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认定西安一小区28处“阳光房”系违建时隔3年依然存在】“2019年认定的违建,时隔3年不仅没拆,反而还有新的业主开始加盖。”大山(化名)说。
疑因违建导致市民家中漏水
大山家住西安市玄武路与贞观路交叉口附近的锦园新世纪小区。他说,2017年前后,他搬至该小区,后发现北侧卧室的窗台附近有些潮湿,但并没有在意。2019年,他家北侧卧室窗台附近开始滴水,“我刚开始觉得是防水没做好,后来发现楼上加盖了一间玻璃房。我怀疑家里漏水是因为违建导致下水系统被更改,所以出现漏水问题。”
大山说,他咨询周围邻居,邻居都说那是“违法建筑”,还说小区有业主为此事投诉了很多次。2019年,未央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多次来小区现场查看,“当时很多人说,违建已经被认定了,很快就会拆除。”但始终没有结果。2021年9月,连续3周的阴雨,让他家北侧卧室的漏水越发严重,“北侧房子是孩子住的,如今一下雨就漏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他多次联系物业,但始终无人处理。
4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大山家,其家中北侧两间卧室的窗台附近均有水渍、墙面起皮等情况,部分墙角的墙纸因发霉变黑。大山说,楼顶南侧没有违建,家里南侧外墙没有渗水;楼顶北侧有违建,结果北侧外墙渗水了,“我觉得漏水肯定有违建的原因。”
12345平台:2019年认定28处阳光房违建,2020年“不能一刀切式全部拆除”
根据大山提供的“西安12345后台显示,今年2月23日,他向西安12345投诉相关问题。3月1日,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回复称“经确认,市民投诉中所述违建问题,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已于2019年3月14日将其认定,并函告(市规曲(大)函【2019】128号)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续处理事宜建议咨询未央区城管局”。
4月8日,未央区政府回复称,“经核查:大山反映的顶层业主在楼顶搭建阳光玻璃房,确实存在此问题。由于业主长期不在家……根据西安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5号举行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认为,锦园新世纪阳光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能一刀切式的全部切除,可以分门别类的整改提升,对超高超宽,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其余做保留处理。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对锦园新世纪28处阳光房未拆点位的保留设施整改提升方案……(漏水问题)已告知违建业主尽快进行整改、维护,避免此现象影响,楼下业主日常生活。”
对此,大山说,“未央区政府称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而楼顶属于公共区域,理应该拆除,但始终没有动静。”
物业:露台不属于公共区域,加盖是为避免漏水,2019年后无加盖
记者发现锦园新世纪小区多栋单元楼楼顶或多或少存在加盖。其中,C区12号楼共有10层,B单元有业主用混凝土、轻钢、玻璃等加盖了第11层,又利用轻钢、玻璃结构加盖了第12层。
小区业主小美(化名)告诉记者,顶层搭建多,因为顶层业主的房子属于复式,“他们想增加房子面积吧。”2019年前,小区的违建都是轻钢和玻璃结构。2021年,C区12号楼B单元的业主加盖了,“听说是陆续动工的,用的是混凝土,两三个月才建好。”她补充道,“我肯定不愿意楼顶有违建,不然到时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
在锦园新世纪物业管理处,吴姓负责人说,楼顶的部分露台是当年开发商售房时 “半赠送”给业主的,不属于公共区域,“房产证上把这部分面积算进去了……这些露台只能通过顶层业主家的二楼进入,不然进不去。”因为顶层的露台漏水,做防水最多能维持10年,所以部分顶层的业主在露台上进行了搭建。
记者追问“那既然不属于公共区域,为什么有关部门将搭建认定为违建?”对方说,“因为即便业主有各种各样的搭建理由,但露台实际是一块平地……城管局认定该行为不合法。”
吴姓负责人还说,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执法中队曾针对小区违建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后续如果决定要拆,物业肯定会全力配合。2019年有关部门认定28处违建后,物业已经在防范有业主搭建,因此之后再没有出现过业主搭建的情况,去年查得最严格,不可能有业主顶风作案。”
未央城管大明宫中队:“阳光房”涉及面广且拆除难度大,区政府曾下文不能“一刀切”
