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密克戎导致死亡人数超过德尔塔# 有朋友问如何看待吴尊友说的这段话?
一
先说一下流行病学的一些名词解释——死亡率和病死率。
很多媒体报道当中常常会把这两个术语混用,包括一些科普文章中为了方便理解也会混用,但实际上这两者有着巨大差别。
死亡率(mortality rate)表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以年为单位),人群中因某种疾病而死亡的人数在人群中的占比,是测量人群死亡危险最常用的指标。
病死率(case fatality rate, CFR)表示一定时期内,因某种疾病而死亡的人数在该病患者中的占比,是测量患者因该疾病死亡的风险。
简单来说:
-死亡率的分母是人群,而病死率的分母是患者。
-死亡率通常用来衡量特定时期内一个疾病对于全人群的影响力,而病死率通常用来衡量一个疾病对于患者个人的风险高低。
关于后面这点,我们展开说明一下。一个病的病死率高,不代表它的死亡率也高。
比如狂犬病,大家都知道它的病死率极高,但由于狂犬病发病率低,其死亡率并不如艾滋病。2020年,中国狂犬病死亡人数188人,而艾滋病的死亡人数是18819人,前者的死亡率只有后者的百分之一。也就是说,狂犬病对中国普通人群的影响小于艾滋病。
但是,狂犬病仍然是一种致死性极高的疾病。另外,艾滋病的病程远远长于狂犬病,HIV感染者只要及时、规范接受抗逆转录治疗,预期寿命可以接近正常人;而狂犬病的病程通常只有1~3个月,极少超过1年。
所以大家现在应该知道两者的区别了。当我们要看一个病在一定时期内对于全人群的影响、或者防疫工作的整体效果,我们通常会选择死亡率作为参考指标;当我们要看一个病的凶险程度、或者我们的药物干预措施是否起效时,病死率的参考价值会更大一些。
二
那么回到Delta和Omicron的话题上。
比较详细的数据,吴尊友在发布会上已经提到过了,我们就取其中一个例子说明。
美国。
图1是美国每日新增感染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曲线。
我们先说一下病死率。
新冠病毒的病死率,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变异体、年龄、疫苗和药物。
变异体我们最后说,先说后面三个。
-年龄:年龄是影响病死率的最重要因素,随着年龄增长,病死率呈指数增加。
-疫苗:完全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可以大幅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以上两点,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真实世界数据中都有充分的体现,比如新加坡(图2)和中国香港的数据。
-药物:受制于产能瓶颈,药物的作用目前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但是一些口服抗病毒药物在3期临床试验中已经展现出了强大的保护力,大幅降低高风险门诊患者的住院或死亡风险。
-变异体:从新冠原始毒株、Alpha到Delta,病毒的传染性在不断增高,但毒性却没有显著减弱,显著减弱主要出现在Omicron上,Omicron与一些肺上皮细胞的融合能力减弱,这是它致病力下降的重要因素。
但是Omicron致病力减弱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有大量的人已经被之前的变异体感染过或者接种过疫苗,体内已经有了保护力,可以降低感染后重症的风险。所以即便毒株完全不变,随着时间推移,人群中由于感染带来的整体免疫力提高,病毒的致病力也会逐渐下降(当然这是理想情况下,病毒不可能不进化)。
所以以今年年初康奈尔大学发表的研究为例,相比于Delta疫情期间,Omicron疫情期间病死率从5.3%下降至0.9%(这个是初步研究,死亡病例存在滞后性);而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2月底发布的研究,Omicron的死亡风险下降了67%。
目前各国绝大多数研究都表明,受内在和外在因素影响,Omicron的病死率都显著低于Delta。
三
上面是病死率的差异。但是,当我们关注死亡率时,情况就不一样了。
上面提到过,死亡率的对象是一个地区的全人群,当这个地区出现大流行,有很多人感染时,死亡人数可能就上去了。
相比于之前任何一波疫情,Omicron 在大多数国家引起了新冠大流行以来最大的一波疫情巨浪,我们从美国的那个图中就能发现。
同样情况还出现在一些以前控制的比较好的国家或地区。在过去两年,中国香港的疫情控制是非常不错的,但是面对传染性极强的Omicron BA.2,香港的防线被很快击穿。香港三月份一天的死亡人数直接超过了过去两年的总和(图3)。
而Omicron除了传染性强以外,它的另外一个特性是免疫逃逸能力很强,这在我们今天要说的话题上体现为,对同样是已经接种过两针疫苗的人群来说,可能可以扛得住Delta,但很可能扛不住Omicron。
以美国佛罗里达州为例,在Delta疫情期间老年人约占死亡人数的60%,而Omicron这个比例上升至大约80%。年轻人只打两针和老年人只打两针,意义是不同的,香港上个月公布的真实世界研究结果也体现出了这一点,三针疫苗可以显著提高老年人预防死亡的保护力(图4)。
但是当香港民众明白这个道理时为时已晚,香港成了全球每百万人每日新增死亡最高的地区。香港在这波疫情中死亡的老年人,为全世界带来了最惨烈的教训。
这就是致病力低的病毒大爆发时的情形。即使每个病例重症和死亡的风险都更低,但当你将这个风险乘以一个非常大的感染数字时,你会得到一个相当大的死亡数字。
四
所以传染病和流行病学原理、疫情期间各国的疫情数字和各种真实世界研究都告诉我们,Omicron并不是大号流感,它对这个世界的破坏力远远强于季节性流感——虽然对于一个打过加强针的人而言,它的症状可能轻于流感。
理清病死率和死亡率的概念,是我们正视Omicron的第一步。每当疫情爆发时,人群中最脆弱的那些群体总会成为风险最高的,比如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患者。因此尽管这句话我已经写过无数次了,但是在这里还是要再重复一遍——没打疫苗的尽快去疫苗,能打加强针的也尽快去打。
比如我经常收到的一些咨询是关于肿瘤患者、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可否接种疫苗,实际上风险并非安全性,已经有不少研究表明这些人群接种疫苗的安全性与普通人没有显著区别,风险主要来自于保护力,因为有一些药物会抑制疫苗带来的保护力,但有一点保护力也比没有任何保护力强得多。
另外,面对传染性极强的Omicron,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对医疗系统的冲击。全社会中医护人员的数量是相对稳定的,并且整个医疗系统并非专门为应对某一种特定的传染病而设计,平时需要接诊各种各样的急重症、慢性病和孕产妇等。
而在Omicron爆发之下,如何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就成为最棘手的一个问题,因为如果将大部分医护人员都拉去支援抗疫,那么必然导致大量其他疾病的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而其中一些疾病的病死率是远高于Omicron的。所以医疗系统的挤兑,最终导致的不只是新冠死亡的增高,而可能是超额死亡的升高——也就是所有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与常年相比的升高。
到了这个层面,就不单单是对比Omicron和Delta病死率的问题了,而是更复杂的一个问题。如何合理分诊新冠不同症状的感染者、如何分配医疗资源以尽力维持其他患者的需求,这对许多国家来说都是难题。
最后,对于你自己而言,做好个人防护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勤洗手戴口罩,如果你已经接种过加强针,Omicron对你健康的威胁其实是很小的。是无数普通民众组成的免疫屏障,阻挡了疾病的蔓延,这才是真正的群体免疫。
#庄医生的疫情笔记#
一
先说一下流行病学的一些名词解释——死亡率和病死率。
很多媒体报道当中常常会把这两个术语混用,包括一些科普文章中为了方便理解也会混用,但实际上这两者有着巨大差别。
