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颁发多类奖项 评出2021年国家最佳科技工作者】朝中社平壤3月19日电 我国科技工作者和劳动群众全面开展智力战、钻研战,为争取五年计划执行第一年伟大胜利作出了很大贡献。
一些助推国家经济自立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科技成果被授予“2·16”科技奖、创新科技奖;在完成专项科技课题中发挥核心作用的3名科技人员被评为2021年国家最佳科技工作者。
还有4名发明家获授了最佳发明家奖。为顺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树立重视科技社会风气,更加激励广大群众创意热情,首次设了此奖。(完)
一些助推国家经济自立发展和民生改善的科技成果被授予“2·16”科技奖、创新科技奖;在完成专项科技课题中发挥核心作用的3名科技人员被评为2021年国家最佳科技工作者。
还有4名发明家获授了最佳发明家奖。为顺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树立重视科技社会风气,更加激励广大群众创意热情,首次设了此奖。(完)
01
“食安安徽”品牌创建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明确要求“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2019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皖办发〔2019〕22号),要求“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2020年12月21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省食安办牵头打造“食安安徽”区域品牌。
02
“食安安徽”品牌创建意义
安徽是农业大省,是长三角和全国食品生产供应的重要基地,全省食品产业正处于向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转变的关键阶段,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通过持续培育、示范引领、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努力打造“食安安徽”品牌整体形象,实现全省食品品牌数量持续增加、食品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3
“食安安徽”品牌创建目标
通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计划,按照“点、线、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十四五”期间,全省培育“食安安徽”品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3000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50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50个、食品安全示范县60个。到2025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认证和示范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产业新格局,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
《“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04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
为规范有序开展“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活动,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办法》指出,“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是根据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方式,依据“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及相关规定,对申请“食安安徽”认证评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特定区域进行的第三方认证评价活动;《办法》要求,“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以“品牌引领、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精细、社会责任”为基本导向,坚持安全为先、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创新发展为基本原则;《办法》强调,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会同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推动形成品牌培育与认证评价联动机制,各市、县(市、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及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食安安徽”品牌培育、支撑能力建设、宣传推广及认证评价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办法》明确,“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承担“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的具体工作,秘书处设在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05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包括《“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食品流通企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餐饮服务企业》4个方面的认证标准,以及《“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食品生产基地》、《“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食品生产园区》、《“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餐饮安全街区》、《“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食品安全小镇》4个方面的评价标准组成。
标准从基本要求以及安全为先、管理科学、品牌引领、创新驱动、守信重责等方面对“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做出了规范要求。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06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
为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工作,由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质量认证服务中心等认证机构自愿发起成立“食安安徽”认证联盟。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质量认证服务中心、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纪源认证有限公司、安徽中青检验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12家单位作为首批入盟成员单位,秘书处设在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是“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制度建立与实施的技术合作平台,并以“推动食品企业合规经营、共筑合格评定服务品牌、传递质量安全信任”为宗旨,通过组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认证,推动安徽食品产业走“安全为先、管理科学、品牌引领、创新驱动、守信重责”之路,向品质生产、优质服务转变,提升安徽省食品产业和食品安全的整体品牌形象,助力安徽高质量发展。
07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与发布
2021年度,共收到各地市共222家企业,17家区域申报“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并在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举办2021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启动会暨首家现场评审观摩活动。
经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共有150家企业(区域)通过认证评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01家,食品流通企业7家,食用农产品生产者7家,餐饮服务企业27家,食品生产园区2家,食品生产基地2家,食品安全小镇2家,餐饮安全街区2家。2022年1月24日,在安徽广播电视台举办“食安安徽”品牌发布暨授牌仪式。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等领导为首批通过“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的31家企业和单位代表进行授牌。
“食安安徽”品牌发布暨授牌仪式视频
食安安徽大事记视频
《2021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结果的通报》
08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采用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申报流程:
(一)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请书》等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县(市、区)食安办,由县(市、区)食安办报市级食安办实施预审。
(三)通过预审后,申请企业登陆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网站(www.ahzl.org),点击“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线上申报。
(四)市级食安办将预审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及信息统计表,报送“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区域申报流程:
(一)申请区域按要求填写《“食安安徽”品牌(区域)基本情况》等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请区域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县(市、区)食安办,由县(市、区)食安办报市级食安办实施预审。
(三)通过预审后,申请区域登陆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网站(www.ahzl.org),点击“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线上申报。
