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 【#高速公路这些行为违法要处罚#】
在不久前的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车辆增多,许多驾驶人因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而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对此有人感觉很不理解:“我身体不舒服停下车,怎么就被记分罚款了呢?”“我内急需停车方便,咋也被拍了?执法也得讲点人情味吧?”对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驾驶人来说,这种行为还真不行,因为这是交通违法行为,要不得!
赤峰高速3天查处100起交通违法行为
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全警上路,严查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据赤峰大队负责人介绍,这几天他们查处高速重点违法行为上百起,其中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97起、驾驶七座以下小型客车超员20%的2起、驾驶大客车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起,实现同比去年降低事故发生率83%。
从上述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看,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居首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面对处罚,有的驾驶人表示不理解,而且有些人还认为停车理所应当,全然没有认识到这是交通违法行为。
其实,对于上述处罚表示不理解的驾驶人不在少数。前段时间,在高速公路二支队召开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就有人提出类似的问题:“手机掉到驾驶座底下,驾驶人就低头捡一下手机,这也不行吗?结果也被拍照处罚了!”他表达的意思就是:处罚过严,缺少了人情味。在座谈会上,高速公路二支队法制科负责人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发,对此进行法律解释:“开车期间低头捡手机、随意停车等,这些都不是驾驶期间必须要做的事情,高速公路隔几十公里就有停车休息区,这是到休息区就能解决的事情,毕竟安全第一啊!”
针对上述问题,究其根本,还是驾驶人没有认识到占用应急车道、随意停车等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因此有必要对广大驾驶人进行一下这方面的法律宣传,让人们认识到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所在。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事故深度调查分析:20%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成因系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引发。为此,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还举出了发生在辖区的两起案例。
一起是交通肇事逃逸案。此案发生在今年2月6日15时33分,当时一辆悬挂蒙D牌照的小型轿车在大广高速公路通辽至赤峰方向行驶途中,驾驶人违法在应急车道超车时,与前方由行车道向应急车道变更车道的一辆辽A牌照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此事故发生后,后车驾驶人因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
另一起是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发生事故致死的真实案例。此案发生在2021年1月10日14时05分,当时一轻型仓栅式货车在G45大广高速赤峰至通辽方向行驶途中,与前方停在应急车道内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在路面行走的前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前车一乘客受伤,双方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严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一是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二是加剧道路拥堵。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
三是极易造成事故。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也会面临相应的处罚。若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元。若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
那么,什么车可以占用应急车道,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占用应急车道呢?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根据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除有紧急情况外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紧急灯光示警,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之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提醒后来车辆注意安全。
高速违法停车易造成严重事故和人员伤亡
高速公路因车速快,车流量大,一旦突然出现违停车辆,将极易造成严重事故和人员伤亡。对此,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同样以发生在辖区的两起案例加以说明。
2020年12月9日18时24分,刘某超速驾驶一辆悬挂京A牌照的小型轿车沿G45大广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一辆悬挂黑A牌照轻型厢式货车因发生故障,无法停靠在有积雪的应急车道,于是停在行车道上,结果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1月18日5时46分,刘某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沿G45大广高速公路通辽至赤峰方向行驶时,与停在应急车道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其车上乘载者李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亡人事故。
进入高速公路严禁随意停车
我国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严禁随意停车。对于违法停车的,根据不同情况,会给予相应的处罚。针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驾驶证扣9分罚款200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
疲劳驾驶最高可以扣9分
疲劳驾驶是很容易忽略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出现这一行为的驾驶人,大多数是需要长途驾驶的客货车司机或危化品运输车司机。所以在新修订的法规中加大了对疲劳驾驶处罚的力度,一旦被查到,最高可以扣9分。
“一次记9分”是指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记3分”是指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对此,人们不禁产生疑问,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有没有疲劳驾驶,交警怎能知道?不知道的话,又如何能实施处罚,上述规定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
其实,答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此条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鉴定。据此,交管部门就可以随时查控司机的驾驶情况。司机如果长途开车犯困,应尽快前往就近的服务区休息,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占用应急车道的,否则违法占用将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记者:杨占文
(网络图片)
在不久前的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车辆增多,许多驾驶人因在高速公路上随意停车而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对此有人感觉很不理解:“我身体不舒服停下车,怎么就被记分罚款了呢?”“我内急需停车方便,咋也被拍了?执法也得讲点人情味吧?”对于驾驶机动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驾驶人来说,这种行为还真不行,因为这是交通违法行为,要不得!
