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的两个女儿,一个音乐天才,一个时尚漂亮我们都知道天后王菲有两段婚姻,第一段婚姻是与音乐才子窦唯,生下女儿窦童没多久两个人就离婚了,离婚之后王菲带着女儿窦靖童在几年之后嫁给了李亚鹏,两个人生下兔唇女儿李嫣,但是两个人的婚姻也就是几年的时间,最后也是离婚,但如今王菲这两个女儿一直备受大家关注,一举一动大家多十分注意,也长大了,成为李亚鹏和王菲最大的骄傲。
娱乐圈的明星除了靠自己本事挣钱之外,还有一些人却被冠上了“吃软饭”的标签,比如经超。
经超
经超出生在上海,小的时候他和其他男孩子一样非常调皮捣蛋。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也觉得他异常活泼,虽然调皮捣蛋,但是在学校人缘却很好。
也正因为他的性格让他之后在娱乐圈中混得也很好,这也有在大学时积攒的好人气。
小时候的经超虽然经常调皮经常捣乱,但他心里却有一个非常好的梦想,就是想当演员。
有了梦想之后,他也知道自己需要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前进,后来他也不负众望,终于上了北影。
他的星途也非常顺利,在上大学时便有了自己的第1部代表作。
本以为他的星途会一路顺风,但没想到却被人称为演技浮夸过于表现等等。
虽然在娱乐圈自己的事业没有一帆风顺,但他的名字也都被大家记住了,这都要归功于他的妻子。
与妻子相识
他的妻子是当年非常火的《上错花轿嫁对郎》里面大家闺秀杜冰雁的饰演者小李琳。
虽然这部剧播出之后,后来她也没有了什么代表作,甚至可以说过气。
后来小李琳嫁给了上海戏剧学院的一名老师,因此也放慢了自己的事业。
本以为结婚之后应该生活稳定,但没过多久,却以离婚收场,离婚后就独自带着女儿。
一直到遇到了经超,两人曾经也一起过过一段非常贫困的日子。
当时经超还不出名,只是个小演员,接的戏非常有限。
而小李琳从当时大火时宣布结婚,一到现在又离婚,在娱乐圈的热度早已没有。
“软饭王”卖老婆包包为生
而且后来他们两人走到一起之后,也是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
经超后来在接受采访时也说两人刚刚结婚的时候住的房子也是小李琳租的。
而自己每个月都在靠父母接济,当时自己的生活也都是花着小李琳的钱。
所以外界就认为小李琳是“富婆”经超一直在吃软饭,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事实是小李琳并不是什么富婆,而且收入也不多。
他们两人在一起生活时,两人也互相扶持一人拍戏,一人就在家做家务做饭。
两人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甚至变卖了小李琳的名牌手表和名牌包包。
但也只是为了吃上饭而已,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认为他是软饭王。
但是这个时候小李琳和经超都没有在意外界的看法和想法。
两人在一起,虽然小李琳带着女儿,但经超毫不在意,对女儿也非常照顾。
最终女儿也放下心结,称他为爸爸,为了让妻子和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经超开始努力。
如今成功逆袭
终于到了2016年时,经超靠着《解密》这一部剧获得成功,得到大家认可。
2017年经超和小李琳的女儿出生一家4口其乐融融,一年之后经超也迎来了事业巅峰。
现在他们夫妻俩也算熬出头,在很多经典作品中都可以看到经超的身影,反响都不错。
如今的他已经成功逆袭,虽然有些大器晚成,但在娱乐圈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经超的成功也离不开自己妻子的支持,之前虽然卖掉了老婆的包包和手表。
但是成功逆袭之后也都把这些补了出来,如今现在也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人。
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只是时间问题而已,现在他们一家4口过的生活非常惬意。
他们的感情故事和经历让我们感动,最后就祝他们一家能一直开心幸福!
经超
经超出生在上海,小的时候他和其他男孩子一样非常调皮捣蛋。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也觉得他异常活泼,虽然调皮捣蛋,但是在学校人缘却很好。
也正因为他的性格让他之后在娱乐圈中混得也很好,这也有在大学时积攒的好人气。
小时候的经超虽然经常调皮经常捣乱,但他心里却有一个非常好的梦想,就是想当演员。
有了梦想之后,他也知道自己需要努力向自己的梦想前进,后来他也不负众望,终于上了北影。
他的星途也非常顺利,在上大学时便有了自己的第1部代表作。
本以为他的星途会一路顺风,但没想到却被人称为演技浮夸过于表现等等。
虽然在娱乐圈自己的事业没有一帆风顺,但他的名字也都被大家记住了,这都要归功于他的妻子。
与妻子相识
他的妻子是当年非常火的《上错花轿嫁对郎》里面大家闺秀杜冰雁的饰演者小李琳。
虽然这部剧播出之后,后来她也没有了什么代表作,甚至可以说过气。
后来小李琳嫁给了上海戏剧学院的一名老师,因此也放慢了自己的事业。
本以为结婚之后应该生活稳定,但没过多久,却以离婚收场,离婚后就独自带着女儿。
一直到遇到了经超,两人曾经也一起过过一段非常贫困的日子。
当时经超还不出名,只是个小演员,接的戏非常有限。
而小李琳从当时大火时宣布结婚,一到现在又离婚,在娱乐圈的热度早已没有。
“软饭王”卖老婆包包为生
而且后来他们两人走到一起之后,也是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
经超后来在接受采访时也说两人刚刚结婚的时候住的房子也是小李琳租的。
而自己每个月都在靠父母接济,当时自己的生活也都是花着小李琳的钱。
所以外界就认为小李琳是“富婆”经超一直在吃软饭,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事实是小李琳并不是什么富婆,而且收入也不多。
他们两人在一起生活时,两人也互相扶持一人拍戏,一人就在家做家务做饭。
两人在生活最困难的时候,甚至变卖了小李琳的名牌手表和名牌包包。
但也只是为了吃上饭而已,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认为他是软饭王。
但是这个时候小李琳和经超都没有在意外界的看法和想法。
两人在一起,虽然小李琳带着女儿,但经超毫不在意,对女儿也非常照顾。
最终女儿也放下心结,称他为爸爸,为了让妻子和女儿过上更好的生活,经超开始努力。
如今成功逆袭
终于到了2016年时,经超靠着《解密》这一部剧获得成功,得到大家认可。
2017年经超和小李琳的女儿出生一家4口其乐融融,一年之后经超也迎来了事业巅峰。
现在他们夫妻俩也算熬出头,在很多经典作品中都可以看到经超的身影,反响都不错。
如今的他已经成功逆袭,虽然有些大器晚成,但在娱乐圈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经超的成功也离不开自己妻子的支持,之前虽然卖掉了老婆的包包和手表。
但是成功逆袭之后也都把这些补了出来,如今现在也是幸福美满的一家人。
事实证明是金子总会发光,只是时间问题而已,现在他们一家4口过的生活非常惬意。
他们的感情故事和经历让我们感动,最后就祝他们一家能一直开心幸福!
