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思哲同名男士香水,在男票身上闻到后发现真不愧是“斩女香”,是会让人想扎进他的怀里闻的味道~
前调柑橘、橙花、香柠檬、谷粒
中调:天竺葵、风信子、鼠尾草、雪松
尾调:汤加豆、麝香、琥珀
留香时间:反正洗完澡后都还能闻到!能持续到第二天闻上去像是大海边的白衣少年,不是穿白衬衣那种,而是穿白体恤那种,眼神清澈,长相干净,是明朗的少年,也是温柔的绅士,非常适合干净有礼貌的男生
前调有一点刺激,但中调和尾调就是刚刚好的好闻,尾调让人忍不住抓住他的衣领仔细闻
很多女生也喜欢用这款香,但我觉得女生用这一款有一点太凛冽,不够温和
瓶身是宝石切割样式的玻璃瓶,中间美杜莎浮雕,淡蓝色液体
#春夏出游攻略# #氛围感出片穿搭#
前调柑橘、橙花、香柠檬、谷粒
中调:天竺葵、风信子、鼠尾草、雪松
尾调:汤加豆、麝香、琥珀
留香时间:反正洗完澡后都还能闻到!能持续到第二天闻上去像是大海边的白衣少年,不是穿白衬衣那种,而是穿白体恤那种,眼神清澈,长相干净,是明朗的少年,也是温柔的绅士,非常适合干净有礼貌的男生
前调有一点刺激,但中调和尾调就是刚刚好的好闻,尾调让人忍不住抓住他的衣领仔细闻
很多女生也喜欢用这款香,但我觉得女生用这一款有一点太凛冽,不够温和
瓶身是宝石切割样式的玻璃瓶,中间美杜莎浮雕,淡蓝色液体
#春夏出游攻略# #氛围感出片穿搭#
#三联美食# 《哪吒闹海》可能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童年阴影——多好看的小朋友,白衣飘飘,拿起剑来就抹脖子了。不过在主人公震撼性的悲剧之前,龙王三太子一言不合就被哪吒干掉了,好像命运也很悲惨,让人难以忘记哪吒的那句台词——“我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睡前故事#
「这是陪你入睡的第一百四十七封晚安故事 」
小仙女第一次下凡的时候,穿了一身红衣服。
她想了想,又给自己搭了一条平时舍不得用的红色披帛,心里美滋滋。
第一次下凡当然得选个风景如画的好地方,小仙女一边想一边就飘到了东海边,一头撞上正在沙滩上闭着眼睛晒太阳的白龙。白龙一睁眼,瞅见个红色的影子,吓得急忙要往海里逃,小仙女一把扯住白龙的尾巴,凶巴巴地说你跑什么啊?
白龙哭唧唧地回话,“我爷爷告诉我,看见拿红色混天绫的人就赶紧跑,不然是会被抽、抽筋哒……”
小仙女心想,这龙怕不是个傻的。
于是她故意冲他扬了扬拳头,白龙立马蜷缩成一团,用前肢抱住脑袋,说别打头,会变笨。小仙女又好气又好笑,收起拳头说我不打你,也不要你的龙筋,我就是来问个路,这附近哪里有好玩的地方呀?
白龙这才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他有点不好意思,就说天底下最最好玩的地方是东海,还殷勤地招呼小仙女留下来做客。那段时间,白龙有空就载着小仙女四处看风景,还把自己收藏已久的限量款红珊瑚和海珍珠送给她,每一天都过得快快活活,嗨嗨皮皮。
白龙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小仙女,希望她能一直留在东海。
可是分别的日子很快来临。那天,小仙女接到了天庭交给她的一个任务:说是西边有个村庄,原本美丽富足,近来却被喜食人肉的妖怪们所占据,村民们不得不纷纷逃离。小仙女其实是个能打的小仙女,正好又在凡间溜达,于是除妖重任自然就落到了她身上。
小仙女和白龙道别,背起行囊向西而行。白龙舍不得小仙女,也怕小仙女去到了更好玩的地方,就在也不回东海了,于是悄咪咪地跟着她一起上了路。可是白龙还没渡天劫,没办法变成人类的样子,一路上,他无论如何都隐藏不好自己的身形,很快就被小仙女发现了。
小仙女有点生气:你脑袋里是不是缺根筋啊?干嘛一直偷偷跟着我!
