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市京津冀协同办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的《北京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已于近期印发实施。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工作要点》共安排部署了12大类70项重点任务,涉及173条重点事项。其中包括持续降低核心区人口、建筑、商业、旅游密度,实现京雄高速北京段主体工程完工,推动出台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相关方案,建设环京周边地区“通勤圈”,引导北京适宜产业在环京地区发展等。
引导北京适宜产业在环京地区发展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工作要点》提出多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紧抓“牛鼻子”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抓好核心区控制性详规实施,提升核心区服务保障功能,持续降低人口、建筑、商业、旅游密度。深入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一般生产制造环节调整退出,促进具备升级条件的企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提升,推动区域性市场转型发展,巩固疏解成效。新建、改造提升一批蔬菜零售类便民商业网点。推进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昌平校区、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二期等高校新校区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口腔医院迁建、朝阳医院东院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同时,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发挥北京“一核”主动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定位清晰、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推动形成京津冀城市群主干构架。建设环京周边地区“通勤圈”,深化通州、大兴、房山等区与北三县、固安、武清等环京周边地区密切合作,率先构建一体化交通体系,引导北京适宜产业在环京地区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建设京津雄地区“功能圈”,深化雄安新区与城市副中心“两翼”对接协作,形成错位联动发展格局;唱好京津“双城记”,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港的规划衔接融合,用好津冀出海通道。建设节点城市“产业圈”,共同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支持重点产业承接平台建设,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共建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等上下游衔接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完善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与配套。
有序推进厂通路道路及跨潮白河大桥建设
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两翼齐飞”也在《工作要点》中占据重要地位。本市将全力支持雄安新区提升承接能力。把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北京分内之事,扎实落实京冀两省市共同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抓好“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后续工作,推动中小学项目陆续竣工交付,加快医院项目建设,协助开展教师、医生、护士等招聘和培训工作。细化北京市支持雄安新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体措施,深化与雄安新区学校对接支持,持续对口支持雄安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出台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发展规划,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实现京雄高速北京段主体工程完工,推进京雄商高铁(北京段)前期工作。
同时,高质量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本市实施方案,围绕强化科技创新、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等四大功能,推进政策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落地,努力创造“城市副中心质量”。继续保持年度千亿投资强度,加快推进三大文化设施、行政办公区二期、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加快科技创新、金融商务产业聚集,积极推进运河商务区建设发展。用好环球主题公园外溢效应,延伸发展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张家湾、台湖、宋庄三个特色小镇。推动出台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相关方案,办好副中心绿色发展论坛。
本市将深入推进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相关方案。有序推进厂通路道路及跨潮白河大桥建设,开展姚家园路东延、石小路、通宝路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平谷线建设。继续举办北京与廊坊北三县项目推介洽谈会,争取再签约一批合作项目,服务保障签约项目落地实施。协同建设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加快推进北运河、潮白河综合治理。实现杨洼船闸工程完工、大运河京冀段旅游通航。支持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整体提升工程
《工作要点》提出,深化交通、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的交通网络。推进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建设,实现京唐(京滨)城际铁路建成通车。推动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北京西-良乡段)整体提升工程和东北环线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国道109新线高速、承平高速、西太路等。促进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港融合发展,开行北京-天津港集装箱铁路班列。
同时,深化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联防联治。健全完善空气重污染联合预报预警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应对。加快实施永定河山峡段、平原南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系统推进官厅库区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任务,支持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提升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协作水平。
此外,发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用,加快构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共同体。持续推进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等合作园区建设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等建设。
合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挂职交流、互访互学等活动,发挥职教集团(联盟)作用,促进职业院校服务能力升级。持续推进北京市属医疗卫生资源与张家口、保定、廊坊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发展,加快门诊直接结算定点扩面,确保年底实现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推动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提高就业社保服务能力。巩固完善京津冀疫情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机制,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生活必需品和防疫应急物资保障。
另外,扎实做好冬奥可持续和遗产工作。深入实施冬奥遗产战略计划和场馆赛后利用计划,打造值得传承、造福人民、可持续的冬奥遗产,最大限度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发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牵引作用,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
轨道交通平谷线预计2025年年底通车
