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疫情# #疫情防控# 【芜湖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全市公安机关以“零容忍”态势,依法严厉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
一、按照芜湖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落实而拒不落实报备登记、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措施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社区小区、村居、产业园区等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核酸检测、体温检测、扫场所码、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轨迹核查、身份核查、车辆检查、应急管控、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密接者、次密接者,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芜人员,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或拒绝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四、在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出行轨迹、密切接触史等相关信息,或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的,阻碍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医疗、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五、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经过疫情防控检查站时以故意绕行、冲卡等方式逃避防疫检查,擅自出入、冲闯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或者在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起哄闹事的。
六、明知已经感染、可能感染新冠肺炎,故意出入公共场所或者故意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
七、故意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造谣滋事、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八、伪造、变造、出售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的。
九、扰乱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重点部位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非法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或者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的。
十一、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破坏公共交通设施,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
十二、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及其它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十三、其他拒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命令,携手共筑疫情防控的坚强防线。
芜湖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1日
一、按照芜湖市疫情防控要求,应当落实而拒不落实报备登记、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等措施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社区小区、村居、产业园区等场所不按规定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拒不配合核酸检测、体温检测、扫场所码、人员登记、健康码查验、轨迹核查、身份核查、车辆检查、应急管控、现场管制、交通管制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三、新冠肺炎感染者、疑似感染者、密接者、次密接者,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芜人员,不报、瞒报、谎报病情、旅居史、接触史、行踪轨迹等涉疫信息,或拒绝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采集样本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四、在接受调查时,故意隐瞒出行轨迹、密切接触史等相关信息,或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的,阻碍医疗救护人员、人民警察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医疗、管控等疫情防控措施的。
五、不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经过疫情防控检查站时以故意绕行、冲卡等方式逃避防疫检查,擅自出入、冲闯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或者在封控区、管控区、防疫卡点起哄闹事的。
六、明知已经感染、可能感染新冠肺炎,故意出入公共场所或者故意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的。
七、故意编造虚假的疫情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造谣滋事、起哄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的。
八、伪造、变造、出售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或者买卖、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文件的。
九、扰乱定点医院、发热门诊、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点等重点部位工作秩序,侵犯医务人员、防疫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故意损毁医疗、防疫财产及设施的。
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或者非法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或者假冒伪劣防治、防护产品的。
十一、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破坏公共交通设施,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的。
十二、假借疫情防控的名义实施诈骗,敲诈勒索或冒充国家工作人员、医疗救护人员及其它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十三、其他拒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或者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和疫情防控秩序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政府的相关决定、命令,携手共筑疫情防控的坚强防线。
芜湖市公安局
2022年3月31日
今天听到美少女说:你素颜的状态像20出头
真的非常感谢姐妹鼓励的话
状态再好,我也步入30了
笃定和自信,更勇敢更坚强
芜湖~有好多微博上的集美们跟我一起从20出头跨入30,天哪,大家就这样默默私信,偶尔评论,你一句我一句度过了好些年
通过微博见证彼此成长变化,结婚,生娃,工作,有可能还会见证大家退休分享广场舞生活
一起步入40、50
我的天
那拍个照吧,我真的超爱笑的 https://t.cn/RPotLsG
真的非常感谢姐妹鼓励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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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定和自信,更勇敢更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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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博见证彼此成长变化,结婚,生娃,工作,有可能还会见证大家退休分享广场舞生活
一起步入40、50
我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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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路中心召开全市公路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3月1日,芜湖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召开2022年全市公路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公路管理机构负责人参会。
会议传达了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回顾了2021年公路纪检监察工作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2022年要做到“五个聚集、五个强化”,一是聚集“国之大者”,强化重点工作落实;二是聚集作风建设,强化作风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聚集创新路径,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四是聚集重点领域和岗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五是聚集日常监督,强化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党委、纪委同向发力、协调联运,全面推进公路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芜湖市公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许带兵同志从工程建设、养护应急、农村公路建管、公路资金资产、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党建廉政等七个主要方面全面总结回顾了2021年公路工作,分析了公路发展形势,明确2022年工作目标。会议要求全市公路系统今年工作要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开展百日攻坚,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二是探索养护新模式、养护工作提前提早;三是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示范市;四是安全生产多举并措,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芜湖市公路系统将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公路交通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传达了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回顾了2021年公路纪检监察工作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强调2022年要做到“五个聚集、五个强化”,一是聚集“国之大者”,强化重点工作落实;二是聚集作风建设,强化作风监督检查力度;三是聚集创新路径,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四是聚集重点领域和岗位,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五是聚集日常监督,强化反腐高压态势。坚持党委、纪委同向发力、协调联运,全面推进公路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芜湖市公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许带兵同志从工程建设、养护应急、农村公路建管、公路资金资产、安全生产、服务保障、党建廉政等七个主要方面全面总结回顾了2021年公路工作,分析了公路发展形势,明确2022年工作目标。会议要求全市公路系统今年工作要从五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开展百日攻坚,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二是探索养护新模式、养护工作提前提早;三是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示范市;四是安全生产多举并措,优化营商环境;五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芜湖市公路系统将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提供强有力的公路交通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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