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肥唐说热点#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肥唐说热点#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无锡朝阳农产品市场现状# !回顾被封后的战疫时刻】“请带好会员卡,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证明,没有外地旅居史,方可入内。”
“唉,慢一点,慢一点!”
“师傅,请扫一下门铃码!”
“嘀嘀——呜——”
下午2点,朝阳农产品大市场北滨路1号门。三条查验通道人来车往,一片繁忙景象。走进市场内部,一个个标有数字编号的彩钢大棚底下,各色菜蔬分门别类码放整齐,等待着客商和小贩的光顾。(图一)
而就在半个多月前
那一天、那一夜
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惊心动魄的
“朝 阳” 战 疫
“菜篮子”被封
急!
指针拨回3月23日下午5点15分,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君君(图二)接到疫情防控紧急指令:一名外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张某强曾在市场内活动,朝阳农贸市场、朝阳农产品大市场必须立即封闭,同步排查其行程轨迹及接触人员。
“排查难度很大,张某强的车辆信息、手机信息、购买信息都不准确,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我们不能张贴照片寻人,只能向客商和供应商一一询问、反复筛查,逐步缩小范围。”张君君回想起当时的紧迫形势还历历在目。
“3月23日10点30分到14点40分,在朝阳农场品大市场地产菜区4、5号棚停留了4个小时,采购了蚕豆、马兰等菜品。”当晚7点49分,张某强的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最终被锁定。
这4小时,正是市场交易最活跃的时候,同时在场的客商、供应商、小工及工作人员等有数千人。这一状况让张君君的神经瞬间绷紧了。
根据市区相关部署,蔬菜水果两大市场临时管控,2000余人就地隔离,相关场所全面消杀,有序进行核酸检测……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悄然打响。
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张君君面前:这么多人的食宿,该如何解决?摁下心头的焦虑和不安,她迅速冷静下来,调动一切资源多方联系,终于连夜从惠山区调剂到2000余个睡袋,次日又从梁溪区借用了800个睡袋,满足隔离人员需求。
除了当晚第一顿盒饭由政府提供以外,此后封控区域内所有人员的一日三餐,均由朝阳集团安排。“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快落实相关指令,协助做好集中隔离全流程闭环管理。”
然而,就在封控、筛查有序推进的同时,另一个难题已接踵而至:市民的“菜篮子”被封,如何确保不断供?
3月24日晚8点,全市保供会议召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朝阳、天鹏、盛阳三大市场主要负责人悉数到场。
保市场就是保住“菜篮子”,必须快速调运蔬菜,稳住无锡市场。各方齐心行动起来: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与泰州、山东、徐州等农产品基地联系,紧急调拨590余吨蔬菜;市交通局连夜帮助保供单位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位于锡宁路8号的临时保供点亮如白昼,平整土地,安装网线、照明,布置防疫设施,迅速投入使用……
春雨淅沥中,一辆辆满载蔬果的卡车陆续抵达临时保供点。
“‘菜篮子’保住了!”尽管如此,在张君君的记忆中,全市保供会议依然每晚不定时召开,听取情况汇报,积极组织货源,没有丝毫松懈。她常常忙到凌晨才开车回家,换身衣服刚睡上一两个小时,就又有电话来了,有急事需要她立即处理……
保供攻坚战
难!
按照防疫要求封控三天后,隔离人员转运安置工作分批次开展,工作人员也在连续7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于3月30日全部离场。
正当张君君以为可以暂时松一口气时,3月31发布的第97号通告将这场“保供攻坚战”推向下一个更严峻的战场。
当天凌晨起,我市多个小区被划为封控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按管控区管理,公共交通、线下教学、各类非必要营业场所统统关停。一股紧张的情绪在空气中蔓延,居民们蜂拥至超市、菜场抢菜囤菜,尤其是叶菜,甚至出现了“一抢而空”“一菜难求”的现象。
“31 日一早,‘朝阳到家’APP就爆单了,一小时之内下了 1400 多单。”张君君敏锐地察觉到了市场的不同寻常。
很快,当天10点45分,《无锡市疫情防控第98号通告》发布,如一颗定心丸,安抚着市民焦躁的情绪:“全市各级正加强货源组织,加大粮食、食用油、肉类、蛋类、蔬菜等日常生活物资市场投放力度,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全力确保各大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运营。
市委市政府快速决策,紧急向宜兴、泰州、山东等周边地区调配百余吨蔬菜,连夜运往无锡。
“我们的任务就是把从外地紧急调拨过来的货源,以最快速度铺往全市56家天惠超市。然而从前水到渠成的事,眼下却成了最难得的事。”张君君说,经历了3月23日的一波疫情后,朝阳农产品大市场面临着部分人员隔离管控、在岗人员满负荷运转的困境。
没有人手,菜来了也到不了门店、到不了市场,怎么办?朝阳集团临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突击小队,全力以赴准备作战。
警车开道,当晚10点30分左右,第一批7车的宜兴保供蔬菜到达天惠供配中心。30余名突击队员奋战5个小时,卸货、分拨、装运,再由8名天惠超市驾驶员送往各门店网点。凌晨4点,泰州保供车也顺利抵锡。大家来不及停歇,又投入了新一轮的战斗……
这一夜,惊心动魄!
