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6则召回公告
本次召回公告中
涉及宝马、奔驰等多个品牌
为了您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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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72847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2010年3月18日至2012年2月2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华晨宝马318i、320i及325i车辆,共计39153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2007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16i、118i、120i、318i、320i、325i、330i车辆,共计3369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用户手册对于涉水行车提示“涉水深度最大为30厘米”的描述有误。由于电动转向机(EPS)的转矩传感器壳体在满载状态下距离地面高度为28cm,若车辆多次在超出电动转向机(EPS)设计允许的涉水环境下行驶(涉水深度超过25cm,车速超过步行速度5km/h),转矩传感器的密封性可能受到影响,导致其进水损坏,最终使得车辆丧失转向助力功能,增加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电动转向机(EPS),更换因本次召回原因而进水损坏的电动转向机(EPS),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会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修正用户手册涉水提示说明。其内容为:本车涉水深度最大为25厘米(约等于轮圈上位置最低的螺栓固定孔处的高度),在此深度的水中行驶时,车速不要超过步行速度(5km/h),否则可能损坏发动机、电气系统和变速箱。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用户应避免驾驶车辆在水深超过25cm的积水路段行驶;在水深为25cm的积水路段行驶时,速度不应超过步行速度(5km/h)。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或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售后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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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英菲尼迪QX60混动汽车
日前,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4年4月17日至2020年11月3日生产的部分进口英菲尼迪QX60混动汽车,共计2713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混动系统控制软件设定不充分,当驱动电机轴承损坏且发动机与驱动电机转速差过大时,会触发特定故障码,依据此故障码的控制策略会停止发动机和电机的运转,造成车辆行驶中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东风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升级混动系统控制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车辆召回维修前用户应小心驾驶,如发现车辆变速箱出现异常,应及时联系英菲尼迪授权经销商处理。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东风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相关车主召回事宜。用户可登录英菲尼迪中国官方网站(www.infiniti.com.cn)或者拨打英菲尼迪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90-9090,获取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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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东风日产新楼兰HEV汽车
日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4年9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生产的东风日产品牌新楼兰HEV汽车,共计1182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混动系统控制软件设定不充分,当驱动电机轴承损坏且发动机与驱动电机转速差过大时,会触发特定故障码,依据此故障码的控制策略会停止发动机和电机的运转,造成车辆行驶中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升级混动系统控制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东风日产专营店以挂号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通知相关车主,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以拨打东风日产客户服务热线:95027进行咨询。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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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林肯飞行家汽车
日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21年12月10日起,召回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10月16日生产的2020年款进口林肯飞行家汽车,共计213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电瓶线束可能存在没有被正确固定的情况。车辆经过长期使用后,空调压缩机皮带轮可能会磨损电瓶线束绝缘层,从而导致线束短路和潜在的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委托林肯中国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电瓶线束上安装扎带,以防止线束与空调压缩机皮带轮干涉;经销商还将检查电瓶线束是否存在因与空调皮带轮干涉而产生的损坏,并根据需要免费维修或更换线束,以消除安全隐患。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召回事宜。林肯品牌授权经销商也会主动联系相关用户,安排免费排查和更换。