(四)市级食安办将预审通过的区域申报材料及信息统计表,报送“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09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释义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采用绿色为主色调,由同心圆印章、盾牌、朝阳、稻穗和具有安徽特色的徽派建筑马头墙以及汉字“食”与“良”组成。同心圆印章象征同心同德共创安徽食品安全,寓意圆满、和谐、美好与社会共治,印章体现了第三方认证评价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盾牌象征着监管与守护,严守安徽的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徽派建筑马头墙代表安徽,彰显地域独特文化内涵;标志将“食”与“良”字同构,“食”代表食品、食品生产、食品产业与食品安全,“良”代表品质、优良、良心;麦穗体现出食品属性,寓意食品安全从源头治理抓起;朝阳代表了希望,展示出安徽人民开拓创新,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也标志着安徽的食品产业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区域)在通过认证评价,并获取“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权后,按要求填写《“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提交至认证评价机构,由认证评价机构统一报送“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二)“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收到申请后,进行统一审批,并报省食安办备案。
(三)申请企业(区域)按《“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规范》要求,使用“食安安徽”品牌标识。
(四)使用范围:
①各地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安安徽”建设宣传和推介等工作,可以使用标识;
②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与安徽食品有关的非商业性公务或公益活动,包括大型活动、形象宣传、对外交流、媒体资料和相关出版物等,经所在地食安办许可方可使用;
③通过“食安安徽”认证评价的企业单位,在指定品种及区域,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标识。
(五)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认证机构加强对标识使用的监督。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监督电话:0551-63356719
“食安安徽”品牌创建背景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明确要求“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2019年1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皖办发〔2019〕22号),要求“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2020年12月21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要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省食安办牵头打造“食安安徽”区域品牌。
02
“食安安徽”品牌创建意义
安徽是农业大省,是长三角和全国食品生产供应的重要基地,全省食品产业正处于向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转变的关键阶段,开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一系列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聚焦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要业态和关键环节,通过持续培育、示范引领、整体创建、巩固提升,努力打造“食安安徽”品牌整体形象,实现全省食品品牌数量持续增加、食品品牌经济贡献率显著提高,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03
“食安安徽”品牌创建目标
通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计划,按照“点、线、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十四五”期间,全省培育“食安安徽”品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3000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50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50个、食品安全示范县60个。到2025年,建立起较为完备的“食安安徽”品牌培育、认证和示范体系,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产业新格局,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
《“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04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
为规范有序开展“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活动,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办法》指出,“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是根据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方式,依据“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及相关规定,对申请“食安安徽”认证评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特定区域进行的第三方认证评价活动;《办法》要求,“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以“品牌引领、品质卓越、自主创新、管理精细、社会责任”为基本导向,坚持安全为先、市场主导、政府推动、标准引领、自愿申报、公平公正、创新发展为基本原则;《办法》强调,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会同省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推动形成品牌培育与认证评价联动机制,各市、县(市、区)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及食安委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食安安徽”品牌培育、支撑能力建设、宣传推广及认证评价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办法》明确,“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承担“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的具体工作,秘书处设在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办法》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05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标准》,包括《“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食品流通企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餐饮服务企业》4个方面的认证标准,以及《“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食品生产基地》、《“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食品生产园区》、《“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餐饮安全街区》、《“食安安徽”品牌评价食品安全小镇》4个方面的评价标准组成。
标准从基本要求以及安全为先、管理科学、品牌引领、创新驱动、守信重责等方面对“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做出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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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
为做好“食安安徽”品牌工作,由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质量认证服务中心等认证机构自愿发起成立“食安安徽”认证联盟。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质量认证服务中心、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新纪源认证有限公司、安徽中青检验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12家单位作为首批入盟成员单位,秘书处设在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是“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制度建立与实施的技术合作平台,并以“推动食品企业合规经营、共筑合格评定服务品牌、传递质量安全信任”为宗旨,通过组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认证,推动安徽食品产业走“安全为先、管理科学、品牌引领、创新驱动、守信重责”之路,向品质生产、优质服务转变,提升安徽省食品产业和食品安全的整体品牌形象,助力安徽高质量发展。
07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与发布
2021年度,共收到各地市共222家企业,17家区域申报“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并在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举办2021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启动会暨首家现场评审观摩活动。
经过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征求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共有150家企业(区域)通过认证评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01家,食品流通企业7家,食用农产品生产者7家,餐饮服务企业27家,食品生产园区2家,食品生产基地2家,食品安全小镇2家,餐饮安全街区2家。2022年1月24日,在安徽广播电视台举办“食安安徽”品牌发布暨授牌仪式。
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永生等领导为首批通过“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的31家企业和单位代表进行授牌。
“食安安徽”品牌发布暨授牌仪式视频
食安安徽大事记视频
《2021年度“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结果的通报》