4月1日一早,当人们陆陆续续走进天惠超市,货架上早已摆满了各色蔬菜。2.9元一斤的蚕豆,2.99元一斤的春笋,碧绿生青的时令叶菜,都是马大嫂青睐的抢手货。
“后续我们根据市场需求继续调度,各类菜品源源不断进入无锡,超市供货频率从一天一供提高到了一天三供,日均销售蔬菜超200吨,比平时翻了一倍。”张君君直言,随着气温上升,蔬菜损耗变大,物流也水涨船高,成本已经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最担心的是来不及卸货和运送至门店,给社会带来恐慌。
好消息是,经市联防联控指挥部、市文明办组织协调,100 名志愿者火速到位,缓解燃眉之急。
“像小桌子那么长的大冬瓜,志愿者一个一个地搬,都累得向我大吐苦水;有的驾驶员出现了疲劳综合症,开车开到呕吐,我们就及时换人。”
首先是吃上菜,然后是稳价格。张君君每天坚持公布天惠超市的菜价,让老百姓最直观地感受到家门口的物价水平,同时在朝阳农贸市场设置了专职管理员,实施价格巡查管控。“每个摊位明码标价,毛利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违规现象严肃处理,坚决遏制哄抬物价。”
至4月2日,市场已经基本稳定。4日,菜量已经充足到1块钱买一大把菠菜的地步。
此次疫情发生以来,朝阳集团线上购物平台“朝阳到家”团队也承担起了社会责任,2500余份“防疫包”通宵达旦分装完成,送至空港开发区。
“每个‘防疫包’内要装40样物资,涵盖吃喝用,工序相当繁琐!”当晚亲自上阵的张君君感慨,分装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不易。而这一夜的齐心奋战,也让她对这支由90后组成的年轻队伍刮目相看,“小伙伴们虽然年纪不大,但遇事能扛!”
堵防疫漏洞
愁!
吃一堑,长一智。想到阳性病例张某强曾在朝阳农产品大市场逗留了4个小时,张君君仍心有余悸:“如果不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市场也不会被封,好在这次没有新增感染人数!”
庆幸之余,她更为清醒地意识到绝不能心存侥幸心理,必须实施更严密的防控措施。
作为无锡“菜篮子”的关键一环,朝阳农产品大市场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拥有900余名供货商,日均300余辆外地号牌货运车辆进入,人车货交流频繁……任何一次擦肩而过,都可能带来安全风险。如何堵上防疫漏洞?张君君为此焦愁不已,思虑良久。
首先,要实行闭环管理。将原先的临时保供点设为“查验区”,外地货车进入后要扫门铃码,查验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签署告知书和承诺书,在车门上贴好封条,才能进入“作业区”,由市场搬运工卸货转运至“交易区”。而驾驶员全程不下车,供货商“点对点”护航,即卸即走,不超过4小时。
其次,要强化实名交易。基于朝阳集团持续推进的信息化建设,落实实名制。供应商用交易卡,小贩用会员卡,凭卡交易。针对小工、保洁等零散人员,则通过人脸识别,有效限流的同时也能方便排查。
再者,要采取雷霆手段。对于未按规定“点对点”闭环接送外地号牌货运车辆的供货商及涉事车辆,全部列入市场“黑名单”,定期通报;对于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工作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客商、小工、供应商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保证;市场内辟出“健康管理区”,每天下午1点至5点,定时开展核酸检测。
只要疫情一天不散,防疫就一天都不能松懈!集团上下群策群力,花了三天时间,拿出一份长达24页的《无锡朝阳股份有限公司疫情整改方案》,对防疫消杀、人车管控等细节进行了重新梳理,重点是规范外地来锡流程,减少外地司乘与本地人员的接触面。
目前,这份整改方案已获市里审批通过,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朝阳集团实现动态清零的一个坚实举措。”张君君说。
树必胜信念
盼!
