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观缘起[超话]# 《论不失法》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如果像你们所分别的那样则有很多过失,所以你们的观点与真实的道理不符。
一般来讲,有部的观点由经部来驳斥,经部的观点由唯识来驳斥,由唯识的观点再深入中观。《入行论·智慧品》:
“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
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
但此处例外,是有部宗的论师对经部观点进行驳斥。(有部 经部 唯识 中观)
有部宗认为:经部宗安立业果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像经部宗所认为的那样,业像种芽一样以同类的法相续不断,则会有无量无边的过失。
颂词虽然没有宣说经部宗有什么过失,但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如果像种芽那样,业果之间唯是同类的法在相续,那么一个人的相续就只能存在一种心法。
比如最初生了一念善心,那么同类的善心将会相续不断,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只能生起善心,不可能再生起无记或恶心。如果最初生了嗔恨心,那么嗔恨心将相续不断,永远无有转变的机会。
如果只能生起同类的法,那么每一个有情将不会再有升堕的变化。为什么呢?因为六道众生是不同类别的有情,如果各自都像青稞种子产生青稞芽茎的相续一样——只产生同类的法,那么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招感人身的心念,不会出现转生天人以及堕饿鬼、地狱的心念,但这明显违背事实。所以,经部宗的安立方式不合理。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现在由我们来宣说真正符顺于业感果报的安立方式,这才是诸佛、辟支佛等贤圣所称叹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的安立方式才真正符顺于业因果之理,它并非世俗人的臆造,而是所有佛陀、辟支佛(缘觉)以及声闻等贤圣所共同赞叹的道理。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就像借贷所用的债券,业则如所欠的债务。
对于业果,有部宗认为,所造的业第二刹那虽然不存在了,但依靠在业感果之前一直不失坏的“不失坏法 ”保证了感果,它就像赖以索要债务的债券。
比如别人借了我的财产,打一张借条给我,我的财产虽然消失了,但到期的时候我能凭借条连本带息索还。同样,所造的业虽然已失坏了,但依靠不失坏法,会相应善恶之业而无欺成熟苦乐果报。
有部宗对业果的解释确实很合理: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业则如所欠的财产,业造了以后坏灭就像财产被借走了,依靠不失坏法现前果报就像主人依靠债券要回财产,果报的增长则相当于财产的利息。
虽然以 经部的相续 和 有部的不失坏法 建立 业果 都有合理之处,但以 中观 的观点来看,在 名言中 业果 并无自性,只是一种 缘起显现,在胜义中都经不起观察。
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法,分别来说则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 既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无记法。为什么呢?如果它的本性是善,那么在生邪见或中断善根者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不失坏法,但他们也有;如果它是恶,那在已经断除了恶业者的相续中则不应该有,但他们也有。
不失坏法分别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而建立承认业果相续的观点,就会有极大的过失和极多的过失。
对方认为:如同从种子苗芽等等当中,最终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比如从稻谷的种子中,就只会产生与其同类的果实,而不会产生异类之果一样,从善法等等的心相续中,也只能连续不断地产生同类的果报。从三界与六道各自补特伽罗的业中,也应该产生与自身相续同类的果报,而决不会产生不同的其他果报而使相续中途间断。如果相续间断,就有相续不存在的过失,所以是不合理的。
如果对经部刚才以喻义结合方式所陈述的观点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如果承认对方的观点,就会有除了同类以外,不能有不同类来进行间断等众多的、极大的过患(对此,
果仁巴论师认为:
“如果这样,则无论 善、不善、无记,欲界、色界无色界,还是有漏与无漏,天人与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善法(等一种法),而不会出现不善法(等其他法,但其中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刹那为善,后一刹那因产生不善心而将善法中断的情形是随处可见的。)”)。因此,在对方试图用自己所建立的观点进行回答,以避免有关解释业因果的常断之过的时候,他们却无法自圆其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如何回答就可以避免臆说妄论之过呢?
