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农历二月初五,星期四!
在这里,每天60秒读懂世界!
1、深圳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拟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不允许食用,用于科研实验的动物、猫狗等宠物也被列入禁止食用范围;
2、中组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根据其表现“火线”发展入党;
3、韩国飞南京沈阳延吉等地航班报告9名有症状旅客,累计百人需隔离。韩国仁川飞山东威海航班5名乘客发热 163人集中观察;
4、武汉大学:今年高考录取的湖北和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每人资助1万元;
5、᠋湖北 荆͏州឵ 离 ͏鄂通 行证 ͏͏明 ឵一឴律作 ឵废, 已 在᠋途 中᠋的劝 ͏឴返;
6、 ͏浙 ឴江 ឴省 疾᠋͏឴控឵ 专家 ឴新͏ 发͏现:឵茶᠋឴水឴可឵杀͏灭឴并឵有឴ ͏效឴឵᠋抑឵制 细឴឵ 胞 ឵ ឴内 ឴឵新 冠 病឴͏ 毒 ᠋复制;
7、͏世 ͏卫 组 织: 中឵国 境 外新 冠͏肺᠋឵ 炎 ឵឴新឴增 病 ͏例឵ ͏឴数᠋首឴឵឵ 次᠋超 ͏឴过中国新͏增病឵例 数;
8、͏税务឵总᠋឵ ឵局:឵͏医឴务 ᠋人͏员឴឴临 ឵时឵឴补 助 ͏᠋ 和 奖 金支឵ 付᠋单឵ 位无需申឴឵᠋报 ᠋仅 ᠋឵឴将឴发放឴͏ 人឵员 名᠋ ͏单͏及金឴឴ 额 ឵឵留 ᠋ 存͏备឴查឵即͏឵͏ 可;
9、͏上 ᠋海: ឵͏឵将᠋拨឴付疫 情支឵持឴ ᠋ 资金᠋឵给឵ 影᠋院 帮͏ 助᠋ ᠋恢឴复 营឴业。重 庆឴͏ 市឵民឴ 政局: 疫 ឴情͏防控͏឴期឵ 间 低 保͏ ᠋审͏批឵时឴限不 ឴͏得 超过7 ឵᠋个工作 日;
10、឴឴商标局: ឵ 对“ ឴火᠋ 神 ͏ 山” 等近600件 疫 ឵情឵ ᠋相 关឴͏ 商标͏申请 实 施管឴控;
11、 亚឵឴马 逊 ᠋ 贝 ᠋佐᠋឵ 斯9800 ᠋឵亿 连឴឵续 第឵឴三年 ᠋͏蝉联឵胡 润 ឴全᠋球首឴富 ឵ 中឵国799឵឴ 位 ឴企业͏ ឵家឵上᠋ 榜᠋ ឴超美͏ 国 中 国឴ ឴ 首឴᠋ ឴឴富马云 财 富 ᠋增឴长15%, ឴以3150᠋឵亿 元 位列឴全 球 第21᠋ ͏位;
12、 美͏ ឵国主 导឵᠋ 瑞 ឴德឵西 韦开᠋启全球 大᠋规 ឴模 临឵᠋ 床 试 ឵ 验,឵试 ឵验͏឵于2឵឴月21 ឵ 日 ᠋ 正᠋ 式 开 ᠋始 预͏计 结果4᠋឵月1឵ 日揭͏឵晓;
13、឴឵日本首឴឴相᠋឴឴安 ᠋倍: ឵东京 奥 运᠋会将͏按 照 计 ឴឵划 举឵行。឵ ᠋国际͏奥᠋᠋委 会高᠋ 级 成 员:᠋若 疫᠋情5឵月得 ឴不឴到 控 ᠋឴制, 东京᠋᠋឵ 奥͏឵ 运 或 ឵឵取឴͏ 消 ᠋͏而 ᠋不 是推 迟 ͏ 或 ͏换឴城឴市឴举 办;
14、意 大឴឵利 民᠋防部᠋឵឵门:឴确诊新͏឵͏冠឴឵肺͏ 炎 病 例374᠋例 ឴死 亡12例。 希͏腊出 现 第1 例᠋新឴冠 肺 ឵炎 ឵感 染者 ᠋ 其 近 期 ឴ 曾 前往᠋意 大利;
15、 韩឴国 新᠋ 冠᠋肺឵឴炎 累计 ឵͏确诊1261 ͏ 例 大 邱"឵最 高级 ឴别 ͏封឴ ᠋锁" ͏引᠋឵ 民឵意᠋ 反 弹 ឵ 文᠋在឵឵឵寅͏͏ 出᠋面 ឴解឴释。឴日͏本 累 计឵឴确诊 ឵新冠 肺炎891例 钻 ᠋石឴ 公឴ 主号累឴ 计705឴例;
【͏微语】឵ 其实 我们 往᠋឵឵往͏ ᠋失败᠋不 ឴ 是឴឴ 在 昨͏͏天,᠋᠋ 而 是 失 ᠋败឴在឴͏没 有 ឵很឴好 利 用᠋今 天。
在这里,每天60秒读懂世界!