赤峰高速3天查处100起交通违法行为
清明节假期,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全警上路,严查各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据赤峰大队负责人介绍,这几天他们查处高速重点违法行为上百起,其中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97起、驾驶七座以下小型客车超员20%的2起、驾驶大客车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1起,实现同比去年降低事故发生率83%。
从上述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看,占用应急车道、违法停车居首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面对处罚,有的驾驶人表示不理解,而且有些人还认为停车理所应当,全然没有认识到这是交通违法行为。
其实,对于上述处罚表示不理解的驾驶人不在少数。前段时间,在高速公路二支队召开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上,就有人提出类似的问题:“手机掉到驾驶座底下,驾驶人就低头捡一下手机,这也不行吗?结果也被拍照处罚了!”他表达的意思就是:处罚过严,缺少了人情味。在座谈会上,高速公路二支队法制科负责人从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发,对此进行法律解释:“开车期间低头捡手机、随意停车等,这些都不是驾驶期间必须要做的事情,高速公路隔几十公里就有停车休息区,这是到休息区就能解决的事情,毕竟安全第一啊!”
针对上述问题,究其根本,还是驾驶人没有认识到占用应急车道、随意停车等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因此有必要对广大驾驶人进行一下这方面的法律宣传,让人们认识到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所在。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易引发交通事故
据事故深度调查分析:20%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成因系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引发。为此,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还举出了发生在辖区的两起案例。
一起是交通肇事逃逸案。此案发生在今年2月6日15时33分,当时一辆悬挂蒙D牌照的小型轿车在大广高速公路通辽至赤峰方向行驶途中,驾驶人违法在应急车道超车时,与前方由行车道向应急车道变更车道的一辆辽A牌照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受损,所幸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此事故发生后,后车驾驶人因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
另一起是占用应急车道停车发生事故致死的真实案例。此案发生在2021年1月10日14时05分,当时一轻型仓栅式货车在G45大广高速赤峰至通辽方向行驶途中,与前方停在应急车道内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在路面行走的前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前车一乘客受伤,双方车辆及高速公路路产严重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
一是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
二是加剧道路拥堵。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不断变线,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
三是极易造成事故。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而是直接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维修;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上述行为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也会面临相应的处罚。若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元。若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停车的,驾驶证记9分,罚款200元。
那么,什么车可以占用应急车道,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占用应急车道呢?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根据有关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除有紧急情况外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出现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的,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紧急灯光示警,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之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提醒后来车辆注意安全。
高速违法停车易造成严重事故和人员伤亡
高速公路因车速快,车流量大,一旦突然出现违停车辆,将极易造成严重事故和人员伤亡。对此,高速公路二支队赤峰大队同样以发生在辖区的两起案例加以说明。
2020年12月9日18时24分,刘某超速驾驶一辆悬挂京A牌照的小型轿车沿G45大广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一辆悬挂黑A牌照轻型厢式货车因发生故障,无法停靠在有积雪的应急车道,于是停在行车道上,结果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1月18日5时46分,刘某某驾驶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沿G45大广高速公路通辽至赤峰方向行驶时,与停在应急车道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其车上乘载者李某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一般道路交通亡人事故。
进入高速公路严禁随意停车
我国法律规定,进入高速公路,严禁随意停车。对于违法停车的,根据不同情况,会给予相应的处罚。针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驾驶证扣9分罚款200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驾驶证扣3分罚款200元。
疲劳驾驶最高可以扣9分
疲劳驾驶是很容易忽略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且出现这一行为的驾驶人,大多数是需要长途驾驶的客货车司机或危化品运输车司机。所以在新修订的法规中加大了对疲劳驾驶处罚的力度,一旦被查到,最高可以扣9分。
“一次记9分”是指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一次记3分”是指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对此,人们不禁产生疑问,车辆上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有没有疲劳驾驶,交警怎能知道?不知道的话,又如何能实施处罚,上述规定不就成了一纸空文了吗?