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也即不相应行,如同签订了欠债的契约一样。业就如同所欠的债务,而“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契约,该契约一旦签订,即使借出的财物被享用消耗掉,但总有一天,债主可以连本带利一并收回。
同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但以“不失坏法”,就可以使造业者承受与业力相应的果报。
如同在债权人将财物收回以后,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一样。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若如汝分别,其过则甚多。
是故汝所说,于义则不然。
如果像你们所分别的那样则有很多过失,所以你们的观点与真实的道理不符。
一般来讲,有部的观点由经部来驳斥,经部的观点由唯识来驳斥,由唯识的观点再深入中观。《入行论·智慧品》:
“瑜伽世间破,平凡世间者。
复因慧差别,层层更超胜。”
但此处例外,是有部宗的论师对经部观点进行驳斥。(有部 经部 唯识 中观)
有部宗认为:经部宗安立业果的方式不合理,如果像经部宗所认为的那样,业像种芽一样以同类的法相续不断,则会有无量无边的过失。
颂词虽然没有宣说经部宗有什么过失,但月称论师在《显句论》中说:如果像种芽那样,业果之间唯是同类的法在相续,那么一个人的相续就只能存在一种心法。
比如最初生了一念善心,那么同类的善心将会相续不断,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只能生起善心,不可能再生起无记或恶心。如果最初生了嗔恨心,那么嗔恨心将相续不断,永远无有转变的机会。
如果只能生起同类的法,那么每一个有情将不会再有升堕的变化。为什么呢?因为六道众生是不同类别的有情,如果各自都像青稞种子产生青稞芽茎的相续一样——只产生同类的法,那么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招感人身的心念,不会出现转生天人以及堕饿鬼、地狱的心念,但这明显违背事实。所以,经部宗的安立方式不合理。
今当复更说,顺业果报义,
诸佛辟支佛,贤圣所称叹。
现在由我们来宣说真正符顺于业感果报的安立方式,这才是诸佛、辟支佛等贤圣所称叹的道理。
有部宗认为不失坏法的安立方式才真正符顺于业因果之理,它并非世俗人的臆造,而是所有佛陀、辟支佛(缘觉)以及声闻等贤圣所共同赞叹的道理。
不失法如券,业如负财物。
不失坏法就像借贷所用的债券,业则如所欠的债务。
对于业果,有部宗认为,所造的业第二刹那虽然不存在了,但依靠在业感果之前一直不失坏的“不失坏法 ”保证了感果,它就像赖以索要债务的债券。
比如别人借了我的财产,打一张借条给我,我的财产虽然消失了,但到期的时候我能凭借条连本带息索还。同样,所造的业虽然已失坏了,但依靠不失坏法,会相应善恶之业而无欺成熟苦乐果报。
有部宗对业果的解释确实很合理:不失坏法就像债券,业则如所欠的财产,业造了以后坏灭就像财产被借走了,依靠不失坏法现前果报就像主人依靠债券要回财产,果报的增长则相当于财产的利息。
虽然以 经部的相续 和 有部的不失坏法 建立 业果 都有合理之处,但以 中观 的观点来看,在 名言中 业果 并无自性,只是一种 缘起显现,在胜义中都经不起观察。
不失坏法的本性是无记法,分别来说则有四种。
不失坏法的本性 既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无记法。为什么呢?如果它的本性是善,那么在生邪见或中断善根者的相续中就不应该有不失坏法,但他们也有;如果它是恶,那在已经断除了恶业者的相续中则不应该有,但他们也有。
不失坏法分别有四种,即欲界、色界、无色界三种有漏的不失坏法以及超越三界的无漏的不失坏法。
见谛所不断,但思维所断。
以是不失法,诸业有果报。
如果按照对方的说法,而建立承认业果相续的观点,就会有极大的过失和极多的过失。
对方认为:如同从种子苗芽等等当中,最终只能产生与其相续一致的果实,比如从稻谷的种子中,就只会产生与其同类的果实,而不会产生异类之果一样,从善法等等的心相续中,也只能连续不断地产生同类的果报。从三界与六道各自补特伽罗的业中,也应该产生与自身相续同类的果报,而决不会产生不同的其他果报而使相续中途间断。如果相续间断,就有相续不存在的过失,所以是不合理的。
如果对经部刚才以喻义结合方式所陈述的观点进行观察就会发现,如果承认对方的观点,就会有除了同类以外,不能有不同类来进行间断等众多的、极大的过患(对此,
果仁巴论师认为:
“如果这样,则无论 善、不善、无记,欲界、色界无色界,还是有漏与无漏,天人与人的相续就只能产生善法(等一种法),而不会出现不善法(等其他法,但其中的错误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刹那为善,后一刹那因产生不善心而将善法中断的情形是随处可见的。)”)。因此,在对方试图用自己所建立的观点进行回答,以避免有关解释业因果的常断之过的时候,他们却无法自圆其说。
如果对方提出:既然如此,那么如何回答就可以避免臆说妄论之过呢?
