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 DISCOVERY 腰包 N44336字母丝印黑格 DISCOVERY 腰包 此款Discovery腰包采用柔软的Monogram Shadow压纹小牛皮制成,迷人的复古气息演绎休闲时尚风格。黑格大字丝印胸包腰包 造型百搭且功能性强,前后配有拉链口袋便于存取手机、钥匙和卡片,而可调节包带则方便佩戴于腰间、肩背或斜挎。尺寸:30 x 13.0 x 6.0 cm https://t.cn/AiuVnaVn
【阿难。汝虽先悟本觉妙明。性非因缘。非自然性。而犹未明如是觉元。非和合生。及不和合。】
阿难!你虽然已经明白本觉妙明真心,不是因缘性,亦不是自然性。但还未明白这个本觉妙明真心,原非和合所生,亦不是不和合所生。因为非因缘,就不是从他生。非自然,就不是自生。非和合,就不共生。非不和合,就不无因而生。这证明觉元真心,是离诸生相,而且是清净无染的。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阿难!我现在再举出世间的尘相来跟你说明:因为你还在执著,以为世间的一切,都是众生的妄想心与四大和合,遂造成种种因缘性。因此而自己生起疑惑,以为是证菩提之心,亦从因缘而生,和合而起。当知世间是属有生之法,当然从因缘和合而生。但菩提是无生法,所以不是从因缘和合所生。如果菩提是有生相,那就不得叫做菩提了。
佛为阿难详细指出这真见,是证菩提的因地心。这心亦即如来密因,是从来不变的。不变自然不属和合而生,所以不应自生疑惑。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则你现在的妙净见精,是与光明和合,还是与黑暗和合,是与能和合,还是与塞和合?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
假若和明相和合,现在你看见光明,显现在你面前,那么何处杂和你的见相呢?见精是能够分别的,究竟是杂何形象呢?
见精是属内心,光明是属外境。如果杂和在一起,亦应该可以辨出。好像朱红色的颜料和白色的面粉,掺杂在一起,朱色便失了深红,面粉失了纯白,都为非红非白。现在见相和明相,掺杂在一起,究竟作何色相呢?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假若不是见精,怎能看见光明呢?如果说看见光明,就是见精,又怎么可以把见精来看见见精呢?
凡说和的必定有二物,先相离而后相合,方成“和”的意义。现在如果见相和明相和合后,究竟是见抑不是见?如果和合后,明相不是见,那就无所见,怎能见到明?如果和合后,明相即是见相,既是见相,又怎能看见自己的见相呢?亦即怎能看见自己能见的自性呢?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假若以为能见的自性是圆满无缺,那又何必与光明和合?如果说光明是本来圆满的,也就不需要和能见的自性和合在一起啊!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如果说能见的自性和光明是不同的,那么掺杂在一起,当然失去它本来的样子,亦失去见性和光明本来的名字。好像水和土掺杂在一起,就失去水和土的名字,转叫做呢了。其实见性是属有情识,光明是属无情识,两相混合,当然失去本有的名义。所以你认为和光明相和合的义理,是不对的。至于通和暗,以及群塞这次是一样的道理。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再则阿难,你现在还是认为妙明清净见精,是和光明合,还是和黑暗合,是与通和合,还是与塞和合?
