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谤佛与说法者无法可说
第二十五段(第二十一品)#非说所说分#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佛说:须菩提!你不要在心里面想,如来会有这样的念头:“我当有所说法。”千万不要有此念想。须菩提说:是何缘故不要有这样的念想呢?佛说:我明确告诉你,如果有人说:“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问题很严重!为什么会很严重呢?因为此人没能理解到如来所说之法的真实含义。
这里说的“谤佛”是什么意思呢?“谤”全名“诽谤”,上古称为“华表”。三皇之后的五帝时期,舜继位后,在朝廷前设立木牌,名“诽谤木”,让百姓把批评意见写在木牌上。因舜名重华,所以“诽谤木”又称“华表”。发展到后代,成为宫殿门前的装饰物,名称有“进善旌”、“诽谤木”、“敢谏之鼓”等,都代表古时信访工作的开端。
可见诽谤一词原为褒义,后至战国中期,齐威王采纳邹忌进言,大刀阔斧整治吏治,在各州县立与人一样高的诽谤木,上挂木牌,国人隶农,百官商贾均可对时政加以评点进言,书之于木牌之上,定期由官府收集木牌,直送齐威王处。由此,齐国官风大为改观。此时,诽谤一词仍保持了上古时期的褒义。
齐威王之后,齐国官场奢靡安逸之风倏忽复燃,诽谤之木越立越高,逐渐人不可及,书牌进言之事便成了天下笑谈,由此,千百年后,诽谤一词便为现世所用之贬义。
现在所说的“诽谤”是指歪曲事实,用恶劣的语言、文字等作人身攻击,或造谣污蔑,败坏他人的名誉。主要有玷污,使某物不再纯洁的意思,而污蔑主要是用话语或文字栽赃陷害的意思。
谤佛就是诽谤佛,诽谤佛就是诽谤法、诽谤法就是诽谤僧,因为法是佛所说、僧是法所成,所以,谤佛就是诽谤佛法僧三宝,如此会造下极重恶业,后果很严重。其罪行深浅是根据其邪悟的方式、方法、诽谤的对象、邪悟的依据程度及所产生的影响大小、久近等而有不同。一切罪业中,诽谤三宝的罪业最重,死后即堕阿鼻地狱,罪毕又生其他地狱,三途遍历,余业报应,极难消除。
如果有人说“如来有所说法”,这就是一种邪悟。为什么会是邪悟呢?经藏难道不是如来说的吗?经藏中明明讲了声闻四谛法、缘觉十二因缘法、菩萨四摄六度法、一乘佛法等种种法,这些法不是佛说的,又是谁说的呢?
没错,三乘法乃至一乘佛法等种种法,都是佛说的,不是其他人说的。既然如此,说“如来有所说法”讲的就是实话,讲实话怎么会是谤佛呢?这是实话,但实话非实话。正如有人认为:人参杀人无罪!比如有一个人生病了,他的一个好朋友买了很贵重的有大补但忌寒症作用的人参煎成汤让其服下,想他早点康复,结果他朋友得的是严重的伤寒感冒,服下人参汤后寒被关住了,汗出不来,反而使病情加重了,出现了生命危险,最后人都死了,这能没有罪吗?这就是不懂医理所造成的好心办坏事,一样的有罪!
说“如来有所说法”虽然讲的是实话,但由于没有正确理解“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这几句话的真实含义,就与那个好心办坏事的人差不多,虽是实话在说“如来有所说法”,结果却是害了法,就和那个好心给人服用人参汤的人一样,结果就害了人的性命。
说实话怎么会是害了法呢?因为如来说的法,就好比以手指月的道理,手指是指示,月亮是法,顺着手指的指示去看月亮,就可以看见月亮,认识真正的法;但如果认手指为月亮,就看不见月亮,更不能认识真正的法。如果认定手指就是月亮,并将这样的话去告诉别人,使别人也认指为月,就会害人失去真理,落入歧途。
说“如来有所说法”和上面说的这个道理是一样的,一旦人们按此说,认如来所说法为法,就会落入法执中,不能得真解脱,其结果就形成了实话中的以法害法。这里应当知道:好心害人只害一个,如果是害法,就会害很多的人,就会害了很多人的慧命,这个罪是很大的,所以如来将其定性为谤佛罪!