其实,答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中,此条规定,用于公路营运的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信息进行鉴定。据此,交管部门就可以随时查控司机的驾驶情况。司机如果长途开车犯困,应尽快前往就近的服务区休息,正常情况下是不能占用应急车道的,否则违法占用将处以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记者:杨占文
(网络图片)
【奖励金额最高100万!锡林郭勒盟印发通知,扶持这一产业发展】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
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3年)》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有关部、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新修订的《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3年)》已经行署2022年第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
扶持办法(2022—2023年)
为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巩固“减羊增牛”成果,高质量建设优质肉牛产业带,根据《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扶持对象及内容
第一条 扶持对象。肉牛养殖户、肉牛核心群、种牛场和肉牛加工企业。
第二条 扶持肉牛良种繁育。
(一)良种种公牛引进补贴。本交改良肉牛养殖户从盟内种牛场、核心群购买具有系谱档案的6—18月龄良种种公牛,经农牧部门鉴定合格备案后,每头一次性补贴3000元,另对培育主体每头一次性补贴1000元。
(二)良种母牛引进补贴。肉牛养殖户从盟内种牛场、核心群购买6—24月龄良种母牛,经农牧部门鉴定合格备案后,每头一次性补贴3000元。
(三)核心群奖励。对新认定合格的盟级肉牛核心群一次性奖励2万元,重新认定的不再进行奖励。对新认定自治区肉牛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肉牛遗传资源保种场(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冷冻精液及液氮补贴。对盟内所需肉牛冷冻精液(进口和国产)和液氮进行补贴,每支进口冷冻精液补贴30元,由盟级承担;每支国产冷冻精液补贴10元,其中盟级补贴5元,上级资金补贴5元;购置液氮(包括运输费)经费由盟级承担。
第三条 扶持畜牧业机械购置。对盟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和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嘎查村农牧户购置清粪小型装载机给予补贴。采取“先购后补、每户限购1台”的形式,农牧户根据养殖规模及生产生活需要在指定机具参数内自行选择购机后享受补贴。单台机具补贴比例为30% , 补贴额上限为1.5万元。
第四条 扶持育肥加工。鼓励发展规模化、产业化肉牛育肥产业。扶持肉牛加工企业建立“加工企业+育肥场+育肥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对肉牛加工企业加工育肥牛所需流动资金提供 信贷支持,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0%贴息补贴,贴息期为一年。
第二章 资金安排
第五条 资金渠道。除国家、自治区专项扶持政策及项目资金外,本办法所涉及扶持资金由盟级承担。各旗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扶持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本扶持政策与国家、自治区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笫六条 资金管理。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扶持资金管理,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盟旗两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督查监管,确保扶持政策有效落实、资金规范使用,杜绝发生套取、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良种牛管理。盟旗两级农牧部门以种牛场、规模化肉牛养殖场、肉牛核心群为主,每年对良种母牛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实行数字化管理。盟里建立良种肉牛数字化管理平台。
第八条 鉴定验收。盟、旗县市(区)两级农牧部门牵头开展各项鉴定验收工作。
(一)引进肉牛鉴定。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对辖区内引进肉牛进行自验,并将自验结果报盟农牧局申请核验;盟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查验收,认定各地引进数量。
(二)核心群验收。各旗县市(区)按照《锡林郭勒盟肉牛核心群建设标准》对申请核心群的养殖户(场)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报盟农牧局申请验收;盟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进行认定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统一发放肉牛核心群认定证书。
(三)农机补贴验收。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对辖区内农牧户的购机申请进行审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盟农牧局备案,具体实施参照《锡林郭勒盟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锡农牧发〔2021〕89号)执行。