陕西渭南,女子赵某与前夫生有两个女儿,两人离婚后,赵某带着两个女儿一起生活,之后,赵某找了个男朋友张某,并与其开始同居生活。谁曾想到,张某竟然惦记上赵某的大女儿。
张某与赵某同居期间,住在赵某买的车库里,最开始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生活还算平静,让赵某没想到的时候,时间久了后,张某竟然开始惦记自己大女儿,并多次给她发暧昧信息。
鉴于张某没有太过出格的举动,赵某选择了隐忍,直到有一天,赵某大女儿没回家,张某与赵某产生争执,并威胁赵某说,他要杀害小女儿,然后再与大女儿在一起。
此时,赵某彻底爆发了,脑海中生起了杀害张某的念头,但她没有表现出来,随后,赵某找准机会,趁其不备,将张某杀害后报警自首。
法庭上,赵某提出,她是因为张某家暴她,觊觎其大女儿,且威胁说,要杀害小女儿,自己才先下手为强的,赵某认为,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1、从法律上讲,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正当防卫是指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里说的不法侵害,是指现实存在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能是臆想的或者对方没有实施的不法侵害。
据调查,张某的确存在殴打赵某的行为,比如大女儿没回来的这一天,张某用菜刀划伤了赵某。但事后,赵某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反抗。
赵某是在张某上厕所时,从背后偷袭,用重物击打张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然后用剪刀将张某杀害。
也就是说,赵某杀害张某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2、从法律上讲,赵某的行为应当怎么定性?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要看她主观上,有没有故意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有没有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本案中,张某给赵某大女儿发暧昧信息,与赵某争吵中威胁赵某,说要杀害她二女儿,此时,赵某心中已经产生了杀害张某的故意。
再加上赵某客观上实施了具体的杀人行为,并造成张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
一审法院判了赵某无期徒刑,但赵某收到判决书后不服,提起了上诉。
法院之所以没有判赵某死刑,原因有2点,第一,这是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张某对本案的发生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二,赵某将张某杀害后,报警自首,有自首情节,《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有自首情节的,最高可以减少基准刑40%。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有个小尾巴,判决书显示,赵某将张某打倒在地后,用不锈钢瓢打了张某几个小时,并在张某失去反抗后,用剪刀将其杀害,然后在确认张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打电话报警自首。
张某与赵某同居期间,住在赵某买的车库里,最开始的时候,大家相安无事,生活还算平静,让赵某没想到的时候,时间久了后,张某竟然开始惦记自己大女儿,并多次给她发暧昧信息。
鉴于张某没有太过出格的举动,赵某选择了隐忍,直到有一天,赵某大女儿没回家,张某与赵某产生争执,并威胁赵某说,他要杀害小女儿,然后再与大女儿在一起。
此时,赵某彻底爆发了,脑海中生起了杀害张某的念头,但她没有表现出来,随后,赵某找准机会,趁其不备,将张某杀害后报警自首。
法庭上,赵某提出,她是因为张某家暴她,觊觎其大女儿,且威胁说,要杀害小女儿,自己才先下手为强的,赵某认为,她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1、从法律上讲,赵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吗?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正当防卫是指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施制止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这里说的不法侵害,是指现实存在的,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能是臆想的或者对方没有实施的不法侵害。
据调查,张某的确存在殴打赵某的行为,比如大女儿没回来的这一天,张某用菜刀划伤了赵某。但事后,赵某既没有报警,也没有反抗。
赵某是在张某上厕所时,从背后偷袭,用重物击打张某头部,将其打倒在地,然后用剪刀将张某杀害。
也就是说,赵某杀害张某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
2、从法律上讲,赵某的行为应当怎么定性?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行为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要看她主观上,有没有故意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有没有造成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本案中,张某给赵某大女儿发暧昧信息,与赵某争吵中威胁赵某,说要杀害她二女儿,此时,赵某心中已经产生了杀害张某的故意。
再加上赵某客观上实施了具体的杀人行为,并造成张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赵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
一审法院判了赵某无期徒刑,但赵某收到判决书后不服,提起了上诉。
法院之所以没有判赵某死刑,原因有2点,第一,这是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张某对本案的发生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第二,赵某将张某杀害后,报警自首,有自首情节,《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有自首情节的,最高可以减少基准刑40%。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有个小尾巴,判决书显示,赵某将张某打倒在地后,用不锈钢瓢打了张某几个小时,并在张某失去反抗后,用剪刀将其杀害,然后在确认张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打电话报警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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