北青报记者从市京津冀协同办了解到,本市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牛鼻子”,持续加强与天津、河北两省市的协同联动,推动河北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两翼”联动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带动交通、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方面,本市严格执行并修订发布新增产业禁限目录(2022年版),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累计近2.4万件。扎实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退出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约3000家,疏解提升区域性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近1000个,加快补齐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便民商业网点7000余个。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新校区如期投用;核心区三级医院床位累计疏解2200余张,2021年核心区三级医院外地患者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186万人次。
支持雄安新区开局起步方面,本市有序推进“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建设,幼儿园项目已于2021年年底竣工并交付雄安新区,中小学项目正在加快收尾工作,医院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将于近期实现外立面亮相。制定实施北京市支持雄安新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关工作意见,北京与29所雄安新区学校加强对接支持。
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方面,行政办公区二期10个地块全部实现开工,副中心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三大建筑全部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北大人民医院通州院区正式开诊,首师大附中通州校区、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投用。
推动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协同发展方面,跨界道路通达性不断提高,通燕高速燕郊西出口改建工程建成通车,厂通路实现开工建设,姚家园路东延、石小路等均已签订接线协议。轨道交通平谷线加快建设,这是北京首条跨区域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预计2025年年底建成通车后,将成为北京与北三县的重要通勤快速通道。
引导北京适宜产业在环京地区发展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工作要点》提出多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紧抓“牛鼻子”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严格执行修订后的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抓好核心区控制性详规实施,提升核心区服务保障功能,持续降低人口、建筑、商业、旅游密度。深入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引导不具备比较优势的一般生产制造环节调整退出,促进具备升级条件的企业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提升,推动区域性市场转型发展,巩固疏解成效。新建、改造提升一批蔬菜零售类便民商业网点。推进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昌平校区、北京工商大学良乡校区二期等高校新校区建设,加快推进北京口腔医院迁建、朝阳医院东院等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同时,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发挥北京“一核”主动引领带动作用,加快建设定位清晰、梯次布局、协调联动的现代化首都都市圈,推动形成京津冀城市群主干构架。建设环京周边地区“通勤圈”,深化通州、大兴、房山等区与北三县、固安、武清等环京周边地区密切合作,率先构建一体化交通体系,引导北京适宜产业在环京地区发展,推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建设京津雄地区“功能圈”,深化雄安新区与城市副中心“两翼”对接协作,形成错位联动发展格局;唱好京津“双城记”,推动科技创新合作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港的规划衔接融合,用好津冀出海通道。建设节点城市“产业圈”,共同改善区域营商环境,支持重点产业承接平台建设,以创新链带动产业链,共建新能源汽车、工业互联网等上下游衔接的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完善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与配套。
有序推进厂通路道路及跨潮白河大桥建设
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的“两翼齐飞”也在《工作要点》中占据重要地位。本市将全力支持雄安新区提升承接能力。把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北京分内之事,扎实落实京冀两省市共同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抓好“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后续工作,推动中小学项目陆续竣工交付,加快医院项目建设,协助开展教师、医生、护士等招聘和培训工作。细化北京市支持雄安新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具体措施,深化与雄安新区学校对接支持,持续对口支持雄安新区医疗卫生机构。推动出台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发展规划,支持符合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实现京雄高速北京段主体工程完工,推进京雄商高铁(北京段)前期工作。
同时,高质量推进城市副中心建设。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本市实施方案,围绕强化科技创新、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等四大功能,推进政策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落地,努力创造“城市副中心质量”。继续保持年度千亿投资强度,加快推进三大文化设施、行政办公区二期、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加快科技创新、金融商务产业聚集,积极推进运河商务区建设发展。用好环球主题公园外溢效应,延伸发展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文化旅游产业链条,加快建设张家湾、台湖、宋庄三个特色小镇。推动出台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相关方案,办好副中心绿色发展论坛。
本市将深入推进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推动出台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相关方案。有序推进厂通路道路及跨潮白河大桥建设,开展姚家园路东延、石小路、通宝路等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平谷线建设。继续举办北京与廊坊北三县项目推介洽谈会,争取再签约一批合作项目,服务保障签约项目落地实施。协同建设潮白河国家森林公园,加快推进北运河、潮白河综合治理。实现杨洼船闸工程完工、大运河京冀段旅游通航。支持提升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水平。
推动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整体提升工程
《工作要点》提出,深化交通、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建设便捷高效的交通网络。推进城际铁路联络线一期工程建设,实现京唐(京滨)城际铁路建成通车。推动市郊铁路城市副中心线(北京西-良乡段)整体提升工程和东北环线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国道109新线高速、承平高速、西太路等。促进北京空港、陆港与天津港融合发展,开行北京-天津港集装箱铁路班列。
同时,深化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和联防联治。健全完善空气重污染联合预报预警机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应对。加快实施永定河山峡段、平原南段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京冀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共同行动,系统推进官厅库区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全面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任务,支持张家口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提升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协作水平。
此外,发挥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作用,加快构建京津冀科技协同创新共同体。持续推进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中关村科技城、保定·中关村创新中心等合作园区建设发展。推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产业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曹妃甸协同发展示范区、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等建设。