1、深圳禁食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拟经人工繁育、饲养的龟、甲鱼、蛇、鸟、昆虫等野生动物不允许食用,用于科研实验的动物、猫狗等宠物也被列入禁止食用范围;
2、中组部:抗疫一线事迹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可根据其表现“火线”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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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浙 ឴江 ឴省 疾᠋͏឴控឵ 专家 ឴新͏ 发͏现:឵茶᠋឴水឴可឵杀͏灭឴并឵有឴ ͏效឴឵᠋抑឵制 细឴឵ 胞 ឵ ឴内 ឴឵新 冠 病឴͏ 毒 ᠋复制;
7、͏世 ͏卫 组 织: 中឵国 境 外新 冠͏肺᠋឵ 炎 ឵឴新឴增 病 ͏例឵ ͏឴数᠋首឴឵឵ 次᠋超 ͏឴过中国新͏增病឵例 数;
8、͏税务឵总᠋឵ ឵局:឵͏医឴务 ᠋人͏员឴឴临 ឵时឵឴补 助 ͏᠋ 和 奖 金支឵ 付᠋单឵ 位无需申឴឵᠋报 ᠋仅 ᠋឵឴将឴发放឴͏ 人឵员 名᠋ ͏单͏及金឴឴ 额 ឵឵留 ᠋ 存͏备឴查឵即͏឵͏ 可;
9、͏上 ᠋海: ឵͏឵将᠋拨឴付疫 情支឵持឴ ᠋ 资金᠋឵给឵ 影᠋院 帮͏ 助᠋ ᠋恢឴复 营឴业。重 庆឴͏ 市឵民឴ 政局: 疫 ឴情͏防控͏឴期឵ 间 低 保͏ ᠋审͏批឵时឴限不 ឴͏得 超过7 ឵᠋个工作 日;
10、឴឴商标局: ឵ 对“ ឴火᠋ 神 ͏ 山” 等近600件 疫 ឵情឵ ᠋相 关឴͏ 商标͏申请 实 施管឴控;
11、 亚឵឴马 逊 ᠋ 贝 ᠋佐᠋឵ 斯9800 ᠋឵亿 连឴឵续 第឵឴三年 ᠋͏蝉联឵胡 润 ឴全᠋球首឴富 ឵ 中឵国799឵឴ 位 ឴企业͏ ឵家឵上᠋ 榜᠋ ឴超美͏ 国 中 国឴ ឴ 首឴᠋ ឴឴富马云 财 富 ᠋增឴长15%, ឴以3150᠋឵亿 元 位列឴全 球 第21᠋ ͏位;
12、 美͏ ឵国主 导឵᠋ 瑞 ឴德឵西 韦开᠋启全球 大᠋规 ឴模 临឵᠋ 床 试 ឵ 验,឵试 ឵验͏឵于2឵឴月21 ឵ 日 ᠋ 正᠋ 式 开 ᠋始 预͏计 结果4᠋឵月1឵ 日揭͏឵晓;
13、឴឵日本首឴឴相᠋឴឴安 ᠋倍: ឵东京 奥 运᠋会将͏按 照 计 ឴឵划 举឵行。឵ ᠋国际͏奥᠋᠋委 会高᠋ 级 成 员:᠋若 疫᠋情5឵月得 ឴不឴到 控 ᠋឴制, 东京᠋᠋឵ 奥͏឵ 运 或 ឵឵取឴͏ 消 ᠋͏而 ᠋不 是推 迟 ͏ 或 ͏换឴城឴市឴举 办;
14、意 大឴឵利 民᠋防部᠋឵឵门:឴确诊新͏឵͏冠឴឵肺͏ 炎 病 例374᠋例 ឴死 亡12例。 希͏腊出 现 第1 例᠋新឴冠 肺 ឵炎 ឵感 染者 ᠋ 其 近 期 ឴ 曾 前往᠋意 大利;
15、 韩឴国 新᠋ 冠᠋肺឵឴炎 累计 ឵͏确诊1261 ͏ 例 大 邱"឵最 高级 ឴别 ͏封឴ ᠋锁" ͏引᠋឵ 民឵意᠋ 反 弹 ឵ 文᠋在឵឵឵寅͏͏ 出᠋面 ឴解឴释。឴日͏本 累 计឵឴确诊 ឵新冠 肺炎891例 钻 ᠋石឴ 公឴ 主号累឴ 计705឴例;
【͏微语】឵ 其实 我们 往᠋឵឵往͏ ᠋失败᠋不 ឴ 是឴឴ 在 昨͏͏天,᠋᠋ 而 是 失 ᠋败឴在឴͏没 有 ឵很឴好 利 用᠋今 天。
【青岛出台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16条意见】2月20日,半岛记者获悉,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0〕4号文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4号),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青岛出台16条意见。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新增的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专项贷款(银行机构对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市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上述企业不重复享受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配合)
2.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的,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市财政参照省政策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配合)
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配合)
4.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使用期限,确有需要的,单笔业务可延长至15天。开通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积极协调银行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实行转贷费用优惠费率,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转贷费率降至不高于每日0.05%。(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5.开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6.全面贯彻税收优惠措施。按照“应享尽享、应减尽减”的原则,顶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税收减免、延期缴纳、及时退税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7.降低中小企业租用国有房产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的租金。对于已提前缴纳房产租金,或难以退还已缴纳租金的,可延长1-3个月的免费租赁期限。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参照上述方式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8.减免政府主导创建的创业载体房租。市、区(市)政府主导创建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含家庭服务广场)符合规定条件和期限入驻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赁面积减免3个月房租;减免期满后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9.补贴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载体房租。对经认定的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主办方(运营方)为入驻中小企业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具体减免额度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最长3个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最高补贴5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10.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
11.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加大稳岗就业支持力度
12.缓交社会保险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连续3个月及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3.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自2020年2月1日起,将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9元/月,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57元/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4.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享受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月4日到期后,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5.实施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1年内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的中小企业就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对于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6.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线上培训平台普及速度,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当地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安排。扩大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支出范围,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由参加培训人员户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鼓励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公益性线上培训服务,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根据其组织线上培训并线上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人数,按照当地同职业(工种)、同等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给予平台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意见指出,这些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后续如省有关政策调整,本市相应调整。(半岛记者 娄花)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