死亡率(mortality rate)表示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以年为单位),人群中因某种疾病而死亡的人数在人群中的占比,是测量人群死亡危险最常用的指标。
病死率(case fatality rate, CFR)表示一定时期内,因某种疾病而死亡的人数在该病患者中的占比,是测量患者因该疾病死亡的风险。
简单来说:
-死亡率的分母是人群,而病死率的分母是患者。
-死亡率通常用来衡量特定时期内一个疾病对于全人群的影响力,而病死率通常用来衡量一个疾病对于患者个人的风险高低。
关于后面这点,我们展开说明一下。一个病的病死率高,不代表它的死亡率也高。
比如狂犬病,大家都知道它的病死率极高,但由于狂犬病发病率低,其死亡率并不如艾滋病。2020年,中国狂犬病死亡人数188人,而艾滋病的死亡人数是18819人,前者的死亡率只有后者的百分之一。也就是说,狂犬病对中国普通人群的影响小于艾滋病。
但是,狂犬病仍然是一种致死性极高的疾病。另外,艾滋病的病程远远长于狂犬病,HIV感染者只要及时、规范接受抗逆转录治疗,预期寿命可以接近正常人;而狂犬病的病程通常只有1~3个月,极少超过1年。
所以大家现在应该知道两者的区别了。当我们要看一个病在一定时期内对于全人群的影响、或者防疫工作的整体效果,我们通常会选择死亡率作为参考指标;当我们要看一个病的凶险程度、或者我们的药物干预措施是否起效时,病死率的参考价值会更大一些。
二
那么回到Delta和Omicron的话题上。
比较详细的数据,吴尊友在发布会上已经提到过了,我们就取其中一个例子说明。
美国。
图1是美国每日新增感染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曲线。
我们先说一下病死率。
新冠病毒的病死率,主要取决于几个因素:变异体、年龄、疫苗和药物。
变异体我们最后说,先说后面三个。
-年龄:年龄是影响病死率的最重要因素,随着年龄增长,病死率呈指数增加。
-疫苗:完全接种疫苗(及加强针),可以大幅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以上两点,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真实世界数据中都有充分的体现,比如新加坡(图2)和中国香港的数据。
-药物:受制于产能瓶颈,药物的作用目前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但是一些口服抗病毒药物在3期临床试验中已经展现出了强大的保护力,大幅降低高风险门诊患者的住院或死亡风险。
-变异体:从新冠原始毒株、Alpha到Delta,病毒的传染性在不断增高,但毒性却没有显著减弱,显著减弱主要出现在Omicron上,Omicron与一些肺上皮细胞的融合能力减弱,这是它致病力下降的重要因素。
但是Omicron致病力减弱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有大量的人已经被之前的变异体感染过或者接种过疫苗,体内已经有了保护力,可以降低感染后重症的风险。所以即便毒株完全不变,随着时间推移,人群中由于感染带来的整体免疫力提高,病毒的致病力也会逐渐下降(当然这是理想情况下,病毒不可能不进化)。
所以以今年年初康奈尔大学发表的研究为例,相比于Delta疫情期间,Omicron疫情期间病死率从5.3%下降至0.9%(这个是初步研究,死亡病例存在滞后性);而根据英国国家统计局2月底发布的研究,Omicron的死亡风险下降了67%。
目前各国绝大多数研究都表明,受内在和外在因素影响,Omicron的病死率都显著低于Delta。
三
上面是病死率的差异。但是,当我们关注死亡率时,情况就不一样了。
上面提到过,死亡率的对象是一个地区的全人群,当这个地区出现大流行,有很多人感染时,死亡人数可能就上去了。
相比于之前任何一波疫情,Omicron 在大多数国家引起了新冠大流行以来最大的一波疫情巨浪,我们从美国的那个图中就能发现。
同样情况还出现在一些以前控制的比较好的国家或地区。在过去两年,中国香港的疫情控制是非常不错的,但是面对传染性极强的Omicron BA.2,香港的防线被很快击穿。香港三月份一天的死亡人数直接超过了过去两年的总和(图3)。
而Omicron除了传染性强以外,它的另外一个特性是免疫逃逸能力很强,这在我们今天要说的话题上体现为,对同样是已经接种过两针疫苗的人群来说,可能可以扛得住Delta,但很可能扛不住Omicron。
以美国佛罗里达州为例,在Delta疫情期间老年人约占死亡人数的60%,而Omicron这个比例上升至大约80%。年轻人只打两针和老年人只打两针,意义是不同的,香港上个月公布的真实世界研究结果也体现出了这一点,三针疫苗可以显著提高老年人预防死亡的保护力(图4)。
但是当香港民众明白这个道理时为时已晚,香港成了全球每百万人每日新增死亡最高的地区。香港在这波疫情中死亡的老年人,为全世界带来了最惨烈的教训。
这就是致病力低的病毒大爆发时的情形。即使每个病例重症和死亡的风险都更低,但当你将这个风险乘以一个非常大的感染数字时,你会得到一个相当大的死亡数字。
四
所以传染病和流行病学原理、疫情期间各国的疫情数字和各种真实世界研究都告诉我们,Omicron并不是大号流感,它对这个世界的破坏力远远强于季节性流感——虽然对于一个打过加强针的人而言,它的症状可能轻于流感。
理清病死率和死亡率的概念,是我们正视Omicron的第一步。每当疫情爆发时,人群中最脆弱的那些群体总会成为风险最高的,比如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患者。因此尽管这句话我已经写过无数次了,但是在这里还是要再重复一遍——没打疫苗的尽快去疫苗,能打加强针的也尽快去打。
比如我经常收到的一些咨询是关于肿瘤患者、应用免疫抑制剂的患者可否接种疫苗,实际上风险并非安全性,已经有不少研究表明这些人群接种疫苗的安全性与普通人没有显著区别,风险主要来自于保护力,因为有一些药物会抑制疫苗带来的保护力,但有一点保护力也比没有任何保护力强得多。
另外,面对传染性极强的Omicron,还有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是对医疗系统的冲击。全社会中医护人员的数量是相对稳定的,并且整个医疗系统并非专门为应对某一种特定的传染病而设计,平时需要接诊各种各样的急重症、慢性病和孕产妇等。
而在Omicron爆发之下,如何合理分配医疗资源就成为最棘手的一个问题,因为如果将大部分医护人员都拉去支援抗疫,那么必然导致大量其他疾病的患者得不到有效救治,而其中一些疾病的病死率是远高于Omicron的。所以医疗系统的挤兑,最终导致的不只是新冠死亡的增高,而可能是超额死亡的升高——也就是所有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与常年相比的升高。
到了这个层面,就不单单是对比Omicron和Delta病死率的问题了,而是更复杂的一个问题。如何合理分诊新冠不同症状的感染者、如何分配医疗资源以尽力维持其他患者的需求,这对许多国家来说都是难题。
最后,对于你自己而言,做好个人防护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勤洗手戴口罩,如果你已经接种过加强针,Omicron对你健康的威胁其实是很小的。是无数普通民众组成的免疫屏障,阻挡了疾病的蔓延,这才是真正的群体免疫。
#庄医生的疫情笔记#
【吉林省人社厅出台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21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助力抗击新冠疫情和复工复产,4月6日,吉林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就全力做好援企稳岗保就业、激励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人社服务等各项工作,提出21条政策措施。
一、全力援企稳岗保就业