4月14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中队。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2019年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发给未央区城管局的多封公函,内容为大致为“经调查,该建筑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我局建议对该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拆除……”
记者发现,这些公函中,提及的违建面积最大200平方米,最小10平方米,描述均为轻钢结构阳光房。其中,没有对C区12号楼B单元的违法认定。
工作人员说,2019年他们接到了规划局的认定函后,现场进行调查取证。2020年,未央区政府对辖区所有小区存在的阳光房式的违法建设统一处置,之后该小区违建的处理就搁置了,直到近期,大山给他们反映了漏水问题,“因为当年阳光房的情况很多,拆除的话难度大且涉及面广,所以区上当时下了文,强调不能一刀切,让分情况处理。比如:有些违建已经和楼体连到一起了等……虽然违建查处的职能在城管局,但如果要拆除违法建设,必须由政府来组织。“
针对于有业主在2021年加盖的问题,工作人员说,违建需要规划局先认定,他们才能处置。对于已认定的违建,他们一直在执法,一直在和各方沟通这件事,但 “是否拆除违建”,需要政府来牵头。
随后,记者向工作人员提供了“西安12345”给大山的回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该回复结果来看,未央区政府对该违建项目应该采取了保留提升的举措,“保留提升需要规划局给方案。”记者询问规划局不是建议拆除吗?是否有收到保留提升的方案?工作人员称,2019年前后收到了规划局的《违法建设认定函》,但一直没有收到规划局的整改提升方案。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陈团结
疑因违建导致市民家中漏水
大山家住西安市玄武路与贞观路交叉口附近的锦园新世纪小区。他说,2017年前后,他搬至该小区,后发现北侧卧室的窗台附近有些潮湿,但并没有在意。2019年,他家北侧卧室窗台附近开始滴水,“我刚开始觉得是防水没做好,后来发现楼上加盖了一间玻璃房。我怀疑家里漏水是因为违建导致下水系统被更改,所以出现漏水问题。”
大山说,他咨询周围邻居,邻居都说那是“违法建筑”,还说小区有业主为此事投诉了很多次。2019年,未央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多次来小区现场查看,“当时很多人说,违建已经被认定了,很快就会拆除。”但始终没有结果。2021年9月,连续3周的阴雨,让他家北侧卧室的漏水越发严重,“北侧房子是孩子住的,如今一下雨就漏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他多次联系物业,但始终无人处理。
4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大山家,其家中北侧两间卧室的窗台附近均有水渍、墙面起皮等情况,部分墙角的墙纸因发霉变黑。大山说,楼顶南侧没有违建,家里南侧外墙没有渗水;楼顶北侧有违建,结果北侧外墙渗水了,“我觉得漏水肯定有违建的原因。”
12345平台:2019年认定28处阳光房违建,2020年“不能一刀切式全部拆除”
根据大山提供的“西安12345后台显示,今年2月23日,他向西安12345投诉相关问题。3月1日,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回复称“经确认,市民投诉中所述违建问题,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已于2019年3月14日将其认定,并函告(市规曲(大)函【2019】128号)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续处理事宜建议咨询未央区城管局”。
4月8日,未央区政府回复称,“经核查:大山反映的顶层业主在楼顶搭建阳光玻璃房,确实存在此问题。由于业主长期不在家……根据西安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5号举行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认为,锦园新世纪阳光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能一刀切式的全部切除,可以分门别类的整改提升,对超高超宽,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其余做保留处理。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对锦园新世纪28处阳光房未拆点位的保留设施整改提升方案……(漏水问题)已告知违建业主尽快进行整改、维护,避免此现象影响,楼下业主日常生活。”
对此,大山说,“未央区政府称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而楼顶属于公共区域,理应该拆除,但始终没有动静。”
物业:露台不属于公共区域,加盖是为避免漏水,2019年后无加盖
记者发现锦园新世纪小区多栋单元楼楼顶或多或少存在加盖。其中,C区12号楼共有10层,B单元有业主用混凝土、轻钢、玻璃等加盖了第11层,又利用轻钢、玻璃结构加盖了第12层。
