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蓉宝•大运有我”演讲比赛区文体旅局初赛顺利举行】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大运会,全力打造“以赛营城”的热烈氛围,近日区文体旅局举办了“我是蓉宝•大运有我”演讲比赛初赛。比赛邀请了中国歌剧舞剧院戏剧部主任、四川省戏剧家协会会员、著名表演艺术家段青学先生担任评委,来自机关和事业单位的9名九零后青年参加了比赛。段青学先生言传身教,赛前为选手讲解了演讲的基本要素,参赛青年笃志好学,现场研讨氛围浓厚。在比赛过程中,选手或站位高远,分析了大运会对成都的时代意义;或热情洋溢,向海内外同胞推介成华特色;或勇毅笃行,向全体文体旅青年同志发出开拓进取的倡议。段青学先生通过每位选手的表现予以点评教学,充分激发了选手的个人特色,让比赛呈现出百花齐放的氛围。下一步,区文体旅局将积极办好“我是蓉宝•大运有我”演讲复赛,为大运会宣传造势,全力做好“办好一个赛,搞活一座城”。
“2个多小时,为啥没及时救治?”湖南郴州,陈某、刘某等6人在李某家聚餐,陈某酒后死亡,家属要求聚餐者承担责任。刘某说,我没有邀请他来,自己已经尽力救治了,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案例来源:郴州中院)
上午10时,刘建、丘林、操魁、陈功在镇上一起吃早餐,陈功喝了一杯170ml的米酒。
操魁与陈功骑摩托车去了吴忠家,各喝了半杯米酒后,去了李军家。
陈功、丘林、操魁、刘建、李军及其子6人一起在李军家吃饭,丘林因事离开。
期间陈功在沙发上呕吐,大家给120打电话。120以事发地点太远、无车辆,叫其到就近卫生院就诊。
后刘建骑女式摩托车,载着操魁和陈功前往镇卫生院,在卫生院门口摔倒。16:21送到医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
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李军、丘林、操魁各支付2.7万元以了结纠纷。
其后陈功的家属将刘建、吴忠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损失费1065312元的20%,即213062.4元(其中刘建承担15%,吴忠承担5%)。
法院审理认为,从当天骑摩托车的视频看,陈功从吴忠家出来时仍行动状态正常,可推定事故与后续饮酒应存在较大关联性。
陈功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及酒量具有知悉、控制能力。半天时间接二连三喝酒,在第三次酒局中用170ml一次性大杯敬酒,出现不省人事,对自己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次饭局中,陈功、操魁在吴忠家中喝了半杯米酒,是一般的情感交流,吴忠不存在侵权。
在第三场饭局中,陈功身体异常后,应及时组织施救。
该饭局从12:55开始,到15:47打120结束,饭局时间2小时52分,同局者劝阻、提醒、施救时间充足。最近的乡卫生院就在不远处,用摩托车搭乘16:21才送到较远的镇卫生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存疑呕吐物窒息,属于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后期同饮者承担次要责任。
操魁、丘林、李军与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不再处理其赔偿责任,酌定由刘建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院对家属的损失认定为:丧葬费41178元,死亡赔偿金833960元,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98252元,共计1023390元。
最后法院判决,刘建赔偿51169.5元(1023390*5%)。
刘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其理由是:
1、陈功本身是非常喜欢饮酒之人,无论任何时间和场合,只要有人喝酒,不用人招呼陈功就会找别人喝酒。
2、事发当天,自己并未叫陈功一起吃饭。操魁为了搭乘陈功的摩托车,才邀请陈功去吃饭。
3、操魁和陈功到李军家一会儿后,操魁就带着陈功去了吴忠家,并在吴忠家饮酒,操魁有义务保护陈功的人身安全。
4、吃饭时陈功向李军敬酒,李军没有向陈功敬酒,陈功自己端起就喝,喝了一杯半米酒后,就倒在沙发上口吐白沫。
5、陈功被安葬当天,陈功的哥哥要求我支付1万元,我出于同情给了3270元。
6、陈功自己是医生,明知身体有疾病不能饮酒,还在一天内多次饮酒。陈功出现反常情况时,我已经尽力施救,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家属辩称:
1、根据陈功的通话记录可知,陈功的母亲在13:37、13:51都拨通了陈功的电话,而在14:30、14:57先后拨入3次都没能接通,说明陈功至少在14:30的时候就处于无意识状态。同饮者在陈功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未引起足够重视及采取救助措施,应承担相应责任。
2、刘建多次提到其知道陈功患有不能饮酒的疾病,而刘建在整个饮酒过程中都不曾对陈功的饮酒行为进行劝阻,其主观过错明显。
