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希望大家理智看待网络上的事件,等待官方回复,不要总站在道德至高点批判别人,我们无法身处他人的处境,请学会尊重他人。
网络上人身攻击犯法,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利用网络对他人实施人身攻击的,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攻击者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网络上人身攻击犯法,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利用网络对他人实施人身攻击的,是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攻击者要承担侵权的责任。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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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老师说过: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因为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就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和好辦者的天性。
刚好看到实事,因此我想说,玩梗者,不分青红皂白对人进行人身攻击者,身上的这种特性总是展现的淋漓尽致。
罗翔老师说过: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奇怪的勇气和一种莫名奇怪的自豪感,因为知识越贫乏,你所相信的东西就越绝对,因为你根本没有听过与此相对立的观点。夜郎自大是无知者和好辦者的天性。
刚好看到实事,因此我想说,玩梗者,不分青红皂白对人进行人身攻击者,身上的这种特性总是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做社区委员会成员已经快一年了,每天推来大量0转0评有时甚至是0赞的微博让判定,除了浪费时间浪费人力以外有什么意义呢?这种基本没有传播能力的微博请问能造成什么矛盾?是被如何判定为违规的呢?反而是一些充斥着污言秽语、人身攻击的微博却被大肆传播,投诉就被驳回!人身攻击必须要被攻击者本人投诉才有效,怎么我作为一个内心尚有良知的人,阻止别人的网暴还有错了?我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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