阿难前迷见性是因缘自然,现在又迷见性是和合相。故佛举出种种譬喻,来破其颠倒。
现在很多人以为,佛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就生起狂妄心,认为人人已经是佛。那么我亦就是佛,成佛哪有这样容易?佛具三身四智,你有多少身?多少智?佛有五眼六通,你有多少眼?多少通?你是什么佛?真是大言不惭!欲成佛是要认真照佛法去修行。释迦佛是经过多少困难和时间,才能成佛?在雪山苦修六年,你现在连六天都不能,怎可说是佛,这都是狂妄颠倒!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假若说是与光明相和合,那么到了黑暗的时候,已没有光明,这个见精就不能与黑暗相和合。既不能与黑暗相和合,又怎么能看见黑暗呢?如果说看见黑暗的时候,见精是不与黑暗相和合。那么,与光明相合之时,也应该看不见光明。既然看不见光明,又怎可说与光明相和合的时候,知道是光明不是黑暗呢?由此可知黑暗、通达和壅塞,亦是一样的道理。
根本明暗是二,见性是一。明暗是有生灭,见性是无生灭。有生灭和无生灭是不能相合的。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阿难又向佛说:“我现在再三思惟,这妙觉元明之见性,本来就是清净之体,跟那些尘相——明和暗、通和塞及心念思虑等即六处识心,确实亦漠不相关,那就不互相和合吧!”这里阿难不敢用决定辞,只用似是而非来请问。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见性是不生灭,阿难用有生灭来比较不生灭是不对的。故佛说:“你现在又怀疑到你的妙觉真心,与世间的一切,是不相和合吗?”我再问你:“你的见精是不与明相和合?不与暗相和合?不与通相和合?还是不与塞相和合?”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假若不与明相和合,那就见精和明相,必有一条边际隔开。你不妨慢慢地观察,何处是明相?何处是见精?在见精和明相两者之间,以何处作为它们的界限?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阿难!如果光明的这一边,必定没有见精在见,那么光明与见精,就会如风马牛之不相及,各走极端,自然不会知道光明所在之处。处尚不知,怎能知道他的界限?界限不成立,那么你之不相和合的道理,也不会成立。由此也知道,暗和通,及诸群塞,亦是一样的道理。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上面之合,是混合之意。现在之合,是合在一起。
阿难!又若这妙明见精不是和合的话,那么,是不与明和合,不与暗和合,不与通和合,还是不与塞和合?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
如果不和明在一起,那么见性和明相,便成乖背不相立。一属性,一属相,各不相干。好像耳朵和明相,了无关系,不相接触;耳朵是不能分别明暗的。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见精尚且不知道明相所在的地方,它怎能分别暗与不暗,和合与不和合的道理呢?由此可知暗与通,及诸群塞,亦是一样的。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
阿难!你还未明白所有一切外边浮尘境界,一切幻化相。幻是不实在,化是变化,忽有忽无。看上去如实有,其实都是虚幻的名相。当处出生,依幻而生,也随处灭尽——亦依幻而灭尽,没有实体可得。然而其性则真,都是从常住真心,妙觉明体所生。但由真起妄,由妄就生出见分和相分。
阿难!你虽然已经明白本觉妙明真心,不是因缘性,亦不是自然性。但还未明白这个本觉妙明真心,原非和合所生,亦不是不和合所生。因为非因缘,就不是从他生。非自然,就不是自生。非和合,就不共生。非不和合,就不无因而生。这证明觉元真心,是离诸生相,而且是清净无染的。
【阿难。吾今复以前尘问汝。汝今犹以一切世间妄想和合诸因缘性。而自疑惑。证菩提心和合起者。】
阿难!我现在再举出世间的尘相来跟你说明:因为你还在执著,以为世间的一切,都是众生的妄想心与四大和合,遂造成种种因缘性。因此而自己生起疑惑,以为是证菩提之心,亦从因缘而生,和合而起。当知世间是属有生之法,当然从因缘和合而生。但菩提是无生法,所以不是从因缘和合所生。如果菩提是有生相,那就不得叫做菩提了。
佛为阿难详细指出这真见,是证菩提的因地心。这心亦即如来密因,是从来不变的。不变自然不属和合而生,所以不应自生疑惑。
【则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和。为与暗和。为与通和。为与塞和。】
则你现在的妙净见精,是与光明和合,还是与黑暗和合,是与能和合,还是与塞和合?
【若明和者。且汝观明。当明现前。何处杂见。见相可辨。杂何形像。】
假若和明相和合,现在你看见光明,显现在你面前,那么何处杂和你的见相呢?见精是能够分别的,究竟是杂何形象呢?
见精是属内心,光明是属外境。如果杂和在一起,亦应该可以辨出。好像朱红色的颜料和白色的面粉,掺杂在一起,朱色便失了深红,面粉失了纯白,都为非红非白。现在见相和明相,掺杂在一起,究竟作何色相呢?
【若非见者。云何见明。若即见者。云何见见。】
假若不是见精,怎能看见光明呢?如果说看见光明,就是见精,又怎么可以把见精来看见见精呢?