善逝佛陀及其眷属曾说过:所谓“不失坏业”是指所作的作业虽然已经消失,但在作者的相续中却产生了“不失坏法”,也即不相应行,如同签订了欠债的契约一样。业就如同所欠的债务,而“不失坏法”就如同债券契约,该契约一旦签订,即使借出的财物被享用消耗掉,但总有一天,债主可以连本带利一并收回。
同理,虽然所作的作业已经消失,但以“不失坏法”,就可以使造业者承受与业力相应的果报。
如同在债权人将财物收回以后,残存的字据无论是否存在都无所谓,凭它不可能再一次收回什么财物一样。异熟果一旦成熟,不失坏法无论是否存在都毫无用武之地,绝不可能使异熟果再次成熟。
#白鲟灭绝##长江十年禁渔# “我们从未相遇,听闻已是永别”,白鲟和中华鲟一样是距今已有一千五百万年的中生代白垩纪残存下来的极少数古代鱼类,除了长江白鲟灭绝,中国特有的中华鲟,长江鲟,扬子鳄,仍被评为极危等级。“竭泽而渔则无鱼”,鱼要放生,人要反思,支持长江十年禁渔计划。“连锁反应最后的缺口只能是我们自己。”[悲伤]
乾堂藏《封万年印记砖》两种
焦新帅
丧葬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产物,也是社会意识构成的一部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厚葬成为丧葬礼制的具体表现,尤其在两汉之际,厚葬之风更是愈演愈烈。此砖即是汉代墓室用砖之遗存,用来垒叠墓室的砖做的如此精良细腻,厚葬之象可见一斑。
此砖为汉代遗物,今秋得于十三朝古都洛阳。据史料记载,汉砖的制作工艺要求甚高,取泥需掘地数尺,择取无沙石黏土为之,还需辨别土色,以粘而还不散,粉而不砂为上乘。再晒干碾碎,汲水滋土,后使其碎成稠泥成为泥料。最后用木头模制砖坯,自然晾干后烧制成形,工序之多此处不再赘述。
封万年印记亦为模印砖文,模印砖文需先将文字或花纹刻于模子之上,然后在未干的湿砖坯上压印,封万年印记因其位置不固定,或歪斜,可想见古人应是单独制作的印章模印压制而成。这样的做法会使印记单独压制,印记的清晰程度大大提升,批量制作,效率甚高。
此二砖为汉代空心砖,空心砖即指砖体内部中空,空心砖广泛被运中在秦代两汉墓葬之中。空心砖的制作工艺中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复杂的部分就是砖体内部中空的制作方式,也是长期以来困扰学术考古界的难题。
此二砖高残余约24公分,宽14公分,为两个不同印记版本,粗看略为一致,细细察来可见其中一个“万”字“厶”部略作盘曲。封万年印记砖(图1)印记高5.5公分,宽2.2公分。封万年印记砖(图2)印记高4.7公分,宽2公分。砖体细密精亮,坚实厚重,表面泛有银光,可见此砖的精细程度之高,惊叹古人的高超的制砖技艺。印记位于砖面上部中心位置,(砖面指古人营造墓室露出的一面,其余五面均为素面,其另五面因埋于土中或被叠压,亦无印记花纹)。砖面左右为菱形花纹,再向内为锯齿状纹路,中间则为凹陷方形图案。印记无比精美,线条匀称饱满,圆转雅健,厚重温润。篆法规整,力满印面,古气盎然,有汉官印般的雄美刚强之气象。
翻阅国家图书馆藏清《陈介祺藏古拓本选编》,其中古砖卷第93页有封万年印记砖(图3),外形尺寸为高13.5公分,宽8公分,砖的时间定为汉(公元前206--220),陈介祺藏此砖仅残存印记和下方凹陷方形图案,两边菱形图案和锯齿纹路皆失。细细对比陈介祺所藏此砖,与此二者其中一块应同出于一个印模。
印记为缪篆,所谓缪篆,是汉代摹制印章用的一种篆书体,王莽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记新莽六书称:“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形体平方匀整,饶有隶意,而笔势由小篆的圆匀婉转演变为盘曲缠绕。具绸缪之义,故名。清代桂馥《缪篆分韵》则将汉魏印采用的多体篆文统称为“缪篆”。亦称“摹印篆”。