用户可致电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林肯客户服务热线400-988-6789,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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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奔驰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召回生产日期在2013年11月6日至2020年9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和国产带全景天窗的A级、C级、CLA、GLA、GLC SUV、GLE SUV、S级车辆,共计21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之前经销商的维修过程中可能使用了不正确的粘合剂或其他维修偏差,导致位于前风挡玻璃和全景天窗之间聚碳酸酯材质的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没有被正确粘接,其与车身的粘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并可能导致盖板部分或完全与车辆分离,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生碰撞或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按照正确操作流程并使用正确的粘合剂为受影响车辆免费更换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召回生产日期在2006年1月17日至2006年8月1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和国产C级、E级、CLK、CLS车辆,共计9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滑动天窗的玻璃面板和天窗框架之间的粘合可能不符合规格。在这种情况下,粘接的性能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无法确保粘接的特定耐久性要求,造成天窗玻璃面板可能与车辆分离,增加发生事故或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受影响车辆检查天窗的生产日期以及天窗玻璃面板的粘接力,如粘接力不符合要求则免费更换滑动天窗,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C级、CLK级、CLS级、E级汽车》召回活动的再次召回,原因是调整了相关零件的检查范围。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以上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来源:湖南交通频道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6则召回公告
本次召回公告中
涉及宝马、奔驰等多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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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宝马汽车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72847辆。
一、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2010年3月18日至2012年2月24日期间生产的部分华晨宝马318i、320i及325i车辆,共计39153辆;
二、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召回2007年8月30日至2013年8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16i、118i、120i、318i、320i、325i、330i车辆,共计3369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用户手册对于涉水行车提示“涉水深度最大为30厘米”的描述有误。由于电动转向机(EPS)的转矩传感器壳体在满载状态下距离地面高度为28cm,若车辆多次在超出电动转向机(EPS)设计允许的涉水环境下行驶(涉水深度超过25cm,车速超过步行速度5km/h),转矩传感器的密封性可能受到影响,导致其进水损坏,最终使得车辆丧失转向助力功能,增加车辆发生事故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检查电动转向机(EPS),更换因本次召回原因而进水损坏的电动转向机(EPS),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会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修正用户手册涉水提示说明。其内容为:本车涉水深度最大为25厘米(约等于轮圈上位置最低的螺栓固定孔处的高度),在此深度的水中行驶时,车速不要超过步行速度(5km/h),否则可能损坏发动机、电气系统和变速箱。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用户应避免驾驶车辆在水深超过25cm的积水路段行驶;在水深为25cm的积水路段行驶时,速度不应超过步行速度(5km/h)。
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及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或互联驾驶消息等形式通知相关用户。用户可拨打宝马售后服务热线400-800-6666(固话或手机拨打均可),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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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英菲尼迪QX60混动汽车
日前,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4年4月17日至2020年11月3日生产的部分进口英菲尼迪QX60混动汽车,共计2713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混动系统控制软件设定不充分,当驱动电机轴承损坏且发动机与驱动电机转速差过大时,会触发特定故障码,依据此故障码的控制策略会停止发动机和电机的运转,造成车辆行驶中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东风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免费升级混动系统控制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车辆召回维修前用户应小心驾驶,如发现车辆变速箱出现异常,应及时联系英菲尼迪授权经销商处理。
