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久没好好静下来等等自己了,我自认为是没人喜欢我的,总觉得自己的灵魂在后面被我所害怕的撕扯,肉身却一直在往前跑,我开心并不是为了开心,我难过是因为我真的难过,以前总觉得自己跑的够快悲伤就追不上我,但如今却被追上了,一直没被提起的想想觉得没必要,甚至稀松平常,但那确确实实存在就在我身后狂追不舍,当我停下或者他追上我时,我只能全身无力反抗,任由他咆哮着扑上来斩断美好的手脚,咬碎快乐的喉咙,但我只想咽唔着喉管里的血,爬到一个没人看得见的地方,好好的就一个人躺会,期待着自己死而复生,当我存活了我,看着躺在地上的满是血污的自己,我知道我要赶紧跑,不然地上的我马上就会是站着的我。别人小时候都喜欢老虎狮子,我最喜欢的是鼹鼠,小时候我对外说的是我喜欢猎豹,不是因为它捕猎强而是我觉得它能跑过能让它丧命的东西,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鼹鼠,如果你的诚意让我满意我会让你来我这坐坐,看过鼹鼠的月亮河么,我是鼹鼠但月亮不是我的月亮,我能做到的就是你能在我家看月亮,从地底往上看的月亮我不知道会不会比陆地上的好看,自然界中雄性都是展示自己的鬃毛让雌性感觉到你的强大,然后将自己的一生托给你保护,鼹鼠没有獠牙么只是想过洞里躲躲藏藏的看似安稳的日子,但终有天鼹鼠会为了刚生下的孩子冒着死亡的危险,躲过捕食者的利爪和太阳的炙烤,把食物带回属于我们的洞所以在我这不是看我有多锋利而是你愿不愿意跟我过这样的生活或者说你愿意从地底看月亮么,有时候就像是在投石问路,我能拣起的石头就是我当时所有的精力和热情,我把他扔到我能看得见的地方,渴望他的回响但实际前面没有路,只是一条河,她被那些或大或小的石子激荡出一层又一层的涟漪,但终究河面会平静等我无力改变上涨的河水会把我溺死在龟裂的坝上,河流只会往前,水不会倒流,扔下去的所有东西哪有还给你的道理,不过是我嘴硬的说我不喜欢这条河了,我只能抬头往天空看看,反正也会有另一个人把石头丢进河里我又何必渴望你会永远不会干涸的陪我走下去,我有两条被子一条叫新欢,一件叫旧爱,新欢盖在身上,旧爱抱在怀里,你问我为什么不把新欢拥入怀中,因为旧爱跟我的时间最长,谁留在我身边最久我就拥抱谁,后来天气又冷了于是新欢和旧爱全在我身上因为我怕冷,我其实并不喜欢悲剧只是接受了有悲剧的存在,悲剧这东西发生过一次就够了不是么,用不着夜夜冗长的煽情回顾,但真的是每天我闭上眼睛都忘不掉的遗憾啊,他们一个个走向我,我知道逃不掉我也不想逃,我看着他们在记忆中越来越深刻,自己心里就是在发狠的埋冤而已,怪来怪去最后还只能怪自己,那些遗憾会因为永远无法实现最后被我一言不发的带进棺材里变成一捧灰吧,只有我忘了才是真的消失了。我常常因为害怕而不敢说的原因是,星星在天上闪了一下,地下的人们觉得今天的星星真亮,他在闪烁实,际你不知道有些星星闪烁的一瞬间,只是告诉能看得到的人们,他就要消失啦,但光年后的人们只是觉得他闪了一下,但他用尽的是存活了不知多久的生命用拼死的力气来向你道别,旁边的空间会充满他的杂碎,可能你低头的时候就错过了这个远古的道别,简单来说就是自在内心认为极致的东西,在外人看来不过是平平无奇的碎屑,可能还会厌恶看成是负担,用最俗的话来讲就是你不懂我,我在你这也不重要,你回来了我因为又被束缚住而满心欢喜,你要确定我注定会爱你,我还是待在原地等着你来爱我,所以前面那边的风景你还要跟我一起去看吗,我何苦总是每天自讨苦吃,用世俗的眼光看你,你的一切都不值得所以我用感性和理性来对待求你别用与他人一般的角度回报我,狗快死了就会离开主人我想这就是你离开我的原因吧。我在为走不到头的路害怕h心中想的是达不到的世界,很快那光就被吹灭,蛾子见到太阳只会灰飞烟灭的,鼹鼠总归不敢爬出洞因为,一出来就是无家可归啊。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总觉得在等着什么好的也好坏的也罢,我会在热热闹闹的时间里想到两个冷冷清清的自己。篮脚鲣鸟求偶时,会左右交替抬起蒂芙尼色的篮脚来表达爱意,且一生只找一个配偶忠于家庭,那将来我可能会送你一枚比例松垮的戒指,戴在你手上,你觉得是忠诚,那你就会时时刻刻担心那不合衬的戒指,会不会离你而去,如果你觉得是累赘是束缚,那本就松垮的戒指更好脱离跟我的关系,想离开我或者在我身边,全是你的选择我不退也不进,就在原地,恒久的,如果我不在了那就永远不在了,既往不咎,不再追究过去的问题,给予新机会重新开始的意思?看你对谁,是旧人还是新人,我是个不会原谅别人的人,既往不咎在我这只是一切都不重要了,有些话也都只是说给自己听的不是吗,在我这其实没有真正的放下啦,只有时间长了淡了,放着不去想,就像你把往事关于她的打包放在相对阴暗的角落,你坐在你的回忆里,是真的看不到吗,是你根本不愿意不想或许不敢看到吧,随着时间过去,上面落满了灰,你会缅怀得走过去用手指擦去那些灰么?那是擦不掉也擦不干净的吧,或许有人会问你,你也只是笑笑,但其实还是不愿意提起,她还是在那里的,那只是过去的,你们的过去,随着时间那些好的都忘掉了,最后只觉得,仇深似海,是你不敢打开也不想打开的箱子,就算里面空空如也,里面只是结网的死蜘蛛和碎掉的石头,但在我这里她会是要被擦干的头发和要帮你涂上保湿水的双手而已,会是开心的会是期盼的会是怀疑的会是渴望的,那是要有多坚定才不会怀疑和害怕,我们会打包一个又一个箱子,只是放着堆起来,越堆越高你是会在高处遇到真正对的人,还是在上面孤独终老,还是箱子高了摔下来自己就七零八落了,能抓住的就算会失去也是很好的了,说真的没有什么比两个人相拥更美好的了。被人理解是很奇妙的事,就像你一个人坐在那里楼房在坍塌,土地在龟裂,暴雨雷鸣你坐在路灯下看起来安然无恙,但你抬头看到了她,打着灯笼昏黄的灯光看起来很温暖,他把伞顶在你们的脑袋上创造了没有雨却有骨架的黑色天空,他慢慢蹲下拨开你湿漉漉的额发轻声问你,我能坐在这吗你点了点头同意跟他一起看这悲剧覆灭,但你内心里的暴雨淋不湿他,只会变成眼红的泪水和不忿的口水多了就恶心了,毕竟泪水和口水都不干净,直到我现在我还是在等雨停,恨总比爱来的快趁着都还干净别害怕。