凡说和的必定有二物,先相离而后相合,方成“和”的意义。现在如果见相和明相和合后,究竟是见抑不是见?如果和合后,明相不是见,那就无所见,怎能见到明?如果和合后,明相即是见相,既是见相,又怎能看见自己的见相呢?亦即怎能看见自己能见的自性呢?
【必见圆满。何处和明。若明圆满。不合见和。】
假若以为能见的自性是圆满无缺,那又何必与光明和合?如果说光明是本来圆满的,也就不需要和能见的自性和合在一起啊!
【见必异明。杂则失彼性明名字。杂失明性。和明非义。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如果说能见的自性和光明是不同的,那么掺杂在一起,当然失去它本来的样子,亦失去见性和光明本来的名字。好像水和土掺杂在一起,就失去水和土的名字,转叫做呢了。其实见性是属有情识,光明是属无情识,两相混合,当然失去本有的名义。所以你认为和光明相和合的义理,是不对的。至于通和暗,以及群塞这次是一样的道理。
【复次阿难。又汝今者妙净见精。为与明合。为与暗合。为与通合。为与塞合。】
再则阿难,你现在还是认为妙明清净见精,是和光明合,还是和黑暗合,是与通和合,还是与塞和合?
阿难前迷见性是因缘自然,现在又迷见性是和合相。故佛举出种种譬喻,来破其颠倒。
现在很多人以为,佛说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堪作佛,就生起狂妄心,认为人人已经是佛。那么我亦就是佛,成佛哪有这样容易?佛具三身四智,你有多少身?多少智?佛有五眼六通,你有多少眼?多少通?你是什么佛?真是大言不惭!欲成佛是要认真照佛法去修行。释迦佛是经过多少困难和时间,才能成佛?在雪山苦修六年,你现在连六天都不能,怎可说是佛,这都是狂妄颠倒!
【若明合者。至于暗时。明相已灭。此见即不与诸暗合。云何见暗。若见暗时。不与暗合。与明合者。应非见明。既不见明。云何明合。了明非暗。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假若说是与光明相和合,那么到了黑暗的时候,已没有光明,这个见精就不能与黑暗相和合。既不能与黑暗相和合,又怎么能看见黑暗呢?如果说看见黑暗的时候,见精是不与黑暗相和合。那么,与光明相合之时,也应该看不见光明。既然看不见光明,又怎可说与光明相和合的时候,知道是光明不是黑暗呢?由此可知黑暗、通达和壅塞,亦是一样的道理。
根本明暗是二,见性是一。明暗是有生灭,见性是无生灭。有生灭和无生灭是不能相合的。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我思惟。此妙觉元。与诸缘尘。及心念虑。非和合耶。】
阿难又向佛说:“我现在再三思惟,这妙觉元明之见性,本来就是清净之体,跟那些尘相——明和暗、通和塞及心念思虑等即六处识心,确实亦漠不相关,那就不互相和合吧!”这里阿难不敢用决定辞,只用似是而非来请问。
【佛言。汝今又言觉非和合。吾复问汝。此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和。为非暗和。为非通和。为非塞和。】
见性是不生灭,阿难用有生灭来比较不生灭是不对的。故佛说:“你现在又怀疑到你的妙觉真心,与世间的一切,是不相和合吗?”我再问你:“你的见精是不与明相和合?不与暗相和合?不与通相和合?还是不与塞相和合?”
【若非明和。则见与明。必有边畔。汝且谛观。何处是明。何处是见。在见在明。自何为畔。】
假若不与明相和合,那就见精和明相,必有一条边际隔开。你不妨慢慢地观察,何处是明相?何处是见精?在见精和明相两者之间,以何处作为它们的界限?
【阿难。若明际中必无见者。则不相及。自不知其明相所在。畔云何成。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阿难!如果光明的这一边,必定没有见精在见,那么光明与见精,就会如风马牛之不相及,各走极端,自然不会知道光明所在之处。处尚不知,怎能知道他的界限?界限不成立,那么你之不相和合的道理,也不会成立。由此也知道,暗和通,及诸群塞,亦是一样的道理。
【又妙见精。非和合者。为非明合。为非暗合。为非通合。为非塞合。】
上面之合,是混合之意。现在之合,是合在一起。
阿难!又若这妙明见精不是和合的话,那么,是不与明和合,不与暗和合,不与通和合,还是不与塞和合?
