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天 4月5日
听蜀僧濬弹琴
【唐】李白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
客心洗流水,馀响入霜钟。
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
1、译文
蜀僧怀抱着绿绮琴,来自遥远的峨眉山。
为我随意挥手一弹,如同听到万壑松声。
余音袅袅,汇入霜天钟声,我心清静,如经流水洗过。
不知不觉,暮色笼罩青山,秋云黯淡,布满黄昏天空。
2、注释
⑴蜀僧濬:即蜀地的僧人名濬的。有人认为“蜀僧濬”即李白集中《赠宣州灵源寺仲濬公》中的仲濬公。
⑵绿绮(qǐ):琴名。晋傅玄《琴赋序》:“楚王有琴曰绕梁,司马相如有绿绮,蔡邕有焦尾,皆名器也。”诗中以绿绮形容蜀僧濬的琴很名贵。
⑶峨眉:山名,在四川省峨眉县。
⑷一:助词,用以加强语气。挥手:这里指弹琴。
⑸万壑(hè)松:指万壑松声。这是以万壑松声比喻琴声。琴曲有《风入松》。壑:山谷。这句是说,听了蜀僧濬的琴声好像听到万壑松涛雄风。
⑹“客心”句:意思是说,听了蜀僧濬弹的美妙琴声,客中郁结的情怀,像经过流水洗了一样感到轻快。客:诗人自称。流水:《列子·汤问》:“伯牙鼓瑟,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峨峨然若泰山;’志在流水,曰:‘洋洋乎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绝弦,以无知音者。”这句诗中的“流水”,语意双关,既是对僧濬琴声的实指,又暗用了伯牙善弹的典故
⑺余响:指琴的余音。霜钟:指钟声。
⑻“碧山”句:意思是说,因为听得入神,不知不觉天就黑下来了。
⑼秋云:秋天的云彩。暗几重:意即更加昏暗了,把上句“暮”字意伸足。
3、赏析
这首五律写的是听琴,听蜀地一位法名叫濬的和尚弹琴。开头两句:“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说明这位琴师是从四川峨眉山下来的。李白是在四川长大的,四川绮丽的山水培育了他的壮阔胸怀,激发了他的艺术想象。峨眉山月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他的诗里。他对故乡一直很怀恋,对于来自故乡的琴师当然也格外感到亲切。所以诗一开头就说明弹琴的人是自己的同乡。“绿绮”本是琴名,汉代司马相如有一张琴,名叫绿绮,这里用来泛指名贵的琴。司马相如是蜀人,这里用“绿绮”更切合蜀地僧人。“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简短的十个字,把这位音乐家写得很有气派,表达了诗人对他的倾慕与敬佩。
二三句正面描写蜀僧弹琴。“挥手”是弹琴的动作。嵇康《琴赋》:“伯牙挥手,钟期听声。”“挥手”二字就是出自这里的。“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这两句用大自然宏伟的音响比喻琴声,使人感到这琴声一定是极其铿锵有力的。
“客心洗流水”,这一句就字面讲,是说听了蜀僧的琴声,自己的心好像被流水洗过一般地畅快、愉悦。但它还有更深的含义,其中包涵着一个古老的典故,即《列子·汤问》中“高山流水”的典故,借它,表现蜀僧和自己通过音乐的媒介所建立的知己之感。“客心洗流水”五个字,很含蓄,又很自然,虽然用典,却毫不艰涩,显示了李白卓越的语言技巧。
下面一句“余响入霜钟”也是用了典的。“霜钟”出于《山海经·中山经》:“丰山……有九钟焉,是知霜鸣。”郭璞注:“霜降则钟鸣,故言知也。”“霜钟”二字点明时令,与下面“秋云暗几重”照应。“余响入霜钟”,意思是说,音乐终止以后,余音久久不绝,和薄暮时分寺庙的钟声融合在一起。这句诗写琴音与钟声交响,也兼寓有知音的意思。《列子·汤问》里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话。宋代苏东坡在《前赤壁赋》里用“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形容洞箫的余音。这都是乐曲终止以后,入迷的听者沉浸在艺术享受之中所产生的想象。“余响入霜钟”也是如此。清脆、流畅的琴声渐远渐弱,和薄暮的钟声共鸣着,这才发觉天色已经晚了:“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诗人听完蜀僧弹琴,举目四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青山已罩上一层暮色,灰暗的秋云重重叠叠,布满天空。感觉时间过得真快。