缪篆是王莽时期所定六书(古文、奇字、小篆、佐书、缪篆、鸟虫)之一,为汉初沿袭秦书八体之一的“摹印”,故又名摹印篆。清代谢景卿《汉印分韵》序曰:“秦书有八体,五曰摹印。汉时有六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缪篆固别有一体,屈曲填密,取纠缪之义,与隶相通,不尽与《说文》合。其损益、变化具有措意,不可磨灭,章法配合浑穆天成,不可思议。嗜古之士 宝焉。”
缪篆的结构特点有五:一是字形方整少圆,二是线条多呈平直,三是排篆均匀,四是字法多用折叠,五是多见填充布满。
缪篆体系,始于秦印,盛于汉印,至魏晋南北朝依然沿用这一体系,但到隋代,由于纸张绢帛的普遍使用,印章多为蘸上朱砂或墨水,铃盖在绢纸上,于是印章的表现形势随之由常见的白文转化为朱文。至此缪篆不在被作为实用字体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明代文人篆刻兴起,自文彭何震以来,名家辈出,开启文人篆刻的先河。到了清代丁敬又在印坛上独树一帜,相继有皖、浙等渚派印风突起,直至近现代邓石如以来,杰出的篆刻大家跌出不穷,如吴让之、赵之缣、吴昌硕、黄牧甫、邓散木、来梦生等各领风骚,他们之所以能在篆刻史名声大振,其根本原因无不是印宗秦汉,都离不开缪篆对他们的影响。历代篆刻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时值今日缪篆依然是众多篆刻作者的宝典,篆刻创作上,缪篆仍是取之不尽的甘泉。
此二印记砖保留着汉代印章的真实状态,它与汉代碑刻摩崖、竹简木牍、瓦当铜铭、玺印泥封、钱币镜铭、等同时期而不同载体文字一起构成汉代书法篆刻史,为研究古文字演变充当着不可或缺的珍贵资料。印记砖也为许多篆刻作者所珍视,为书法篆刻创作者提供着可汲取的重要源泉。《庄子·人间世》有言:“与古为徒”,只有在古代先贤所遗存的宝贵资料中不断深入研修才能渐行渐远,在这里我将此二品印记砖铭与大家共飨,让它嘉惠印林。 https://t.cn/RghlcLS
焦新帅
丧葬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时的产物,也是社会意识构成的一部分。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之中,厚葬成为丧葬礼制的具体表现,尤其在两汉之际,厚葬之风更是愈演愈烈。此砖即是汉代墓室用砖之遗存,用来垒叠墓室的砖做的如此精良细腻,厚葬之象可见一斑。
此砖为汉代遗物,今秋得于十三朝古都洛阳。据史料记载,汉砖的制作工艺要求甚高,取泥需掘地数尺,择取无沙石黏土为之,还需辨别土色,以粘而还不散,粉而不砂为上乘。再晒干碾碎,汲水滋土,后使其碎成稠泥成为泥料。最后用木头模制砖坯,自然晾干后烧制成形,工序之多此处不再赘述。
封万年印记亦为模印砖文,模印砖文需先将文字或花纹刻于模子之上,然后在未干的湿砖坯上压印,封万年印记因其位置不固定,或歪斜,可想见古人应是单独制作的印章模印压制而成。这样的做法会使印记单独压制,印记的清晰程度大大提升,批量制作,效率甚高。
此二砖为汉代空心砖,空心砖即指砖体内部中空,空心砖广泛被运中在秦代两汉墓葬之中。空心砖的制作工艺中最为关键,也是最为复杂的部分就是砖体内部中空的制作方式,也是长期以来困扰学术考古界的难题。
