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希子坦言曾被要求露体毛#】针对日本娱乐圈的性侵行为发表看法引起很大反响的演员#水原希子[超话]# (31)接受了周刊文春的采访。水原要求导入亲密行为协调员(intimacy coordinator)的背景下,有着自己痛苦的体验。
水原在主演Netflix发布的《彼女》时,制作人要求水原露出体毛。该作品的制作人是梅川治男(61)。周刊文春在4月7日发售号中报道了梅川曾强迫女演员发送局部照片。梅川被称为同样被指控性侵的电影导演园子温(60岁)左膀右臂一般的存在。
水原表示“在拍摄即将开始前,梅川要求我在性场景中露出体毛”“如果露体毛是出演的条件的话,我一开始就不会接受这个邀约的”。
针对一直要求露体毛的梅川,水原一直表示拒绝。表示“看过许多电影,即使是性镜头,基本没有露体毛的”。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作品非要露体毛。由于水原一直拒绝。梅川提了一个荒唐的提议“那么把体毛剃了,贴上假的体毛如何”
梅川给水原的经纪人发来邮件表示“Netflix的制作人也希望水原露体毛”。最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到了试装的日子,水原当着工作人员,共演者和广木导演的面直言“我不会露体毛,觉得没有露体毛的必要”。之后梅川和导演以及经纪人和Netflix方商量,决定根据拍摄角度来调节。不再要求露体毛。
水原回忆当时真的是“非常的痛苦”。“如果当时说明露体毛的意图和必要性的话,是可以考虑的。但是没有让我认可的说明,仅仅是执拗的让我露。让我有了并不是以我的演技为卖点,而是以首次露体毛为卖点的感觉。至今我都没看过《彼女》这个作品”“就算被让人认为我任性也无所谓”
拍摄这部作品时,因水原的提议,日本首次导入了亲密行为协调员(intimacy coordinator)。该职业是拍摄性镜头时,担当演员和制作方的桥梁,让演员不受强迫在安心和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拍摄。
之所以提议导入亲密行为协调员,《彼女》拍摄前聚餐中,水原目击到了梅川将手放在的其他女演员的大腿上。因为看到了这样的性骚扰行为,感觉这个人很危险,所以立刻向Netflix提议导入亲密行为协调员。亲密行为协调员浅田智穂进入现场后,遭到了梅川的各种阻挠和恶意针对。
拍摄性场景时不仅仅只有女性受到伤害,也有男性受害的情况。男性没有受到护理的情况居多。日本代表导演是枝裕和以及西川美和等曾呼吁导入亲密行为协调员创造健全的电影环境。
水原在主演Netflix发布的《彼女》时,制作人要求水原露出体毛。该作品的制作人是梅川治男(61)。周刊文春在4月7日发售号中报道了梅川曾强迫女演员发送局部照片。梅川被称为同样被指控性侵的电影导演园子温(60岁)左膀右臂一般的存在。
水原表示“在拍摄即将开始前,梅川要求我在性场景中露出体毛”“如果露体毛是出演的条件的话,我一开始就不会接受这个邀约的”。
针对一直要求露体毛的梅川,水原一直表示拒绝。表示“看过许多电影,即使是性镜头,基本没有露体毛的”。不理解为什么一个作品非要露体毛。由于水原一直拒绝。梅川提了一个荒唐的提议“那么把体毛剃了,贴上假的体毛如何”
梅川给水原的经纪人发来邮件表示“Netflix的制作人也希望水原露体毛”。最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到了试装的日子,水原当着工作人员,共演者和广木导演的面直言“我不会露体毛,觉得没有露体毛的必要”。之后梅川和导演以及经纪人和Netflix方商量,决定根据拍摄角度来调节。不再要求露体毛。
水原回忆当时真的是“非常的痛苦”。“如果当时说明露体毛的意图和必要性的话,是可以考虑的。但是没有让我认可的说明,仅仅是执拗的让我露。让我有了并不是以我的演技为卖点,而是以首次露体毛为卖点的感觉。至今我都没看过《彼女》这个作品”“就算被让人认为我任性也无所谓”
拍摄这部作品时,因水原的提议,日本首次导入了亲密行为协调员(intimacy coordinator)。该职业是拍摄性镜头时,担当演员和制作方的桥梁,让演员不受强迫在安心和安全的环境下进行拍摄。
之所以提议导入亲密行为协调员,《彼女》拍摄前聚餐中,水原目击到了梅川将手放在的其他女演员的大腿上。因为看到了这样的性骚扰行为,感觉这个人很危险,所以立刻向Netflix提议导入亲密行为协调员。亲密行为协调员浅田智穂进入现场后,遭到了梅川的各种阻挠和恶意针对。