3、刘建在送陈功去医院途中的拖拽行为,导致陈功远端软组织缺失,陈功的家属有理由怀疑刘建运送、救助系规避责任的“弃尸”行为。
4、在镇政府组织调解过程中,刘建用拍打桌面、提高音量等方式激怒我们,试图让我们情绪失控出手殴打刘建,达到不用赔偿的目的。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虽无证据证明刘建等人对陈功有灌酒、斗酒、劝酒等故意行为,但与陈功一同就餐饮酒的同局者均有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既包括在饮酒过程中的提醒、劝告,也包括酒后照料、护送、通知等。
经查,事发当天,陈功在李军家就餐饮酒前已经喝了些酒,同局者对此事知情,当陈功在李军家饮酒时同局者应当对其进行提醒、劝告。陈功在李军家饮酒后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同饮者应当及时组织施救。
由于同饮者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于16:21陈功才被送到镇卫生院,同饮者存在过失。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共同聚餐,的确需要互相注意身体情况,避免出现异常。特别是,要避免暴饮,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出现异常,一定要积极救治。大家觉得能做到吗?
(案例来源:郴州中院)
上午10时,刘建、丘林、操魁、陈功在镇上一起吃早餐,陈功喝了一杯170ml的米酒。
操魁与陈功骑摩托车去了吴忠家,各喝了半杯米酒后,去了李军家。
陈功、丘林、操魁、刘建、李军及其子6人一起在李军家吃饭,丘林因事离开。
期间陈功在沙发上呕吐,大家给120打电话。120以事发地点太远、无车辆,叫其到就近卫生院就诊。
后刘建骑女式摩托车,载着操魁和陈功前往镇卫生院,在卫生院门口摔倒。16:21送到医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
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下,李军、丘林、操魁各支付2.7万元以了结纠纷。
其后陈功的家属将刘建、吴忠告上法院,要求支付损失费1065312元的20%,即213062.4元(其中刘建承担15%,吴忠承担5%)。
法院审理认为,从当天骑摩托车的视频看,陈功从吴忠家出来时仍行动状态正常,可推定事故与后续饮酒应存在较大关联性。
陈功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及酒量具有知悉、控制能力。半天时间接二连三喝酒,在第三次酒局中用170ml一次性大杯敬酒,出现不省人事,对自己的死亡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次饭局中,陈功、操魁在吴忠家中喝了半杯米酒,是一般的情感交流,吴忠不存在侵权。
在第三场饭局中,陈功身体异常后,应及时组织施救。
该饭局从12:55开始,到15:47打120结束,饭局时间2小时52分,同局者劝阻、提醒、施救时间充足。最近的乡卫生院就在不远处,用摩托车搭乘16:21才送到较远的镇卫生院,17:28抢救无效死亡,存疑呕吐物窒息,属于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后期同饮者承担次要责任。
操魁、丘林、李军与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本案不再处理其赔偿责任,酌定由刘建承担5%的赔偿责任。
法院对家属的损失认定为:丧葬费41178元,死亡赔偿金833960元,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98252元,共计1023390元。
最后法院判决,刘建赔偿51169.5元(1023390*5%)。
刘建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其理由是:
1、陈功本身是非常喜欢饮酒之人,无论任何时间和场合,只要有人喝酒,不用人招呼陈功就会找别人喝酒。
2、事发当天,自己并未叫陈功一起吃饭。操魁为了搭乘陈功的摩托车,才邀请陈功去吃饭。
3、操魁和陈功到李军家一会儿后,操魁就带着陈功去了吴忠家,并在吴忠家饮酒,操魁有义务保护陈功的人身安全。
4、吃饭时陈功向李军敬酒,李军没有向陈功敬酒,陈功自己端起就喝,喝了一杯半米酒后,就倒在沙发上口吐白沫。
5、陈功被安葬当天,陈功的哥哥要求我支付1万元,我出于同情给了3270元。
6、陈功自己是医生,明知身体有疾病不能饮酒,还在一天内多次饮酒。陈功出现反常情况时,我已经尽力施救,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家属辩称:
1、根据陈功的通话记录可知,陈功的母亲在13:37、13:51都拨通了陈功的电话,而在14:30、14:57先后拨入3次都没能接通,说明陈功至少在14:30的时候就处于无意识状态。同饮者在陈功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未引起足够重视及采取救助措施,应承担相应责任。
2、刘建多次提到其知道陈功患有不能饮酒的疾病,而刘建在整个饮酒过程中都不曾对陈功的饮酒行为进行劝阻,其主观过错明显。
