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碧水任鱼跃——市纪委监委全力强化监督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鄂尔多斯本地资讯权威发布#
“如何发挥监督职能,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主要是解决问题线索从哪儿来、发现问题怎么查、解决问题怎么改的三个问题。”
“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建立了发现问题‘一周一汇总’,处置问题‘一月一调度’,整改问题‘一月一晒单’,典型案例‘一月一通报’的‘四个一’工作机制。”
“为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我们在来信、来电、来访等常规信访举报渠道上,又增设了线上举报通道,专门开通了‘鄂尔多斯营商环境举报平台’公众号,办事企业及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举报。”
……
这是一组“答案”,来自近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向问题“叫板”,让企业和群众“叫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新时代的“鄂尔多斯号”如何奋楫劈浪?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彼此同步,鄂尔多斯的高质量发展才能行稳致远。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一只手”常态化地“拧螺丝”,监督“放活”的边界,督促“管好”的实效,让两个轮子同步和谐运行。
这只手正是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一些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差、服务效能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卡脖子”问题,市纪委监委围绕保要素供给、促服务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营商环境中和群众息息相关的“痛点”“堵点”“关键点”等方面开展监督,打破“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籓篱,助力全市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山清水秀的营商环境。
“收受企业20万元进行枉法仲裁,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仲裁员贾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是不久前,鄂尔斯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又一起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例。
案例是一张“乱作为”的罚单,更是一面以示他人的警钟。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聚焦线索从哪里来、问题该怎么查、查出问题该怎么改三个维度,坚持“零盲点”强化监督检查,“零距离”延伸监督触角,“零容忍”从严执纪问责,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围绕自治区纪委的6个“坚决整治”、2个“严肃查处”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4个大类、22个方面的具体措施,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线索来源、研判处置、以案促改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派驻机构常驻不走、近距离、全天候的监督优势,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压紧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绘制工作流程图,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互查模式,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办、挂图式作战。
首先,市纪委监委从点、线、面入手,在线索上“大起底”。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深化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投资环境优化等“焦点”,对存在的审批流程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力,服务效能低下,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与政务服务局、新闻媒体、市长热线“三条线”的沟通协作机制,重点从政务服务局工作通报、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平台中挖掘群众反映的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监督二维码在各类媒体和平台公布,同时张贴到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及各大园区等企业和办事人员集中场所,引导群众举报反映为官不为、吃拿卡要、推拖敷衍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其次,按图索骥。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4个大类、22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对线索问题分类施策,通过具体问题归口查、个别问题交叉查、系统问题专班查“三步法”,瞄准“靶心”,全天候开启“显微镜”“放大镜”和“望远镜”,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同时,市纪委监委党风室要对各派驻纪检组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监督的再监督”工作格局,确保精准监督不断档、无缺口。
最后,查是手段,改是目的。如何抓住“要点”、找到“盲点”,将之变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亮点”?市纪委监委提出了以督促改、以事促改、专项整改“三段论”,为“治病救人”开良方、下猛药,让小问题得到大关注。
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组的“在线监督”优势,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应及时督促主体责任部门立即整改、限时整改,要求主体责任部门明确抓好整改落实的方向和重点,坚持边监督边整改,并加大督查整改成果的“考核”比例,作为派驻纪检组的主要“成绩单”。对反映的具体事和具体人,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原则,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整改实效。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一事一查,进行重点整治,市纪委监委从相关部门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工作专班,同时,将纪检监察监督与新闻媒体监督有机结合和协作联动,对地区、领域、行业中涉及的系统性突出问题,采取新闻媒体介入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对群众密切关心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报道、实时盯办、跟踪督办,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成效。