1.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对国家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25日后新增的享受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对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2020年1月1日后新增的专项贷款(银行机构对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的专门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市财政按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上述企业不重复享受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审计局配合)
2.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确认为不良部分的,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的金融机构,市财政参照省政策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银保监局配合)
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可申请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配合)
4.用足用好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使用期限,确有需要的,单笔业务可延长至15天。开通转贷服务受理绿色通道,积极协调银行缩短贷款审批时间。实行转贷费用优惠费率,中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转贷费率降至不高于每日0.05%。(责任单位: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5.开通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6.全面贯彻税收优惠措施。按照“应享尽享、应减尽减”的原则,顶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税收减免、延期缴纳、及时退税等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7.降低中小企业租用国有房产租金。疫情期间,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的租金。对于已提前缴纳房产租金,或难以退还已缴纳租金的,可延长1-3个月的免费租赁期限。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参照上述方式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8.减免政府主导创建的创业载体房租。市、区(市)政府主导创建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含家庭服务广场)符合规定条件和期限入驻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赁面积减免3个月房租;减免期满后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9.补贴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载体房租。对经认定的社会力量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主办方(运营方)为入驻中小企业减免场地租金等费用,具体减免额度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减免租金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按照“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区(市)财政给予最长3个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租金总额的30%,每个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最高补贴50万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10.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管理局)
11.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绿色通道车辆快速通行。对因物流运输等原因导致大宗干散货和油品不能及时疏运的,在港口原有免费堆存期基础上,再延长30天的免费堆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加大稳岗就业支持力度
12.缓交社会保险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连续3个月及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及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企业,可申请社会保险费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3.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自2020年2月1日起,将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19元/月,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557元/月。(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4.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对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享受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月4日到期后,可阶段性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5.实施中小企业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实施期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在上年度年报审核通过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型人才、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1年内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本市的中小企业就业(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对于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每介绍1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16.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线上培训平台普及速度,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当地培训项目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支付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使用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资金安排。扩大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支出范围,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线上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由参加培训人员户籍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5元/学时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鼓励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开展公益性线上培训服务,对承担任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根据其组织线上培训并线上考核合格的农民工、离校2年未就业大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及贫困家庭子女人数,按照当地同职业(工种)、同等级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20%给予平台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意见指出,这些政策措施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小企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3个月。后续如省有关政策调整,本市相应调整。(半岛记者 娄花)
【减免承租储备土地的中小微企业 1 个月租金 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9项举措】
为全力保障所需应急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保障省百大项目和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 9 项举措,切实做好用地、规划服务保障工作。
一、在黑龙江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所需应急建设的防疫医院和相关配套设施,可采取应急方式先行使用土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15 号)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督促有关单位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二、适当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限。2020年2月4日后到期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疫情解除后,及时通知相关矿业权人和地灾资质证书持有人尽快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对用地项目涉及实地踏勘论证的,防控期间暂停受理;对处于补正阶段的省级审批用地项目,疫情期间可适当延长补正时限。