小区业主小美(化名)告诉记者,顶层搭建多,因为顶层业主的房子属于复式,“他们想增加房子面积吧。”2019年前,小区的违建都是轻钢和玻璃结构。2021年,C区12号楼B单元的业主加盖了,“听说是陆续动工的,用的是混凝土,两三个月才建好。”她补充道,“我肯定不愿意楼顶有违建,不然到时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
在锦园新世纪物业管理处,吴姓负责人说,楼顶的部分露台是当年开发商售房时 “半赠送”给业主的,不属于公共区域,“房产证上把这部分面积算进去了……这些露台只能通过顶层业主家的二楼进入,不然进不去。”因为顶层的露台漏水,做防水最多能维持10年,所以部分顶层的业主在露台上进行了搭建。
记者追问“那既然不属于公共区域,为什么有关部门将搭建认定为违建?”对方说,“因为即便业主有各种各样的搭建理由,但露台实际是一块平地……城管局认定该行为不合法。”
吴姓负责人还说,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执法中队曾针对小区违建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后续如果决定要拆,物业肯定会全力配合。2019年有关部门认定28处违建后,物业已经在防范有业主搭建,因此之后再没有出现过业主搭建的情况,去年查得最严格,不可能有业主顶风作案。”
未央城管大明宫中队:“阳光房”涉及面广且拆除难度大,区政府曾下文不能“一刀切”
4月14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中队。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2019年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发给未央区城管局的多封公函,内容为大致为“经调查,该建筑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我局建议对该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拆除……”
记者发现,这些公函中,提及的违建面积最大200平方米,最小10平方米,描述均为轻钢结构阳光房。其中,没有对C区12号楼B单元的违法认定。
工作人员说,2019年他们接到了规划局的认定函后,现场进行调查取证。2020年,未央区政府对辖区所有小区存在的阳光房式的违法建设统一处置,之后该小区违建的处理就搁置了,直到近期,大山给他们反映了漏水问题,“因为当年阳光房的情况很多,拆除的话难度大且涉及面广,所以区上当时下了文,强调不能一刀切,让分情况处理。比如:有些违建已经和楼体连到一起了等……虽然违建查处的职能在城管局,但如果要拆除违法建设,必须由政府来组织。“
针对于有业主在2021年加盖的问题,工作人员说,违建需要规划局先认定,他们才能处置。对于已认定的违建,他们一直在执法,一直在和各方沟通这件事,但 “是否拆除违建”,需要政府来牵头。
随后,记者向工作人员提供了“西安12345”给大山的回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该回复结果来看,未央区政府对该违建项目应该采取了保留提升的举措,“保留提升需要规划局给方案。”记者询问规划局不是建议拆除吗?是否有收到保留提升的方案?工作人员称,2019年前后收到了规划局的《违法建设认定函》,但一直没有收到规划局的整改提升方案。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陈团结
【2019年认定西安一小区28处“阳光房”系违建时隔3年依然存在】“2019年认定的违建,时隔3年不仅没拆,反而还有新的业主开始加盖。”大山(化名)说。
疑因违建导致市民家中漏水
大山家住西安市玄武路与贞观路交叉口附近的锦园新世纪小区。他说,2017年前后,他搬至该小区,后发现北侧卧室的窗台附近有些潮湿,但并没有在意。2019年,他家北侧卧室窗台附近开始滴水,“我刚开始觉得是防水没做好,后来发现楼上加盖了一间玻璃房。我怀疑家里漏水是因为违建导致下水系统被更改,所以出现漏水问题。”
大山说,他咨询周围邻居,邻居都说那是“违法建筑”,还说小区有业主为此事投诉了很多次。2019年,未央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多次来小区现场查看,“当时很多人说,违建已经被认定了,很快就会拆除。”但始终没有结果。2021年9月,连续3周的阴雨,让他家北侧卧室的漏水越发严重,“北侧房子是孩子住的,如今一下雨就漏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他多次联系物业,但始终无人处理。
4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大山家,其家中北侧两间卧室的窗台附近均有水渍、墙面起皮等情况,部分墙角的墙纸因发霉变黑。大山说,楼顶南侧没有违建,家里南侧外墙没有渗水;楼顶北侧有违建,结果北侧外墙渗水了,“我觉得漏水肯定有违建的原因。”
12345平台:2019年认定28处阳光房违建,2020年“不能一刀切式全部拆除”
根据大山提供的“西安12345后台显示,今年2月23日,他向西安12345投诉相关问题。3月1日,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回复称“经确认,市民投诉中所述违建问题,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已于2019年3月14日将其认定,并函告(市规曲(大)函【2019】128号)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续处理事宜建议咨询未央区城管局”。