合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方面,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园)长挂职交流、互访互学等活动,发挥职教集团(联盟)作用,促进职业院校服务能力升级。持续推进北京市属医疗卫生资源与张家口、保定、廊坊等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发展,加快门诊直接结算定点扩面,确保年底实现北京市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推动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提高就业社保服务能力。巩固完善京津冀疫情联防联控联动工作机制,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生活必需品和防疫应急物资保障。
另外,扎实做好冬奥可持续和遗产工作。深入实施冬奥遗产战略计划和场馆赛后利用计划,打造值得传承、造福人民、可持续的冬奥遗产,最大限度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继续发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对京津冀协同发展牵引作用,建设京张体育文化旅游带。
轨道交通平谷线预计2025年年底通车
北青报记者从市京津冀协同办了解到,本市紧紧抓住疏解非首都功能“牛鼻子”,持续加强与天津、河北两省市的协同联动,推动河北雄安新区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两翼”联动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带动交通、生态、产业、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取得积极成效。
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方面,本市严格执行并修订发布新增产业禁限目录(2022年版),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累计近2.4万件。扎实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2014年以来全市累计退出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约3000家,疏解提升区域性批发市场和物流中心近1000个,加快补齐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便民商业网点7000余个。不断优化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北京电影学院、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等4所高校新校区如期投用;核心区三级医院床位累计疏解2200余张,2021年核心区三级医院外地患者较2019年同期减少约186万人次。
支持雄安新区开局起步方面,本市有序推进“三校一院”交钥匙项目建设,幼儿园项目已于2021年年底竣工并交付雄安新区,中小学项目正在加快收尾工作,医院项目主体结构封顶,正在进行二次结构施工,将于近期实现外立面亮相。制定实施北京市支持雄安新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关工作意见,北京与29所雄安新区学校加强对接支持。
高水平规划建设城市副中心方面,行政办公区二期10个地块全部实现开工,副中心剧院、图书馆、博物馆三大建筑全部实现主体结构封顶,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进入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北大人民医院通州院区正式开诊,首师大附中通州校区、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投用。
推动通州区与廊坊北三县协同发展方面,跨界道路通达性不断提高,通燕高速燕郊西出口改建工程建成通车,厂通路实现开工建设,姚家园路东延、石小路等均已签订接线协议。轨道交通平谷线加快建设,这是北京首条跨区域城市轨道交通线路,预计2025年年底建成通车后,将成为北京与北三县的重要通勤快速通道。
【关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及区域管理服务措施的通告】根据自治区《转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的通知》(新疫指综合电〔2021〕23号)精神,结合此次疫情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流行病学调查实际,经市指挥部指挥中心区内外疫情防控策略研判专班、流调和区域协查专班会同疫情相关区(县)指挥部综合研判,现就3月29日通报的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3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新增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及区域管理服务措施,通告如下:
一、新增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71号院6号楼;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24号楼;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4号楼、11号楼、17号楼。
(二)管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85号三星房产、五星北路77号天宁尊爵小区、五星北路71号院及周边商铺;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5号乌鲁木齐市第59小学、南湖南路西二巷46号金福苑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7号南湖安居一期、南湖南路西二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安居南路191号院。
(三)防范区
1.东至五星北路三星房产、南至红山路、西至红山路北七巷、北至红山路北七巷290号;
2.东至七道湾南路,西至斜井南社区,南至运城社区,北至七道湾南路西二巷;
3.东至南湖南路,西至河滩快速路,南至西虹东路,北至南湖西路。
二、管理服务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明确如下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1.区域封闭。实行严格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保障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隔离期间,除工作人员外,区域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人员摸排。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将阳性检测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规范排查、转运。
3.健康监测。对封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并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封控区内居民日常疾病诊疗,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急救转运等服务。需转封控管理区域外就医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出得去、进得去、回得来”。
4.人员转运。封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由区(县)医疗和药品专班立即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国际医院。排除感染风险后可转运至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5.环境消毒和监测。按照《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环境检测与消杀工作指南》要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做好质控评估。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6.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单人单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6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
7.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双层、双消、鹅颈扎”要求处理,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安排按要求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生活物资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各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9.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发现阳性、立即提级”的管理措施,原则上按照封控区管理。具体如下:
1.区域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待连续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并在小区内进行适当非聚集性活动等。
2.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户1管(5混1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12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其余措施同“封控区”。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具体如下:
1.强化社会面管控。各类经营单位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绿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
