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之校园#【“厨”心不改 “食”光美好】近日,童之梦幼儿园开展“厨”心不改,“食”光美好美食品鉴交流活动。活动分为三个篇章:给厨师叔叔进一言——孩子们向厨师提出自己喜欢吃的菜品及不喜欢的食物;厨师教师座谈会——对每周食谱进行讨论;美食品鉴交流会——孩子和家长品尝并评选出自己喜欢的美食。进一步提升园所膳食营养的科学搭配,并且让家长对幼儿园的膳食进一步的了解,有效推进家园共育。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 你愿意吗?
和一位现为新闻传播学硕士的老友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简单地谈了几点:
1、微博和其它社交平台一样,基数群体是庞大的,但有一点,在这样庞大的类似社交平台中,普通用户并不会受到很大的关注,但也并不是无人问津。
在这第一点中,他简短而有力的给到了我一个解释词,即互联网中的“再部落化”。这并不难理解,即从微博这个社交平台中来看,包括其它社交媒体,网名即匿名。而通过在庞大基数群体的社交平台中去进行有效与无效的输出,一定是可以与他或她建立有效联系的,也无形中拉进了彼此的距离。至于是否到达要建立社群的关系,这并不好讲。因为这里面涉及了更多的“名人效应”。
2、一些在微博中稳定更新日常的用户,是会和关注他的用户形成一种零距离的友善关系,即达到一种似乎安全的社交关系。
这里面他衍生类比了一点,即可以直播连麦而不愿意线下面基的一种关系。
3、微博是较为合适的情绪树洞亦或情感垃圾箱。
这点是透彻的,我觉得相较于朋友圈这种关系强链接的聚合性空间,在微博中,我们可以将自己的负面情绪与烦人的吐槽甚至大白话说就是“背后骂人”的这些言语都一一输出在自己的博文中,而被发现的几率则微乎其微。也更是免去了表面上不和谐的关系。在这爆炸性发展的互联网中,多数人是愿意一吐为快的。而这也让他讲出了第四点…
4、博出位,构造虚拟人设。
他其中有这样的一点我印象特别深刻,可以概括点说,就是在一个庞大受众的社交平台中,一些类似乔碧罗等这样的用户存在,是带着目的性的分享。清晰点讲,可能一些用户的分享是为了吸睛而输出的分享。十分喜欢分享美食的博主,很可能背后是进行了修饰、摆拍、P图等系列操作,而在这系列操作中,他们可能进行了精心的编排与布局,让浏览的用户看起来自己发的日常是属于日常分享且贴近生活本来的样子而又不至于显得营销。而为何不愿意在朋友圈中进行此类分享呢?是因为朋友圈是有限的,它并没有转发扩散那样大的传播效应。
5、日常之所以是日常,因为普遍、重复和平凡。
此处我深有同感。
在朋友圈中,有部分人觉得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至于在朋友圈中进行展现。因为难免有些人觉得你是在作秀,甚至觉得你没有用心上班而是在摸鱼等猜测产生。为了避免,所以来到一个“人潮汹涌”却“无人熟知自己”的平台进行输出。当然,这一点是因人而异的,而我认为,我们输出的每一个美好的日常都值得被记录。无论在什么平台。因为普遍、重复和平凡的日常,日后会成为一道专属于自己的回忆风景线。
6、他在分享这一点上同时升华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到底是我在吃饭,还是我为了拍摄而吃饭?到底是相机在记录我的生活,还是我的生活被相机所限制?
而这一点,他最终又给出了一个问题进行了小结:我的生活和被分享之间的距离该如何划定?