《我与地坛》——史铁生
最早知道这本书应该是在初中吧,也可能是小学,总之,不太记得了,就是很久很久之前。
今天,读完了这本书。没有太深的阅读体会,只是想记下些什么。
「好运设计」一章很是有趣,是多数人理想的平坦大道,一路绿灯畅通无阻。现实中有这样的人吗?或许是有的,又或许不可能存在这样的人生。通途和坎坷,好运与不幸,顺境与逆境,都是相对的。
在书中,史老有不少童年回忆,自然而然也会让我想起小时候:第一次看的电视,是黑白《刘三姐》,后来看上了彩色;学龄前,我是放养在村里的,爸妈在镇上开有铺子,早出晚归,我也记不起吃过谁家的饭,倒是应该经常到饭点就去隔壁村舅舅舅妈家吃饭;还在村里住时,捏过泥巴;小学的几个暑假在舅舅家度过,跟着去挖过莲藕,淤泥没过我的小腿;后来,到镇上住了,偶有马戏团来演出,离家不远,妈妈给我买了票,送我去看,快散场了她会来接我;露天电影,也是看过的,夏天,在小学的球场上,一块幕布,下面是晚饭后赶来的观众,我注意到放电影的中年男人,觉得眼熟,原来是在街上住着的,以至于我后来长大了,在街上看见他都会想他最近有没有去什么地方放电影呢,不过,应该是没有了。

一些摘抄 :
◆ 第1章 我与地坛
>> 一个失去差别的世界将是一潭死水,是一块没有感觉没有肥力的沙漠。

>> 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

>> 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 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