唐诗里有不少描写音乐的佳作。白居易的《琵琶行》用“大珠小珠落玉盘”来形容忽高忽低、忽清忽浊的琵琶声,把琵琶所特有的繁密多变的音响效果表现了出来。唐代另一位诗人李颀有一首《听安万善吹觱篥歌》,用不同季节的不同景物,形容音乐曲调的变化,把听觉的感受诉诸视觉的形象,取得很好的艺术效果。李白这首诗描写音乐的独到之处是,除了“万壑松”之外,没有别的比喻形容琴声,而是着重表现听琴时的感受,表现弹者、听者之间感情的交流。其实,“如听万壑松”这一句也不是纯客观的描写,诗人从琴声联想到万壑松声,联想到深山大谷,是结合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写的。
律诗讲究平仄、对仗,格律比较严。而李白的这首五律却写得极其清新、明快,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其实,无论立意、构思、起结、承转,或是对仗、用典,都经过一番巧妙的安排,只是不着痕迹罢了。这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的艺术美,比一切雕饰更能打动人的心灵。
作者介绍: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听蜀僧濬弹琴
【唐】李白
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
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
客心洗流水,馀响入霜钟。
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
1、译文
蜀僧怀抱着绿绮琴,来自遥远的峨眉山。
为我随意挥手一弹,如同听到万壑松声。
余音袅袅,汇入霜天钟声,我心清静,如经流水洗过。
不知不觉,暮色笼罩青山,秋云黯淡,布满黄昏天空。
2、注释
⑴蜀僧濬:即蜀地的僧人名濬的。有人认为“蜀僧濬”即李白集中《赠宣州灵源寺仲濬公》中的仲濬公。
⑵绿绮(qǐ):琴名。晋傅玄《琴赋序》:“楚王有琴曰绕梁,司马相如有绿绮,蔡邕有焦尾,皆名器也。”诗中以绿绮形容蜀僧濬的琴很名贵。
⑶峨眉:山名,在四川省峨眉县。
⑷一:助词,用以加强语气。挥手:这里指弹琴。
⑸万壑(hè)松:指万壑松声。这是以万壑松声比喻琴声。琴曲有《风入松》。壑:山谷。这句是说,听了蜀僧濬的琴声好像听到万壑松涛雄风。
⑹“客心”句:意思是说,听了蜀僧濬弹的美妙琴声,客中郁结的情怀,像经过流水洗了一样感到轻快。客:诗人自称。流水:《列子·汤问》:“伯牙鼓瑟,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峨峨然若泰山;’志在流水,曰:‘洋洋乎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绝弦,以无知音者。”这句诗中的“流水”,语意双关,既是对僧濬琴声的实指,又暗用了伯牙善弹的典故
⑺余响:指琴的余音。霜钟:指钟声。
⑻“碧山”句:意思是说,因为听得入神,不知不觉天就黑下来了。
⑼秋云:秋天的云彩。暗几重:意即更加昏暗了,把上句“暮”字意伸足。
3、赏析
这首五律写的是听琴,听蜀地一位法名叫濬的和尚弹琴。开头两句:“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说明这位琴师是从四川峨眉山下来的。李白是在四川长大的,四川绮丽的山水培育了他的壮阔胸怀,激发了他的艺术想象。峨眉山月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他的诗里。他对故乡一直很怀恋,对于来自故乡的琴师当然也格外感到亲切。所以诗一开头就说明弹琴的人是自己的同乡。“绿绮”本是琴名,汉代司马相如有一张琴,名叫绿绮,这里用来泛指名贵的琴。司马相如是蜀人,这里用“绿绮”更切合蜀地僧人。“蜀僧抱绿绮,西下峨眉峰”,简短的十个字,把这位音乐家写得很有气派,表达了诗人对他的倾慕与敬佩。
二三句正面描写蜀僧弹琴。“挥手”是弹琴的动作。嵇康《琴赋》:“伯牙挥手,钟期听声。”“挥手”二字就是出自这里的。“为我一挥手,如听万壑松”,这两句用大自然宏伟的音响比喻琴声,使人感到这琴声一定是极其铿锵有力的。
“客心洗流水”,这一句就字面讲,是说听了蜀僧的琴声,自己的心好像被流水洗过一般地畅快、愉悦。但它还有更深的含义,其中包涵着一个古老的典故,即《列子·汤问》中“高山流水”的典故,借它,表现蜀僧和自己通过音乐的媒介所建立的知己之感。“客心洗流水”五个字,很含蓄,又很自然,虽然用典,却毫不艰涩,显示了李白卓越的语言技巧。