拍摄性场景时不仅仅只有女性受到伤害,也有男性受害的情况。男性没有受到护理的情况居多。日本代表导演是枝裕和以及西川美和等曾呼吁导入亲密行为协调员创造健全的电影环境。
浙江杭州的刘先生去义乌出差,在下榻的酒店中被一女子凌晨敲门,刘先生以为是酒店服务员,没多想就开了门,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刘先生悔不当初。
女子进门后便称是刘先生让其过来的,刘先生向女子解释没有叫过任何人,微信也不是他的,并让女子离开。女子反驳道:“来都来了,不愿意的话就给打车费。”
刘先生认为莫名其妙,明确表示不会给钱。女子没拿到钱不肯离去,刘先生便打电话给酒店前台,女子见刘先生竟然打电话给前台,拔了他的门卡就走。
大吃一惊的刘先生追上女子想要讨回门卡,不料女子在酒店走廊的一处斜坡上摔倒,刘先生也在夺回房卡的过程中被女子抓伤脸部,刘先生遂报警。
(来源:小强热线)
据刘先生表示,随后通过警方得知女子受伤,在医院大吵大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垫付了9000元的住院费。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近日半夜敲门的女子谢女士现身,声称当时自己是被刘先生推倒而受伤的,还被其踢了两脚,因此谢女士希望刘先生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表示6万元就够了。
谢女士在视频振振有词,她说:“如果不是刘先生打我的话,那为什么他垫付9000元住院费,难道他是钱多吗?”对此,刘先生极力否认曾出手打人。
事件中经过鉴定,谢女士为锁骨骨折,伤势属于轻伤二级。而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有网友认为刘先生涉嫌故意伤害罪。
但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为故意,事件中的刘先生与谢女士素未谋面,且谢女士承认系由于在“附近的人”中认识的网友说错房号,而误敲了刘先生的房门。
可见双方之前并无矛盾纠纷,这从谢女士与“附近网友”的聊天记录,以及刘先生的手机中可以很容易查明。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即便刘先生有推搡谢女士的行为,但仅根据谢女士的一面之词,很难认定刘先生具有伤害谢女士身体的主观故意。
何况在刑法中,过失致人伤害的行为中,只有达到重伤以上的程度,行为人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轻伤一般不属于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故此,如果当时刘先生只想拿回房卡,并不存在故意伤害的意图,出于过失不慎将谢女士推倒,以致谢女士锁骨骨折的,一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有网友提出,即使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刘先生确实推倒了谢女士,并造成其锁骨骨折的,那么就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谢女士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通常情况下,可以说行为构成侵权的,确实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事件有所不同。
即便谢女士因刘先生推倒而受伤,但谢女士先前半夜敲错门,又因为没有要到财物而拔去刘先生的门卡,其行为本身也存在过错。
根据《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因此,刘先生出门追赶谢女士夺回房卡的行为,本身即具有防卫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谢女士的损害是由其故意而造成的,那么刘先生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目前,刘先生表示妻子对此情绪很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清事实,还他清白。您认为刘先生需要为谢女士的伤势承担赔偿责任吗?