(一)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二)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实施封闭管理的市(州)、县(市)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在封控管理期间内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落实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培训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依托“96885吉人在线”云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持续推出线上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针对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帮扶,动态跟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企业用工监测,重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开展复工前后用工动态监测,认真分析复工企业用工缺口,预判企业全面复工后的用工需求,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围绕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积极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防疫工作力量,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
(六)加强重点群体帮扶。针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采取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一对一”包保形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人员帮助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特殊时期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七)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及涉及疫情封闭地区因交通不便、无法复工复产导致的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按规定予以展期。及时足额向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拨付贴息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对于医疗用品、检测试剂生产供应企业、基本生活物资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保供企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先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再申请办理贴息,保障企业资金需求。
二、全力激励关爱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八)实施职称专项激励。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评聘)上一级职称,评审(评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的,经本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复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组织、单设比例”评定上一级职称;参加年度正常评审(评聘)通过的人员,不再单独激励。
(九)提高专技岗位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事业单位,可适当上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专门用于聘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按照不超过2%、3%、10%比例增核相应临时岗位,逐步消化解决。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人员,已经取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可在同层级内直接聘用到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已经取得正高级职称且聘任在相应级别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择优推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分组、单设比例”评定通过后,享受相应待遇。
(十)开辟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可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基层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前提下,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专项招聘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干部。
(十一)优先推荐评选人才项目和荣誉。参评省级人才项目和荣誉时,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等给予倾斜。2022年省级人才项目评审设立抗疫人员专项,单列推荐指标,提高入选比例,重点激励一线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十二)提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30%;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或所属科室(团队),可单列优秀等次指标,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三)实施工资待遇激励。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数及贡献,可按规定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须进一步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十四)实施待遇保障政策。为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发放高层次人才“吉享卡”,享受省内交通出行、医疗绿色通道待遇。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在申报认定上一个等级人才类别时,将防疫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重要依据,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最高可认定为B类人才;通过认定评审后可享受对应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待遇。
(十五)实施防疫一线技能人员激励。开展线上“防疫员” “消毒员”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技能人员,申报认定(鉴定)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时,所在单位要优先推荐,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作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认定(鉴定)的重要依据。已经取得上一级资格、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提前2年破格聘任,对岗位职数不足的,可超岗位聘任,逐步消化解决。