三、减免承租储备土地的中小微企业1个月租金,因防疫工作需临时使用储备土地的,可无偿临时使用。
四、对确属因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造成疫情期间土地闲置,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非恶意囤地、炒地的,由企业承诺贷款资金仅用于闲置土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在金融机构为其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考虑到疫情突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给予企业延长开、竣工时间,以及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政策,对于已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1月25日(含)(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至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期限为自疫情消除后的 1个月内缴纳(延长期不计利息、滞纳金和违约金),交付土地和开、竣工时间照此顺延。对已成交的地块,《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时间可顺延至疫情消除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同时顺延交付土地和开、竣工时间。
上述“疫情消除日”以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再限制人员流动日期为准。竞得人、受让人、用地单位所在地区疫情消除日期晚于宗地所在地的,以竞得人、受让人、用地单位所在地区疫情消除日期为准。涉及上述在2020年1月25日(不含)之前发生违约的,疫情期间不计入违约责任。
六、从即日起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工作,待本地区疫情消除后,及时恢复正常的履约监管。对疫情影响而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项目,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七、发挥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职能,推动疫情防控项目、省百大项目和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开复工建设。一是加强与应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提前介入应急疫情防控项目选址,加快规划许可审查,优化审批程序,现场办公、提前服务、即时办结,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有关审批工作,推进应急疫情防控项目落地。二是全力推进省百大项目和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开复工建设。主动服务,梳理项目在选址及用地、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成立专班、领导包保、优先解决。三是针对百大项目和我市重点产业项目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将控详规划公示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30个自然日。
八、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手续要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快组卷上报,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九、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社会公布预约办理及咨询电话、网上申报业务、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条不见面审批途径,制定不见面行政审批指南并向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企业和申请人发起“不见面,电话询,网上办”行政审批倡议。
为全力保障所需应急疫情防控项目建设,保障省百大项目和市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出 9 项举措,切实做好用地、规划服务保障工作。
一、在黑龙江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所需应急建设的防疫医院和相关配套设施,可采取应急方式先行使用土地,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15 号)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其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可同步办理规划、用地等手续,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完善相关手续;属于临时用地的,督促有关单位在疫情结束后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
二、适当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限。2020年2月4日后到期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内。疫情解除后,及时通知相关矿业权人和地灾资质证书持有人尽快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对用地项目涉及实地踏勘论证的,防控期间暂停受理;对处于补正阶段的省级审批用地项目,疫情期间可适当延长补正时限。
三、减免承租储备土地的中小微企业1个月租金,因防疫工作需临时使用储备土地的,可无偿临时使用。
四、对确属因疫情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造成疫情期间土地闲置,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非恶意囤地、炒地的,由企业承诺贷款资金仅用于闲置土地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在金融机构为其办理贷款业务时,可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五、考虑到疫情突发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给予企业延长开、竣工时间,以及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政策,对于已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在2020年1月25日(含)(我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至疫情消除日(含)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可依受让人申请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交纳土地出让金期限为自疫情消除后的 1个月内缴纳(延长期不计利息、滞纳金和违约金),交付土地和开、竣工时间照此顺延。对已成交的地块,《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签订时间可顺延至疫情消除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同时顺延交付土地和开、竣工时间。
上述“疫情消除日”以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不再限制人员流动日期为准。竞得人、受让人、用地单位所在地区疫情消除日期晚于宗地所在地的,以竞得人、受让人、用地单位所在地区疫情消除日期为准。涉及上述在2020年1月25日(不含)之前发生违约的,疫情期间不计入违约责任。
六、从即日起暂不开展实地履约巡查工作,待本地区疫情消除后,及时恢复正常的履约监管。对疫情影响而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的项目,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七、发挥自然资源服务保障职能,推动疫情防控项目、省百大项目和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开复工建设。一是加强与应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沟通,提前介入应急疫情防控项目选址,加快规划许可审查,优化审批程序,现场办公、提前服务、即时办结,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有关审批工作,推进应急疫情防控项目落地。二是全力推进省百大项目和我市重点产业项目开复工建设。主动服务,梳理项目在选址及用地、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成立专班、领导包保、优先解决。三是针对百大项目和我市重点产业项目进一步简化程序,缩短时限,将控详规划公示由30个工作日调整为30个自然日。
八、对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相关的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医疗资源、生态环境等项目办理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用地报批等手续要开通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加快组卷上报,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办结。
九、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可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对社会公布预约办理及咨询电话、网上申报业务、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条不见面审批途径,制定不见面行政审批指南并向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企业和申请人发起“不见面,电话询,网上办”行政审批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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