回望这段战“疫”历程,“急、难、愁、盼”四个字是张君君的切身感受,“每天的心都是提到嗓子眼的。”
自3月23日以来,朝阳集团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战时状态快速响应,争分夺秒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大局意识扛起重任,攻坚克难当好稳价保供“压舱石”。
战“疫”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来到临时保供点、天惠超市、朝阳农产品大市场等察看调研,反复叮嘱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闭环管理,做到保供、防控“两手硬”,同时要求属地和行业部门强化日常指导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群众和商贩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张君君也对“共克时艰”四个字有了更深的体会:“‘共’是上下齐心;‘克’是克服困难;‘时’是必须及时应对每天产生的新情况;‘艰’——这将是一场持久战,未来的路无疑是艰难的……”
接下来,朝阳集团将不断以新模式来适应新形势,用智慧和力量加强管理,竭尽所能守住现有的防疫成果,把市场的主体责任做到位,同时把保供稳价保安全的社会责任发挥好。
与此同时,一系列新思路、新方向也在她脑中生长、盘旋。比如将 “朝阳到家”与天惠超市资源整合,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更好地在疫情时代发挥电商的保供优势;通过建设数字“菜篮子”,强化科学调度、食品安全和价格监测,让市民拎得更稳、买得放心;在满足本地市场刚需的基础上,想方设法驰援上海……
“熬过去,就必胜了!”
“朝阳”,一如它的名字,给人以温暖、力量、希望和稳稳的幸福感。
眼下,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重道远。但是,我们始终相信坚持的力量。
黎明的那道光,终将刺破黑暗!(无锡博报)
#无锡疫情防控第一线#
“唉,慢一点,慢一点!”
“师傅,请扫一下门铃码!”
“嘀嘀——呜——”
下午2点,朝阳农产品大市场北滨路1号门。三条查验通道人来车往,一片繁忙景象。走进市场内部,一个个标有数字编号的彩钢大棚底下,各色菜蔬分门别类码放整齐,等待着客商和小贩的光顾。(图一)
而就在半个多月前
那一天、那一夜
这里曾发生过一场惊心动魄的
“朝 阳” 战 疫
“菜篮子”被封
急!
指针拨回3月23日下午5点15分,朝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君君(图二)接到疫情防控紧急指令:一名外地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张某强曾在市场内活动,朝阳农贸市场、朝阳农产品大市场必须立即封闭,同步排查其行程轨迹及接触人员。
“排查难度很大,张某强的车辆信息、手机信息、购买信息都不准确,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我们不能张贴照片寻人,只能向客商和供应商一一询问、反复筛查,逐步缩小范围。”张君君回想起当时的紧迫形势还历历在目。
“3月23日10点30分到14点40分,在朝阳农场品大市场地产菜区4、5号棚停留了4个小时,采购了蚕豆、马兰等菜品。”当晚7点49分,张某强的活动时间、活动范围最终被锁定。
这4小时,正是市场交易最活跃的时候,同时在场的客商、供应商、小工及工作人员等有数千人。这一状况让张君君的神经瞬间绷紧了。
根据市区相关部署,蔬菜水果两大市场临时管控,2000余人就地隔离,相关场所全面消杀,有序进行核酸检测……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悄然打响。
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张君君面前:这么多人的食宿,该如何解决?摁下心头的焦虑和不安,她迅速冷静下来,调动一切资源多方联系,终于连夜从惠山区调剂到2000余个睡袋,次日又从梁溪区借用了800个睡袋,满足隔离人员需求。
除了当晚第一顿盒饭由政府提供以外,此后封控区域内所有人员的一日三餐,均由朝阳集团安排。“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快落实相关指令,协助做好集中隔离全流程闭环管理。”
然而,就在封控、筛查有序推进的同时,另一个难题已接踵而至:市民的“菜篮子”被封,如何确保不断供?