以上6点可能与话题的关联性并不大,那么回到问题本身上来,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你愿意吗?这个问题并不是局限于“有”或“无”的解答,确切地讲,这个问题不妨衍生为我们如何看待一个社交平台与朋友圈之间的关系。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会更加小心翼翼,因为在一个用户纷繁的平台中,哪怕“我”不是公众人物,“我”也担心自己的一言一行遭到无限聚焦与放大…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会放飞自我,天上地下,“我”爱怼谁就怼谁,因为他们又不懂我的社交账号,“我”不care…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会精心装扮自己,因为“我”想认识更多和我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现实的社交似乎太累了…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还是不太想分享太多,因为有些即便想要分享的东西也要克制些,毕竟难免有居心叵测的人存在…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这里面更多会存放着“我”些许的思考记录而不至于让亲近的人显得“我”很矫情…
…
…
老友志伟还说了一个人会在不同的情境下出于不同的目的进行分享,但我认为,自己始终是自己。毕竟绝大多数人都是戴着面具存活于世,而做自己似乎难上加难。但是,如果你在类似微博这样的社交平台中可以做无限趋近于本真的自己,那么阿烛想,你一定是愿意的。
#暖春心动季#
(以下图片是网友于微博中的一些分享 挑选出的 答案也是明确的 即愿意 而从中也读出了人与人社交在随着当下互联网进程加快的关联性变化是值得让人深思的…)
和一位现为新闻传播学硕士的老友探讨这个问题的时候,他简单地谈了几点:
1、微博和其它社交平台一样,基数群体是庞大的,但有一点,在这样庞大的类似社交平台中,普通用户并不会受到很大的关注,但也并不是无人问津。
在这第一点中,他简短而有力的给到了我一个解释词,即互联网中的“再部落化”。这并不难理解,即从微博这个社交平台中来看,包括其它社交媒体,网名即匿名。而通过在庞大基数群体的社交平台中去进行有效与无效的输出,一定是可以与他或她建立有效联系的,也无形中拉进了彼此的距离。至于是否到达要建立社群的关系,这并不好讲。因为这里面涉及了更多的“名人效应”。
2、一些在微博中稳定更新日常的用户,是会和关注他的用户形成一种零距离的友善关系,即达到一种似乎安全的社交关系。
这里面他衍生类比了一点,即可以直播连麦而不愿意线下面基的一种关系。
3、微博是较为合适的情绪树洞亦或情感垃圾箱。
这点是透彻的,我觉得相较于朋友圈这种关系强链接的聚合性空间,在微博中,我们可以将自己的负面情绪与烦人的吐槽甚至大白话说就是“背后骂人”的这些言语都一一输出在自己的博文中,而被发现的几率则微乎其微。也更是免去了表面上不和谐的关系。在这爆炸性发展的互联网中,多数人是愿意一吐为快的。而这也让他讲出了第四点…
4、博出位,构造虚拟人设。
他其中有这样的一点我印象特别深刻,可以概括点说,就是在一个庞大受众的社交平台中,一些类似乔碧罗等这样的用户存在,是带着目的性的分享。清晰点讲,可能一些用户的分享是为了吸睛而输出的分享。十分喜欢分享美食的博主,很可能背后是进行了修饰、摆拍、P图等系列操作,而在这系列操作中,他们可能进行了精心的编排与布局,让浏览的用户看起来自己发的日常是属于日常分享且贴近生活本来的样子而又不至于显得营销。而为何不愿意在朋友圈中进行此类分享呢?是因为朋友圈是有限的,它并没有转发扩散那样大的传播效应。
5、日常之所以是日常,因为普遍、重复和平凡。
此处我深有同感。
在朋友圈中,有部分人觉得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至于在朋友圈中进行展现。因为难免有些人觉得你是在作秀,甚至觉得你没有用心上班而是在摸鱼等猜测产生。为了避免,所以来到一个“人潮汹涌”却“无人熟知自己”的平台进行输出。当然,这一点是因人而异的,而我认为,我们输出的每一个美好的日常都值得被记录。无论在什么平台。因为普遍、重复和平凡的日常,日后会成为一道专属于自己的回忆风景线。
6、他在分享这一点上同时升华出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到底是我在吃饭,还是我为了拍摄而吃饭?到底是相机在记录我的生活,还是我的生活被相机所限制?
而这一点,他最终又给出了一个问题进行了小结:我的生活和被分享之间的距离该如何划定?