【若非明合。则见与明。性相乖角。如耳与明。了不相触。】
如果不和明在一起,那么见性和明相,便成乖背不相立。一属性,一属相,各不相干。好像耳朵和明相,了无关系,不相接触;耳朵是不能分别明暗的。
【见且不知明相所在。云何甄明合非合理。彼暗与通。及诸群塞。亦复如是。】
见精尚且不知道明相所在的地方,它怎能分别暗与不暗,和合与不和合的道理呢?由此可知暗与通,及诸群塞,亦是一样的。
【阿难。汝犹未明一切浮尘。诸幻化相。当处出生。随处灭尽。幻妄称相。其性真为妙觉明体。】
阿难!你还未明白所有一切外边浮尘境界,一切幻化相。幻是不实在,化是变化,忽有忽无。看上去如实有,其实都是虚幻的名相。当处出生,依幻而生,也随处灭尽——亦依幻而灭尽,没有实体可得。然而其性则真,都是从常住真心,妙觉明体所生。但由真起妄,由妄就生出见分和相分。
犯了“不通忏悔”的罪行怎么办?
如果能真正生出忏悔心,
也未尝没有商量之处。
宣化上人慈悲开示:
佛之“法力”极大,而众生的“业力”却与之相等,所以说凡夫是“业重情迷”,而佛却是“业尽情空”,所以圣、凡之分,在于“业”是不是已经尽了,“情”是不是已经空了。
又说:“觉者,佛也;迷者,众生。”
就好像上午所说的,众生因为背觉合尘,被一切尘劳五欲所转,所以业障愈来愈深,而佛能超脱一切五欲尘劳,不再造业。
众生因为业重的缘故,所以凡是想成佛了道的,必须先要忏悔自己的罪业,如果不生忏悔心就想成佛,这就犹如“煮沙成饭”,虽然煮到恒河沙那么多的劫,也不可能成功的。
所谓“忏”,是忏其前愆;对以往所犯的罪业生大惭愧心。
“悔”,是悔其后过——立定主意,改过自新,永远不再犯错,正如袁了凡居士所说:
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如果我们不勤忏悔,那么,我们所造的罪业,就会使我们堕落,不知“伊于胡底,莫知所止”了。
凡是佛教徒都会记得,在皈依时,把自己的姓名报上后,便忏悔说:
从于无始,以至今生,
毁坏三宝,作一阐提,
谤大乘经,断学般若,
弑害父母,出佛身血,
污僧伽蓝,破他梵行,
焚毁塔寺,盗用僧物,
起诸邪见,拨无因果,
狎近恶友,违背良师。
现在,为了重新唤回大家的记忆,我且把这段〈忏悔文〉,很简单地向大家解释一下:
我们从无始劫以来,直至现在,所做的罪业,真是不可胜数。第一,是毁谤佛、法、僧三宝,其中又以毁谤“僧宝”的罪为最大,因为僧人是代表佛陀来传扬佛法的,所以,谤僧的罪是“不通忏悔”的。
什么叫“阐提”?这是梵语,翻译成华语是“信不具”或“无善根”;譬如你对这种人说法,他不欢喜听,甚至于就干脆地说:“我不信”;你说,这是不是把自己的善根都给断送了呢?
“谤大乘经”,就是诽谤大乘经典;譬如有人说佛经的道理是假的,或者说大乘经是魔王所说的等等,这也是一种“不通忏悔”的罪行。
至于“般若”也是梵语,翻译成华语是“智慧”。般若,又分实相般若、观照般若、文字般若三种,可是无论哪一种都好,若是断学(不去学),就会愚痴。愚痴的果报,是会沦为畜生道。
“弑害父母”,这一句包含了杀阿罗汉和杀圣人的罪;譬如,提婆达多杀四果阿罗汉,这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其次,“出佛身血”,也是一种“不通忏悔”的罪过,可是有许多人误解了,以为这只是指佛在世时,用刀割截佛陀的身体,才算是犯了这条罪行。
其实在佛灭度后,凡是有毁坏佛像者,都算在内;譬如故意去剥落佛像的金漆、损毁佛像等都是。虽然,这不是损害佛的肉体,可是,这个罪却和用刀宰割佛的真身一样。
“污僧伽蓝”,是指亵渎了寺门梵寺;譬如,在寺庙上住的在家夫妇,若在庙内做出不正当的事,吃肉杀生等等。至于“破他梵行”,是引诱本来清净不染的出家人破犯戒律,这也是“不通忏悔”的。
“焚毁塔寺”的意义很明显,就是说焚烧及毁坏寺门佛刹;譬如,昔日冯玉祥火烧白马寺和少林寺等。
“盗用僧物”,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夺取常住的财物,这种人心里所存的,都是一些邪知邪见,自以为是,常常说着无因果的曲调,于是倒行逆施,无恶不作,无所不为,这样又怎能不堕落呢?