08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采用纸质材料与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企业申报流程:
(一)申请企业按要求填写《“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请书》等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请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县(市、区)食安办,由县(市、区)食安办报市级食安办实施预审。
(三)通过预审后,申请企业登陆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网站(www.ahzl.org),点击“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线上申报。
(四)市级食安办将预审通过的企业申报材料及信息统计表,报送“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区域申报流程:
(一)申请区域按要求填写《“食安安徽”品牌(区域)基本情况》等相关申请材料。
(二)申请区域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县(市、区)食安办,由县(市、区)食安办报市级食安办实施预审。
(三)通过预审后,申请区域登陆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网站(www.ahzl.org),点击“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申报系统,按提示要求进行线上申报。
(四)市级食安办将预审通过的区域申报材料及信息统计表,报送“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09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释义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采用绿色为主色调,由同心圆印章、盾牌、朝阳、稻穗和具有安徽特色的徽派建筑马头墙以及汉字“食”与“良”组成。同心圆印章象征同心同德共创安徽食品安全,寓意圆满、和谐、美好与社会共治,印章体现了第三方认证评价的权威性与公信力;盾牌象征着监管与守护,严守安徽的食品质量安全底线;徽派建筑马头墙代表安徽,彰显地域独特文化内涵;标志将“食”与“良”字同构,“食”代表食品、食品生产、食品产业与食品安全,“良”代表品质、优良、良心;麦穗体现出食品属性,寓意食品安全从源头治理抓起;朝阳代表了希望,展示出安徽人民开拓创新,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也标志着安徽的食品产业从此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区域)在通过认证评价,并获取“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权后,按要求填写《“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提交至认证评价机构,由认证评价机构统一报送“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
(二)“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工作秘书处(安徽省质量品牌促进会)收到申请后,进行统一审批,并报省食安办备案。
(三)申请企业(区域)按《“食安安徽”品牌标识使用规范》要求,使用“食安安徽”品牌标识。
(四)使用范围:
①各地食安委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安安徽”建设宣传和推介等工作,可以使用标识;
②有关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媒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展与安徽食品有关的非商业性公务或公益活动,包括大型活动、形象宣传、对外交流、媒体资料和相关出版物等,经所在地食安办许可方可使用;
③通过“食安安徽”认证评价的企业单位,在指定品种及区域,在有效期内可以使用标识。
(五)各地市市场监管部门、“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认证机构加强对标识使用的监督。
“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联盟监督电话:0551-63356719
【#合肥多区县最新人事任免#!】庐阳区
据“庐阳发布”消息:2月28日下午,庐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区政务中心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人事任命事项。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季海礁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天寿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郑家凯为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卫茹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胡晓玲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金定为区民政局局长;
王涛为区司法局局长;
张士明为区财政局局长;
周宏正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政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昌文为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张慧为区商务局局长;
宋燕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杰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单正领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强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严正为区审计局局长;
刘斌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圣勇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俊为区统计局局长;
柯漫雪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胡明为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胡子燕为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杨治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瑶海区
据“瑶海人大”消息:2022年2月24日,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命议案。
决定任命:
胡章俊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咏为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袁乃玉为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饶金凤为合肥市瑶海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芳为合肥市瑶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朱启梅为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局长;
王勇为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局长;
朱岩为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局长;
张建宁为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军为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岳刚为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王巍为合肥市瑶海区商务局局长;
程李英为合肥市瑶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罗效民为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方军为合肥市瑶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业敏为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莉为合肥市瑶海区审计局局长;
蒋玉宝为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国平为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辉为合肥市瑶海区统计局局长;
陈昌山为合肥市瑶海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伊超为合肥市瑶海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方伟为合肥市瑶海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李轩为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据“瑶海人大”消息:2月24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袁乃玉辞职请求的决定》。
鉴于职务调整,袁乃玉本人已书面提出辞去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袁乃玉辞去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肥东县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崔益平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群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新龙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马尊应为县科技局局长;
阚金乐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珍为县公安局局长;
王政为县民政局局长;
杨成忠为县司法局局长;
罗瑞传为县财政局局长;
陈剑波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磊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殷传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仁民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东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学斌为县水务局局长;
王正清为县商务局局长;
高向峰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韦晓晖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黄勇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施济农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永立为县审计局局长;