(十六)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七)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开展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有关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强对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鼓励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弹性、灵活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共克时艰。
(十八)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畅通电话、信件、网络、短信、微信等非现场举报投诉渠道,并通过发布信息、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告知,引导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反映诉求。安排专人在线接听接收相关咨询和诉求,及时解答和反馈相关诉求处理情况。
(十九)加强劳动仲裁服务。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全力优化人社服务
(二十)推行不见面服务。充分发挥“智慧人社”“96885吉人在线”、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功能,推行人社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避免人员集聚。
(二十一)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指导全省技工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就业服务、社保经办、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查码测温,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德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发挥人社部门职能,助力抗击新冠疫情和复工复产,4月6日,吉林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就全力做好援企稳岗保就业、激励关爱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人社服务等各项工作,提出21条政策措施。
一、全力援企稳岗保就业
(一)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业保险费率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二)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2022年因受疫情影响实施封闭管理的市(州)、县(市)的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的,在封控管理期间内可以缓缴养老保险费,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免收滞纳金。对零售、餐饮和旅游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全面落实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技能培训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四)保障重点企业用工。依托“96885吉人在线”云平台,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持续推出线上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指导、职业介绍。针对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企业,指定专人负责对接帮扶,动态跟进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力满足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加强企业用工监测,重点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等开展复工前后用工动态监测,认真分析复工企业用工缺口,预判企业全面复工后的用工需求,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五)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围绕防疫消杀、医护辅助、物资配送、道路管制、卡点值守等应急管理服务,积极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充基层防疫工作力量,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及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失业人员。
(六)加强重点群体帮扶。针对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采取就业、人才服务专员“一对一”包保形式,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创业支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人员帮助落实就业政策,全力做好特殊时期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七)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及涉及疫情封闭地区因交通不便、无法复工复产导致的归还创业担保贷款困难的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按规定予以展期。及时足额向企业及个人创业者拨付贴息资金,最大限度降低借款人融资成本。对于医疗用品、检测试剂生产供应企业、基本生活物资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保供企业,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先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再申请办理贴息,保障企业资金需求。
二、全力激励关爱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及相关人员
(八)实施职称专项激励。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评聘)上一级职称,评审(评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予以倾斜。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且聘任相应级别岗位满三年的,经本级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复审,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组织、单设比例”评定上一级职称;参加年度正常评审(评聘)通过的人员,不再单独激励。