第九条 动物检疫。旗县之间引进良种肉牛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到达目的地后,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兽医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信息登记后,由畜主分群饲养进行观察,无异常情况的方可混群饲养。
第十条 监督检查。严禁倒买倒卖享受补贴的良种肉牛,套取补贴或骗取贷款、贴息,一经查实追缴全部补贴资金,追究法律责任。享受补贴的良种母牛4年内不得出售,种公牛2年内不得出售,确需出售和处理的必须经旗县市(区)农牧部门批准,并由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收回相应补贴资金。因疫病或自然灾害造成引进肉牛死亡,必须通过苏木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出具证明,上报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备案。旗县市(区)政府组织农牧、财政、审计、金融等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扶持政策内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盟农牧局,盟农牧局汇总后报行署。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扶持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2021—2023年)》(署锡发〔2021〕21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锡林郭勒盟农牧局负责解释。
(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高质量发展看内蒙古##生态内蒙古 绿色新发展#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
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3年)》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盟有关部、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新修订的《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3年)》已经行署2022年第8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
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
扶持办法(2022—2023年)
为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巩固“减羊增牛”成果,高质量建设优质肉牛产业带,根据《锡林郭勒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扶持对象及内容
第一条 扶持对象。肉牛养殖户、肉牛核心群、种牛场和肉牛加工企业。
第二条 扶持肉牛良种繁育。
(一)良种种公牛引进补贴。本交改良肉牛养殖户从盟内种牛场、核心群购买具有系谱档案的6—18月龄良种种公牛,经农牧部门鉴定合格备案后,每头一次性补贴3000元,另对培育主体每头一次性补贴1000元。
(二)良种母牛引进补贴。肉牛养殖户从盟内种牛场、核心群购买6—24月龄良种母牛,经农牧部门鉴定合格备案后,每头一次性补贴3000元。
(三)核心群奖励。对新认定合格的盟级肉牛核心群一次性奖励2万元,重新认定的不再进行奖励。对新认定自治区肉牛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肉牛遗传资源保种场(区)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四)冷冻精液及液氮补贴。对盟内所需肉牛冷冻精液(进口和国产)和液氮进行补贴,每支进口冷冻精液补贴30元,由盟级承担;每支国产冷冻精液补贴10元,其中盟级补贴5元,上级资金补贴5元;购置液氮(包括运输费)经费由盟级承担。
第三条 扶持畜牧业机械购置。对盟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嘎查村和人居环境整治重点嘎查村农牧户购置清粪小型装载机给予补贴。采取“先购后补、每户限购1台”的形式,农牧户根据养殖规模及生产生活需要在指定机具参数内自行选择购机后享受补贴。单台机具补贴比例为30% , 补贴额上限为1.5万元。
第四条 扶持育肥加工。鼓励发展规模化、产业化肉牛育肥产业。扶持肉牛加工企业建立“加工企业+育肥场+育肥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对肉牛加工企业加工育肥牛所需流动资金提供 信贷支持,按银行贷款金额的3.0%贴息补贴,贴息期为一年。
第二章 资金安排
第五条 资金渠道。除国家、自治区专项扶持政策及项目资金外,本办法所涉及扶持资金由盟级承担。各旗县市(区)可因地制宜出台相应扶持政策,安排配套资金,用于扶持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本扶持政策与国家、自治区各项惠农惠牧补贴政策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笫六条 资金管理。旗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扶持资金管理,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盟旗两级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督查监管,确保扶持政策有效落实、资金规范使用,杜绝发生套取、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现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七条 良种牛管理。盟旗两级农牧部门以种牛场、规模化肉牛养殖场、肉牛核心群为主,每年对良种母牛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实行数字化管理。盟里建立良种肉牛数字化管理平台。
