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查处买分卖分第一案#卖方一次性扣12分!】4月13日,乌海市公安交管支队查获买分卖分案件一起,违法人员2人,是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第一案。
当日上午10时许,乌海交管支队在对市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展监管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男子有冒认他人违法的嫌疑,立即指派民警赶赴违法处理窗口,成功查获“卖分”人员方某。经过民警进一步摸排和调查,又将另一名找其“买分”的杜某抓获。
杜某长期通过各类微信群等方式散发买分卖分、代人消分业务广告,通过非法中介服务每笔业务非法获利50-100元不等。此案中,方某在与杜某取得联系后,以1分50元的“卖分费用”与杜某达成合作意向,并于4月6日至13日,先后为3辆异地车辆处理8笔非现场违法,共记10分,非法获利500元。杜某、方某对自己的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乌海交管支队对方某“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违法所得三倍罚款的处罚。对杜某“组织他人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违法所得五倍罚款的处罚。
目前,乌海交管支队已将杜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移交至海勃湾公安分局;将涉嫌其他买分嫌疑线索函件发送至北京、江苏等交管部门。(来源:内蒙古交警)
当日上午10时许,乌海交管支队在对市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展监管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男子有冒认他人违法的嫌疑,立即指派民警赶赴违法处理窗口,成功查获“卖分”人员方某。经过民警进一步摸排和调查,又将另一名找其“买分”的杜某抓获。
杜某长期通过各类微信群等方式散发买分卖分、代人消分业务广告,通过非法中介服务每笔业务非法获利50-100元不等。此案中,方某在与杜某取得联系后,以1分50元的“卖分费用”与杜某达成合作意向,并于4月6日至13日,先后为3辆异地车辆处理8笔非现场违法,共记10分,非法获利500元。杜某、方某对自己的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乌海交管支队对方某“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违法所得三倍罚款的处罚。对杜某“组织他人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违法所得五倍罚款的处罚。
目前,乌海交管支队已将杜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移交至海勃湾公安分局;将涉嫌其他买分嫌疑线索函件发送至北京、江苏等交管部门。(来源:内蒙古交警)
【乌海交警查处内蒙古买分卖分第一案!一次记满12分】2022年4月13日,乌海市公安交管支队查获买分卖分案件一起,违法人员2人,是公安部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打击买卖驾驶证记分的第一案。
2022年4月13日上午10时许,乌海交管支队在对市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展监管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男子有冒认他人违法的嫌疑,立即指派民警赶赴违法处理窗口,成功查获“卖分”人员方某。经过民警进一步摸排和调查,又将另一名找其“买分”的杜某抓获。
杜某长期通过各类微信群等方式散发买分卖分、代人消分业务广告,通过非法中介服务每笔业务非法获利50-100元不等。此案中,方某在与杜某取得联系后,以1分50元的“卖分费用”与杜某达成合作意向,并于4月6日至13日,先后为3辆异地车辆处理8笔非现场违法,共记10分,非法获利500元。杜某、方某对自己的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处罚:
对方某“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违法所得三倍罚款的处罚。
对杜某“组织他人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违法所得五倍罚款的处罚。
目前,乌海交管支队已将杜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移交至海勃湾公安分局;将涉嫌其他买分嫌疑线索函件发送至北京、江苏等交管部门。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交管部门会继续加大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力度,这既维护了公平正义,也教育引导了安全文明驾驶行为。
交警提示:
平时不要“任性”开车
违法后别想用钱“摆平”
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避免扣分才是王道。
(内蒙古交警、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平安内蒙古# #法治内蒙古#
2022年4月13日上午10时许,乌海交管支队在对市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开展监管巡查工作中发现一男子有冒认他人违法的嫌疑,立即指派民警赶赴违法处理窗口,成功查获“卖分”人员方某。经过民警进一步摸排和调查,又将另一名找其“买分”的杜某抓获。
杜某长期通过各类微信群等方式散发买分卖分、代人消分业务广告,通过非法中介服务每笔业务非法获利50-100元不等。此案中,方某在与杜某取得联系后,以1分50元的“卖分费用”与杜某达成合作意向,并于4月6日至13日,先后为3辆异地车辆处理8笔非现场违法,共记10分,非法获利500元。杜某、方某对自己的买分卖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违法处罚:
对方某“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违法所得三倍罚款的处罚。
对杜某“组织他人买分卖分牟取经济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违法所得五倍罚款的处罚。
目前,乌海交管支队已将杜某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行为移交至海勃湾公安分局;将涉嫌其他买分嫌疑线索函件发送至北京、江苏等交管部门。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交管部门会继续加大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力度,这既维护了公平正义,也教育引导了安全文明驾驶行为。
交警提示:
平时不要“任性”开车
违法后别想用钱“摆平”
遵章守法、文明驾驶
避免扣分才是王道。
(内蒙古交警、乌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平安内蒙古# #法治内蒙古#
#知网称将继续向中科院提供正常服务#
今天(19日),知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将继续向中科院提供正常服务。
并表示:长期以来中国知网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文献信息保障服务。
多数网友却对知网这一声明并不买账,看来天下学子苦知网久矣,中科院对此声明又有何态度呢?
#中国知网##热点关注##v光新星#
今天(19日),知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将继续向中科院提供正常服务。
并表示:长期以来中国知网与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紧密合作,共同致力于文献信息保障服务。
多数网友却对知网这一声明并不买账,看来天下学子苦知网久矣,中科院对此声明又有何态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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