◆ 第2章 我二十一岁那年

>> 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惟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不管我们信仰什么,都是我们自己的精神的描述和引导。

◆ 第5章 墙下短记

>> 开不尽的门前是撞不尽的墙壁

◆ 第6章 黄土地情歌

>> 任何以自己的观念干涉别人爱情的行为,都只是一股逆流。

◆ 第7章 我的梦想

>> 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

>> 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

◆ 第8章 好运设计

>> 这不失为一剂良药——先可以安神,而后又可以振奋,就像输惯了的赌徒把屡屡的败绩置于脑后,输光了裤子也还是对下一局存着饱满的好奇和必赢的冲动。

>> 我想,倘有来世,我先要占住几项先天的优越:聪明、漂亮和一副好身体。

>> 命运从一开始就不公平,人一生下来就有走运的和不走运的

>> 罗曼·罗兰所说:“看清了这个世界,而后爱它。”

>> 你这个幸运的人,世界上最幸运的人,偏偏是你被上帝选作了美的化身。

>> 劫难之后失而复得,现在你才真正是一个幸福的人了。苦尽甜来,对,这才是最为关键的好运道。

>> 一时没有了痛苦的衬照便一时没有了幸福感。

>> 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你能创造这过程的美好与精彩,生命的价值就在于你能够镇静而又激动地欣赏这过程的美丽与悲壮。

◆ 第9章 记忆与印象1

>> 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 俘虏尚可表现忠勇,希望未来;叛徒则是彻底无望,忽然间大家都把你抛弃了。

>> 以往的描画如同一叠精心保存的旧钞,虽已无用,但一时还舍不得扔掉,独身主义大约就是在那时从无奈走向了坚定。

>> 一些人真实的困苦变成了另一些人编织的愉快,一个时代的绝望与祈告,变成了另一个时代的潇洒的文字调遣。

>> 所有的人都是一样,从老家久远的历史中抽取一个点,一条线索,作为开端。

>> 丑弱的人和圆满的神之间,是信者永远的路。

>> 此岸永远是残缺的,否则彼岸就要坍塌。

◆ 第10章 记忆与印象2

>>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因破碎而成片断。互相埋没的心流,在孤单中祈祷,在破碎处眺望,或可指望在梦中团圆。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

>> 那个可怕的孩子已经长大,长大得到处都在。

>> 模仿电影里的行动,是一切童年必有的乐事。

>> 历史常就是这样被割断着、湮灭着。梅娘好像从不存在。一个人,生命中最美丽的时光竟似消散得无影无踪。一个人丰饶的心魂,竟可以沉默到无声无息。

>> 阳光暗淡下去,鸽子瑟缩地蹲在灰暗的屋檐上,春天的风卷起尘土,卷起纸屑,卷起那不死不活的叫卖声在小巷里流窜。

>> “啥东西,值得这么贵?”他们不懂,春天是不能这样计算的。

>> 世上有一种东西,其价值远远超过它的价格。这儿的价值,并不止于“物化劳动”,还物化着春天整整一个季节的能量。

>> 能量要释放,呼喊期待着回应,故而春天的张扬务须选取一种形式。

>> 春天按时到来,保证这颗星球不会死去。春风肆意呼啸,鼓动起狂妄的情绪,传扬着甚至是极端的消息,似乎,否则,冬天就不解冻,生命便难以从中苏醒。

>> 想想春风若非强劲,夏天的暴雨可怎样来临?想想最初的生命之火若非猛烈,如何能走过未来秋风萧瑟的旷野(譬如一头极地的熊,或一匹荒原的狼)?因而想想吧,灵魂一到人间便被囚入有限的躯体,那灵魂原本就是多少梦想的埋藏,那躯体原本就是多少欲望的储备!

>> 因而年轻的歌手没日没夜地叫喊,求救般地呼号。灵魂尚在幼年,而春天,生命力已如洪水般暴涨;那是幼小的灵魂被强大的躯体所胁迫的时节,是简陋的灵魂被豪华的躯体所蒙蔽的时节,是喑哑的灵魂被喧腾的躯体所埋没的时节。

>> 不过你要记得,春天的美丽也正在于此。在于纯真和勇敢,在于未通世故。

>>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 第11章 想念地坛

>> 每当你立于生命固有的疑难,立于灵魂一向的祈盼,你就回到了零度。

>> 现在我看虚空中也有一条界线,靠想念去迈过它,只要一迈过它便有清纯之气扑面而来。

我已不在地坛,地坛在我。

#三联美食# 在淮海中路一间洒满阳光的厨房里,赵荣华热起锅子来。案板上的五花肉已经收拾停当。“我爸爸做菜是‘老三篇’,上海传统家常菜,最拿手的就是红烧肉,所以我骨子里面相信上海味道就是红烧肉,两个月必须吃一回解馋。”但赵荣华烧起菜来,已经和父辈大不相同。