大鹏冲天飞翔,不是靠一根羽毛的轻盈;骏马急速奔跑,不是靠一只脚的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协同战,而“监督”犹如“哨卡”,要遍布各条“战线”、各个“作战面”。当前,市纪委监委的“哨位”已全线启动。
目前,全市共受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11件,通过分析研判,按照职责权限已分办到各旗区纪委监委和派驻各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组办理,同步对办理结果进行盯办、督办,实时调度,同时也将抽查部分已了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办。
重点整治工作开局良好,市纪委监委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督提醒函2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期;对落实“放管服”政策不力的市直部门负责人约谈15人次;在着力解决市级公租房房源利用低且管理混乱问题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跟踪监督作用,先后通过《鄂尔多斯聚焦》栏目跟踪报道播出《清退空置房 让一房不再难求》1期、《百姓直通车》栏目跟踪报道播出《来自市本级公租房的调查》3期,督促主管部门对44户长期不居住人员进行了清退,对长期因潮湿阴冷无法分配的378套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对429套长期占用房屋进行了腾退,对339户疑似转租转借租户进行排查清退,追缴租金232.8万元。先后三次对1130套房源进行摇号配租,推动解决公租房“申请难”问题。同时,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容由原来的三审压缩至两审,日均办理量由200件提升至500件,不动产办证提速53%等等。
“真没想到会这么快!以前项目从工程规划许可证到施工许可证申报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现在全部材料网上审批,既节约了时间,又降低了企业的投资成本。”谈及优化营商环境带来的改变,内蒙古宏胜达建筑公司开发部负责人高兴地说。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唯有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增长内需潜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才能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清泉碧水”,正在润泽鄂尔多斯高原,助力“群鱼”飞跃、共闯“龙门”,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鄂尔多斯日报 张晓艳)
“如何发挥监督职能,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主要是解决问题线索从哪儿来、发现问题怎么查、解决问题怎么改的三个问题。”
“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建立了发现问题‘一周一汇总’,处置问题‘一月一调度’,整改问题‘一月一晒单’,典型案例‘一月一通报’的‘四个一’工作机制。”
“为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我们在来信、来电、来访等常规信访举报渠道上,又增设了线上举报通道,专门开通了‘鄂尔多斯营商环境举报平台’公众号,办事企业及人民群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举报。”
……
这是一组“答案”,来自近日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向问题“叫板”,让企业和群众“叫好”,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新时代的“鄂尔多斯号”如何奋楫劈浪?放和管是两个轮子,只有两个轮子都做圆了,彼此同步,鄂尔多斯的高质量发展才能行稳致远。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需要“一只手”常态化地“拧螺丝”,监督“放活”的边界,督促“管好”的实效,让两个轮子同步和谐运行。
这只手正是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一些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差、服务效能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的“卡脖子”问题,市纪委监委围绕保要素供给、促服务升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营商环境中和群众息息相关的“痛点”“堵点”“关键点”等方面开展监督,打破“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籓篱,助力全市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涵养”山清水秀的营商环境。
“收受企业20万元进行枉法仲裁,鄂尔多斯仲裁委员会原副主任、仲裁员贾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这是不久前,鄂尔斯市纪委监委通报的又一起影响营商环境的案例。
案例是一张“乱作为”的罚单,更是一面以示他人的警钟。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聚焦线索从哪里来、问题该怎么查、查出问题该怎么改三个维度,坚持“零盲点”强化监督检查,“零距离”延伸监督触角,“零容忍”从严执纪问责,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围绕自治区纪委的6个“坚决整治”、2个“严肃查处”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4个大类、22个方面的具体措施,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线索来源、研判处置、以案促改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建立了“四个一”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利用派驻机构常驻不走、近距离、全天候的监督优势,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压紧压实主体和监督责任,绘制工作流程图,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交叉互查模式,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办、挂图式作战。
首先,市纪委监委从点、线、面入手,在线索上“大起底”。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深化减税降费、“放管服”改革、投资环境优化等“焦点”,对存在的审批流程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力,服务效能低下,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与政务服务局、新闻媒体、市长热线“三条线”的沟通协作机制,重点从政务服务局工作通报、市长热线、行风热线等平台中挖掘群众反映的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将监督二维码在各类媒体和平台公布,同时张贴到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及各大园区等企业和办事人员集中场所,引导群众举报反映为官不为、吃拿卡要、推拖敷衍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
