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幅名画,大致可以理解为日本的《打金枝》
幕府将军之一德川家齐,人称海狗将军,有四十多位侧室,二十六位儿子,二十七位女儿。
所有侧室中,他最喜欢的一位叫美代,从他四十岁直到他六十九岁去世,近三十年,美代独擅专宠。
1813年,美代生下长女溶姬,是家茂的第二十一个女儿。
十岁那年,溶姬与加贺藩主前田齐泰定婚,并在15岁那年,嫁入加贺藩举行了婚礼。
当时为了迎娶她,盖了溶姬御殿,正门便是现在东京大学的赤门。
齐泰只大她两岁,是十六岁的小藩主。
他觉得溶姬作为将军之女,又携带大笔嫁妆和女侍,父家比夫家势力地位高很多,必然会作威作福。
于是决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妻子应该服从丈夫、好生伺候丈夫。
于是在婚礼的第二天,他不顾在家中的新娘,就去鹰猎去了。
回来后,命令溶姬为自己脱鞋,并且告知溶姬:如若不从,便即离婚。
一向骄傲的溶姬,竟然走到庭院间,蹲下,为齐泰脱去了草鞋。
从此,两人日子和和美美,溶姬生了不少小孩,也证明了这一点。
幕府将军之一德川家齐,人称海狗将军,有四十多位侧室,二十六位儿子,二十七位女儿。
所有侧室中,他最喜欢的一位叫美代,从他四十岁直到他六十九岁去世,近三十年,美代独擅专宠。
1813年,美代生下长女溶姬,是家茂的第二十一个女儿。
十岁那年,溶姬与加贺藩主前田齐泰定婚,并在15岁那年,嫁入加贺藩举行了婚礼。
当时为了迎娶她,盖了溶姬御殿,正门便是现在东京大学的赤门。
齐泰只大她两岁,是十六岁的小藩主。
他觉得溶姬作为将军之女,又携带大笔嫁妆和女侍,父家比夫家势力地位高很多,必然会作威作福。
于是决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妻子应该服从丈夫、好生伺候丈夫。
于是在婚礼的第二天,他不顾在家中的新娘,就去鹰猎去了。
回来后,命令溶姬为自己脱鞋,并且告知溶姬:如若不从,便即离婚。
一向骄傲的溶姬,竟然走到庭院间,蹲下,为齐泰脱去了草鞋。
从此,两人日子和和美美,溶姬生了不少小孩,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是一幅名画,大致可以理解为日本的《打金枝》
幕府将军之一德川家齐,人称海狗将军,有四十多位侧室,二十六位儿子,二十七位女儿。
所有侧室中,他最喜欢的一位叫美代,从他四十岁直到他六十九岁去世,近三十年,美代独擅专宠。
1813年,美代生下长女溶姬,是家茂的第二十一个女儿。
十岁那年,溶姬与加贺藩主前田齐泰定婚,并在15岁那年,嫁入加贺藩举行了婚礼。
当时为了迎娶她,盖了溶姬御殿,正门便是现在东京大学的赤门。
齐泰只大她两岁,是十六岁的小藩主。
他觉得溶姬作为将军之女,又携带大笔嫁妆和女侍,父家比夫家势力地位高很多,必然会作威作福。
于是决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妻子应该服从丈夫、好生伺候丈夫。
于是在婚礼的第二天,他不顾在家中的新娘,就去鹰猎去了。
回来后,命令溶姬为自己脱鞋,并且告知溶姬:如若不从,便即离婚。
一向骄傲的溶姬,竟然走到庭院间,蹲下,为齐泰脱去了草鞋。
从此,两人日子和和美美,溶姬生了不少小孩,也证明了这一点。
幕府将军之一德川家齐,人称海狗将军,有四十多位侧室,二十六位儿子,二十七位女儿。
所有侧室中,他最喜欢的一位叫美代,从他四十岁直到他六十九岁去世,近三十年,美代独擅专宠。
1813年,美代生下长女溶姬,是家茂的第二十一个女儿。
十岁那年,溶姬与加贺藩主前田齐泰定婚,并在15岁那年,嫁入加贺藩举行了婚礼。
当时为了迎娶她,盖了溶姬御殿,正门便是现在东京大学的赤门。
齐泰只大她两岁,是十六岁的小藩主。
他觉得溶姬作为将军之女,又携带大笔嫁妆和女侍,父家比夫家势力地位高很多,必然会作威作福。
于是决定给她一个下马威,让她知道,妻子应该服从丈夫、好生伺候丈夫。
于是在婚礼的第二天,他不顾在家中的新娘,就去鹰猎去了。
回来后,命令溶姬为自己脱鞋,并且告知溶姬:如若不从,便即离婚。
一向骄傲的溶姬,竟然走到庭院间,蹲下,为齐泰脱去了草鞋。
从此,两人日子和和美美,溶姬生了不少小孩,也证明了这一点。
#一起同过窗#
我以前叫林雪。
我以前还叫毕十三。
我喜欢一个人很久很久。
爱是什么呢?
爱是你怕黑,偏偏他是灯。
我觉得我的人生是从十岁那年开始的。那天,当我第一次睁开眼睛,我最先看到的不是暗处,而是过去一个月里,唯一的光明。
毕十三,你还记得我吗?
原来是这样啊。
如果她知道真相的话那该有多难过啊。
毕十三,这些年,我真的好想念你啊。
如果没有自欺欺人,人类早就被悲伤吞噬了。
可我,是选择长痛的人啊。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毕十三,我真的好讨厌你,我讨厌你那么喜欢另一个女生,我讨厌你对我无视的态度,我讨厌你忘记我,我真的好讨厌你。
毕十三,你为什么不说话呢?
他像我记忆中的一根荆棘,我无法无视他,但也拔不掉,他只能永无宁日地戳在那里。
而且我好像已经不爱你了,还好你从来没有没有记得过我……
雪碧的意难平在于洛雪一直以来的信仰不过是十三的转身就忘,她心心念念的光不是照向她,只是刚好照到她。最残忍的不是忘记,是不曾记得。
她的名字是他取的字,因为他说照相赚钱以后要学摄影,所以她考了南方传媒大学摄影专业,可原来,都只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啊。
【出处:《一起同过窗》】
我以前叫林雪。
我以前还叫毕十三。
我喜欢一个人很久很久。
爱是什么呢?
爱是你怕黑,偏偏他是灯。
我觉得我的人生是从十岁那年开始的。那天,当我第一次睁开眼睛,我最先看到的不是暗处,而是过去一个月里,唯一的光明。
毕十三,你还记得我吗?
原来是这样啊。
如果她知道真相的话那该有多难过啊。
毕十三,这些年,我真的好想念你啊。
如果没有自欺欺人,人类早就被悲伤吞噬了。
可我,是选择长痛的人啊。
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毕十三,我真的好讨厌你,我讨厌你那么喜欢另一个女生,我讨厌你对我无视的态度,我讨厌你忘记我,我真的好讨厌你。
毕十三,你为什么不说话呢?
他像我记忆中的一根荆棘,我无法无视他,但也拔不掉,他只能永无宁日地戳在那里。
而且我好像已经不爱你了,还好你从来没有没有记得过我……
雪碧的意难平在于洛雪一直以来的信仰不过是十三的转身就忘,她心心念念的光不是照向她,只是刚好照到她。最残忍的不是忘记,是不曾记得。
她的名字是他取的字,因为他说照相赚钱以后要学摄影,所以她考了南方传媒大学摄影专业,可原来,都只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啊。
【出处:《一起同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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