他用平底锅爆香青葱和姜片,将五花肉煎到微黄。“猪油煸过以后特别香,而且高温可以封住肉里面的水分,肉质不容易老。但也不能煸太长时间,猪皮会硬。”他往锅里倒红酒——而非上海人家常用的料酒或是黄酒。“我们的红烧肉做得好,就和法国的鹅肝一样,软糯丰腴。

法国人用酸甜果味的东西来搭配鹅肝,找那个味道的平衡点。我做红烧肉也是这样。红酒有果香、有酸度,能够综合红烧肉里的甜味和油腻。”酱油、冰糖下锅,肉在锅里小火焖了三刻钟,眼见汤汁快要收干,赵荣华淋了些日本料理常用的味噌下去:“现在真正好的黄豆酱油很难找了。红烧肉酱香味要浓,味噌正好可以用来提味。”这一份肉,裹着亮晶晶的酱汁,甜得恰到好处,果然如他所说:“配一碗白米饭,一口闷,下饭菜,下得嚇死人。”

一道小时候“外婆常做”的面拖小黄鱼同样被赵荣华弄出了花样。他用全麦面粉和生粉混合做面浆,再向面浆里淋少许油——这是日本天妇罗的做法。锅里油温七成,他提溜着收拾好的小黄鱼,裹上面浆,在油锅里转一圈,用筷子蘸点面浆洒在正在烹炸的鱼上。这也是天妇罗的技巧,使外壳更加蓬松酥脆。

鱼出锅,赵荣华拿出浓稠的黑醋汁,在盘子里勾出线条。“七分意大利黑醋加三分冰糖,小火慢慢熬成,”他解释说,“混搭小黄鱼,味道会更丰富。前几天意大利米其林三星厨师西莫·博图拉(Massimo Bottura)来上海,我吃了他做的菜,其中用到了他珍藏40年的黑醋汁,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灵感。”

不惑之年的赵荣华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他对上海味道的改造与这座城市的变迁同步。从前,赵荣华家就住在现在上海新天地所在的位置,太平桥。

他记得小时候,家里出门的几条街上遍布小吃摊。一家叫“春园”的铺子有鲜美的小馄饨和黄芽菜肉丝春卷。那时候流行“小笼馒头”,“外面是发酵过的面皮,里面裹肉馅”。他爱吃大汤团,猪油芝麻的馅子,也爱“四大金刚”,呛饼、油墩子、粢饭团和粢饭糕。当然少不了生煎,“下面的底薄而脆,上面的皮薄而有弹性,肉馅结实,大口咬下去都是汤水,一不小心就会溅得一塌糊涂”。

普通人家的孩子并没有太多机会上餐馆,婚宴就是盛事。“我至今还记得一个场景,在一家饭店二楼,台子上有条很大很漂亮的松鼠鳜鱼。一桌菜好不好,就看一道松鼠鳜鱼。小孩子等着鱼上来,吃完可以下桌玩了。”

1996年,上海开始改造太平桥地区52公顷的旧城。也就是这一年,已经学了4年厨师,做惯了上海菜、广东菜的赵荣华赶上最时髦的一阵风,成了西餐厨师。那以后,意大利菜、日本菜、东南亚菜、美式餐饮他都上过手。他在外滩三号的一家西餐厅做热房主管。一天,一个美国女记者穿着厨师服到厨房里来采访,他负责向她介绍厨房的运作方式。临走时,她问他: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吃顿饭?

认识赵荣华时,莫云刚刚开始在中国的美食记者生涯。她本就出生在一个跨文化背景的家庭。母亲是上海人,8岁离开上海去西班牙,随后到美国定居。

赵荣华描述岳父母家的厨房:“你能想到的世界各地的任何调味品,都能在那里找到。单单是芥末就有十几种之多。”在莫云记忆里,母亲“从来不会做两道一模一样的菜”。赵荣华赞叹岳母对食材充满想象:“比方做豆腐,她会放奶酪进去,让人意想不到,但是非常好吃。”