第八条 鉴定验收。盟、旗县市(区)两级农牧部门牵头开展各项鉴定验收工作。
(一)引进肉牛鉴定。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对辖区内引进肉牛进行自验,并将自验结果报盟农牧局申请核验;盟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核查验收,认定各地引进数量。
(二)核心群验收。各旗县市(区)按照《锡林郭勒盟肉牛核心群建设标准》对申请核心群的养殖户(场)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报盟农牧局申请验收;盟农牧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地进行认定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统一发放肉牛核心群认定证书。
(三)农机补贴验收。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对辖区内农牧户的购机申请进行审核验收,并将验收结果上报盟农牧局备案,具体实施参照《锡林郭勒盟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锡农牧发〔2021〕89号)执行。
第九条 动物检疫。旗县之间引进良种肉牛必须持有《动物检疫合格证》,到达目的地后,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兽医专业人员现场监督检查、信息登记后,由畜主分群饲养进行观察,无异常情况的方可混群饲养。
第十条 监督检查。严禁倒买倒卖享受补贴的良种肉牛,套取补贴或骗取贷款、贴息,一经查实追缴全部补贴资金,追究法律责任。享受补贴的良种母牛4年内不得出售,种公牛2年内不得出售,确需出售和处理的必须经旗县市(区)农牧部门批准,并由农牧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收回相应补贴资金。因疫病或自然灾害造成引进肉牛死亡,必须通过苏木乡镇畜牧兽医部门出具证明,上报旗县市(区)农牧部门备案。旗县市(区)政府组织农牧、财政、审计、金融等部门,每年对辖区内扶持政策内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盟农牧局,盟农牧局汇总后报行署。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 本扶持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锡林郭勒盟优质良种肉牛产业发展扶持办法 (2021—2023年)》(署锡发〔2021〕21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锡林郭勒盟农牧局负责解释。
(来源:锡林郭勒盟农牧局 )#高质量发展看内蒙古##生态内蒙古 绿色新发展#
#甘肃身边事# 【中央媒体看甘肃】甘肃临夏供电公司: 当好黄河生态保护“电保姆”
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日发电量28.8万千瓦时、累计处理生活垃圾2.6万吨……临夏州首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去年底建成并投运,彻底改变了临夏市乃至临夏州以往填埋式的垃圾处理方式,将垃圾变废为宝的同时,有效保护黄河上游生态环境。
为服务“绿电”企业,赋能美丽临夏,推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走深走实,国网临夏供电公司还通过优化调度机制、强化技术支撑等5项举措,增强服务意识,聚焦并网运行环节,主动开展技术帮扶活动,重点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电力电量平衡、清洁能源消纳、源网安全稳定运行等问题,搭建和谐厂网关系,确保新能源发电安全。
“我们将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依托国家电网甘肃电力连心桥(临夏马进伟)共产党员服务队,全力推动临夏地区新能源发展,当好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的‘电保姆’,助推临夏地区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国网临夏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
(来源:人民日报)
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日发电量28.8万千瓦时、累计处理生活垃圾2.6万吨……临夏州首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去年底建成并投运,彻底改变了临夏市乃至临夏州以往填埋式的垃圾处理方式,将垃圾变废为宝的同时,有效保护黄河上游生态环境。
为服务“绿电”企业,赋能美丽临夏,推进黄河上游生态保护走深走实,国网临夏供电公司还通过优化调度机制、强化技术支撑等5项举措,增强服务意识,聚焦并网运行环节,主动开展技术帮扶活动,重点解决新能源大规模并网带来的电力电量平衡、清洁能源消纳、源网安全稳定运行等问题,搭建和谐厂网关系,确保新能源发电安全。
“我们将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依托国家电网甘肃电力连心桥(临夏马进伟)共产党员服务队,全力推动临夏地区新能源发展,当好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的‘电保姆’,助推临夏地区社会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国网临夏供电公司负责人表示。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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