怎样才是正确理解“如来所说法”呢?如来所说法:即在身内也不在身内、即在身外也不在身外、即在中间也不在中间、即在能见中也不在能见中、即在所见中也不在所见中、即在语言里也不在语言里、即在文字中也不在文字中。那么到底在哪里呢?在不需外求的每一个人的心里!但这个心,是离了一切在与不在,是无形无相、无生无灭、自在无碍的常乐我净。像这样去理解,就是“如来所说法”的真实义。
佛说:须菩提!说法的人,能说出来的,都不是真正的法,为什么都不是真正的法呢?因为说出来的法已落语言相,而真正的法,是离言绝相的,所以,说真正法的人,是无法可说的,即便有所说法,这个法也只是个名称而已,是名说法。
在历史上能深解“说法者,无法可说”最著名的大德是南北朝齐梁时期的傅翕居士,梁武帝请傅翕大士讲《金刚经》,并亲自到讲堂聆听。大士升座后,将手上的戒尺在空中挥了一下,还未开讲,即便退下。武帝感到纳闷,大士便问道:“陛下懂否?”武帝说:“不懂。”大士说:“我讲经已经结束了。”梁武帝也是佛门中的饱学之士,却不解这一个字都没有讲,就宣布讲完了是什么意思,其实这就是“金刚禅”,就是本经中所说:“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的第一义谛。
这时,慧命须菩提对佛说:世尊!很有一些众生,于未来世,听闻到如此甚深之法,会不会相信?会不会生信心?此处“慧命须菩提”之“慧命”是什么意思呢:慧命指法身、法身以智慧为生命,故名慧命。如果是肉体色身、必依赖饮食长养;而法身生命、必依赖智慧长养。如果智慧之命受夭折毁伤,则法身之体就会亡失。末代钝根之人,于佛法中起断灭见,就会夭伤慧命,亡失法身。须菩提是大阿罗汉,是法身大士,故名慧命须菩提。慧命须菩提担心末法时代的众生,由于去佛日远,根浅智薄,在听闻《金刚经》般若秘义后,是否能生起信心?
佛说:须菩提!能不能生信心的众生,为彼非众生、非不众生。非众生就不是众生、非不众生就是众生,说其不是众生,是因为如来藏中,清净无染,本无一尘,故说不是众生;说其是众生,是因为如来藏虽然清净无染,却能生万法,自然也能生众生,故说是众生。那么是何缘故说彼非众生、非不众生呢?
佛对须菩提说:所谓众生众生,在如来藏中如来说不是众生,如果非要说是众生,也只是个名称而已,是名众生。明白了这个道理的人,自然会对《金刚经》生起信心。
第二十五段(第二十一品)#非说所说分#
【须菩提!汝勿谓如来作是念:我当有所说法。莫作是念,何以故?若人言: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不能解我所说故。须菩提!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尔时,慧命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于未来世,闻说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须菩提!彼非众生,非不众生。何以故?须菩提!众生众生者,如来说非众生,是名众生。】
佛说:须菩提!你不要在心里面想,如来会有这样的念头:“我当有所说法。”千万不要有此念想。须菩提说:是何缘故不要有这样的念想呢?佛说:我明确告诉你,如果有人说:“如来有所说法。”即为“谤佛”,问题很严重!为什么会很严重呢?因为此人没能理解到如来所说之法的真实含义。