下面一句“余响入霜钟”也是用了典的。“霜钟”出于《山海经·中山经》:“丰山……有九钟焉,是知霜鸣。”郭璞注:“霜降则钟鸣,故言知也。”“霜钟”二字点明时令,与下面“秋云暗几重”照应。“余响入霜钟”,意思是说,音乐终止以后,余音久久不绝,和薄暮时分寺庙的钟声融合在一起。这句诗写琴音与钟声交响,也兼寓有知音的意思。《列子·汤问》里有“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话。宋代苏东坡在《前赤壁赋》里用“余音袅袅,不绝如缕”,形容洞箫的余音。这都是乐曲终止以后,入迷的听者沉浸在艺术享受之中所产生的想象。“余响入霜钟”也是如此。清脆、流畅的琴声渐远渐弱,和薄暮的钟声共鸣着,这才发觉天色已经晚了:“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诗人听完蜀僧弹琴,举目四望,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青山已罩上一层暮色,灰暗的秋云重重叠叠,布满天空。感觉时间过得真快。
唐诗里有不少描写音乐的佳作。白居易的《琵琶行》用“大珠小珠落玉盘”来形容忽高忽低、忽清忽浊的琵琶声,把琵琶所特有的繁密多变的音响效果表现了出来。唐代另一位诗人李颀有一首《听安万善吹觱篥歌》,用不同季节的不同景物,形容音乐曲调的变化,把听觉的感受诉诸视觉的形象,取得很好的艺术效果。李白这首诗描写音乐的独到之处是,除了“万壑松”之外,没有别的比喻形容琴声,而是着重表现听琴时的感受,表现弹者、听者之间感情的交流。其实,“如听万壑松”这一句也不是纯客观的描写,诗人从琴声联想到万壑松声,联想到深山大谷,是结合自己的主观感受来写的。
律诗讲究平仄、对仗,格律比较严。而李白的这首五律却写得极其清新、明快,似乎一点也不费力。其实,无论立意、构思、起结、承转,或是对仗、用典,都经过一番巧妙的安排,只是不着痕迹罢了。这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的艺术美,比一切雕饰更能打动人的心灵。
作者介绍: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唐朝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祖籍陇西成纪(待考),出生于西域碎叶城,4岁再随父迁至剑南道绵州。李白存世诗文千余篇,有《李太白集》传世。762年病逝,享年61岁。其墓在今安徽当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有纪念馆。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长远的人类文明一直在寻找答案。即使同为人类,因志向不同都会得出属于自己的不一样的答案,没有人可以作为代表回答。短的来说,人依靠肉身总会有死亡的一天;长远来说,通过一代又一代人的知识传递终会到达真理的天花板,在停滞不前中消逝。既然无论如何都会迎来终结,那回到开头,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
当然这个问题不可能在游戏中就能获得答案,可珍贵的是,他提出了并让我们去思考。
这段长达三年的旅途最终还是结束了。可是幻想,是永远也不会停息的。
——致那名为14的幻想
当然这个问题不可能在游戏中就能获得答案,可珍贵的是,他提出了并让我们去思考。
这段长达三年的旅途最终还是结束了。可是幻想,是永远也不会停息的。
——致那名为14的幻想
《阿甘正传》-
又是一部94年的影片。这部影片我大概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了,但直到看之前我一直觉得这部电影的名字起的很傻,那讲的故事也应该是很傻的。
电影开幕前,飘过的一句弹幕说“这是一部能够让你安静下来的电影。”
整部电影看下来,嗯,也确实如此。
因为与其说这是一部电影,我更像只是安静地从别人那里听了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
整部电影都是用叙述的方式开篇。在一开始,主角就坐在了一个公车站的椅子上,各种不一样的陌生人开始坐在他身边,他便自言自语地对那些来往的人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而从电影开头到结尾,坐在男主身边的人,也从一开始的“等待者”,慢慢变成了后面的“倾听者”。
这何不就像是作为屏幕外的我们?