本次召回活动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受调查影响,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东风英菲尼迪汽车有限公司,以挂号信等形式通知相关车主召回事宜。用户可登录英菲尼迪中国官方网站(www.infiniti.com.cn)或者拨打英菲尼迪客户服务中心热线400-890-9090,获取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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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东风日产新楼兰HEV汽车
日前,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4年9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生产的东风日产品牌新楼兰HEV汽车,共计11822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车辆由于混动系统控制软件设定不充分,当驱动电机轴承损坏且发动机与驱动电机转速差过大时,会触发特定故障码,依据此故障码的控制策略会停止发动机和电机的运转,造成车辆行驶中动力中断,存在安全隐患。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车辆升级混动系统控制软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东风日产专营店以挂号信、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通知相关车主,安排免费检修事宜。用户可以拨打东风日产客户服务热线:95027进行咨询。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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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林肯飞行家汽车
日前,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从2021年12月10日起,召回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10月16日生产的2020年款进口林肯飞行家汽车,共计213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电瓶线束可能存在没有被正确固定的情况。车辆经过长期使用后,空调压缩机皮带轮可能会磨损电瓶线束绝缘层,从而导致线束短路和潜在的起火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委托林肯中国授权经销商,免费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在电瓶线束上安装扎带,以防止线束与空调压缩机皮带轮干涉;经销商还将检查电瓶线束是否存在因与空调皮带轮干涉而产生的损坏,并根据需要免费维修或更换线束,以消除安全隐患。
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将以挂号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召回事宜。林肯品牌授权经销商也会主动联系相关用户,安排免费排查和更换。用户可致电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林肯客户服务热线400-988-6789,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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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奔驰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一、召回生产日期在2013年11月6日至2020年9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和国产带全景天窗的A级、C级、CLA、GLA、GLC SUV、GLE SUV、S级车辆,共计21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之前经销商的维修过程中可能使用了不正确的粘合剂或其他维修偏差,导致位于前风挡玻璃和全景天窗之间聚碳酸酯材质的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没有被正确粘接,其与车身的粘合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并可能导致盖板部分或完全与车辆分离,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发生碰撞或受伤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按照正确操作流程并使用正确的粘合剂为受影响车辆免费更换天窗前部导轨保护盖板,以消除安全隐患。
二、召回生产日期在2006年1月17日至2006年8月1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和国产C级、E级、CLK、CLS车辆,共计9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滑动天窗的玻璃面板和天窗框架之间的粘合可能不符合规格。在这种情况下,粘接的性能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减弱,无法确保粘接的特定耐久性要求,造成天窗玻璃面板可能与车辆分离,增加发生事故或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伤害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为受影响车辆检查天窗的生产日期以及天窗玻璃面板的粘接力,如粘接力不符合要求则免费更换滑动天窗,以消除安全隐患。
本次召回属于2020年4月17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C级、CLK级、CLS级、E级汽车》召回活动的再次召回,原因是调整了相关零件的检查范围。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以上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此外,也可登录网站dpac.samr.gov.cn、www.recall.org.cn,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反映缺陷产品线索。
来源:湖南交通频道
【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后“第一刀”:砍向原料药】#国家反垄断局加强原料药领域监管# 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成立。同一天,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以加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监管,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反垄断“第一刀”砍向垄断“重灾区”
原料药自身供给特点和供应格局,让它极易具备滋生垄断的土壤。
原料药不能被病人直接服用,它只有加工成为药物制剂,才能供应临床。原料药处于医药产业链上游,是保障下游制剂生产和临床用药的基础。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家原料药最多对应169家制剂企业。手握原料,就掌握了绝对优势。
