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司协作互助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强联手、解民忧、促营商】
为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司关系,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4月20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通过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协作,共同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会上,双方围绕共同推进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判,共同签订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办法》。《办法》明确了在支持起诉工作中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各自应当遵循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规定了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和具体流程。此次协作配合办法的建立实施,旨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以及被虐待遗弃的受害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支持起诉与司法援助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制定实施,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也是加强检司协作,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联合搭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助机制,体现了两个单位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责任担当,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原则,共同为困难群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积极运用支持起诉+促成和解方式,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推动支持起诉工作,不仅能近距离听民声、解民忧,又能纾民困,暖民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法治正能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为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司关系,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4月20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通过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协作,共同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会上,双方围绕共同推进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判,共同签订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办法》。《办法》明确了在支持起诉工作中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各自应当遵循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规定了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和具体流程。此次协作配合办法的建立实施,旨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以及被虐待遗弃的受害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支持起诉与司法援助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制定实施,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也是加强检司协作,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联合搭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助机制,体现了两个单位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责任担当,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原则,共同为困难群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积极运用支持起诉+促成和解方式,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推动支持起诉工作,不仅能近距离听民声、解民忧,又能纾民困,暖民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法治正能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检司协作互助支持起诉+法律援助 强联手 解民忧 促营商
为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司关系,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4月20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通过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协作,共同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会上,双方围绕共同推进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判,共同签订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办法》。《办法》明确了在支持起诉工作中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各自应当遵循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规定了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和具体流程。此次协作配合办法的建立实施,旨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以及被虐待遗弃的受害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支持起诉与司法援助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制定实施,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也是加强检司协作,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联合搭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助机制,体现了两个单位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责任担当,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原则,共同为困难群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积极运用支持起诉+促成和解方式,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推动支持起诉工作,不仅能近距离听民声、解民忧,又能纾民困,暖民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法治正能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为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司关系,共筑法律职业共同体。4月20日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通过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协作,共同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会上,双方围绕共同推进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判,共同签订了《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办法》。《办法》明确了在支持起诉工作中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各自应当遵循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规定了支持起诉的案件范围和具体流程。此次协作配合办法的建立实施,旨在帮助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以及被虐待遗弃的受害者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支持起诉与司法援助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制定实施,是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的有益探索,也是加强检司协作,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有力举措。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联合搭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助机制,体现了两个单位主动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责任担当,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充分发挥法律共同体原则,共同为困难群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积极运用支持起诉+促成和解方式,用心、用情办好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案。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推动支持起诉工作,不仅能近距离听民声、解民忧,又能纾民困,暖民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增添法治正能量,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希望我们的国家在专注大时代宏大叙事结构体系中,能多抽点时间关注一下,这个时代无数小人物的命运,尤其各地连连封城情况下,她们的生活状态及面临的问题。这些小人物虽小,她们却是这个国家的基石,疫情之下,普通人家所面临的困难是真真切切的[思考] 古人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但愿我们的官吏能做到![心] 周末愉快[鲜花][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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