关于男主阿甘,从小就和别人不太一样的他,最大的幸运是有着一个会跟他说“你没有和别人不一样“的母亲。
他后来认识了人生的中第一位挚友:珍妮。
珍妮会主动在校车上让位置给他,珍妮不会嘲笑他傻不会说他笨,珍妮会带他爬树,会朝夕陪伴在他身边。
珍妮是第一个叫他“跑起来!”的人
珍妮是阿甘除了母亲外最重要的女孩子。
珍妮是他的女孩。
以至于后来,珍妮占据了阿甘的整个人生中心。
阿甘遇到的第二个挚友,是个逮虾户的bob。
bob是他遇到的第二个会给他让车位置的人。
bob会在他们进军营当兵开口闭口都会提虾的人。
bob最大的梦想是能够买一艘船然后自己去捕虾,并且要带上阿甘。
但这样的bob却永远死在了越南的河边上。
阿甘遇到的第三个挚友,是他的上司军官:丹。
他出生于一个世世代代都英勇死在战场上的家族后代。
对于丹来说,他最大的理想也是如此:战死沙场,授予英雄的称号。
但阿甘却在丹临死前把他从战场上救了回来。
丹永远失去了做英雄的机会,变成了双腿截肢的“废人”。
只能靠政府的救济金度日。
丹不明白为什么阿甘要救他,丹嫉妒阿甘。
特别是电视上播着阿甘拿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英雄勋章时
可他又实实在在地把阿甘当作是自己的朋友
在圣诞节两名女孩过夜嘲笑阿甘是傻子时,丹生气的把两名女孩赶了出去。
又在后来阿甘去实现bob的愿望:去买一艘船去捕虾。”时
兑现了当时和阿甘许下的承诺:如果你当上船长,那我就当你的副大使。
当然,一个军官是不可能对自己的小兵喊船长的。
丹和阿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成为了捕虾大户,当上了百万富翁。
丹第一次看到了人生的希望,接受了自己,选择和上帝和平相处。
他和阿甘说:“你救了我,我却从未感激你。”
丹从阿甘那里得到了救赎。
对于阿甘,在外人看来,他的一生可谓是多姿多彩:靠跑步就进了橄榄球队,还因此去上了个大学,最后还跑进了国家队,和总统见面;毕业后参军进了军队,救了队友,拿了勋章,和总统见面;因为在军队里打乒乓球打的好,又进了国家队,成为了第一批访华的外国佬。和总统见面;买船捕虾,结果不小心捕成了个百万富翁。;功勋太多,回老家当起了没事干除除草的公务员。;去跑步跑了三年,登上了无数杂志。
里面特别搞笑的是,阿甘一直在面见不同的总统,却又一直在电视上得知不同总统死讯。
整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是阿甘从房子里跑出去的片段:
“我一直跑,一直跑,觉得自己可以围绕着绿茵镇跑一圈,但跑着跑着,我又突然觉得自己可以围着整个市跑,跑着跑着,我觉得我还可以围绕着整个美国跑,我可以跑到这里的另一岸,我可以跑到别的国家,我可以跑到任何地方。”
“人们总是要为某件事情赋予一定的理由和目的,但对于我来说,我只是单纯的喜欢跑起来,仅此而已。
阿甘最珍贵的品质是他身上的纯粹。纯粹地喜欢,纯粹地奔跑。
更难的的是,他奔跑时也从未忘记过抬头看天空落下的夕阳。
他的身后跟了一群人,有被他无目的的奔跑吸引住的,有被他的精神打动的。
然后有一天,阿甘说累了,他想回家。
于是他就回家了。
无论奔跑到多远,奔跑到哪里,最终的归宿都是想要一个“家”。
看到这段的时候,脑海里不自觉地想起了一个说“我想要一个家”的人。
但在我这里,“家”不一定是指爱人,子女,暖黄色的灯光和热乎乎的饭菜。
“家”更多是代表着一种温暖,舒适,有安全感,稳定的地方。
努力拼搏也好,摆烂躺平也好,最终的旅途终点站都是为了追求“家”。
阿甘如此,我们尚且是如此。
跑累了,就回家。
阿甘最珍贵的第二个品质,是来自于他高度的专注力。
也许是来自于天生智商就判定为75的阿甘,使他只能呆板地专注于一件事情去思考,没有余力再去想别的了。而这种高度的专注力,也让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只会认认真真地专注做这件事情,这也是他后来得到这么多重大成就的原因之一。
这告诉我们,专注,是有多么重要。