最后,要说到“狎近恶友,违背良师”了,“恶友”,在儒家称为“损友”,好像时下的“阿飞”,以及黑社会的人物等,我们都不应该与之为伍,因为这都是恶友之类。
有些人交上了这些损友,就渐入歧途,不听师长的劝告,为非作歹,黑白不分,冠履倒置,你说多么可怜!
以上所说的这种种罪愆,都是非常要不得,但却很容易犯的,那么,若是不幸地已经犯了又怎样呢?
也不要灰心,所谓:“弥天大罪,一忏便消。”罪,本来是无形的,如果能真正生出忏悔心,也未尝没有商量之处。
大家切不可自暴自弃,自甘堕落啊!
恭录自【 宣化上人开示录(三)】
灭除罪业的方法
1. 诵持〈楞严咒〉,参考《大佛顶首楞严经》:
“阿难!是善男子持此咒时,设犯禁戒于未受时。持咒之后,众破戒罪,无问轻重,一时销灭。纵经饮酒,食啖五辛,种种不净,一切诸佛、菩萨、金刚、天仙、鬼神,不将为过。”
……
“若造五逆无间重罪,及诸比丘、比丘尼,四弃,八弃,诵此咒已,如是重业,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
“阿难!若有众生 ,从无量无数劫来,所有一切轻重罪障,从前世来,未及忏悔。若能读诵书写此咒,身上带持,若安住处 ,庄宅园馆。如是积业,犹汤销雪。不久皆得悟无生忍。”
2. 诵持〈大悲咒〉,参考《大悲心陀罗尼经》:
“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今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
“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始除灭。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
“一切十恶五逆。谤人谤法。破斋破戒。破塔坏寺。偷僧祇物。污净梵行。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悉皆灭尽。”
如果能真正生出忏悔心,
也未尝没有商量之处。
宣化上人慈悲开示:
佛之“法力”极大,而众生的“业力”却与之相等,所以说凡夫是“业重情迷”,而佛却是“业尽情空”,所以圣、凡之分,在于“业”是不是已经尽了,“情”是不是已经空了。
又说:“觉者,佛也;迷者,众生。”
就好像上午所说的,众生因为背觉合尘,被一切尘劳五欲所转,所以业障愈来愈深,而佛能超脱一切五欲尘劳,不再造业。
众生因为业重的缘故,所以凡是想成佛了道的,必须先要忏悔自己的罪业,如果不生忏悔心就想成佛,这就犹如“煮沙成饭”,虽然煮到恒河沙那么多的劫,也不可能成功的。
所谓“忏”,是忏其前愆;对以往所犯的罪业生大惭愧心。
“悔”,是悔其后过——立定主意,改过自新,永远不再犯错,正如袁了凡居士所说:
以前种种,譬如昨日死;
以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如果我们不勤忏悔,那么,我们所造的罪业,就会使我们堕落,不知“伊于胡底,莫知所止”了。
凡是佛教徒都会记得,在皈依时,把自己的姓名报上后,便忏悔说:
从于无始,以至今生,
毁坏三宝,作一阐提,
谤大乘经,断学般若,
弑害父母,出佛身血,
污僧伽蓝,破他梵行,
焚毁塔寺,盗用僧物,
起诸邪见,拨无因果,
狎近恶友,违背良师。
现在,为了重新唤回大家的记忆,我且把这段〈忏悔文〉,很简单地向大家解释一下:
我们从无始劫以来,直至现在,所做的罪业,真是不可胜数。第一,是毁谤佛、法、僧三宝,其中又以毁谤“僧宝”的罪为最大,因为僧人是代表佛陀来传扬佛法的,所以,谤僧的罪是“不通忏悔”的。
什么叫“阐提”?这是梵语,翻译成华语是“信不具”或“无善根”;譬如你对这种人说法,他不欢喜听,甚至于就干脆地说:“我不信”;你说,这是不是把自己的善根都给断送了呢?