这里说的“谤佛”是什么意思呢?“谤”全名“诽谤”,上古称为“华表”。三皇之后的五帝时期,舜继位后,在朝廷前设立木牌,名“诽谤木”,让百姓把批评意见写在木牌上。因舜名重华,所以“诽谤木”又称“华表”。发展到后代,成为宫殿门前的装饰物,名称有“进善旌”、“诽谤木”、“敢谏之鼓”等,都代表古时信访工作的开端。
可见诽谤一词原为褒义,后至战国中期,齐威王采纳邹忌进言,大刀阔斧整治吏治,在各州县立与人一样高的诽谤木,上挂木牌,国人隶农,百官商贾均可对时政加以评点进言,书之于木牌之上,定期由官府收集木牌,直送齐威王处。由此,齐国官风大为改观。此时,诽谤一词仍保持了上古时期的褒义。
齐威王之后,齐国官场奢靡安逸之风倏忽复燃,诽谤之木越立越高,逐渐人不可及,书牌进言之事便成了天下笑谈,由此,千百年后,诽谤一词便为现世所用之贬义。
现在所说的“诽谤”是指歪曲事实,用恶劣的语言、文字等作人身攻击,或造谣污蔑,败坏他人的名誉。主要有玷污,使某物不再纯洁的意思,而污蔑主要是用话语或文字栽赃陷害的意思。
谤佛就是诽谤佛,诽谤佛就是诽谤法、诽谤法就是诽谤僧,因为法是佛所说、僧是法所成,所以,谤佛就是诽谤佛法僧三宝,如此会造下极重恶业,后果很严重。其罪行深浅是根据其邪悟的方式、方法、诽谤的对象、邪悟的依据程度及所产生的影响大小、久近等而有不同。一切罪业中,诽谤三宝的罪业最重,死后即堕阿鼻地狱,罪毕又生其他地狱,三途遍历,余业报应,极难消除。
如果有人说“如来有所说法”,这就是一种邪悟。为什么会是邪悟呢?经藏难道不是如来说的吗?经藏中明明讲了声闻四谛法、缘觉十二因缘法、菩萨四摄六度法、一乘佛法等种种法,这些法不是佛说的,又是谁说的呢?
没错,三乘法乃至一乘佛法等种种法,都是佛说的,不是其他人说的。既然如此,说“如来有所说法”讲的就是实话,讲实话怎么会是谤佛呢?这是实话,但实话非实话。正如有人认为:人参杀人无罪!比如有一个人生病了,他的一个好朋友买了很贵重的有大补但忌寒症作用的人参煎成汤让其服下,想他早点康复,结果他朋友得的是严重的伤寒感冒,服下人参汤后寒被关住了,汗出不来,反而使病情加重了,出现了生命危险,最后人都死了,这能没有罪吗?这就是不懂医理所造成的好心办坏事,一样的有罪!
说“如来有所说法”虽然讲的是实话,但由于没有正确理解“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这几句话的真实含义,就与那个好心办坏事的人差不多,虽是实话在说“如来有所说法”,结果却是害了法,就和那个好心给人服用人参汤的人一样,结果就害了人的性命。
说实话怎么会是害了法呢?因为如来说的法,就好比以手指月的道理,手指是指示,月亮是法,顺着手指的指示去看月亮,就可以看见月亮,认识真正的法;但如果认手指为月亮,就看不见月亮,更不能认识真正的法。如果认定手指就是月亮,并将这样的话去告诉别人,使别人也认指为月,就会害人失去真理,落入歧途。
说“如来有所说法”和上面说的这个道理是一样的,一旦人们按此说,认如来所说法为法,就会落入法执中,不能得真解脱,其结果就形成了实话中的以法害法。这里应当知道:好心害人只害一个,如果是害法,就会害很多的人,就会害了很多人的慧命,这个罪是很大的,所以如来将其定性为谤佛罪!