据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介绍,在我国1500种化学原料药中,50种原料药仅一家企业取得审批资格可以生产,44种原料药仅两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原料药仅3家可以生产。
大多数原料掌握在少数人手上,就让原料药容易成为串通垄断、囤积居奇和高价兜售的重灾区。
以巴曲酶制剂为例,它是治疗突发性聋的基础药物和专用特效药。而巴曲酶原料药是生产巴曲酶制剂的唯一原料药,其成分不能被其他任何原料药替代。今年1月,在港股上市仅仅3个月,先声药业(02096)就因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被罚款1.007亿元。这是今年首个原料药垄断罚单。
在《指南》印发的同一天(18日),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消息称,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管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氯解磷定原料药、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658万余元。
除了先声药业和宁卫医药,今年还有另外2家药企被罚:
4月份,天药股份(600488.SH)因涉嫌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被罚4402.26万元;10月底,商丘市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因滥用中国境内苯酚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苯酚原料药的行为,被处以约1104.84万元的罚款。
自2011年第一起原料药垄断案到今年7月,相关部门共展开13起原料药垄断案件调查,处罚23家企业。
每公斤80元买入,2184元卖出,“垄断市场令人不齿”
原料药企业准入门槛高、申请程序复杂、申请时间久,致使竞争者数量少、竞争不够充分,这导致原料药企业集中度高;而下游制剂企业更换原料药供应商周期长且程序复杂,制剂企业往往会选择与某一原料药企业长期合作,从而对其形成高度依赖性。
在原料药企业大幅涨价、停止供货或限制供货时,制剂企业只能被动接受。
《经济参考报》2019年5月曾报道,病毒灵(盐酸吗啉胍片)的原料,2015年还是2万元一吨,2017年暴涨到30万元一吨,下游企业想高价购买,还得托关系;速效伤风胶囊(氨咖黄敏胶囊)的两种原料扑尔敏和对乙酰氨基酚都被垄断,扑尔敏价格230元/公斤涨到到1980元乃至七八千元,想买50公斤扑尔敏,还必须搭售50吨的对乙酰氨基酚。
原料商的市场份额和垄断地位,控制了制剂生产企业的销售权和定价权。一瓶病毒灵出厂价原来只要4.85元,后来涨到58元。人民网-观点频道曾刊文指出:制剂生产企业没有谈判空间,只能被动接受;医院患者没有替代选择,不得不高价购买。
“肥的是不法商人的腰包,伤害的却是患者的利益。”
患者常用药,资本掘金地。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是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必需药品,常用的低价药。但是2018年底,有媒体先后爆料,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在10多个省份出现短缺,而部分省份的中标价更是暴涨十倍。
2020年4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针对康惠公司等三家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经销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决定书,开出合计罚没人民币3.255亿元的“天价”罚单。调查结果让人咋舌:
2017年的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涉事企业的采购价格多为80元/公斤左右,销售价格却多高达760-2184元/公斤,提价9.5倍至27.3倍;2014年,该原料药的市场价格为40元/公斤左右,在涉事企业控制销售市场后,到2017年市场销售价格上涨达19倍至54.6倍。
值得一提的是,原料药行业特点,往往让垄断的“根”难以被拔除。
有从业者曾对《法制日报》表示,即便原料药商因为垄断受到政府打击处罚,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他们的垄断行为。“政府的打击虽然遏制住了他们哄抬药价的行为,但无法控制他们出货的数量。如果一家制剂厂需要10公斤原料,原料商却故意只向其供应1公斤,导致制剂厂生产严重不足,市面上的成品药就会奇缺。”
从个案处罚,到现在整个领域《指南》的出台,我国原料药反垄断正在进一步强化。
《指南》共六章29条,与《反垄断法》的结构紧密衔接,针对各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原料药领域垄断问题,明确反垄断监管的基本原则、思路和方法,细化垄断行为认定标准。《指南》还提到了行业协会在反垄断中的作用,明确不得组织原料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也不得为原料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表示,《指南》的制定和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反垄断监管制度规则,有利于增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执法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原料药领域经营者明确行为界限,依法加强合规自律,降低违法风险。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在解读《指南》时指出:
药品问题关系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国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多发,影响药品价格和稳定供应,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社会各方面反映较为集中。在反垄断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由于生产企业数量少、市场集中度高,原料药领域经营者反垄断合规风险较大,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同时,原料药领域商业模式复杂多样,需要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南做好衔接的基础上,结合原料药领域经营者行为模式、经营特点、合作方式等,有针对性地细化垄断行为分析思路和认定因素,为原料药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指引,提升反垄断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原料药市场规范健康发展。H(观察者网)
反垄断“第一刀”砍向垄断“重灾区”
原料药自身供给特点和供应格局,让它极易具备滋生垄断的土壤。