3月24日晚8点,全市保供会议召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及朝阳、天鹏、盛阳三大市场主要负责人悉数到场。
保市场就是保住“菜篮子”,必须快速调运蔬菜,稳住无锡市场。各方齐心行动起来:市农业农村局第一时间与泰州、山东、徐州等农产品基地联系,紧急调拨590余吨蔬菜;市交通局连夜帮助保供单位办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位于锡宁路8号的临时保供点亮如白昼,平整土地,安装网线、照明,布置防疫设施,迅速投入使用……
春雨淅沥中,一辆辆满载蔬果的卡车陆续抵达临时保供点。
“‘菜篮子’保住了!”尽管如此,在张君君的记忆中,全市保供会议依然每晚不定时召开,听取情况汇报,积极组织货源,没有丝毫松懈。她常常忙到凌晨才开车回家,换身衣服刚睡上一两个小时,就又有电话来了,有急事需要她立即处理……
保供攻坚战
难!
按照防疫要求封控三天后,隔离人员转运安置工作分批次开展,工作人员也在连续7天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后,于3月30日全部离场。
正当张君君以为可以暂时松一口气时,3月31发布的第97号通告将这场“保供攻坚战”推向下一个更严峻的战场。
当天凌晨起,我市多个小区被划为封控区,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按管控区管理,公共交通、线下教学、各类非必要营业场所统统关停。一股紧张的情绪在空气中蔓延,居民们蜂拥至超市、菜场抢菜囤菜,尤其是叶菜,甚至出现了“一抢而空”“一菜难求”的现象。
“31 日一早,‘朝阳到家’APP就爆单了,一小时之内下了 1400 多单。”张君君敏锐地察觉到了市场的不同寻常。
很快,当天10点45分,《无锡市疫情防控第98号通告》发布,如一颗定心丸,安抚着市民焦躁的情绪:“全市各级正加强货源组织,加大粮食、食用油、肉类、蛋类、蔬菜等日常生活物资市场投放力度,扎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全力确保各大超市、农贸市场正常运营。
市委市政府快速决策,紧急向宜兴、泰州、山东等周边地区调配百余吨蔬菜,连夜运往无锡。
“我们的任务就是把从外地紧急调拨过来的货源,以最快速度铺往全市56家天惠超市。然而从前水到渠成的事,眼下却成了最难得的事。”张君君说,经历了3月23日的一波疫情后,朝阳农产品大市场面临着部分人员隔离管控、在岗人员满负荷运转的困境。
没有人手,菜来了也到不了门店、到不了市场,怎么办?朝阳集团临时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突击小队,全力以赴准备作战。
警车开道,当晚10点30分左右,第一批7车的宜兴保供蔬菜到达天惠供配中心。30余名突击队员奋战5个小时,卸货、分拨、装运,再由8名天惠超市驾驶员送往各门店网点。凌晨4点,泰州保供车也顺利抵锡。大家来不及停歇,又投入了新一轮的战斗……
这一夜,惊心动魄!
4月1日一早,当人们陆陆续续走进天惠超市,货架上早已摆满了各色蔬菜。2.9元一斤的蚕豆,2.99元一斤的春笋,碧绿生青的时令叶菜,都是马大嫂青睐的抢手货。
“后续我们根据市场需求继续调度,各类菜品源源不断进入无锡,超市供货频率从一天一供提高到了一天三供,日均销售蔬菜超200吨,比平时翻了一倍。”张君君直言,随着气温上升,蔬菜损耗变大,物流也水涨船高,成本已经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最担心的是来不及卸货和运送至门店,给社会带来恐慌。
好消息是,经市联防联控指挥部、市文明办组织协调,100 名志愿者火速到位,缓解燃眉之急。
“像小桌子那么长的大冬瓜,志愿者一个一个地搬,都累得向我大吐苦水;有的驾驶员出现了疲劳综合症,开车开到呕吐,我们就及时换人。”
首先是吃上菜,然后是稳价格。张君君每天坚持公布天惠超市的菜价,让老百姓最直观地感受到家门口的物价水平,同时在朝阳农贸市场设置了专职管理员,实施价格巡查管控。“每个摊位明码标价,毛利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违规现象严肃处理,坚决遏制哄抬物价。”
至4月2日,市场已经基本稳定。4日,菜量已经充足到1块钱买一大把菠菜的地步。
此次疫情发生以来,朝阳集团线上购物平台“朝阳到家”团队也承担起了社会责任,2500余份“防疫包”通宵达旦分装完成,送至空港开发区。
“每个‘防疫包’内要装40样物资,涵盖吃喝用,工序相当繁琐!”当晚亲自上阵的张君君感慨,分装工作看似简单实则不易。而这一夜的齐心奋战,也让她对这支由90后组成的年轻队伍刮目相看,“小伙伴们虽然年纪不大,但遇事能扛!”
