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2小时收费200元# 车主:太郁闷!】 4月26日晚上8点多,贵阳田先生给《百姓关注》打来电话,称他停车遭遇了乱收费!晚上9点,记者来到了花果园某小区地下停车场。此时田先生的车还停在出口收费杆的下方。田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车子一直没有挪开,是因为停车场乱收费。他只停了2小时的车,却要收费200元。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田先生跟车太近造成的。只能明天再来办理,并且还要调查取证。对于田先生往来路费和耽误的时间成本,他也不能给出解决方案。在记者协商下,物业公司答应第二天通过微信或电话的方式处理此事,到时候再把钱打到田先生的账户上,这样田先生也就不用再往返折腾了。随后田先生补交了8元停车费,等待明日事情的处理结果。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是田先生跟车太近造成的。只能明天再来办理,并且还要调查取证。对于田先生往来路费和耽误的时间成本,他也不能给出解决方案。在记者协商下,物业公司答应第二天通过微信或电话的方式处理此事,到时候再把钱打到田先生的账户上,这样田先生也就不用再往返折腾了。随后田先生补交了8元停车费,等待明日事情的处理结果。
#乌鲁木齐[超话]#咱就是说 人的悲喜互不相通……工作时间不同,作息时间就不同……西山的开发商们,资本家门以后建房能注重一下楼板薄厚吗?现在的房子房价越来越贵,质量却建的和纸糊的似的,楼上楼下有点声音就被无限放大了!回家都成了折磨……在自己家都要偷偷摸摸,畏首畏尾,小心翼翼……哎,交通不仅不便,物业公司乱收费,房子隔音还差,买房需谨慎啊!住九鼎紫祥园,天天一睁眼都是这样的糟心事!搁谁身上谁不烦心! https://t.cn/EJFVwKl
【#济宁# 物业乱收费问题 嘉祥回应】
1、碧桂园物业服务态度极其恶劣,保安大叔态度趾高气昂,多次与业主发生极为恶劣的语言冲突!
2、 未经业主允许,擅自利用业主公摊面积经营并收费。停车位未能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3、共有车位收费标准未经业主大会确定及同意,引起业主群体极大不满。
4、相关部门处理问题机械,效率低下。
5、物业负责人处理问题态度蛮横无理,肆意绑架法律,绑架法律途径,工作人员恶意消耗业主情绪,无视业主正当诉求,肆意激起民愤!
6、物业服务未能达到五星级标准,无法满足所承诺的级别和标准。
回复嘉祥县社会治理服务中心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共用车位收费问题。
经核实,碧桂园翡翠城小区地上共规划建设停车位219个,其中已交付148个(一期、二期),剩余的71个(三期)仍在施工。219个车位均为规划车位,并非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但碧桂园翡翠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对219个规划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仍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停车位,免费供业主使用。但自小区交付以来,越来越多的业主入住,造成地上车位不能满足业主使用,经常发生车辆占用地上车位长期停放、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现象,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问题,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经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共同研究,决定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和《嘉祥县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费用,停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不收费;超过2小时的,第一个小时收费2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累计最高收费8元。”收取停车费。目前,碧桂园翡翠城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收取的费用单独开设账户,扣除20%的收益资金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用,其余80%均为小区公共收益,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2、关于物业服务问题。
住建局已于4月2日约谈了碧桂园翡翠城物业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加强物业服务,严格对照五星级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要立即解决,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要积极向业主进行解释、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1、碧桂园物业服务态度极其恶劣,保安大叔态度趾高气昂,多次与业主发生极为恶劣的语言冲突!
2、 未经业主允许,擅自利用业主公摊面积经营并收费。停车位未能首先满足业主需求。
3、共有车位收费标准未经业主大会确定及同意,引起业主群体极大不满。
4、相关部门处理问题机械,效率低下。
5、物业负责人处理问题态度蛮横无理,肆意绑架法律,绑架法律途径,工作人员恶意消耗业主情绪,无视业主正当诉求,肆意激起民愤!
6、物业服务未能达到五星级标准,无法满足所承诺的级别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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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关于共用车位收费问题。
经核实,碧桂园翡翠城小区地上共规划建设停车位219个,其中已交付148个(一期、二期),剩余的71个(三期)仍在施工。219个车位均为规划车位,并非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不属于业主共有。但碧桂园翡翠城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未对219个规划车位进行出售、附赠或者出租,仍作为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停车位,免费供业主使用。但自小区交付以来,越来越多的业主入住,造成地上车位不能满足业主使用,经常发生车辆占用地上车位长期停放、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停放的现象,给小区带来安全隐患问题,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经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共同研究,决定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和《嘉祥县关于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临时停放机动车的,可以按小时收取费用,停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不收费;超过2小时的,第一个小时收费2元,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全天累计最高收费8元。”收取停车费。目前,碧桂园翡翠城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收取的费用单独开设账户,扣除20%的收益资金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费用,其余80%均为小区公共收益,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2、关于物业服务问题。
住建局已于4月2日约谈了碧桂园翡翠城物业企业负责人,责令其加强物业服务,严格对照五星级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服务,对业主反映的问题,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要立即解决,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之内的,要积极向业主进行解释、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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