原料药不能被病人直接服用,它只有加工成为药物制剂,才能供应临床。原料药处于医药产业链上游,是保障下游制剂生产和临床用药的基础。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一家原料药最多对应169家制剂企业。手握原料,就掌握了绝对优势。
据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副局长李青介绍,在我国1500种化学原料药中,50种原料药仅一家企业取得审批资格可以生产,44种原料药仅两家企业可以生产,40种原料药仅3家可以生产。
大多数原料掌握在少数人手上,就让原料药容易成为串通垄断、囤积居奇和高价兜售的重灾区。
以巴曲酶制剂为例,它是治疗突发性聋的基础药物和专用特效药。而巴曲酶原料药是生产巴曲酶制剂的唯一原料药,其成分不能被其他任何原料药替代。今年1月,在港股上市仅仅3个月,先声药业(02096)就因滥用在中国巴曲酶浓缩液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被罚款1.007亿元。这是今年首个原料药垄断罚单。
在《指南》印发的同一天(18日),微信公众号“上海市场监管”消息称,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管辖,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南京宁卫医药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氯解磷定原料药、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的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658万余元。
除了先声药业和宁卫医药,今年还有另外2家药企被罚:
4月份,天药股份(600488.SH)因涉嫌醋酸氟轻松原料药垄断,被罚4402.26万元;10月底,商丘市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因滥用中国境内苯酚原料药销售市场的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苯酚原料药的行为,被处以约1104.84万元的罚款。
自2011年第一起原料药垄断案到今年7月,相关部门共展开13起原料药垄断案件调查,处罚23家企业。
每公斤80元买入,2184元卖出,“垄断市场令人不齿”
原料药企业准入门槛高、申请程序复杂、申请时间久,致使竞争者数量少、竞争不够充分,这导致原料药企业集中度高;而下游制剂企业更换原料药供应商周期长且程序复杂,制剂企业往往会选择与某一原料药企业长期合作,从而对其形成高度依赖性。
在原料药企业大幅涨价、停止供货或限制供货时,制剂企业只能被动接受。
《经济参考报》2019年5月曾报道,病毒灵(盐酸吗啉胍片)的原料,2015年还是2万元一吨,2017年暴涨到30万元一吨,下游企业想高价购买,还得托关系;速效伤风胶囊(氨咖黄敏胶囊)的两种原料扑尔敏和对乙酰氨基酚都被垄断,扑尔敏价格230元/公斤涨到到1980元乃至七八千元,想买50公斤扑尔敏,还必须搭售50吨的对乙酰氨基酚。
原料商的市场份额和垄断地位,控制了制剂生产企业的销售权和定价权。一瓶病毒灵出厂价原来只要4.85元,后来涨到58元。人民网-观点频道曾刊文指出:制剂生产企业没有谈判空间,只能被动接受;医院患者没有替代选择,不得不高价购买。
“肥的是不法商人的腰包,伤害的却是患者的利益。”
患者常用药,资本掘金地。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是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必需药品,常用的低价药。但是2018年底,有媒体先后爆料,葡萄糖酸钙注射液在10多个省份出现短缺,而部分省份的中标价更是暴涨十倍。
2020年4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针对康惠公司等三家葡萄糖酸钙原料药经销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处罚决定书,开出合计罚没人民币3.255亿元的“天价”罚单。调查结果让人咋舌:
2017年的注射用葡萄糖酸钙原料药,涉事企业的采购价格多为80元/公斤左右,销售价格却多高达760-2184元/公斤,提价9.5倍至27.3倍;2014年,该原料药的市场价格为40元/公斤左右,在涉事企业控制销售市场后,到2017年市场销售价格上涨达19倍至54.6倍。
值得一提的是,原料药行业特点,往往让垄断的“根”难以被拔除。
有从业者曾对《法制日报》表示,即便原料药商因为垄断受到政府打击处罚,也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他们的垄断行为。“政府的打击虽然遏制住了他们哄抬药价的行为,但无法控制他们出货的数量。如果一家制剂厂需要10公斤原料,原料商却故意只向其供应1公斤,导致制剂厂生产严重不足,市面上的成品药就会奇缺。”
从个案处罚,到现在整个领域《指南》的出台,我国原料药反垄断正在进一步强化。
《指南》共六章29条,与《反垄断法》的结构紧密衔接,针对各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原料药领域垄断问题,明确反垄断监管的基本原则、思路和方法,细化垄断行为认定标准。《指南》还提到了行业协会在反垄断中的作用,明确不得组织原料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也不得为原料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便利条件。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表示,《指南》的制定和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反垄断监管制度规则,有利于增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的统一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执法的可预期性和透明度。同时,也有利于原料药领域经营者明确行为界限,依法加强合规自律,降低违法风险。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在解读《指南》时指出:
药品问题关系国计民生。近年来,我国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多发,影响药品价格和稳定供应,损害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社会各方面反映较为集中。在反垄断执法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由于生产企业数量少、市场集中度高,原料药领域经营者反垄断合规风险较大,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同时,原料药领域商业模式复杂多样,需要在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南做好衔接的基础上,结合原料药领域经营者行为模式、经营特点、合作方式等,有针对性地细化垄断行为分析思路和认定因素,为原料药领域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清晰明确的指引,提升反垄断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原料药市场规范健康发展。H(观察者网)
6.5 日 夜读
菩萨保佑
☀️问:我们拜佛是否会得到佛的照顾?如果有人说对佛不敬的话,要制止吗?怎么制止?