女子进门后便称是刘先生让其过来的,刘先生向女子解释没有叫过任何人,微信也不是他的,并让女子离开。女子反驳道:“来都来了,不愿意的话就给打车费。”
刘先生认为莫名其妙,明确表示不会给钱。女子没拿到钱不肯离去,刘先生便打电话给酒店前台,女子见刘先生竟然打电话给前台,拔了他的门卡就走。
大吃一惊的刘先生追上女子想要讨回门卡,不料女子在酒店走廊的一处斜坡上摔倒,刘先生也在夺回房卡的过程中被女子抓伤脸部,刘先生遂报警。
(来源:小强热线)
据刘先生表示,随后通过警方得知女子受伤,在医院大吵大闹,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垫付了9000元的住院费。
该事件引发网友热议,近日半夜敲门的女子谢女士现身,声称当时自己是被刘先生推倒而受伤的,还被其踢了两脚,因此谢女士希望刘先生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表示6万元就够了。
谢女士在视频振振有词,她说:“如果不是刘先生打我的话,那为什么他垫付9000元住院费,难道他是钱多吗?”对此,刘先生极力否认曾出手打人。
事件中经过鉴定,谢女士为锁骨骨折,伤势属于轻伤二级。而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有网友认为刘先生涉嫌故意伤害罪。
但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为故意,事件中的刘先生与谢女士素未谋面,且谢女士承认系由于在“附近的人”中认识的网友说错房号,而误敲了刘先生的房门。
可见双方之前并无矛盾纠纷,这从谢女士与“附近网友”的聊天记录,以及刘先生的手机中可以很容易查明。
同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即便刘先生有推搡谢女士的行为,但仅根据谢女士的一面之词,很难认定刘先生具有伤害谢女士身体的主观故意。
何况在刑法中,过失致人伤害的行为中,只有达到重伤以上的程度,行为人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轻伤一般不属于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故此,如果当时刘先生只想拿回房卡,并不存在故意伤害的意图,出于过失不慎将谢女士推倒,以致谢女士锁骨骨折的,一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有网友提出,即使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刘先生确实推倒了谢女士,并造成其锁骨骨折的,那么就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谢女士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在通常情况下,可以说行为构成侵权的,确实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事件有所不同。
即便谢女士因刘先生推倒而受伤,但谢女士先前半夜敲错门,又因为没有要到财物而拔去刘先生的门卡,其行为本身也存在过错。
根据《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在财产犯罪中,不法侵害人虽已取得财物,但通过追赶、阻击等措施能够追回财物的,可以视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因此,刘先生出门追赶谢女士夺回房卡的行为,本身即具有防卫性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谢女士的损害是由其故意而造成的,那么刘先生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目前,刘先生表示妻子对此情绪很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查清事实,还他清白。您认为刘先生需要为谢女士的伤势承担赔偿责任吗?
【蔡锦空间】新展预告 | 信·息
信·息
我在此——而每一个人也都在某个“此”的位置上——我们唯一可做的事情,是试图彼此沟通。
——米沃什《站在人这边·我的意图》
一
交流是人的一种天性,交流的媒介却千姿百态。从一个旧货市场淘来的三层木质书架开始,串联起这场交流的前前后后。书架不过一米二左右,右上角有一掉了漆色的铁牌,印制“北京師範大學”字样,编号“架:6391”,应是图书馆里清退出来的,不知经过几手,在一个旧货市场被我发现。那个旧货市场早几年前就消失了,但看到书架,还会想起那段时间那处氛围,以及不止一次地去想象它的身世。