以上6点可能与话题的关联性并不大,那么回到问题本身上来,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你愿意吗?这个问题并不是局限于“有”或“无”的解答,确切地讲,这个问题不妨衍生为我们如何看待一个社交平台与朋友圈之间的关系。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会更加小心翼翼,因为在一个用户纷繁的平台中,哪怕“我”不是公众人物,“我”也担心自己的一言一行遭到无限聚焦与放大…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会放飞自我,天上地下,“我”爱怼谁就怼谁,因为他们又不懂我的社交账号,“我”不care…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会精心装扮自己,因为“我”想认识更多和我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现实的社交似乎太累了…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我”可能还是不太想分享太多,因为有些即便想要分享的东西也要克制些,毕竟难免有居心叵测的人存在…
如果把微博当作朋友圈的话,这里面更多会存放着“我”些许的思考记录而不至于让亲近的人显得“我”很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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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志伟还说了一个人会在不同的情境下出于不同的目的进行分享,但我认为,自己始终是自己。毕竟绝大多数人都是戴着面具存活于世,而做自己似乎难上加难。但是,如果你在类似微博这样的社交平台中可以做无限趋近于本真的自己,那么阿烛想,你一定是愿意的。
#暖春心动季#
(以下图片是网友于微博中的一些分享 挑选出的 答案也是明确的 即愿意 而从中也读出了人与人社交在随着当下互联网进程加快的关联性变化是值得让人深思的…)
#三联美食# 《哪吒闹海》可能对很多人来说,都是童年阴影——多好看的小朋友,白衣飘飘,拿起剑来就抹脖子了。不过在主人公震撼性的悲剧之前,龙王三太子一言不合就被哪吒干掉了,好像命运也很悲惨,让人难以忘记哪吒的那句台词——“我要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哪吒抽出来的龙筋,大概类似于鱼类的侧线,传统认为这条侧线腥味比较大,总有经验老到的厨师教导人们应该将其去掉。由此类推,龙作为水族之王,侧线大概腥味更大,极有可能很不好吃。龙皮如果跟三文鱼之类的鱼皮一样脂肪含量丰富,大概也还比较好吃。进行这样一番“能好怎”的妄想,有点对不起哪吒,也有点破坏这个颇暗黑的故事的氛围。
皮与筋,究其本质而言,都是胶原蛋白,区别之在于皮的脂肪含量很高,而筋的要少一些。当然对于真正的吃货来说,正如一朵玫瑰就是一朵玫瑰,食物也就是食物,好吃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龙,扒下的皮和抽出来的筋还是相当好吃的。想想炭火烤鸡皮串,炉烤网上,木炭烟气袅袅之间,滋滋作响,偶尔还有烤出的油掉在炭火里激起噗哧一声,带着油气的香味萦绕在炉子周围。猪与牛的蹄筋炖得软软烂烂,入口又腴又糯又滑,还没有换掉乳牙的小朋友和年齿已老的人们都能领会其中千回百转的微妙。
我还算经历过物质匮乏年代的人,年轻一点的人们记忆里的鸡肉可能已经都是鸡腿鸡翅之类,我的童年里买鸡肉并没有那么方便,好像一直到上初中,香菇红烧鸡皮都已经算吃了一顿鸡。
那时的肉类加工厂有时候会放出一些冰冻成一块一块的鸡皮,买回家解冻以后按照香菇鸡的做法来红烧,烧得久一点,鸡皮里的胶质把汤汁变得粘稠,连汤汁一起来拌饭,也是庶民的美食了。不过《红楼梦》里,鼎食之家也会吃“酸笋鸡皮汤”,感觉鸡皮似乎地位也没那么低下?
前些年去台湾,山里的客家人聚居区市场有猪皮饭卖,与我们家的香菇鸡皮饭异曲同工,盖因客家人在台湾较为弱势,占不到好的土地,资源相对少一些,手里不多的资源一定要物尽其用。时常被当作下脚料的猪皮,拿卤肉饭的做法料理一番,胶汁十足,像我这样从小吃红烧肉最爱吃肉皮的人,捧上一碗猪皮饭,会有进天堂的感觉,满满地都是软糯的皮!