答:拜佛当然会得善报,但不要以为这是因为佛也像世间凡夫一样,谁讨好他,他就对谁偏心、关照。佛对一切众生都是平等慈悲的,可是能否感应到佛的护佑,取决于我们自己。如果我们心怀敬信,便能感受到佛的加持,就像无线电波一直都在,而你需要打开并调对频道才能接收到信号。
进一步说,加持是指我们通过礼拜等行为使自心向真和善的方面转变,烦恼减轻,福慧增长,从而有更强的能力去面对、接纳生活的境遇,去帮助、保护自己和他人。
见人对佛不敬,你如果有能力制止便制止,如果没有能力,最好远离此人。无论哪种情况都尽量不要起嗔心。
☀️问:现在很多达官贵人纷纷去寺庙里烧香磕头保佑平安,如果这些人的钱是来路不明的,那么佛菩萨真的会保佑他们平安吗?那样的话对老百姓岂不是太不公平了。
答:如前面所说,佛菩萨平等大悲,并不会因为你烧香磕头就偏袒你,他不烧香磕头就不理会他。然而,正如阳光普照时,向阳的房间才温暖明亮,背阳的房间却晒不进太阳,你究竟能感应到多少佛菩萨的加持护佑,要看你有多少恭敬信心。
佛教讲因果,善恶有因,自作自受。达官贵人也好,平头百姓也好,若杀盗淫妄,造作恶业,都将感应恶果、经受苦报;若向佛菩萨恭敬顶礼,都会积累福报。
如果一个人造恶在先,后又拜佛,这前后的因果善恶能否抵消呢?业因果报的相续消长极为复杂,只有智慧神通圆满的佛才能把一个人生生世世、点点滴滴的因果说清楚。
你看有的动物受用福报比人还大,动物属旁生道,是三恶道之一,前世必是造了大恶业,才转生为旁生;也必是行善积德了,才感得受用丰足、生活安逸。这善报恶报是同时现前的。其实,你留心看看自己周围的人,也是这样,同时承受着善报恶报。
善恶相抵也是有的,我这里告诉你一个基本的道理:造恶业后,若生起悔恨之心,在佛前至诚忏悔,发誓从此洗心易行,决不再犯,并尽力弥补之前过失所造成的损害,如此反复坚持,说到做到。精诚所至,一般的罪业是可以清净的。
原本在所难免的灾殃恶报减轻乃至消失,并不是佛菩萨受了他一炷香、几斤水果的贿赂,就替他办事护着他,是他自己的心力,以坚定的信心积累了福报,以真诚的忏悔改变了缘起。
基本原理就是这样,至于具体到个人,结论还得你自己作。
好人为何遭殃?
☀️问:佛教里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这么多的贪官奸商过得都比一般人风光潇洒,反而是很多做好事的人被人冤枉甚至遭受灾难,这是不是佛法的因果论不灵了?或者说是不适合现代社会,过时了?
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言行的造作和果报的显现之间需要缘来连接。缘的聚集有快有慢,所以有时我们能看到迅速的因果报应,有时却要等很久。如果你不能理清这种前后关联,只把因果连环中的一节拿出来,那当然会困惑。
遭遇灾难是以前造作的恶业在因缘成熟时的果报显现。现在是好人,不一定以前没有造过恶业。其实在人们的概念中,“好人”的定义是很模糊的。仔细观察,我们很难找到绝对的“好人”或绝对的“恶人”,只有善行和恶行。而由于价值观的不同,善行恶行也有不同的定义。根据佛法,会造成伤害的行为是恶的,比如杀生、不予取等。即使是曾经或后来行善的人造作了恶行,给其他众生造成伤害和损失,在因缘成熟的时候也得感受相应的苦报。
如前面所说,果报的显现需要缘的聚合。如果身边的善缘多,恶业的种子将因缺乏必要的缘起条件,而无法结果。若大环境不好,缺乏应有的公平和秩序,见闻遭遇多是激发烦恼的,如此恶缘的聚集则会加速恶报的显现。
如果“恶人风光、好人遭殃”成为普遍的现象,那么作为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应该反思和帮助改进社会治理、社会价值、道德体系等,而不是急于否定因果。
正如有理智的人看见飞机上天,不会因此就说万有引力定律不灵了,因为他知道飞机上天自有它背后的工作原理,而万有引力也是一直在发生作用的,两者互不矛盾。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看到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第一反应就是质疑佛教的因果论。否定因果,难道个人就会因此而更清醒、更自律,社会因此而更公正合理,人类更进步吗?