爱情在厨房破土,被美食滋养成长。两个背景完全不同的人在上海相遇,一拍即合。

赵荣华在外滩三号工作的时候,每天都要忙碌12个小时以上,但无论多晚回到家里,他都要给莫云做一道菜。莫云对他的手艺充满了赞叹。这让赵荣华大为惊讶:“从前我没有觉得厨师是个什么高尚的职业。我也给我以前的女朋友做吃的,她并不会赞美,甚至在向其他人介绍我的时候会羞于说我的工作。在莫云这里,我第一次感到这门手艺是值得尊重的。”

同样,赵荣华的经验和人脉为初入美食报道的莫云打开了厨房秘密的大门。相处的前10年,两人一起去上海各种餐馆试菜。“每天都去新的餐厅,认识新的厨师。”从5000元一位的分子料理餐厅到广园路菜场对面的灌汤包和辣肉面:“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两个人每天到处跑。”

莫云也爱上海味道,熏鱼、酒香草头、腌笃鲜,胃口好的时候,丈夫的红烧肉她能吃掉一整盘。但赵荣华家的餐桌,从来不会连续两天出现一种风味,那是一桌世界美食的流水席。1年前,赵荣华开了一家潮汕火锅店,那个时候上海吃四川火锅的风头刚过。没想到,一年来,沪上的各个档次的潮汕火锅“开了不下1000家”。生意之好令赵荣华大为意外,第二家分店已经开张。

今天的上海好像赵家的餐桌,在灯红酒绿的林立餐馆中,本帮菜反主为客,成了边缘角色。这倒并不奇怪。曹聚仁在《上海春秋》里回忆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本来,天下美食佳味,集中在扬州,到了近百年间,才转到上海来。上海本地,并没有什么特色的菜味,可是,这个吃老虎奶长大的城市,她就吸取全国的精华,加上了海外奇珍,成为吃的总汇。”

听说我要寻找本帮菜,赵荣华带我去拜访了他的两位朋友。身材瘦削的孙伟轩原本是一位足球运动员,90年代初,他从市级队伍退下来,被安排进宾馆学厨4年,在一些本帮菜餐馆陆续烧了8年菜。他2010年创业做本帮菜馆“弄堂筵”。

2012年店面扩大时,他相中了武夷路附近一处小楼。把店面转手给他的上一位餐馆老板说,这里19世纪中叶的时候就有一家小酒馆,叫“悦宴九馆”。这个故事打动了他。小楼位置僻静,做的是回头客生意。他的顾客绝大多数是三四十岁的上海本地人,拖家带口的来吃家宴。

本帮菜馆大不易,孙伟轩觉得自己是讲情怀的。“上海各类餐饮输入非常多,论本帮菜,好餐馆两只手的指头就数得过来。消费人群年轻化,年轻人讲新鲜口味,喜欢外来的味道。从经营说,火锅是可以标准化的,本帮菜不能。

比如红烧,糖和黄豆酱油的比例怎么放,什么时候放,调料和火候的把控都是需要有功夫的。没有10年厨龄,烧出来的菜完全不能看。有些菜系的馆子可以开得大,可以有中央厨房,完成一道菜的前四个步骤,但本帮菜最多只能完成前两个步骤,只能进行原料粗加工。原料、人员,成本就都上去了。”

弄堂筵打“怀旧”牌,孙伟轩觉得,许多本帮菜馆为了迎合客人,已经将菜品的口味改得离谱了。他的初衷是做“不改良的本帮菜”。但事实上,“改良”似乎不可避免。

传统上,本帮菜用青鱼做熏鱼,但孙伟轩用三两到三两半的小鲳鱼,“肉质好、刺少、鱼身扁,容易入味”。鲳鱼块经过两次油炸:第一次定型,第二次炸酥。出锅的鱼块浸入孙伟轩留了十几年的“老卤”里。他嫌白糖腻,在老卤里放的是麦芽糖和冰糖。做松鼠鳜鱼,他借用了粤菜的糖醋汁,除了茄汁和冰片糖,还加了西餐常用的OK汁和微有辣味的喼汁。

一道油酱毛蟹,蟹下油锅前需要裹淀粉。他试验了许多回,选了一种荷兰土豆粉,“用量小,挂壁裹料作用好,蟹黄蟹膏不会流失”。不过他不会在这道菜里加更多新鲜调味料。毛蟹和年糕炸过之后下锅红烧,只放酱油、糖和水。“高汤都不用。毛蟹本来已经很鲜,放别的东西就抢味了。”孙伟轩最得意的改良,是把梅干菜和上海酱鸭一起烧。梅干菜吸满了浓厚丰润的酱汁,以上海人的标准看,“下饭最好”。