堵防疫漏洞
愁!
吃一堑,长一智。想到阳性病例张某强曾在朝阳农产品大市场逗留了4个小时,张君君仍心有余悸:“如果不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市场也不会被封,好在这次没有新增感染人数!”
庆幸之余,她更为清醒地意识到绝不能心存侥幸心理,必须实施更严密的防控措施。
作为无锡“菜篮子”的关键一环,朝阳农产品大市场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拥有900余名供货商,日均300余辆外地号牌货运车辆进入,人车货交流频繁……任何一次擦肩而过,都可能带来安全风险。如何堵上防疫漏洞?张君君为此焦愁不已,思虑良久。
首先,要实行闭环管理。将原先的临时保供点设为“查验区”,外地货车进入后要扫门铃码,查验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签署告知书和承诺书,在车门上贴好封条,才能进入“作业区”,由市场搬运工卸货转运至“交易区”。而驾驶员全程不下车,供货商“点对点”护航,即卸即走,不超过4小时。
其次,要强化实名交易。基于朝阳集团持续推进的信息化建设,落实实名制。供应商用交易卡,小贩用会员卡,凭卡交易。针对小工、保洁等零散人员,则通过人脸识别,有效限流的同时也能方便排查。
再者,要采取雷霆手段。对于未按规定“点对点”闭环接送外地号牌货运车辆的供货商及涉事车辆,全部列入市场“黑名单”,定期通报;对于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行为,工作人员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客商、小工、供应商罚款50元并进行书面保证;市场内辟出“健康管理区”,每天下午1点至5点,定时开展核酸检测。
只要疫情一天不散,防疫就一天都不能松懈!集团上下群策群力,花了三天时间,拿出一份长达24页的《无锡朝阳股份有限公司疫情整改方案》,对防疫消杀、人车管控等细节进行了重新梳理,重点是规范外地来锡流程,减少外地司乘与本地人员的接触面。
目前,这份整改方案已获市里审批通过,开始正式实施。“这也是朝阳集团实现动态清零的一个坚实举措。”张君君说。
树必胜信念
盼!
回望这段战“疫”历程,“急、难、愁、盼”四个字是张君君的切身感受,“每天的心都是提到嗓子眼的。”
自3月23日以来,朝阳集团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战时状态快速响应,争分夺秒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大局意识扛起重任,攻坚克难当好稳价保供“压舱石”。
战“疫”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多次来到临时保供点、天惠超市、朝阳农产品大市场等察看调研,反复叮嘱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闭环管理,做到保供、防控“两手硬”,同时要求属地和行业部门强化日常指导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群众和商贩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张君君也对“共克时艰”四个字有了更深的体会:“‘共’是上下齐心;‘克’是克服困难;‘时’是必须及时应对每天产生的新情况;‘艰’——这将是一场持久战,未来的路无疑是艰难的……”
接下来,朝阳集团将不断以新模式来适应新形势,用智慧和力量加强管理,竭尽所能守住现有的防疫成果,把市场的主体责任做到位,同时把保供稳价保安全的社会责任发挥好。
与此同时,一系列新思路、新方向也在她脑中生长、盘旋。比如将 “朝阳到家”与天惠超市资源整合,实现线上线下联动,更好地在疫情时代发挥电商的保供优势;通过建设数字“菜篮子”,强化科学调度、食品安全和价格监测,让市民拎得更稳、买得放心;在满足本地市场刚需的基础上,想方设法驰援上海……
“熬过去,就必胜了!”
“朝阳”,一如它的名字,给人以温暖、力量、希望和稳稳的幸福感。
眼下,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任重道远。但是,我们始终相信坚持的力量。
黎明的那道光,终将刺破黑暗!(无锡博报)
#无锡疫情防控第一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