其次,按图索骥。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的《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4个大类、22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对线索问题分类施策,通过具体问题归口查、个别问题交叉查、系统问题专班查“三步法”,瞄准“靶心”,全天候开启“显微镜”“放大镜”和“望远镜”,把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同时,市纪委监委党风室要对各派驻纪检组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形成“监督的再监督”工作格局,确保精准监督不断档、无缺口。
最后,查是手段,改是目的。如何抓住“要点”、找到“盲点”,将之变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亮点”?市纪委监委提出了以督促改、以事促改、专项整改“三段论”,为“治病救人”开良方、下猛药,让小问题得到大关注。
充分发挥各派驻纪检组的“在线监督”优势,在日常监督中发现的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应及时督促主体责任部门立即整改、限时整改,要求主体责任部门明确抓好整改落实的方向和重点,坚持边监督边整改,并加大督查整改成果的“考核”比例,作为派驻纪检组的主要“成绩单”。对反映的具体事和具体人,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原则,明确具体整改时限和整改实效。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一事一查,进行重点整治,市纪委监委从相关部门抽调了精干力量,组成了工作专班,同时,将纪检监察监督与新闻媒体监督有机结合和协作联动,对地区、领域、行业中涉及的系统性突出问题,采取新闻媒体介入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对群众密切关心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报道、实时盯办、跟踪督办,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成效。
大鹏冲天飞翔,不是靠一根羽毛的轻盈;骏马急速奔跑,不是靠一只脚的力量。优化营商环境是一场协同战,而“监督”犹如“哨卡”,要遍布各条“战线”、各个“作战面”。当前,市纪委监委的“哨位”已全线启动。
目前,全市共受理优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111件,通过分析研判,按照职责权限已分办到各旗区纪委监委和派驻各相关职能部门纪检监察组办理,同步对办理结果进行盯办、督办,实时调度,同时也将抽查部分已了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核办。
重点整治工作开局良好,市纪委监委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监督提醒函2份,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期;对落实“放管服”政策不力的市直部门负责人约谈15人次;在着力解决市级公租房房源利用低且管理混乱问题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跟踪监督作用,先后通过《鄂尔多斯聚焦》栏目跟踪报道播出《清退空置房 让一房不再难求》1期、《百姓直通车》栏目跟踪报道播出《来自市本级公租房的调查》3期,督促主管部门对44户长期不居住人员进行了清退,对长期因潮湿阴冷无法分配的378套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对429套长期占用房屋进行了腾退,对339户疑似转租转借租户进行排查清退,追缴租金232.8万元。先后三次对1130套房源进行摇号配租,推动解决公租房“申请难”问题。同时,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容由原来的三审压缩至两审,日均办理量由200件提升至500件,不动产办证提速53%等等。
“真没想到会这么快!以前项目从工程规划许可证到施工许可证申报至少需要15个工作日,现在全部材料网上审批,既节约了时间,又降低了企业的投资成本。”谈及优化营商环境带来的改变,内蒙古宏胜达建筑公司开发部负责人高兴地说。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唯有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增长内需潜力、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才能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清泉碧水”,正在润泽鄂尔多斯高原,助力“群鱼”飞跃、共闯“龙门”,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机关绵绵用力、久久为功……(鄂尔多斯日报 张晓艳)
【鄂尔多斯一地发布土地征收公告】#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身边事# 土地征收公告(鄂前政征告字〔2021〕1号)
2020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土发〔2020〕726号)文件批准鄂托克前旗乌日呢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用地0.595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乌日呢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本次批准将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巴彦乌素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0.428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67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土地征收公告(鄂前政征告字〔2021〕2号)
2020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土发〔2020〕728号)文件批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1.573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本次批准征收城川镇城川社区国有农用地0.7370公顷(林地0.1293公顷、牧草地0.6077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其他草地)2.3003公顷;敖勒召其镇春苑社区国有农用地(牧草地)0.5572公顷,三段地社区国有农用地1.6197公顷(耕地1.5793公顷、农村道路0.0404公顷)。并将以上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将敖勒召其镇敖勒召其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0.738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7759公顷,大沙头村集体农用地2.7802公顷(牧草地2.6905公顷、农村道路0.089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其他草地)2.7999公顷,马场井村集体农用地(耕地)0.2979公顷;查干巴拉嘎苏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10.2667公顷;城川镇珠拉图嘎查集体农用地7.8795公顷(牧草地7.8050公顷、农村道路0.0745),城川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0.1179公顷,城川社区集体未利用(其他草地)0.702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将以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 https://t.cn/R2WxogK