4月8日,未央区政府回复称,“经核查:大山反映的顶层业主在楼顶搭建阳光玻璃房,确实存在此问题。由于业主长期不在家……根据西安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5号举行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认为,锦园新世纪阳光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能一刀切式的全部切除,可以分门别类的整改提升,对超高超宽,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其余做保留处理。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对锦园新世纪28处阳光房未拆点位的保留设施整改提升方案……(漏水问题)已告知违建业主尽快进行整改、维护,避免此现象影响,楼下业主日常生活。”
对此,大山说,“未央区政府称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而楼顶属于公共区域,理应该拆除,但始终没有动静。”
物业:露台不属于公共区域,加盖是为避免漏水,2019年后无加盖
记者发现锦园新世纪小区多栋单元楼楼顶或多或少存在加盖。其中,C区12号楼共有10层,B单元有业主用混凝土、轻钢、玻璃等加盖了第11层,又利用轻钢、玻璃结构加盖了第12层。
小区业主小美(化名)告诉记者,顶层搭建多,因为顶层业主的房子属于复式,“他们想增加房子面积吧。”2019年前,小区的违建都是轻钢和玻璃结构。2021年,C区12号楼B单元的业主加盖了,“听说是陆续动工的,用的是混凝土,两三个月才建好。”她补充道,“我肯定不愿意楼顶有违建,不然到时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
在锦园新世纪物业管理处,吴姓负责人说,楼顶的部分露台是当年开发商售房时 “半赠送”给业主的,不属于公共区域,“房产证上把这部分面积算进去了……这些露台只能通过顶层业主家的二楼进入,不然进不去。”因为顶层的露台漏水,做防水最多能维持10年,所以部分顶层的业主在露台上进行了搭建。
记者追问“那既然不属于公共区域,为什么有关部门将搭建认定为违建?”对方说,“因为即便业主有各种各样的搭建理由,但露台实际是一块平地……城管局认定该行为不合法。”
吴姓负责人还说,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执法中队曾针对小区违建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后续如果决定要拆,物业肯定会全力配合。2019年有关部门认定28处违建后,物业已经在防范有业主搭建,因此之后再没有出现过业主搭建的情况,去年查得最严格,不可能有业主顶风作案。”
未央城管大明宫中队:“阳光房”涉及面广且拆除难度大,区政府曾下文不能“一刀切”
4月14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中队。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2019年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发给未央区城管局的多封公函,内容为大致为“经调查,该建筑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我局建议对该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拆除……”
记者发现,这些公函中,提及的违建面积最大200平方米,最小10平方米,描述均为轻钢结构阳光房。其中,没有对C区12号楼B单元的违法认定。
工作人员说,2019年他们接到了规划局的认定函后,现场进行调查取证。2020年,未央区政府对辖区所有小区存在的阳光房式的违法建设统一处置,之后该小区违建的处理就搁置了,直到近期,大山给他们反映了漏水问题,“因为当年阳光房的情况很多,拆除的话难度大且涉及面广,所以区上当时下了文,强调不能一刀切,让分情况处理。比如:有些违建已经和楼体连到一起了等……虽然违建查处的职能在城管局,但如果要拆除违法建设,必须由政府来组织。“
针对于有业主在2021年加盖的问题,工作人员说,违建需要规划局先认定,他们才能处置。对于已认定的违建,他们一直在执法,一直在和各方沟通这件事,但 “是否拆除违建”,需要政府来牵头。
随后,记者向工作人员提供了“西安12345”给大山的回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该回复结果来看,未央区政府对该违建项目应该采取了保留提升的举措,“保留提升需要规划局给方案。”记者询问规划局不是建议拆除吗?是否有收到保留提升的方案?工作人员称,2019年前后收到了规划局的《违法建设认定函》,但一直没有收到规划局的整改提升方案。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陈团结
疑因违建导致市民家中漏水