白龙赶紧解释:我不是,我没有。
小仙女却根本不听他的话,还凶巴巴地吓唬白龙,说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就狠狠打你的脑袋,还要把你的龙筋抽出来当头绳!其实,小仙女知道除妖一事凶多吉少,心里并不希望让白龙同行,想故意把他赶走。可谁料脑子里缺根筋的白龙任凭打骂也不肯离开,一直跟着小仙女到了那个被妖怪侵占的村庄。
然而,眼前的景象却惊呆了他们:村庄周围早已妖毒弥漫,大大小小的妖怪藏身其中,难寻踪迹。这下小仙女犯了难,自己虽然很能打,但却不怎么擅长应付妖毒,若是贸然进入村庄,只怕会被妖毒侵蚀危及性命,她一个人涉险就罢了,倘若白龙也偷偷跟着她进去……
小仙女正犯难呢,白龙抓抓脑袋开了口,“我的龙鳞比较厚,应该可以抵挡得住妖毒,要不,让我进村子替你除妖吧?”
她冲他扬起拳头,“我最近想换个发型,正好缺根头绳……”
白龙抱着脑袋躲一边去了,再也不敢提进村子的事。只是除妖一事暂时搁浅,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中,生怕小仙女延误时机,受到天庭的责罚。那一晚,白龙下定决心,趁小仙女不注意,孤身潜入了弥漫着妖毒的村庄……
一连几日不见白龙身影,小仙女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她赶去之后才发现,令人生畏的妖毒已全数散尽。她寻遍整个村庄都不见白龙身影,只有一架白森森的龙骨,巨大却安静。龙骨边,还有一截龙筋,像是特意为谁留下的一般,小仙女拾起龙筋,将乌发绑成一束,不发一言,撕烂了横行村中的所有妖怪。
所有。
小仙女想,她最终还是把那条脑袋里缺根筋的白龙给吓唬走了,可是为什么,自己又开始想要把他给找回来了呢?
后来,小仙女回天庭复了命。
她告诉其他的小仙女,凡间最最好玩的地方叫东海,山好水好,有限量版的红珊瑚和海珍珠,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一条龙当“跟宠”。她们问小仙女,那你捡到龙了吗?小仙女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自己打算再去试试运气。小仙女说这话的时候,依然是一身红衣,依然是红色披帛,只是那一头长发被她高高束起,招摇得像是云海里翻涌的龙……
从那之后,小仙女一直在凡间游历,她见过了许许多多比东海更好看的山、比东海更好看的水,可是,她始终觉得东海是天底下最最好玩的地方——尽管她再也没有在东海捡到过龙。不过,那次她路过东海时,一个穿白衣的少年悄咪咪跟在她身后走了好久好久,凶他也不走,骂他也不走。小仙女气呼呼地扬起手假装要打他,谁料那人却双手抱头,让她别打头,会变笨。
小仙女想了想,觉得那个声音有点耳熟,但她还是很生气,说你脑袋里是不是缺根筋啊?干嘛一直偷偷跟着我!
白衣少年点点头,说对呀对呀,你怎么知道的?
小仙女愣了愣。
少年继续说,“我缺的那根筋,在你头上扎着呢。” https://t.cn/R2Wxnht
「这是陪你入睡的第一百四十七封晚安故事 」
小仙女第一次下凡的时候,穿了一身红衣服。
她想了想,又给自己搭了一条平时舍不得用的红色披帛,心里美滋滋。
第一次下凡当然得选个风景如画的好地方,小仙女一边想一边就飘到了东海边,一头撞上正在沙滩上闭着眼睛晒太阳的白龙。白龙一睁眼,瞅见个红色的影子,吓得急忙要往海里逃,小仙女一把扯住白龙的尾巴,凶巴巴地说你跑什么啊?
白龙哭唧唧地回话,“我爷爷告诉我,看见拿红色混天绫的人就赶紧跑,不然是会被抽、抽筋哒……”
小仙女心想,这龙怕不是个傻的。
于是她故意冲他扬了扬拳头,白龙立马蜷缩成一团,用前肢抱住脑袋,说别打头,会变笨。小仙女又好气又好笑,收起拳头说我不打你,也不要你的龙筋,我就是来问个路,这附近哪里有好玩的地方呀?
