敬的上级领导:我叫李明海,男,汉族,67岁,住魏县魏城镇石辛寨石东居委会。现向上级领导反映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负责人涉嫌黑恶势力胡作非为抢占我家土地、纠集社会人员殴打我的情况:2020年4月17日晚上10时左右,我在县城梨乡南大街散步,行走至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工地附近时,听到轰鸣的机器作业的声音,因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工地附近有我家一块0.5亩多的承包地,我就顺着机器的轰鸣走到作业地点查看,发现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正在用大型挖掘机挖掘我家的承包地用于建设小区地基,我就上前予以制止讨要说法,为什么没要给我们协商,更没有经我家同意就私自挖掘我家承包地用于房地产建设,我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挖掘我家的承包地,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有关企业负责人就打电话指使南关刘继海恶势力等二十余人手持木棒等凶器来到现场,他们不由分说将我一顿毒打,导致我头部、眼部、腿部多处受伤,并强行把我抬离我家的承包地,他们指示挖掘机继续肆意破坏我家的承包地,他们把我打伤后家人将我送到魏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占用土地开发房地产,应当依法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出让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确需使用农用地的,也需要人民政府通过一定的审批转用和征收程序。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无视国家法律和政策,强行霸占我家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开发房地产,并纠集社会人员肆意殴打我,严重侵犯了我和全家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极坏,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行为是典型的地方恶势力,这样的恶势力应早日铲除、依法严惩,这种恶势力的存在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更是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严重侵犯,为此特向上级领导反映,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我反映的情况,尽快批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彻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归还侵占我家的承包地,恢复土地原貌。反映人:2020年4月20日
关于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负责人涉嫌黑恶势力胡作非为、非法抢占我家土地、纠集社会人员殴打我的情况反映尊敬的上级领导:我叫李明海,男,汉族,67岁,住魏县魏城镇石辛寨石东居委会。现向上级领导反映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负责人涉嫌黑恶势力胡作非为抢占我家土地、纠集社会人员殴打我的情况:2020年4月17日晚上10时左右,我在县城梨乡南大街散步,行走至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工地附近时,听到轰鸣的机器作业的声音,因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工地附近有我家一块0.5亩多的承包地,我就顺着机器的轰鸣走到作业地点查看,发现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正在用大型挖掘机挖掘我家的承包地用于建设小区地基,我就上前予以制止讨要说法,为什么没要给我们协商,更没有经我家同意就私自挖掘我家承包地用于房地产建设,我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挖掘我家的承包地,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有关企业负责人就打电话指使南关刘继海恶势力等二十余人手持木棒等凶器来到现场,他们不由分说将我一顿毒打,导致我头部、眼部、腿部多处受伤,并强行把我抬离我家的承包地,他们指示挖掘机继续肆意破坏我家的承包地,他们把我打伤后家人将我送到魏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至今仍在医院接受治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占用土地开发房地产,应当依法经政府及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出让的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确需使用农用地的,也需要人民政府通过一定的审批转用和征收程序。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无视国家法律和政策,强行霸占我家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开发房地产,并纠集社会人员肆意殴打我,严重侵犯了我和全家的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极坏,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有关负责人的行为是典型的地方恶势力,这样的恶势力应早日铲除、依法严惩,这种恶势力的存在是对社会秩序的严重破坏,更是对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严重侵犯,为此特向上级领导反映,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我反映的情况,尽快批示,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彻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魏县春光小区三期开发企业归还侵占我家的承包地,恢复土地原貌。反映人: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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