“谤大乘经”,就是诽谤大乘经典;譬如有人说佛经的道理是假的,或者说大乘经是魔王所说的等等,这也是一种“不通忏悔”的罪行。
至于“般若”也是梵语,翻译成华语是“智慧”。般若,又分实相般若、观照般若、文字般若三种,可是无论哪一种都好,若是断学(不去学),就会愚痴。愚痴的果报,是会沦为畜生道。
“弑害父母”,这一句包含了杀阿罗汉和杀圣人的罪;譬如,提婆达多杀四果阿罗汉,这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子。
其次,“出佛身血”,也是一种“不通忏悔”的罪过,可是有许多人误解了,以为这只是指佛在世时,用刀割截佛陀的身体,才算是犯了这条罪行。
其实在佛灭度后,凡是有毁坏佛像者,都算在内;譬如故意去剥落佛像的金漆、损毁佛像等都是。虽然,这不是损害佛的肉体,可是,这个罪却和用刀宰割佛的真身一样。
“污僧伽蓝”,是指亵渎了寺门梵寺;譬如,在寺庙上住的在家夫妇,若在庙内做出不正当的事,吃肉杀生等等。至于“破他梵行”,是引诱本来清净不染的出家人破犯戒律,这也是“不通忏悔”的。
“焚毁塔寺”的意义很明显,就是说焚烧及毁坏寺门佛刹;譬如,昔日冯玉祥火烧白马寺和少林寺等。
“盗用僧物”,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夺取常住的财物,这种人心里所存的,都是一些邪知邪见,自以为是,常常说着无因果的曲调,于是倒行逆施,无恶不作,无所不为,这样又怎能不堕落呢?
最后,要说到“狎近恶友,违背良师”了,“恶友”,在儒家称为“损友”,好像时下的“阿飞”,以及黑社会的人物等,我们都不应该与之为伍,因为这都是恶友之类。
有些人交上了这些损友,就渐入歧途,不听师长的劝告,为非作歹,黑白不分,冠履倒置,你说多么可怜!
以上所说的这种种罪愆,都是非常要不得,但却很容易犯的,那么,若是不幸地已经犯了又怎样呢?
也不要灰心,所谓:“弥天大罪,一忏便消。”罪,本来是无形的,如果能真正生出忏悔心,也未尝没有商量之处。
大家切不可自暴自弃,自甘堕落啊!
恭录自【 宣化上人开示录(三)】
灭除罪业的方法
1. 诵持〈楞严咒〉,参考《大佛顶首楞严经》:
“阿难!是善男子持此咒时,设犯禁戒于未受时。持咒之后,众破戒罪,无问轻重,一时销灭。纵经饮酒,食啖五辛,种种不净,一切诸佛、菩萨、金刚、天仙、鬼神,不将为过。”
……
“若造五逆无间重罪,及诸比丘、比丘尼,四弃,八弃,诵此咒已,如是重业,犹如猛风吹散沙聚,悉皆灭除,更无毫发。”
“阿难!若有众生 ,从无量无数劫来,所有一切轻重罪障,从前世来,未及忏悔。若能读诵书写此咒,身上带持,若安住处 ,庄宅园馆。如是积业,犹汤销雪。不久皆得悟无生忍。”
2. 诵持〈大悲咒〉,参考《大悲心陀罗尼经》:
“若诸众生。侵损常住饮食财物。千佛出世。不通忏悔。纵忏亦不除灭。今诵大悲神咒。即得除灭。”
“若侵损食用常住饮食财物。要对十方师忏谢。然始除灭。今诵大悲陀罗尼时。十方师即来为作证明。一切罪障。悉皆消灭。”
“一切十恶五逆。谤人谤法。破斋破戒。破塔坏寺。偷僧祇物。污净梵行。如是等一切恶业重罪。悉皆灭尽。”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