大山家住西安市玄武路与贞观路交叉口附近的锦园新世纪小区。他说,2017年前后,他搬至该小区,后发现北侧卧室的窗台附近有些潮湿,但并没有在意。2019年,他家北侧卧室窗台附近开始滴水,“我刚开始觉得是防水没做好,后来发现楼上加盖了一间玻璃房。我怀疑家里漏水是因为违建导致下水系统被更改,所以出现漏水问题。”
大山说,他咨询周围邻居,邻居都说那是“违法建筑”,还说小区有业主为此事投诉了很多次。2019年,未央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多次来小区现场查看,“当时很多人说,违建已经被认定了,很快就会拆除。”但始终没有结果。2021年9月,连续3周的阴雨,让他家北侧卧室的漏水越发严重,“北侧房子是孩子住的,如今一下雨就漏水,都不知道该怎么解决。”他多次联系物业,但始终无人处理。
4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来到大山家,其家中北侧两间卧室的窗台附近均有水渍、墙面起皮等情况,部分墙角的墙纸因发霉变黑。大山说,楼顶南侧没有违建,家里南侧外墙没有渗水;楼顶北侧有违建,结果北侧外墙渗水了,“我觉得漏水肯定有违建的原因。”
12345平台:2019年认定28处阳光房违建,2020年“不能一刀切式全部拆除”
根据大山提供的“西安12345后台显示,今年2月23日,他向西安12345投诉相关问题。3月1日,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回复称“经确认,市民投诉中所述违建问题,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已于2019年3月14日将其认定,并函告(市规曲(大)函【2019】128号)未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后续处理事宜建议咨询未央区城管局”。
4月8日,未央区政府回复称,“经核查:大山反映的顶层业主在楼顶搭建阳光玻璃房,确实存在此问题。由于业主长期不在家……根据西安未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25号举行会议研究决定,会议认为,锦园新世纪阳光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不能一刀切式的全部切除,可以分门别类的整改提升,对超高超宽,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其余做保留处理。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江新区分局对锦园新世纪28处阳光房未拆点位的保留设施整改提升方案……(漏水问题)已告知违建业主尽快进行整改、维护,避免此现象影响,楼下业主日常生活。”
对此,大山说,“未央区政府称扩展多占的坚决予以拆除,而楼顶属于公共区域,理应该拆除,但始终没有动静。”
物业:露台不属于公共区域,加盖是为避免漏水,2019年后无加盖
记者发现锦园新世纪小区多栋单元楼楼顶或多或少存在加盖。其中,C区12号楼共有10层,B单元有业主用混凝土、轻钢、玻璃等加盖了第11层,又利用轻钢、玻璃结构加盖了第12层。
小区业主小美(化名)告诉记者,顶层搭建多,因为顶层业主的房子属于复式,“他们想增加房子面积吧。”2019年前,小区的违建都是轻钢和玻璃结构。2021年,C区12号楼B单元的业主加盖了,“听说是陆续动工的,用的是混凝土,两三个月才建好。”她补充道,“我肯定不愿意楼顶有违建,不然到时出了安全问题谁负责……”
在锦园新世纪物业管理处,吴姓负责人说,楼顶的部分露台是当年开发商售房时 “半赠送”给业主的,不属于公共区域,“房产证上把这部分面积算进去了……这些露台只能通过顶层业主家的二楼进入,不然进不去。”因为顶层的露台漏水,做防水最多能维持10年,所以部分顶层的业主在露台上进行了搭建。
记者追问“那既然不属于公共区域,为什么有关部门将搭建认定为违建?”对方说,“因为即便业主有各种各样的搭建理由,但露台实际是一块平地……城管局认定该行为不合法。”
吴姓负责人还说,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执法中队曾针对小区违建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后续如果决定要拆,物业肯定会全力配合。2019年有关部门认定28处违建后,物业已经在防范有业主搭建,因此之后再没有出现过业主搭建的情况,去年查得最严格,不可能有业主顶风作案。”
未央城管大明宫中队:“阳光房”涉及面广且拆除难度大,区政府曾下文不能“一刀切”
4月14日下午4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未央区城管局大明宫中队。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2019年曲江新区资源规划局发给未央区城管局的多封公函,内容为大致为“经调查,该建筑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设,属于违法建设……我局建议对该违法建设项目进行拆除……”
记者发现,这些公函中,提及的违建面积最大200平方米,最小10平方米,描述均为轻钢结构阳光房。其中,没有对C区12号楼B单元的违法认定。
工作人员说,2019年他们接到了规划局的认定函后,现场进行调查取证。2020年,未央区政府对辖区所有小区存在的阳光房式的违法建设统一处置,之后该小区违建的处理就搁置了,直到近期,大山给他们反映了漏水问题,“因为当年阳光房的情况很多,拆除的话难度大且涉及面广,所以区上当时下了文,强调不能一刀切,让分情况处理。比如:有些违建已经和楼体连到一起了等……虽然违建查处的职能在城管局,但如果要拆除违法建设,必须由政府来组织。“