《阿甘正传》这部电影最出名的一句台词是:“人生就像一块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
这就好像,我永远都在晚上闭眼的最后一刻幻想着“明天和意外到底哪个会先到来。”
然而我也只有在第二天早上睁眼看见跃进来的一丝丝阳光时,才能心里暗喜着““是明天先来了。”
仔细回顾阿甘的一生,又仔细回顾了我自己度过了快二十年的前半生,好像每次面临重要选择时都是在被别人从后面推着走,但每一次的选择却也都是我自己做决定的,就好像妈妈和阿甘说的,阿甘和我们说的一样,人生真的就好像打上问号的巧克力,只有不停的走下去,每天不停的睁眼闭眼,你才知道会吃到什么样不同味道的,或是不同形状的巧克力,才能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明天会发生什么,一年会发生什么,十年又会发生什么,但总之,只有好好生活下去,才能知道将来到底会发生什么,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做好当下事,珍惜眼前人。
然而,对于我来说,我最喜欢的台词却是影片中不同人们对阿甘的每一次呐喊:
“跑起来!格雷斯!跑起来!” 这是珍妮对着穿了脚捆的阿甘呐喊
“跑起来!阿甘!跑起来!”这是橄榄球队和现场的观众们对阿甘呐喊
“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忘记跑起来!”这是珍妮对要去参军的阿甘呐喊。
“跑!快点跑!!跑起来!”这是在战场上丹对阿甘的呐喊
从此,阿甘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跑着去的。
无论如何,先跑起来,就对了。
又是一部94年的影片。这部影片我大概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了,但直到看之前我一直觉得这部电影的名字起的很傻,那讲的故事也应该是很傻的。
电影开幕前,飘过的一句弹幕说“这是一部能够让你安静下来的电影。”
整部电影看下来,嗯,也确实如此。
因为与其说这是一部电影,我更像只是安静地从别人那里听了一段很长很长的故事。
整部电影都是用叙述的方式开篇。在一开始,主角就坐在了一个公车站的椅子上,各种不一样的陌生人开始坐在他身边,他便自言自语地对那些来往的人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而从电影开头到结尾,坐在男主身边的人,也从一开始的“等待者”,慢慢变成了后面的“倾听者”。
这何不就像是作为屏幕外的我们?
关于男主阿甘,从小就和别人不太一样的他,最大的幸运是有着一个会跟他说“你没有和别人不一样“的母亲。
他后来认识了人生的中第一位挚友:珍妮。
珍妮会主动在校车上让位置给他,珍妮不会嘲笑他傻不会说他笨,珍妮会带他爬树,会朝夕陪伴在他身边。
珍妮是第一个叫他“跑起来!”的人
珍妮是阿甘除了母亲外最重要的女孩子。
珍妮是他的女孩。
以至于后来,珍妮占据了阿甘的整个人生中心。
阿甘遇到的第二个挚友,是个逮虾户的bob。
bob是他遇到的第二个会给他让车位置的人。
bob会在他们进军营当兵开口闭口都会提虾的人。
bob最大的梦想是能够买一艘船然后自己去捕虾,并且要带上阿甘。
但这样的bob却永远死在了越南的河边上。
阿甘遇到的第三个挚友,是他的上司军官:丹。
他出生于一个世世代代都英勇死在战场上的家族后代。
对于丹来说,他最大的理想也是如此:战死沙场,授予英雄的称号。
但阿甘却在丹临死前把他从战场上救了回来。
丹永远失去了做英雄的机会,变成了双腿截肢的“废人”。
只能靠政府的救济金度日。
丹不明白为什么阿甘要救他,丹嫉妒阿甘。
特别是电视上播着阿甘拿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英雄勋章时
可他又实实在在地把阿甘当作是自己的朋友
在圣诞节两名女孩过夜嘲笑阿甘是傻子时,丹生气的把两名女孩赶了出去。
又在后来阿甘去实现bob的愿望:去买一艘船去捕虾。”时
兑现了当时和阿甘许下的承诺:如果你当上船长,那我就当你的副大使。
当然,一个军官是不可能对自己的小兵喊船长的。