3、刘建在送陈功去医院途中的拖拽行为,导致陈功远端软组织缺失,陈功的家属有理由怀疑刘建运送、救助系规避责任的“弃尸”行为。
4、在镇政府组织调解过程中,刘建用拍打桌面、提高音量等方式激怒我们,试图让我们情绪失控出手殴打刘建,达到不用赔偿的目的。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虽无证据证明刘建等人对陈功有灌酒、斗酒、劝酒等故意行为,但与陈功一同就餐饮酒的同局者均有合理的注意义务,这种义务既包括在饮酒过程中的提醒、劝告,也包括酒后照料、护送、通知等。
经查,事发当天,陈功在李军家就餐饮酒前已经喝了些酒,同局者对此事知情,当陈功在李军家饮酒时同局者应当对其进行提醒、劝告。陈功在李军家饮酒后出现瘫坐、口吐白沫的情况时,同饮者应当及时组织施救。
由于同饮者未尽到谨慎的照顾义务,于16:21陈功才被送到镇卫生院,同饮者存在过失。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共同聚餐,的确需要互相注意身体情况,避免出现异常。特别是,要避免暴饮,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出现异常,一定要积极救治。大家觉得能做到吗?
【#模切涂布招聘#】创立宏招聘:20K、包住、五险、全勤奖、绩效奖、年终分红、股权激励···
招聘企业:深圳市创立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介绍:深圳市创立宏科技有限公司是提供高端EMI/ESD等电子材料产品方案的供应链合作商,是一家集“产销研”为一体的高新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二OO六年始创于深圳,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胶粘制品及IT产业辅料产品的开发和加工。公司以手机,电器、电子、IT等行业大中型企业为服务对象,以客户为中心,以“诚信,务实”为原则,逐渐发展成为享誉华南地区的一流电子辅料产品供应商,并成为了多家著名IT终端生产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目前,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8和ISO14001:2004质量环境双管理体系国际认证,计划导入QC080000:2012环境物质管理体系。公司览聚大量的高科技研发和管理人员,为企业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在业绩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不忘“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培养了大批理论和实战经验兼备的人才,现代化的管理机制日趋成熟。
招聘电话:刘球凤 0755-29524378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大浪华宁路恒昌荣星辉科技园E栋1楼
01
工艺工程师(12K-20k)
岗位职责:
1、负责RFID电子标签产品设计、研发、工艺制作、调试、测试、生产技术指导;
2、工艺流程优化、报价等。
任职资格:
1、 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3年以上RFID电子标签及读写设备技术开发经验,了解低频、高频、超高频产品的不同市场应用特点,熟悉射频产品的产业链构成;
3、熟悉射频标签的设计、开发、生产和工艺流程,具备较丰富的应用案例经验,可独立完成标签产品的定型实现;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可独立完成立项、汇报、总结等材料编写;
5、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较强的沟通、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6、熟练使用CAD、AI、PS软件者优先考虑。
02
模切师傅(7K-9k)
岗位职责:
1、完成组长安排的平刀生产任务,过程中进行品质管控,满足客户品质需求,控制材料损耗。
2、确保机台持续运作,提高机台稼动率,生产异常及时向上级汇报。
3、执行产线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刀模以及图纸管理要求。
4、填写生产报表以及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任职要求:
1、20-35岁,学历不限,从事模切行业2年以上,熟悉手机辅料的加工。
2、有良好的操作技能,良好的品质意识,良好的执行力,具备细节意识,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有自检意识,能独立调模解决异常。
4、必须能够一人独立完成整条组合线。(一条组合线,五台机)
关于模切之家&涂布之家
东莞市木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是一家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目前平台有员工近50人,在全国设立有6家事业处,分别位于东莞南城,东莞松山湖,深圳龙华,江苏昆山,江西赣州,重庆。