(九)提高专技岗位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为抗击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事业单位,可适当上浮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专门用于聘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分别按照不超过2%、3%、10%比例增核相应临时岗位,逐步消化解决。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在临床救治、检查检测、终末消杀、物资保障、医疗及隔离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和突破人员,已经取得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可在同层级内直接聘用到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已经取得正高级职称且聘任在相应级别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四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三年的,可直接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考核择优推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单独分组、单设比例”评定通过后,享受相应待遇。
(十)开辟事业单位招聘绿色通道。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的事业单位贡献突出的非在编人员,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用人需求,在空编空岗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报人社部门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对同类人员较多形成竞争的,可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选聘。基层事业单位在空编空岗前提下,可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专项招聘在直接接触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干部。
(十一)优先推荐评选人才项目和荣誉。参评省级人才项目和荣誉时,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等给予倾斜。2022年省级人才项目评审设立抗疫人员专项,单列推荐指标,提高入选比例,重点激励一线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十二)提高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后,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提高至30%;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或所属科室(团队),可单列优秀等次指标,优秀等次比例可适当提高;对贡献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直接评定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十三)实施工资待遇激励。对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人数及贡献,可按规定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须进一步向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倾斜。
(十四)实施待遇保障政策。为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发放高层次人才“吉享卡”,享受省内交通出行、医疗绿色通道待遇。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员,在申报认定上一个等级人才类别时,将防疫期间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重要依据,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最高可认定为B类人才;通过认定评审后可享受对应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待遇。
(十五)实施防疫一线技能人员激励。开展线上“防疫员” “消毒员”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技能人员,申报认定(鉴定)高一级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时,所在单位要优先推荐,其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作为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认定(鉴定)的重要依据。已经取得上一级资格、直接参加本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提前2年破格聘任,对岗位职数不足的,可超岗位聘任,逐步消化解决。
(十六)落实工伤保险待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
三、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十七)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开展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有关情况的分析研判,加强对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政策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各类劳动关系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鼓励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弹性、灵活的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共克时艰。
(十八)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省执法监察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畅通电话、信件、网络、短信、微信等非现场举报投诉渠道,并通过发布信息、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告知,引导群众通过信息化手段反映诉求。安排专人在线接听接收相关咨询和诉求,及时解答和反馈相关诉求处理情况。
(十九)加强劳动仲裁服务。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四、全力优化人社服务
(二十)推行不见面服务。充分发挥“智慧人社”“96885吉人在线”、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功能,推行人社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等不见面服务,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避免人员集聚。