怎样才是正确理解“如来所说法”呢?如来所说法:即在身内也不在身内、即在身外也不在身外、即在中间也不在中间、即在能见中也不在能见中、即在所见中也不在所见中、即在语言里也不在语言里、即在文字中也不在文字中。那么到底在哪里呢?在不需外求的每一个人的心里!但这个心,是离了一切在与不在,是无形无相、无生无灭、自在无碍的常乐我净。像这样去理解,就是“如来所说法”的真实义。
佛说:须菩提!说法的人,能说出来的,都不是真正的法,为什么都不是真正的法呢?因为说出来的法已落语言相,而真正的法,是离言绝相的,所以,说真正法的人,是无法可说的,即便有所说法,这个法也只是个名称而已,是名说法。
在历史上能深解“说法者,无法可说”最著名的大德是南北朝齐梁时期的傅翕居士,梁武帝请傅翕大士讲《金刚经》,并亲自到讲堂聆听。大士升座后,将手上的戒尺在空中挥了一下,还未开讲,即便退下。武帝感到纳闷,大士便问道:“陛下懂否?”武帝说:“不懂。”大士说:“我讲经已经结束了。”梁武帝也是佛门中的饱学之士,却不解这一个字都没有讲,就宣布讲完了是什么意思,其实这就是“金刚禅”,就是本经中所说:“说法者,无法可说,是名说法”的第一义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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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须菩提!能不能生信心的众生,为彼非众生、非不众生。非众生就不是众生、非不众生就是众生,说其不是众生,是因为如来藏中,清净无染,本无一尘,故说不是众生;说其是众生,是因为如来藏虽然清净无染,却能生万法,自然也能生众生,故说是众生。那么是何缘故说彼非众生、非不众生呢?
佛对须菩提说:所谓众生众生,在如来藏中如来说不是众生,如果非要说是众生,也只是个名称而已,是名众生。明白了这个道理的人,自然会对《金刚经》生起信心。
适生存 趋吉利 避凶害 图发展
我们先人追求学问,要明白事物发展的规律,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远取诸物近取诸身,向天学,向地学,向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学,向古人学,向今人学,把外求和内求相结合。进行自身修炼,通过悟而达神明。
在这个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变化无穷的茫茫宇宙中,只有我们通过努力修炼,把自己虚心的真正的溶于宇宙自然之中,与之和谐一体,努力求索认真做学问,才可能获得真正的智慧。 https://t.cn/R66p35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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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变化无穷的茫茫宇宙中,只有我们通过努力修炼,把自己虚心的真正的溶于宇宙自然之中,与之和谐一体,努力求索认真做学问,才可能获得真正的智慧。 https://t.cn/R66p35Q
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_富贵求财_行愿阁官方博客 https://t.cn/A6JHJgZs
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除了按照文章后面的忏悔发愿外,
还要大量广为转发此文,
最好是自己发布到各个平台!
也就是复制这个文章自己再发布!
【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关于饮酒的罪业过失以及如何忏悔消除
前些日子,有个师兄告诉我,他喝了点葡萄酒,护法都离开他远远地!
可能有人觉得,不就是喝了一点葡萄酒么?又不是酗酒,怎么也不行?
只要喝了酒,人的气息就会浊乱。护法不喜!
消除饮酒的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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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
( 物名)梵语苏罗Surå,僧俗之戒,通严禁酒。五戒之第五。十戒之第五。戒酒,是五戒之一。
多种经、律、论中,有对饮酒危害、果报的描述:
《念住经》中云:“制酒、饮酒、令他饮之人多转生嚎叫地狱。”
《宣说戒律经》中云:
“饮酒者将堕入烧热地狱。
堕于此地狱之众生长达数千年中受煎熬之苦。”
《宣说善恶经》中说:
“今生饮酒后久睡不醒,死后转生饮铁液之地狱中。”
《分辨善恶经》云:“饮酒之人将转生饮铜液之地狱中,此间感受罪业之果报。”
【五种不应施】之〔二、酒及毒药〕:
酒及毒药,能令众生狂乱失命,故不应施与人也。
——《法苑珠林》
《俱舍论》十四曰:‘契经说:诸有苾刍称我为师,不应饮酒,乃至极少如一茅端所沾酒量,亦不应饮。’
《梵网经》下曰:‘若佛子,故饮酒而生酒过失无量,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
《大佛顶首楞严经》:
不餐酒、肉。以火净食,无啖生气。
《大般涅槃经》:
酒为不善诸恶根本。若能除断,则远众罪。
《佛说轮转五道罪福报应经》:
喜饮酒醉,犯三十六失者,死堕沸屎泥犁之中。出生堕狌狌中,后还为人愚痴,生无所知。
《阿难问事佛吉凶经》:
乱酒无礼节,迷惑失人道。死入地狱中,洋铜沃其口。
《佛说罪业应报教化地狱经》:
复有众生,或癫或狂,或痴或騃,不别好丑。何罪所致?