2020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土发〔2020〕726号)文件批准鄂托克前旗乌日呢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用地0.595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乌日呢清洁能源综合服务站建设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本次批准将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巴彦乌素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0.428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67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土地征收公告(鄂前政征告字〔2021〕2号)
2020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土发〔2020〕728号)文件批准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31.5730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实施城镇规划2020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地类和面积
本次批准征收城川镇城川社区国有农用地0.7370公顷(林地0.1293公顷、牧草地0.6077公顷),国有未利用地(其他草地)2.3003公顷;敖勒召其镇春苑社区国有农用地(牧草地)0.5572公顷,三段地社区国有农用地1.6197公顷(耕地1.5793公顷、农村道路0.0404公顷)。并将以上土地转为建设用地。将敖勒召其镇敖勒召其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0.738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其他草地)0.7759公顷,大沙头村集体农用地2.7802公顷(牧草地2.6905公顷、农村道路0.089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其他草地)2.7999公顷,马场井村集体农用地(耕地)0.2979公顷;查干巴拉嘎苏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10.2667公顷;城川镇珠拉图嘎查集体农用地7.8795公顷(牧草地7.8050公顷、农村道路0.0745),城川嘎查集体农用地(牧草地)0.1179公顷,城川社区集体未利用(其他草地)0.7023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并将以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一)征地补偿标准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二)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货币安置。
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来源: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网站 https://t.cn/R2WxogK
【内蒙古鄂前旗农牧民为气象为农服务点赞】初冬,内蒙古鄂托克前旗安静的气象小院赫然多了一皮卡萝卜,原来是种植户老田特意赶早送来的。
老田是气象局的预报服务对象,今年种植的萝卜获得了大丰收。他关注了气象局的微信,却不会用微信查看天气。电视天气预报和电话问询是他获取天气预报信息的主要渠道。老田说:“气象局的电话号码在我口袋本的第一页,每到农事关键期或是重要天气过程,我必须了解天气,这样干活才有把握。”
在鄂托克前旗,随着天气预报准确率的稳步提升和气象为农服务的逐步深入,像老田这样对天气预报的依赖极高的农牧民越来越多。为方便农牧民了解天气,气象台自2014年起,先后开通了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公众号,并在每次下乡科普的过程中将新媒体的关注方式和气象台的电话号码分享给农牧户。随着时间的积累,新媒体和电话咨询的受众已覆盖全旗大部地区。每到关键农事期,电话咨询天气的农牧户便会激增。
近年,气象台创建了“气象防灾减灾群”、“直通式气象服务专家群”、“北斗晚熟桃气象种植技术群”等微信群。微信群承担了部分监测预警信息、预报服务信息的传播功能,也搭建起了良好便捷的气象科普平台,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年初发布在“北斗晚熟桃气象种植技术群”中的桃树花期预测预报服务和花期霜冻预报为桃农的花期农事活动起到了指示性作用。桃农根据防霜冻建议采取烟熏、灌溉、喷洒防冻剂等方式采取了积极防护,从霜冻灾害的魔爪下抢回部分花蕾,为秋天桃子的丰收打下了基础。
桃农李叔在桃子熟时给单位送来一大袋甜桃,说:“感谢细致周到的气象服务,气象局和我们是鱼水情深,这桃是我们对气象服务的赞赏和感谢,你们一定要收下!”(任昱祥)
老田是气象局的预报服务对象,今年种植的萝卜获得了大丰收。他关注了气象局的微信,却不会用微信查看天气。电视天气预报和电话问询是他获取天气预报信息的主要渠道。老田说:“气象局的电话号码在我口袋本的第一页,每到农事关键期或是重要天气过程,我必须了解天气,这样干活才有把握。”
在鄂托克前旗,随着天气预报准确率的稳步提升和气象为农服务的逐步深入,像老田这样对天气预报的依赖极高的农牧民越来越多。为方便农牧民了解天气,气象台自2014年起,先后开通了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公众号,并在每次下乡科普的过程中将新媒体的关注方式和气象台的电话号码分享给农牧户。随着时间的积累,新媒体和电话咨询的受众已覆盖全旗大部地区。每到关键农事期,电话咨询天气的农牧户便会激增。
近年,气象台创建了“气象防灾减灾群”、“直通式气象服务专家群”、“北斗晚熟桃气象种植技术群”等微信群。微信群承担了部分监测预警信息、预报服务信息的传播功能,也搭建起了良好便捷的气象科普平台,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好评。年初发布在“北斗晚熟桃气象种植技术群”中的桃树花期预测预报服务和花期霜冻预报为桃农的花期农事活动起到了指示性作用。桃农根据防霜冻建议采取烟熏、灌溉、喷洒防冻剂等方式采取了积极防护,从霜冻灾害的魔爪下抢回部分花蕾,为秋天桃子的丰收打下了基础。
桃农李叔在桃子熟时给单位送来一大袋甜桃,说:“感谢细致周到的气象服务,气象局和我们是鱼水情深,这桃是我们对气象服务的赞赏和感谢,你们一定要收下!”(任昱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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