白龙这才意识到自己认错了人,他有点不好意思,就说天底下最最好玩的地方是东海,还殷勤地招呼小仙女留下来做客。那段时间,白龙有空就载着小仙女四处看风景,还把自己收藏已久的限量款红珊瑚和海珍珠送给她,每一天都过得快快活活,嗨嗨皮皮。
白龙觉得自己喜欢上了小仙女,希望她能一直留在东海。
可是分别的日子很快来临。那天,小仙女接到了天庭交给她的一个任务:说是西边有个村庄,原本美丽富足,近来却被喜食人肉的妖怪们所占据,村民们不得不纷纷逃离。小仙女其实是个能打的小仙女,正好又在凡间溜达,于是除妖重任自然就落到了她身上。
小仙女和白龙道别,背起行囊向西而行。白龙舍不得小仙女,也怕小仙女去到了更好玩的地方,就在也不回东海了,于是悄咪咪地跟着她一起上了路。可是白龙还没渡天劫,没办法变成人类的样子,一路上,他无论如何都隐藏不好自己的身形,很快就被小仙女发现了。
小仙女有点生气:你脑袋里是不是缺根筋啊?干嘛一直偷偷跟着我!
白龙赶紧解释:我不是,我没有。
小仙女却根本不听他的话,还凶巴巴地吓唬白龙,说你要是再跟着我,我就狠狠打你的脑袋,还要把你的龙筋抽出来当头绳!其实,小仙女知道除妖一事凶多吉少,心里并不希望让白龙同行,想故意把他赶走。可谁料脑子里缺根筋的白龙任凭打骂也不肯离开,一直跟着小仙女到了那个被妖怪侵占的村庄。
然而,眼前的景象却惊呆了他们:村庄周围早已妖毒弥漫,大大小小的妖怪藏身其中,难寻踪迹。这下小仙女犯了难,自己虽然很能打,但却不怎么擅长应付妖毒,若是贸然进入村庄,只怕会被妖毒侵蚀危及性命,她一个人涉险就罢了,倘若白龙也偷偷跟着她进去……
小仙女正犯难呢,白龙抓抓脑袋开了口,“我的龙鳞比较厚,应该可以抵挡得住妖毒,要不,让我进村子替你除妖吧?”
她冲他扬起拳头,“我最近想换个发型,正好缺根头绳……”
白龙抱着脑袋躲一边去了,再也不敢提进村子的事。只是除妖一事暂时搁浅,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中,生怕小仙女延误时机,受到天庭的责罚。那一晚,白龙下定决心,趁小仙女不注意,孤身潜入了弥漫着妖毒的村庄……
一连几日不见白龙身影,小仙女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她赶去之后才发现,令人生畏的妖毒已全数散尽。她寻遍整个村庄都不见白龙身影,只有一架白森森的龙骨,巨大却安静。龙骨边,还有一截龙筋,像是特意为谁留下的一般,小仙女拾起龙筋,将乌发绑成一束,不发一言,撕烂了横行村中的所有妖怪。
所有。
小仙女想,她最终还是把那条脑袋里缺根筋的白龙给吓唬走了,可是为什么,自己又开始想要把他给找回来了呢?
后来,小仙女回天庭复了命。
她告诉其他的小仙女,凡间最最好玩的地方叫东海,山好水好,有限量版的红珊瑚和海珍珠,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一条龙当“跟宠”。她们问小仙女,那你捡到龙了吗?小仙女点点头又摇摇头,说自己打算再去试试运气。小仙女说这话的时候,依然是一身红衣,依然是红色披帛,只是那一头长发被她高高束起,招摇得像是云海里翻涌的龙……
从那之后,小仙女一直在凡间游历,她见过了许许多多比东海更好看的山、比东海更好看的水,可是,她始终觉得东海是天底下最最好玩的地方——尽管她再也没有在东海捡到过龙。不过,那次她路过东海时,一个穿白衣的少年悄咪咪跟在她身后走了好久好久,凶他也不走,骂他也不走。小仙女气呼呼地扬起手假装要打他,谁料那人却双手抱头,让她别打头,会变笨。
小仙女想了想,觉得那个声音有点耳熟,但她还是很生气,说你脑袋里是不是缺根筋啊?干嘛一直偷偷跟着我!
白衣少年点点头,说对呀对呀,你怎么知道的?
小仙女愣了愣。
少年继续说,“我缺的那根筋,在你头上扎着呢。” https://t.cn/R2Wxn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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