- -希阿荣博堪布 https://t.cn/A6ZoMj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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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拜佛当然会得善报,但不要以为这是因为佛也像世间凡夫一样,谁讨好他,他就对谁偏心、关照。佛对一切众生都是平等慈悲的,可是能否感应到佛的护佑,取决于我们自己。如果我们心怀敬信,便能感受到佛的加持,就像无线电波一直都在,而你需要打开并调对频道才能接收到信号。
进一步说,加持是指我们通过礼拜等行为使自心向真和善的方面转变,烦恼减轻,福慧增长,从而有更强的能力去面对、接纳生活的境遇,去帮助、保护自己和他人。
见人对佛不敬,你如果有能力制止便制止,如果没有能力,最好远离此人。无论哪种情况都尽量不要起嗔心。
☀️问:现在很多达官贵人纷纷去寺庙里烧香磕头保佑平安,如果这些人的钱是来路不明的,那么佛菩萨真的会保佑他们平安吗?那样的话对老百姓岂不是太不公平了。
答:如前面所说,佛菩萨平等大悲,并不会因为你烧香磕头就偏袒你,他不烧香磕头就不理会他。然而,正如阳光普照时,向阳的房间才温暖明亮,背阳的房间却晒不进太阳,你究竟能感应到多少佛菩萨的加持护佑,要看你有多少恭敬信心。
佛教讲因果,善恶有因,自作自受。达官贵人也好,平头百姓也好,若杀盗淫妄,造作恶业,都将感应恶果、经受苦报;若向佛菩萨恭敬顶礼,都会积累福报。
如果一个人造恶在先,后又拜佛,这前后的因果善恶能否抵消呢?业因果报的相续消长极为复杂,只有智慧神通圆满的佛才能把一个人生生世世、点点滴滴的因果说清楚。
你看有的动物受用福报比人还大,动物属旁生道,是三恶道之一,前世必是造了大恶业,才转生为旁生;也必是行善积德了,才感得受用丰足、生活安逸。这善报恶报是同时现前的。其实,你留心看看自己周围的人,也是这样,同时承受着善报恶报。
善恶相抵也是有的,我这里告诉你一个基本的道理:造恶业后,若生起悔恨之心,在佛前至诚忏悔,发誓从此洗心易行,决不再犯,并尽力弥补之前过失所造成的损害,如此反复坚持,说到做到。精诚所至,一般的罪业是可以清净的。
原本在所难免的灾殃恶报减轻乃至消失,并不是佛菩萨受了他一炷香、几斤水果的贿赂,就替他办事护着他,是他自己的心力,以坚定的信心积累了福报,以真诚的忏悔改变了缘起。
基本原理就是这样,至于具体到个人,结论还得你自己作。
好人为何遭殃?
☀️问:佛教里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现在这么多的贪官奸商过得都比一般人风光潇洒,反而是很多做好事的人被人冤枉甚至遭受灾难,这是不是佛法的因果论不灵了?或者说是不适合现代社会,过时了?
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是言行的造作和果报的显现之间需要缘来连接。缘的聚集有快有慢,所以有时我们能看到迅速的因果报应,有时却要等很久。如果你不能理清这种前后关联,只把因果连环中的一节拿出来,那当然会困惑。
遭遇灾难是以前造作的恶业在因缘成熟时的果报显现。现在是好人,不一定以前没有造过恶业。其实在人们的概念中,“好人”的定义是很模糊的。仔细观察,我们很难找到绝对的“好人”或绝对的“恶人”,只有善行和恶行。而由于价值观的不同,善行恶行也有不同的定义。根据佛法,会造成伤害的行为是恶的,比如杀生、不予取等。即使是曾经或后来行善的人造作了恶行,给其他众生造成伤害和损失,在因缘成熟的时候也得感受相应的苦报。
如前面所说,果报的显现需要缘的聚合。如果身边的善缘多,恶业的种子将因缺乏必要的缘起条件,而无法结果。若大环境不好,缺乏应有的公平和秩序,见闻遭遇多是激发烦恼的,如此恶缘的聚集则会加速恶报的显现。
如果“恶人风光、好人遭殃”成为普遍的现象,那么作为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应该反思和帮助改进社会治理、社会价值、道德体系等,而不是急于否定因果。
正如有理智的人看见飞机上天,不会因此就说万有引力定律不灵了,因为他知道飞机上天自有它背后的工作原理,而万有引力也是一直在发生作用的,两者互不矛盾。
我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看到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第一反应就是质疑佛教的因果论。否定因果,难道个人就会因此而更清醒、更自律,社会因此而更公正合理,人类更进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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