把猪皮上的油脂刮得干干净净,煮熟晾干再入油锅,炸出来的就是响皮。老一代人做烩三鲜,响皮是重要的三个主角之一。吸饱汤汁的响皮,最能体现这道菜的成败,所有的精华都在其中。更为贵重的海参反而经常追不上响皮消失的步伐。
如果不想要做烩三鲜这种需要海参、玉兰片、鱿鱼等等复杂食材和繁琐步骤的大菜,用响皮直接做一道皮肚汤或者直接在蔬菜汤里来几块响皮,也能体会到炸过的猪皮自带的触感醍醐。
泰国北部的人民对猪皮爱得更深,直接把炸猪皮做成了虾片一样的零食,墨西哥也有炸好的猪皮,可零食可食材,颇有一些怀念祖国美味的海外学子,用这些异国食材来呈现中华响皮魂。想想泰国和墨西哥的调料风居然好像有那么一点点接近,酸辣口味料理肥腴猪皮,油腻一举被赶尽杀绝。想来可能猪皮变成人们的舌尖宠物,初衷大概还是处理下脚料,这种脂肪量爆炸的食物,最早肯定是劳动人民的好朋友。
有些家庭的烩三鲜,响皮会被蹄筋代替,制作水准上又要稍微复杂一点,离劳动人民的生活也要稍微远一点点。蹄筋的口感也是走软糯滑一路,不过不如响皮吸味,要入味要更下些功夫。不过,在蹄筋出镜的烩三鲜里,一般来说,海参依然没有那么受欢迎,甚至还有俗语说“蹄筋味道赛过参”。
按照祖国以形补形的朴素的健身饮食观,蹄筋比皮的地位要高多了,毕竟古代人还没有胶原蛋白的概念,想求身强体健脚步如风的人肯定也比现在想要满脸紧绷自然肌肤的人要多多了。
自家做蹄筋,发制过程就比较繁琐,要慢慢熬炖入味,又需要很多功夫。不过成果当然非常值得期待,入足味道的蹄筋比响皮要多一些不屈,更有咬劲。贵州街头的牛肉粉对于广大的蹄筋爱好者是非常好的选择,大部分店家都有加蹄筋的选项,各家软硬程度不一,但只要在牙齿能接受的范围内,就能感受到牛骨头牛肉原汤炖出的牛蹄筋最本质的味道。
还有一类筋,来自于动物的身上而不是腿部。在辣条红火之前,一小袋一小袋的辣牛板筋,曾经也在零食舞台上领过一阵风骚。辣中带甜的牛板筋,对牙齿的考验和辣条不相上下,年轻的时候有一袋能磨很久的牙,简直是肉食类啮齿动物的最佳选择。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猪板筋,每头猪的里脊能出一长条,上面是白花花的肥肉,下面是红通通的大排瘦肉,透明泛白的板筋在中间,就好象茫茫大海里连接水天的地平线。好像到目前为止,这种食物最受欢迎的地方也还是在发源地贵州,这一溜的单价远超猪的任何其他部位。
猪板筋用来宫保之泡椒之麻辣之都非常好,入口有肥肉和瘦肉都不具有的糯感与脆感,剥离板筋的时候多少会带上一点肥肉和瘦肉,让口感更为丰富。其他的地方还不知道它的好,也是一件好事。就好象牛背筋用来做火锅,能让牛背筋焕发出惊人的光彩,与在塑料小包装里被禁锢的味道与口感完全不同,但是知道的人也不多。
去牛肉店里买筋头巴脑的人应该不多,所以这种类似于下脚料的牛肉部位比一般的牛肉要便宜,但其实做好以后口感独特,完全不输给其他的牛肉高级部位。就好象市场上卖猪肉的人,经常会给自己把靠近骨头的肉剔下来,骨边肉与筋头巴脑就有某些相同之处。
颇有一些人沉迷于卤牛肉里的筋,可是一块腱子肉带有的筋并没有那么多,反倒是筋头巴脑里的筋更多一些,调理得法非常美味,比如用来做咖喱饭,与平常的牛肉咖喱饭几乎不在同一个星球。不过肥肉一定要认真去掉,不然会很腻。好像某部日剧里,女主角的杀手锏就是牛筋肉做的咖喱饭,可见还是有颇高杀伤力的。
皮与筋带到餐桌上的是唇齿触感的迷宫,忽而是软糯的温柔乡,忽而又是脆如凝雪的爆裂感。说起来其实都是某种结缔组织,或者直接就都是蛋白质,想到这里,觉得身为吃货还是必须感谢自然造物的神奇。
《餐桌上的皮与筋,是我永远软糯的温柔乡》文 | 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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