丹和阿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成为了捕虾大户,当上了百万富翁。
丹第一次看到了人生的希望,接受了自己,选择和上帝和平相处。
他和阿甘说:“你救了我,我却从未感激你。”
丹从阿甘那里得到了救赎。
对于阿甘,在外人看来,他的一生可谓是多姿多彩:靠跑步就进了橄榄球队,还因此去上了个大学,最后还跑进了国家队,和总统见面;毕业后参军进了军队,救了队友,拿了勋章,和总统见面;因为在军队里打乒乓球打的好,又进了国家队,成为了第一批访华的外国佬。和总统见面;买船捕虾,结果不小心捕成了个百万富翁。;功勋太多,回老家当起了没事干除除草的公务员。;去跑步跑了三年,登上了无数杂志。
里面特别搞笑的是,阿甘一直在面见不同的总统,却又一直在电视上得知不同总统死讯。
整部电影中,我最喜欢的是阿甘从房子里跑出去的片段:
“我一直跑,一直跑,觉得自己可以围绕着绿茵镇跑一圈,但跑着跑着,我又突然觉得自己可以围着整个市跑,跑着跑着,我觉得我还可以围绕着整个美国跑,我可以跑到这里的另一岸,我可以跑到别的国家,我可以跑到任何地方。”
“人们总是要为某件事情赋予一定的理由和目的,但对于我来说,我只是单纯的喜欢跑起来,仅此而已。
阿甘最珍贵的品质是他身上的纯粹。纯粹地喜欢,纯粹地奔跑。
更难的的是,他奔跑时也从未忘记过抬头看天空落下的夕阳。
他的身后跟了一群人,有被他无目的的奔跑吸引住的,有被他的精神打动的。
然后有一天,阿甘说累了,他想回家。
于是他就回家了。
无论奔跑到多远,奔跑到哪里,最终的归宿都是想要一个“家”。
看到这段的时候,脑海里不自觉地想起了一个说“我想要一个家”的人。
但在我这里,“家”不一定是指爱人,子女,暖黄色的灯光和热乎乎的饭菜。
“家”更多是代表着一种温暖,舒适,有安全感,稳定的地方。
努力拼搏也好,摆烂躺平也好,最终的旅途终点站都是为了追求“家”。
阿甘如此,我们尚且是如此。
跑累了,就回家。
阿甘最珍贵的第二个品质,是来自于他高度的专注力。
也许是来自于天生智商就判定为75的阿甘,使他只能呆板地专注于一件事情去思考,没有余力再去想别的了。而这种高度的专注力,也让他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只会认认真真地专注做这件事情,这也是他后来得到这么多重大成就的原因之一。
这告诉我们,专注,是有多么重要。
《阿甘正传》这部电影最出名的一句台词是:“人生就像一块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是什么味道。”
这就好像,我永远都在晚上闭眼的最后一刻幻想着“明天和意外到底哪个会先到来。”
然而我也只有在第二天早上睁眼看见跃进来的一丝丝阳光时,才能心里暗喜着““是明天先来了。”
仔细回顾阿甘的一生,又仔细回顾了我自己度过了快二十年的前半生,好像每次面临重要选择时都是在被别人从后面推着走,但每一次的选择却也都是我自己做决定的,就好像妈妈和阿甘说的,阿甘和我们说的一样,人生真的就好像打上问号的巧克力,只有不停的走下去,每天不停的睁眼闭眼,你才知道会吃到什么样不同味道的,或是不同形状的巧克力,才能知道今天会发生什么,明天会发生什么,一年会发生什么,十年又会发生什么,但总之,只有好好生活下去,才能知道将来到底会发生什么,而我们要做的,只是做好当下事,珍惜眼前人。
然而,对于我来说,我最喜欢的台词却是影片中不同人们对阿甘的每一次呐喊:
“跑起来!格雷斯!跑起来!” 这是珍妮对着穿了脚捆的阿甘呐喊
“跑起来!阿甘!跑起来!”这是橄榄球队和现场的观众们对阿甘呐喊
“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忘记跑起来!”这是珍妮对要去参军的阿甘呐喊。
“跑!快点跑!!跑起来!”这是在战场上丹对阿甘的呐喊
从此,阿甘无论走到哪里,都是跑着去的。
无论如何,先跑起来,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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