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检播报# 近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经承办检察官阅卷,发现案件当事人双方家庭都特别困难,肇事者郑某甲确无能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致使被害人郑某乙、郑某丙的医疗费用主要通过水滴筹、向亲戚朋友借款等方式支付。为急民之所急,解民之所忧,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联合第三检察部对该案两名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https://t.cn/A668Rau1 https://t.cn/AiOeM4dp
#正检播报# 近期,正安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019年10月17日,易地扶贫搬迁户骆某某之母亲王某英被何某驾驶车辆撞伤,后医治无效死亡。正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判决被告何某赔偿骆某某及家人230435.5元,判决生效后,其本人多次追索赔偿款无果,后向正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赔偿款始终未执行到位,骆某某到正安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该院第二检察部民事检察办案团队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后,认为正安县人民法院已积极履职,不存在执行违法,怠于执行或其他错误情形,对该案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的决定。https://t.cn/A66QklIl https://t.cn/AiOeM4dp
#正检播报# 据了解,正安县近年来的降雨量明显增加,汛期将至,正安县人民检察院敲响了汛期防洪警钟。4月1日,正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董旭敏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到正安县水务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正安县水务局依法履行河道行洪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检察建议所指向河道的妨害行洪安全问题及时排除障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正安县水务局有关领导、业务负责人、第三方人员某公司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https://t.cn/A66WDFLV https://t.cn/RyhYaK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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