孙伟轩开的是平价餐厅,赵荣华的另一位朋友方元走的是高端路线。“福1088”餐厅在沪上的名头很响。镇宁路上,三栋奶黄色水泥拉毛墙的西班牙风格老宅子并排在一起。门口没有招牌。镇宁路一带是旧上海的富人区。这三栋老宅中的一栋原本是方家的祖宅。

方元的曾祖父方旭东任过张作霖的财政部长,后来专攻铁路地产等实业,攒足钱后来上海定居,买下这宅子。解放后,老洋房里搬进“72家房客”,方家也一直住在这里。20多年前,住户陆续搬离,方家重新收回房子,方元的母亲就着地方开了一家“福园”餐厅。餐厅的招牌菜是一道用硝、盐、酒等腌制的硝蹄。2006年,方家把相邻的两栋宅子也并进来——他们原本属于李鸿章的小儿子和上海阜新面粉厂老板孙多森。

走进今天的“福1088”餐厅和走进“摩登时代”老上海大户人家的宅邸没有多少区别。在一间用于招待VIP客人的房间里,一块“生福轩”的匾额挂在墙上,是书法家谭泽闿民国二十四年(1935)所题。拼花的瓷砖地板在灯光下显出油亮的包浆釉色,一只中西合璧的红木橱柜和一张梳妆台分立在房间的两头。它们都是上世纪20年代的老家具。梳妆台两侧各有一把30年代的单人皮沙发。瓷砖、吊灯、家具都是方元一家从古董商手里收来的。

“专门请人看过,确定是老上海的东西,”方元说,“并不是因为开店才这么做。有这个情结。房间风格的复原依据我爸爸妈妈小时候对宅子的记忆。这是自己的家,所以一切都做得特别细心。”他让我留意一人高的深棕色木质护墙板,房间里那些可能扎眼的电灯开关都小心地藏在了里面。

悉心打造的旧上海迷梦自然需要称得起的菜式。方元推荐一道金黄浓艳的金必多浓汤——20年代起风靡上海滩的海派西餐富贵菜。一条一尺半长的鲥鱼气势磅礴地端上桌来。鱼身上码了火腿片和醪糟,清蒸出一汪鹅黄清透的汤。火腿的咸香和醪糟的清甜衬着鱼鲜。鲥鱼没有去鳞——上海人的讲究,“鲥鱼吃鳞不吃肉”,“鳞片连接的地方有胶质,最美”。

贵价餐厅会在普通食材的菜肴上格外讲究些功夫。酒香豌豆尖,只取豌豆尖最嫩的那一截,确保口感无渣。九块红烧肉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为取到最漂亮的五花,“一大块肚方,修掉一半”。

赵荣华最爱一道清炒豌豆:“小时候吃豌豆,我爸会先打招呼:‘给你炒个豌豆,时令货!’”方元的豌豆自然不同于家常货色。“豌豆太老的发干,太嫩的里面是一包水,我们只取恰到好处的那些。40斤云南豌豆,只能挑出10斤豆子。”小豌豆油亮亮、绿莹莹,小玉籽一般盛在瓷调羹里,放进嘴里,像鱼子酱一般崩裂开来,满口清甜。

“福1088”虽然走老上海的步调,但菜肴已经不完全局限于上海菜了。方元一方面觉得,传统本帮菜做不出太多花头,没有新鲜味道客人不会买账。另一方面他也曾试图去上海周边郊县发掘一些“老味道”,但又嫌加工方法“太原始”,“农家菜,上不得台面”。

毫无疑问,本帮味道在变。就像他小时候记忆里的那些东西:“从前的馄饨皮是碱水皮,发黄的”;现在最红的生煎“吃上去就是和小时候的完全不同。难吃谈不上,就是不对劲”。方元的坚持,是在厨房里无论如何要有土生土长的上海厨师:“真正的上海厨师长已经很少了。本帮菜的厨师算到现在已经有第五代。”

他提到84岁的本帮菜泰斗李伯荣:“李伯荣算第二代,他吃过第一代本帮菜大师的菜。他的徒弟又以他为蓝本,然后是第四代、第五代。”真正的本帮传统味道是什么?那好像已经是一个不可复制的遥远想象了。“据说,李伯荣黄金时代的手艺真的是非常好。”方元喝一口茶,幽幽地说。

《在上海,什么才是真正的“本帮滋味”?》作者 / 徐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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