另一个缘由是,两年前的时候,我们几人一起做了个展览“世界给了我们一些什么之后”,两年后的情况更加难言:世界车水马龙开放又自闭,几乎所有人都深陷信息的泥沼并且要面对观念的分歧。我们试图保持一些联系,也许并不那么密切,但是希望尽量有效和达到某种程度的共识。我把书架的事情说给诸位,希望有一些对话和变化;当信息的载体成为信息本身,我们将如何讲述?于是得以形成这个项目的基本面貌:从书架到小船,从文字到故事,就像一封封发出的书信,收件人详或不详,交流都已多多少少地存在。(by张宗希)
二
“信息”也许是个很矛盾的概念,是传递的对象,却又常常“欲言又止”,不知转向何处,毋宁说,一切都在形成与转化中。从书架到船,正如信息形式的游移不定。人是信息的终端,却不是信息的据有者,因为我们只能掌握知识的形式。这也正是意识形态的真正面目——一种可被塑造的形状。德里达用“延异”(Différance)的概念来说明语言与意义之间那种并非理所当然的关系。作为信息形式的语言本身并不能召唤出其意义,却只能通过‘追加’的方式来不断被定义,这样,“意义”就永远漂泊在了一条没有终点的能指之链上。但是,当前的现状却让思维的机制左右为难,无论是有机的大脑,还是人工智能:在几十年的反思之后,“宏大叙事”似乎不能信了,正如大历史门可罗雀(即便不是无人问津),而微观史则呈现出一派隆盛,但解构、拆开、重组就一定牢靠吗?实际上也不是,因为解构的材料就是以前的宏大叙事。所以,我们的权宜之计就是呈现信息“形状”的变化,这些形状包括文字、口述、艺术,甚至电流。(by 梁舒涵)
艺术家:卜云军、郭赛、李易纹、刘桐、
马海蛟、席丹妮、张新军
策展人:张宗希
艺术顾问:梁舒涵
展期:2022.04.21 -2022. 05. 19
开幕:2022.04.21 15:00
对谈直播LIVE:2022.04.23 15:00 (在艺APP)
主题:对一个书架的交替阅读
主持人:张宗希、张新军
嘉宾:阿改、卜云军、郭赛、李易纹、梁舒涵
刘桐、马海蛟、席丹妮、于一爽、张一
蔡锦空间Cai Jin Space
798艺术区七星东街E03楼北单元502(At Cafe隔壁)
信·息
我在此——而每一个人也都在某个“此”的位置上——我们唯一可做的事情,是试图彼此沟通。
——米沃什《站在人这边·我的意图》
一
交流是人的一种天性,交流的媒介却千姿百态。从一个旧货市场淘来的三层木质书架开始,串联起这场交流的前前后后。书架不过一米二左右,右上角有一掉了漆色的铁牌,印制“北京師範大學”字样,编号“架:6391”,应是图书馆里清退出来的,不知经过几手,在一个旧货市场被我发现。那个旧货市场早几年前就消失了,但看到书架,还会想起那段时间那处氛围,以及不止一次地去想象它的身世。
另一个缘由是,两年前的时候,我们几人一起做了个展览“世界给了我们一些什么之后”,两年后的情况更加难言:世界车水马龙开放又自闭,几乎所有人都深陷信息的泥沼并且要面对观念的分歧。我们试图保持一些联系,也许并不那么密切,但是希望尽量有效和达到某种程度的共识。我把书架的事情说给诸位,希望有一些对话和变化;当信息的载体成为信息本身,我们将如何讲述?于是得以形成这个项目的基本面貌:从书架到小船,从文字到故事,就像一封封发出的书信,收件人详或不详,交流都已多多少少地存在。(by张宗希)
二
“信息”也许是个很矛盾的概念,是传递的对象,却又常常“欲言又止”,不知转向何处,毋宁说,一切都在形成与转化中。从书架到船,正如信息形式的游移不定。人是信息的终端,却不是信息的据有者,因为我们只能掌握知识的形式。这也正是意识形态的真正面目——一种可被塑造的形状。德里达用“延异”(Différance)的概念来说明语言与意义之间那种并非理所当然的关系。作为信息形式的语言本身并不能召唤出其意义,却只能通过‘追加’的方式来不断被定义,这样,“意义”就永远漂泊在了一条没有终点的能指之链上。但是,当前的现状却让思维的机制左右为难,无论是有机的大脑,还是人工智能:在几十年的反思之后,“宏大叙事”似乎不能信了,正如大历史门可罗雀(即便不是无人问津),而微观史则呈现出一派隆盛,但解构、拆开、重组就一定牢靠吗?实际上也不是,因为解构的材料就是以前的宏大叙事。所以,我们的权宜之计就是呈现信息“形状”的变化,这些形状包括文字、口述、艺术,甚至电流。(by 梁舒涵)
艺术家:卜云军、郭赛、李易纹、刘桐、
马海蛟、席丹妮、张新军
策展人:张宗希
艺术顾问:梁舒涵
展期:2022.04.21 -2022. 05. 19
开幕:2022.04.21 15:00
对谈直播LIVE:2022.04.23 15:00 (在艺APP)
主题:对一个书架的交替阅读
主持人:张宗希、张新军
嘉宾:阿改、卜云军、郭赛、李易纹、梁舒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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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8艺术区七星东街E03楼北单元502(At Cafe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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