针对于有业主在2021年加盖的问题,工作人员说,违建需要规划局先认定,他们才能处置。对于已认定的违建,他们一直在执法,一直在和各方沟通这件事,但 “是否拆除违建”,需要政府来牵头。
随后,记者向工作人员提供了“西安12345”给大山的回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该回复结果来看,未央区政府对该违建项目应该采取了保留提升的举措,“保留提升需要规划局给方案。”记者询问规划局不是建议拆除吗?是否有收到保留提升的方案?工作人员称,2019年前后收到了规划局的《违法建设认定函》,但一直没有收到规划局的整改提升方案。
华商报记者 张鹏康 陈团结
#三联美食# 30多年来,我的记忆从未褪色。每年一开春,故乡那场盛典就会在我脑海里浮动——东湖人家以最勤劳最热闹的方式开启新一年的美好生活,全家总动员洗晒腌制春不老。
故乡的春不老是一种蔬菜,这是上天赐给湖滨人家独特的礼物。东湖沿岸得天独厚的水质、气候与土壤等因素,使得春不老只能在以东湖为中心的鄱阳镇范围内种植,出了镇子就会变种。
鄱阳春不老属于芥菜一族,但是与芥菜差别很大,和雪里蕻也不一样。春不老叶茎洁白光滑,呈羽毛状分布。叶片厚大,有锯齿和茸毛,其色墨绿。明王世懋《学圃杂疏.蔬疏》记载:“芥多种,以春不老为第一。”
春不老九、十月份播种,经霜斗雪,逢春即熟。届时,东湖之畔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立即投入春不老洗晒的“大会战”中,否则两三个晴天后,此菜就会抽心开花变老。
记忆中某个晴朗的周末,母亲会买上近百斤春不老,然后一家人花大半天的时间清洗晾晒。和煦的暖阳下,一篙一篙的墨绿席卷了整个小镇,阳台上、走廊边、庭院内甚至是厅堂里,处处挂满了春不老。置身其间,仿佛聆听一曲高亢悠扬的饶河调,让人留恋,心生希冀。
春不老晾晒至七八成干后与盐一起反复揉搓,剥下外层叶子,切碎,再层层码紧装入菜坛密封保存,这是腌菜。另一部分菜心蒸熟晒干,其色黑红,这是盐菜,即梅干菜。盐菜蒸制时,芳香四溢,常温保存即可。
经过一番打磨与历练,春不老脱胎换骨,一年四季与鄱阳人不离不弃,成为我们舌尖上挥之不去的记忆。腌制后的春不老还是一道天然的保鲜剂,只要有春不老烹调的菜肴,可以几天不坏,即便是炎炎夏日。
年少时候生活条件不如现在,早餐基本上是白粥和鸡蛋。在如此清淡的饮食中,咸菜就必不可少了,春不老腌菜是白粥的主要搭档之一。
勤快的母亲不会简单摆上一盘腌菜了事,而是将洁白柔滑的豆腐煎至两面金黄再佐以红椒青椒与黑色的腌菜一起爆炒,看似寡淡的早餐瞬间变得五彩斑斓,又恰到好处地补给了蛋白质。
白粥软糯清香,却少了点力道,因而腌菜炒饭也是湖畔人家主要的早餐。一点点菜油,一碗筋道的米饭再加上质朴无比的腌菜,在白与黑简约的搭配中达到完美融合,既满足了那副好肠胃,又能抵御生活的风风雨雨。
湖滨儿女就像清澈平静的湖水一样,低调温和却感情醇厚。无论是腌菜炒饭还是腌菜炒豆腐都配有红红绿绿的辣椒,在平凡的日常始终保留一份顽强和浓烈。
在菜肴中,春不老腌菜从不缺乏默契的搭档。腌菜炒蚕豆,那是一份春天的芬芳唇齿留香。腌菜炒肉丝则是不起眼的小奢,在父母满足的微笑中我们不知不觉又干掉了几碗米饭。不过,这些食材并非春不老腌菜的黄金搭档。
鄱阳河湖众多,为鱼米之乡,各式鲜鱼不胜枚举。即使一桌全鱼宴,春不老煮黄芽头也独领风骚,当然更是我和亲人的至爱。
当我们挑食让母亲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总是脱口而出:“我要吃春不老煮黄芽头。”于是,母亲如释重负并让我们如愿以偿。
不仅我对黄芽头情有独钟,外公也一样。我常常听外公豪横地说:“要吃鱼就吃腌菜煮黄芽头,什么鲤鱼、鲫鱼我是不吃的。”当我外出求学放假回家的时候,母亲给我做的第一道菜就是春不老煮黄芽头,离家前夕依旧是这道菜。
虽说离家多年,但每每-想到春不老煮黄芽头,我便油然而生张翰的 “莼鲈之思”。可是我没有张翰的洒脱,相思之余唯有寻找替代品来安抚朝思暮想的肠胃。
黄芽头学名黄颡鱼,在上海的市场很常见,雪里红长得和春不老腌菜也相似。然而正如汪曾祺老先生所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替代品就是替代品,原汁原味的春不老煮黄芽头还在东湖之滨。
难忘故乡的春不老煮黄芽头!鱼肉鲜嫩细腻、入口即化,腌菜酸脆爽口、回味甘甜,做法还特别简单。“哧溜”一声新鲜的黄芽头滑进热锅热油很快被煎至两面微黄,清水煮沸后,放春不老腌菜加姜、蒜、辣椒等调料小火慢炖。
咕咚咕咚的韵律中汤汁渐浓,荤素搭配如木棉与橡树的爱恋,既深情相依,又各自独立,达到了灵与肉的和谐统一。食客们的赞叹声与袅袅香气一起升腾,把那份鲜美消溶口中,融进骨血,随身携带,走向四方。
直至现在,许多外出经商或求学的鄱阳人离家时还经常带着春不老,只为匆匆的脚步有一隅可以安放。去年五一节,我回乡探亲,姨妈给了我一大包家里自产晾晒的盐菜,并骄傲地说,外面没有这么干净的。表弟媳妇说,除了给表弟之外,这个决不送给任何人。
表弟是远洋水手。有一次他在上海登船出海,竟然把春不老盐菜转赠给我,说我在外面吃不到家乡的味道。
不管我怎么推辞、声明网上有卖,最终还是“被迫接受”。拿着毫不起眼却香气扑鼻的盐菜,我感慨万千,不由得想起了表弟的一句话:“船上什么都不多,多的只有时间。”少了故土的一方静谧,我不知道在海上航行数月之后、在新鲜蔬菜日渐匮乏之时、在茫无涯际的大海上,表弟的思念将以何种方式着陆?