公司旗下有八大事业版块:模切之家平台、涂布之家平台、模切工学院、时代模切ERP、模切库存交易中心、产业私募基金、供应链金融、产学研平台,为3C电子/家电/汽车/能源/医疗/印刷等产业链上下游提供服务。
经过近7年耕耘,平台已经成长为模切/涂布细分领域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目前已拥有30000家企业用户及150000+个人用户,收录行业500000+笔行业信息,覆盖中国华南、华东、华北、西部等东南亚市场。
招聘企业:深圳市创立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介绍:深圳市创立宏科技有限公司是提供高端EMI/ESD等电子材料产品方案的供应链合作商,是一家集“产销研”为一体的高新科技创新型企业。公司二OO六年始创于深圳,多年以来一直致力于胶粘制品及IT产业辅料产品的开发和加工。公司以手机,电器、电子、IT等行业大中型企业为服务对象,以客户为中心,以“诚信,务实”为原则,逐渐发展成为享誉华南地区的一流电子辅料产品供应商,并成为了多家著名IT终端生产企业的战略合作伙伴。目前,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8和ISO14001:2004质量环境双管理体系国际认证,计划导入QC080000:2012环境物质管理体系。公司览聚大量的高科技研发和管理人员,为企业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在业绩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不忘“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培养了大批理论和实战经验兼备的人才,现代化的管理机制日趋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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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工程师(12K-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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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艺流程优化、报价等。
任职资格:
1、 大专以上学历;
2、具备3年以上RFID电子标签及读写设备技术开发经验,了解低频、高频、超高频产品的不同市场应用特点,熟悉射频产品的产业链构成;
3、熟悉射频标签的设计、开发、生产和工艺流程,具备较丰富的应用案例经验,可独立完成标签产品的定型实现;
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可独立完成立项、汇报、总结等材料编写;
5、工作积极,富有责任心,较强的沟通、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6、熟练使用CAD、AI、PS软件者优先考虑。
02
模切师傅(7K-9k)
岗位职责:
1、完成组长安排的平刀生产任务,过程中进行品质管控,满足客户品质需求,控制材料损耗。
2、确保机台持续运作,提高机台稼动率,生产异常及时向上级汇报。
3、执行产线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刀模以及图纸管理要求。
4、填写生产报表以及完成上司安排的其他事项。
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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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良好的操作技能,良好的品质意识,良好的执行力,具备细节意识,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有自检意识,能独立调模解决异常。
4、必须能够一人独立完成整条组合线。(一条组合线,五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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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7年耕耘,平台已经成长为模切/涂布细分领域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目前已拥有30000家企业用户及150000+个人用户,收录行业500000+笔行业信息,覆盖中国华南、华东、华北、西部等东南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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