周家道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徐向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庆梅为县统计局局长;
袁德勋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薛中发为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谷仕勇为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丹为肥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养俊肥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明肥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鹏飞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有新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克创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业丰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光中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浦相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文军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崔礼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肥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 任 委 员:徐斌
副主任委员:张有新 王志东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卢青松 许业兰 李光海 杨正霞 宋新 陆业金 陈巧妹 陈茂忠
据“庐阳发布”消息:2月28日下午,庐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区政务中心举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人事任命事项。
经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季海礁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天寿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郑家凯为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卫茹为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胡晓玲为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金定为区民政局局长;
王涛为区司法局局长;
张士明为区财政局局长;
周宏正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政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昌文为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张慧为区商务局局长;
宋燕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杰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单正领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强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严正为区审计局局长;
刘斌为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张圣勇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俊为区统计局局长;
柯漫雪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胡明为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胡子燕为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杨治为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瑶海区
据“瑶海人大”消息:2022年2月24日,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命议案。
决定任命:
胡章俊为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咏为合肥市瑶海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袁乃玉为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饶金凤为合肥市瑶海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芳为合肥市瑶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朱启梅为合肥市瑶海区民政局局长;
王勇为合肥市瑶海区司法局局长;
朱岩为合肥市瑶海区财政局局长;
张建宁为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军为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岳刚为合肥市瑶海区农林水务局局长;
王巍为合肥市瑶海区商务局局长;
程李英为合肥市瑶海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罗效民为合肥市瑶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方军为合肥市瑶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李业敏为合肥市瑶海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莉为合肥市瑶海区审计局局长;
蒋玉宝为合肥市瑶海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王国平为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辉为合肥市瑶海区统计局局长;
陈昌山为合肥市瑶海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伊超为合肥市瑶海区政府信访局局长;
方伟为合肥市瑶海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李轩为合肥市瑶海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据“瑶海人大”消息:2月24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合肥市瑶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接受袁乃玉辞职请求的决定》。
鉴于职务调整,袁乃玉本人已书面提出辞去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有关规定,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接受袁乃玉辞去合肥市瑶海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肥东县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崔益平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唐群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周新龙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马尊应为县科技局局长;
阚金乐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刘珍为县公安局局长;
王政为县民政局局长;
杨成忠为县司法局局长;
罗瑞传为县财政局局长;
陈剑波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磊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殷传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仁民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东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学斌为县水务局局长;
王正清为县商务局局长;
高向峰为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韦晓晖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黄勇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施济农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韩永立为县审计局局长;
周家道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徐向东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庆梅为县统计局局长;
袁德勋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薛中发为县政府信访局局长;
谷仕勇为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罗丹为肥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养俊肥东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明肥东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鹏飞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肥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有新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克创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业丰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光中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浦相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文军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崔礼报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肥东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2年2月28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主 任 委 员:徐斌
副主任委员:张有新 王志东
委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卢青松 许业兰 李光海 杨正霞 宋新 陆业金 陈巧妹 陈茂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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