捧着亲人们的馈赠,我以近乎虔诚之心烧了一盘盐菜沤肉给家人吃,看着他们大快朵颐的样子,我释怀了。这不正是故乡亲人所期待的吗?
盐菜沤肉在江浙、广东一带被称为梅干菜扣肉,并冠以“博士菜”的美名,鲁迅先生就对其青睐有加,早已蜚声于世。但是,江浙人或者广东人可能不知道,比梅菜扣肉更惊艳的是梅干菜与肥肠一起烹饪,这就是鄱阳人的盐菜沤肥肠。
逢年过节,只要我带着大队人马回家,母亲一定会烧这个菜,因为儿子对这道菜近乎痴迷。肥肠很神奇,虽然相貌平平,却极具魅力。
不过,肥肠加工过程繁杂,既费时又费力,因此一般的家庭很少烧。首先,肥肠极难清洗,得用盐和面粉正反两面再三揉洗直至没有异味。
其次,火候要拿捏好。时间太长太短都不行,太长则太烂,如豆腐渣,太短则咬不动。母亲烧的这道菜盐菜乌黑油亮,肥肠入口丝滑,弹性十足,家人直呼过瘾,纷纷说沾了我们的光。看着我们的陶醉,母亲欣慰地说:“下次回来再给你们烧。”
带着故乡的牵肠挂肚,揣着春不老变幻出来的千般滋味、万种情怀,我又元气满满地出发了。岁月流转,我始终热切地期待重回鄱阳,品尝那朴实鲜美的人间至味。
《故乡的春不老,我牵肠挂肚的味道》文 | 徐晨
故乡的春不老是一种蔬菜,这是上天赐给湖滨人家独特的礼物。东湖沿岸得天独厚的水质、气候与土壤等因素,使得春不老只能在以东湖为中心的鄱阳镇范围内种植,出了镇子就会变种。
鄱阳春不老属于芥菜一族,但是与芥菜差别很大,和雪里蕻也不一样。春不老叶茎洁白光滑,呈羽毛状分布。叶片厚大,有锯齿和茸毛,其色墨绿。明王世懋《学圃杂疏.蔬疏》记载:“芥多种,以春不老为第一。”
春不老九、十月份播种,经霜斗雪,逢春即熟。届时,东湖之畔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立即投入春不老洗晒的“大会战”中,否则两三个晴天后,此菜就会抽心开花变老。
记忆中某个晴朗的周末,母亲会买上近百斤春不老,然后一家人花大半天的时间清洗晾晒。和煦的暖阳下,一篙一篙的墨绿席卷了整个小镇,阳台上、走廊边、庭院内甚至是厅堂里,处处挂满了春不老。置身其间,仿佛聆听一曲高亢悠扬的饶河调,让人留恋,心生希冀。
春不老晾晒至七八成干后与盐一起反复揉搓,剥下外层叶子,切碎,再层层码紧装入菜坛密封保存,这是腌菜。另一部分菜心蒸熟晒干,其色黑红,这是盐菜,即梅干菜。盐菜蒸制时,芳香四溢,常温保存即可。
经过一番打磨与历练,春不老脱胎换骨,一年四季与鄱阳人不离不弃,成为我们舌尖上挥之不去的记忆。腌制后的春不老还是一道天然的保鲜剂,只要有春不老烹调的菜肴,可以几天不坏,即便是炎炎夏日。
年少时候生活条件不如现在,早餐基本上是白粥和鸡蛋。在如此清淡的饮食中,咸菜就必不可少了,春不老腌菜是白粥的主要搭档之一。
勤快的母亲不会简单摆上一盘腌菜了事,而是将洁白柔滑的豆腐煎至两面金黄再佐以红椒青椒与黑色的腌菜一起爆炒,看似寡淡的早餐瞬间变得五彩斑斓,又恰到好处地补给了蛋白质。
白粥软糯清香,却少了点力道,因而腌菜炒饭也是湖畔人家主要的早餐。一点点菜油,一碗筋道的米饭再加上质朴无比的腌菜,在白与黑简约的搭配中达到完美融合,既满足了那副好肠胃,又能抵御生活的风风雨雨。
湖滨儿女就像清澈平静的湖水一样,低调温和却感情醇厚。无论是腌菜炒饭还是腌菜炒豆腐都配有红红绿绿的辣椒,在平凡的日常始终保留一份顽强和浓烈。
在菜肴中,春不老腌菜从不缺乏默契的搭档。腌菜炒蚕豆,那是一份春天的芬芳唇齿留香。腌菜炒肉丝则是不起眼的小奢,在父母满足的微笑中我们不知不觉又干掉了几碗米饭。不过,这些食材并非春不老腌菜的黄金搭档。