2.交通管控。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出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0混1管在指定采样点采样方式,在第1、2、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结果。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均调整为每5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健康宣教。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对出现“十大症状”的,由社区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排查诊断。对需要就医的,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5.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一、新增三区划分范围
(一)封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71号院6号楼;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24号楼;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4号楼、11号楼、17号楼。
(二)管控区
1.水磨沟区新民路街道五星北路85号三星房产、五星北路77号天宁尊爵小区、五星北路71号院及周边商铺;
2.水磨沟区七道湾南路211号新芙蓉小区(北院);
3.水磨沟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5号乌鲁木齐市第59小学、南湖南路西二巷46号金福苑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47号南湖安居一期、南湖南路西二巷69号红山村花园小区、南湖南路西二巷100号院、安居南路191号院。
(三)防范区
1.东至五星北路三星房产、南至红山路、西至红山路北七巷、北至红山路北七巷290号;
2.东至七道湾南路,西至斜井南社区,南至运城社区,北至七道湾南路西二巷;
3.东至南湖南路,西至河滩快速路,南至西虹东路,北至南湖西路。
二、管理服务措施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明确如下管理服务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服务措施,具体如下:
1.区域封闭。实行严格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保障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隔离期间,除工作人员外,区域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居家隔离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人员摸排。摸清封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及时将阳性检测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按规范排查、转运。
3.健康监测。对封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每天上、下午各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并填写健康监测登记表。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指定医疗机构负责封控区内居民日常疾病诊疗,提供健康咨询、常见病及慢性病诊疗、急救转运等服务。需转封控管理区域外就医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出得去、进得去、回得来”。
4.人员转运。封控区内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由区(县)医疗和药品专班立即安排负压救护车,转运至乌鲁木齐国际医院。排除感染风险后可转运至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相关人员转运前要就地加强管控,转运中要强化转运人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
5.环境消毒和监测。按照《乌鲁木齐疫情防控区域管理环境检测与消杀工作指南》要求,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做好质控评估。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点、工作点、活动点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
6.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单人单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6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筛查。
7.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其他垃圾可作为“其他相关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双层、双消、鹅颈扎”要求处理,由市城管部门统一安排按要求收运,做到“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8.生活物资保障。调配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各社区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9.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疫情相关信息,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发现阳性、立即提级”的管理措施,原则上按照封控区管理。具体如下:
1.区域管控。相关社区(村)设立卡口,仅保留一个出入口,除应急车辆之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通行。对经批准出入的交通运输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按规定进行消毒。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街道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落实闭环管理。原则上居民足不出户,居家时也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待连续3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每户每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并在小区内进行适当非聚集性活动等。
2.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户1管(5混1管)入户采样方式,前7天每天检测1次,第10、14天各检测1次,12小时内出结果。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其余措施同“封控区”。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具体如下:
1.强化社会面管控。各类经营单位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预约错峰、测温、绿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
2.交通管控。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防范区,出区域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
3.核酸检测。24小时内完成首次核酸筛查。按照10混1管在指定采样点采样方式,在第1、2、3、5、7、10、14天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结果。14天内未出现病例的均调整为每5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健康宣教。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对出现“十大症状”的,由社区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发热门诊排查诊断。对需要就医的,由市指挥中心(综合组)医疗和药品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各区(县)卫健委主要领导负责,在社区工作人员陪同下,点对点将患者转运至辖区卫健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全程实行闭环管理。
5.环境卫生。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加强对公共卫生间、社区活动场所、户外活动设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点的消毒。
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2022年二级建造师管理黄金考点施工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二建学霸笔记
1.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2.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4.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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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2.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工程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4.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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