此二砖高残余约24公分,宽14公分,为两个不同印记版本,粗看略为一致,细细察来可见其中一个“万”字“厶”部略作盘曲。封万年印记砖(图1)印记高5.5公分,宽2.2公分。封万年印记砖(图2)印记高4.7公分,宽2公分。砖体细密精亮,坚实厚重,表面泛有银光,可见此砖的精细程度之高,惊叹古人的高超的制砖技艺。印记位于砖面上部中心位置,(砖面指古人营造墓室露出的一面,其余五面均为素面,其另五面因埋于土中或被叠压,亦无印记花纹)。砖面左右为菱形花纹,再向内为锯齿状纹路,中间则为凹陷方形图案。印记无比精美,线条匀称饱满,圆转雅健,厚重温润。篆法规整,力满印面,古气盎然,有汉官印般的雄美刚强之气象。
翻阅国家图书馆藏清《陈介祺藏古拓本选编》,其中古砖卷第93页有封万年印记砖(图3),外形尺寸为高13.5公分,宽8公分,砖的时间定为汉(公元前206--220),陈介祺藏此砖仅残存印记和下方凹陷方形图案,两边菱形图案和锯齿纹路皆失。细细对比陈介祺所藏此砖,与此二者其中一块应同出于一个印模。
印记为缪篆,所谓缪篆,是汉代摹制印章用的一种篆书体,王莽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记新莽六书称:“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形体平方匀整,饶有隶意,而笔势由小篆的圆匀婉转演变为盘曲缠绕。具绸缪之义,故名。清代桂馥《缪篆分韵》则将汉魏印采用的多体篆文统称为“缪篆”。亦称“摹印篆”。
缪篆是王莽时期所定六书(古文、奇字、小篆、佐书、缪篆、鸟虫)之一,为汉初沿袭秦书八体之一的“摹印”,故又名摹印篆。清代谢景卿《汉印分韵》序曰:“秦书有八体,五曰摹印。汉时有六书,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缪篆固别有一体,屈曲填密,取纠缪之义,与隶相通,不尽与《说文》合。其损益、变化具有措意,不可磨灭,章法配合浑穆天成,不可思议。嗜古之士 宝焉。”
缪篆的结构特点有五:一是字形方整少圆,二是线条多呈平直,三是排篆均匀,四是字法多用折叠,五是多见填充布满。
缪篆体系,始于秦印,盛于汉印,至魏晋南北朝依然沿用这一体系,但到隋代,由于纸张绢帛的普遍使用,印章多为蘸上朱砂或墨水,铃盖在绢纸上,于是印章的表现形势随之由常见的白文转化为朱文。至此缪篆不在被作为实用字体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明代文人篆刻兴起,自文彭何震以来,名家辈出,开启文人篆刻的先河。到了清代丁敬又在印坛上独树一帜,相继有皖、浙等渚派印风突起,直至近现代邓石如以来,杰出的篆刻大家跌出不穷,如吴让之、赵之缣、吴昌硕、黄牧甫、邓散木、来梦生等各领风骚,他们之所以能在篆刻史名声大振,其根本原因无不是印宗秦汉,都离不开缪篆对他们的影响。历代篆刻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时值今日缪篆依然是众多篆刻作者的宝典,篆刻创作上,缪篆仍是取之不尽的甘泉。
此二印记砖保留着汉代印章的真实状态,它与汉代碑刻摩崖、竹简木牍、瓦当铜铭、玺印泥封、钱币镜铭、等同时期而不同载体文字一起构成汉代书法篆刻史,为研究古文字演变充当着不可或缺的珍贵资料。印记砖也为许多篆刻作者所珍视,为书法篆刻创作者提供着可汲取的重要源泉。《庄子·人间世》有言:“与古为徒”,只有在古代先贤所遗存的宝贵资料中不断深入研修才能渐行渐远,在这里我将此二品印记砖铭与大家共飨,让它嘉惠印林。 https://t.cn/Rghlc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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