鄱阳河湖众多,为鱼米之乡,各式鲜鱼不胜枚举。即使一桌全鱼宴,春不老煮黄芽头也独领风骚,当然更是我和亲人的至爱。
当我们挑食让母亲左右为难的时候,我总是脱口而出:“我要吃春不老煮黄芽头。”于是,母亲如释重负并让我们如愿以偿。
不仅我对黄芽头情有独钟,外公也一样。我常常听外公豪横地说:“要吃鱼就吃腌菜煮黄芽头,什么鲤鱼、鲫鱼我是不吃的。”当我外出求学放假回家的时候,母亲给我做的第一道菜就是春不老煮黄芽头,离家前夕依旧是这道菜。
虽说离家多年,但每每-想到春不老煮黄芽头,我便油然而生张翰的 “莼鲈之思”。可是我没有张翰的洒脱,相思之余唯有寻找替代品来安抚朝思暮想的肠胃。
黄芽头学名黄颡鱼,在上海的市场很常见,雪里红长得和春不老腌菜也相似。然而正如汪曾祺老先生所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替代品就是替代品,原汁原味的春不老煮黄芽头还在东湖之滨。
难忘故乡的春不老煮黄芽头!鱼肉鲜嫩细腻、入口即化,腌菜酸脆爽口、回味甘甜,做法还特别简单。“哧溜”一声新鲜的黄芽头滑进热锅热油很快被煎至两面微黄,清水煮沸后,放春不老腌菜加姜、蒜、辣椒等调料小火慢炖。
咕咚咕咚的韵律中汤汁渐浓,荤素搭配如木棉与橡树的爱恋,既深情相依,又各自独立,达到了灵与肉的和谐统一。食客们的赞叹声与袅袅香气一起升腾,把那份鲜美消溶口中,融进骨血,随身携带,走向四方。
直至现在,许多外出经商或求学的鄱阳人离家时还经常带着春不老,只为匆匆的脚步有一隅可以安放。去年五一节,我回乡探亲,姨妈给了我一大包家里自产晾晒的盐菜,并骄傲地说,外面没有这么干净的。表弟媳妇说,除了给表弟之外,这个决不送给任何人。
表弟是远洋水手。有一次他在上海登船出海,竟然把春不老盐菜转赠给我,说我在外面吃不到家乡的味道。
不管我怎么推辞、声明网上有卖,最终还是“被迫接受”。拿着毫不起眼却香气扑鼻的盐菜,我感慨万千,不由得想起了表弟的一句话:“船上什么都不多,多的只有时间。”少了故土的一方静谧,我不知道在海上航行数月之后、在新鲜蔬菜日渐匮乏之时、在茫无涯际的大海上,表弟的思念将以何种方式着陆?
捧着亲人们的馈赠,我以近乎虔诚之心烧了一盘盐菜沤肉给家人吃,看着他们大快朵颐的样子,我释怀了。这不正是故乡亲人所期待的吗?
盐菜沤肉在江浙、广东一带被称为梅干菜扣肉,并冠以“博士菜”的美名,鲁迅先生就对其青睐有加,早已蜚声于世。但是,江浙人或者广东人可能不知道,比梅菜扣肉更惊艳的是梅干菜与肥肠一起烹饪,这就是鄱阳人的盐菜沤肥肠。
逢年过节,只要我带着大队人马回家,母亲一定会烧这个菜,因为儿子对这道菜近乎痴迷。肥肠很神奇,虽然相貌平平,却极具魅力。
不过,肥肠加工过程繁杂,既费时又费力,因此一般的家庭很少烧。首先,肥肠极难清洗,得用盐和面粉正反两面再三揉洗直至没有异味。
其次,火候要拿捏好。时间太长太短都不行,太长则太烂,如豆腐渣,太短则咬不动。母亲烧的这道菜盐菜乌黑油亮,肥肠入口丝滑,弹性十足,家人直呼过瘾,纷纷说沾了我们的光。看着我们的陶醉,母亲欣慰地说:“下次回来再给你们烧。”
带着故乡的牵肠挂肚,揣着春不老变幻出来的千般滋味、万种情怀,我又元气满满地出发了。岁月流转,我始终热切地期待重回鄱阳,品尝那朴实鲜美的人间至味。
《故乡的春不老,我牵肠挂肚的味道》文 | 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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