佛言:以前世时,坐饮酒醉乱犯三十六失。后得痴身,如似醉人。不识尊卑,不别好丑。八万劫堕沸屎地狱,狱卒斩锉,求死不得,求生不得。五穷六极,长夜受苦。以坐贪酒过。受罪已,始得为人,癃残跛蹇,为人之所憎嫉。行逢接他,横事常无乐时。以酒过犯,故获斯罪。
《长阿含经》之《善生经》第十二 :
当知饮酒有六失:
一者失财,
二者生病,
三者斗诤,
四者恶名流布,
五者恚怒暴生,
六者智慧日损。
善生!若彼长者、长者子饮酒不已,其家产业,日日损减。
复次,饮酒三十六过。其过云何?
一,资财散失。
二,现多疾病。
三,因兴斗诤。
四,增长杀害。
五,增长嗔恚。
六,多不遂意。
七,智慧渐寡。
八,福德不增。
九,福德转减。
十,显露秘密。
十一,事业不成。
十二,多增忧苦。
十三,诸根闇昧。
十四,毁辱父母。
十五,不敬沙门。
十六,不信婆罗门。
十七,不尊敬佛。
十八,不敬僧法。
十九,亲近恶友。
二十,舍离善友。
二十一,弃舍饮食。
二十二,形不隐密。
二十三,淫欲炽盛。
二十四,众人不悦。
二十五,多增语笑。
二十六,父母不喜。
二十七,眷属嫌弃。
二十八,受持非法。
二十九,远离正法。
三十, 不敬贤善。
三十一,违犯过非。
三十二,远离圆寂。
三十三,颠狂转增。
三十四,身心散乱。
三十五,作恶放逸。
三十六,身谢命终,堕大地狱,受苦无穷。
饮酒十过
一、颜色恶 谓饮酒之人,颜貌容色,因此变常,无有善相也。
二、下劣 谓饮酒之人,威仪不整,动止轻薄,人所贱恶也。
三、眼见不明 谓恣饮狂痴,瞻视昏瞀,而色境莫辨也。
四、现嗔恚相 谓醉酒之人,行不善法,不顾亲属贤善,恣肆忿怒也。
五、坏田业资生 谓恣饮放逸,破费产业,资财散失也。
六、致疾病 谓饮酒过度,身体失调,以致疾病也。
七、益斗讼 谓醉酒发狠,与人争竞,不惜生命,而斗讼益增也。
八、恶名流布 谓耽饮纵恣,弃舍善法,而丑名恶声,远近流布也。
九、智慧减少 谓饮酒昏迷,狂騃愚痴,而智慧减少也。
十、命终堕恶道 谓朋狎饮酒,善行不修,恶业日增,命终之后,而堕恶道也。
《大智度论》卷第八:
有人施酒,及自饮酒,得狂愚报。
《瑜伽》七十一卷:
何所应受?谓清净物,如来所许。除酒、肉等所不应饮,不应食物。齐何应受?谓知量而受。勿令自损,或损于他。
护不饮酒戒五神:
一、阿摩罗斯兜嘻,护持戒人若入山林,不为虎狼所害;
二、那罗门阇兜帝,护持戒人不为伤亡所娆;
三、鞞尼干那波护,持戒人除恶鸟鸣狐鸣;
四、荼鞞斗毗舍罗,护持戒人除犬鼠变怪;
五、伽摩毗那阇尼佉,护持戒人不为凶注所牵。(凶注者,谓阴司注写凶恶之事也。)
——《三藏法数》
忏悔发愿:
我昔所造诸酒业,
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
一切我今皆忏悔。
祈请十方三世一切诸佛菩萨龙天金刚护法慈悲加持,
弟子今发愿生生世世
不制酒,不贩酒,
不饮酒,不令他饮。
我愿无尽,
诸佛菩萨加持无尽,
念念相续无有间断,
身语意业无有疲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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