(二十一)做好人社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指导全省技工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就业服务、社保经办、人才人事服务、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人员查码测温,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来源:长春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德庆
【扩散提醒!#清明假期合肥各医院门诊信息汇总# !部分医院排班有调整】清明假期将至,医院门诊排班是否有变化?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各大医院了解到,假期大多数医院会实现“无假日”医疗服务,部分医院门诊排班有所调整,市民就诊前可拨打电话咨询。需要注意的是,市民要按照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就诊。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清明期间所有门诊维持原排班不变,各门诊医师务必按时到岗。手术室原则上只接急诊,慢诊手术提前与手术室联系,做好工作安排。干部保健门诊节假日期间开设上午门诊。医保处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上午值班,方便病人办理手续。
根据医院最新要求,所有合肥市以外地区患者或14日内有合肥以外地区旅居史的合肥市患者及家属,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到医院就诊,一患一陪。进入院区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扫安康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就诊时保持安全距离。无安康码或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请配合医院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同时由工作人员指引至核酸采集处进行核酸检查,凭检查单据进入医院就诊。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持红码、黄码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接受门诊手术、内镜诊疗、肺功能测定及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病情危急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随时到急救中心救治,实施边抢救,边检测核酸,边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措施;家属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期间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必须陪护须固定一位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每周检测一次核酸,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离开医院。
安医大一附院:绩溪路、长江路、科教楼、高新院区门诊均按原排班应诊;医技科室按无假日门诊排班,各项检查确保按时出报告;门急诊检验科24小时接受急诊标本,2小时内发报告。疫情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门诊实行三级预检并设立发热门诊,落实患者就诊一医一患一诊室及首诊责任制。节日期间停诊科室:绩溪路门诊产前诊断中心专家门诊、阴道镜门诊、麻醉科门诊、体检咨询亚健康门诊停诊,方便门诊4月3日下午停诊。长江路门诊方便门诊停诊。高新院区门诊麻醉科门诊、全科(健康管理)门诊停诊、住院部放疗门诊停诊,方便门诊4月4日下午、5日下午停诊。节日期间,门诊号源正常预约。绩溪路门诊部:0551-62922800、62922406;长江路门诊部:0551-62922180、62922197;高新院区门诊部总服务台:0551-65908534。
安医大二附院:急诊24小时应诊,检验、超声、放射等检查项目正常进行。请广大患者放心就诊。具体安排如下:假期内门诊正常上班,各专科门诊排班可在医院官网首页或医院官方微信(ay2fy2008)查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实行三级预检分诊,门诊南门入口处设发热预检分诊处,所有患者及陪客须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安康码和行程码核验后有序通行。 对于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门急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门诊大厅及诊室。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人员,由工作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就医。到各诊区后需再次测体温、核验“两码”后方可进入诊间。进入诊间后,请主动配合医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门诊相关检查或治疗前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如:喉镜检查、内镜检查治疗、口腔检查治疗、呼气试验、门诊手术等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院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请您按照预约时间来院,做到错峰就诊。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医院发热门诊(位于医院西北角)24小时接诊、核酸采集点正常上班(采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无流行病学史的自愿检测核酸人员,可在医院西广场普通核酸检测点自助服务区凭身份证办理就诊卡后进行检测,无症状黄码人员在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凭二维码在自助机上打印或关注“安医大二附院互联网医院”公众号查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清明假期休息,假期后提供体检服务。联系电话:门诊总服务台:0551-63869420;急诊科:0551-63869500;发热门诊:0551-63869422;体检中心:0551-63869666。
安徽省中医院:各科室专家门诊正常应诊,预约挂号正常。来院就诊请严格遵守该院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实行三级预检分诊,门诊东侧入口处设预检分诊处,所有患者及陪客须佩戴好口罩,须经体温检测、二码联查正常(安康码和行程码)后有序通行。就诊期间,保持安全距离、间隔落座,遵守一诊一患。对于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门急诊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门诊大厅及诊室。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人员,由工作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就医。到各诊区后需再次测体温、核验“二码”后方可进入诊间。进入诊间后,请主动配合医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门诊手术、内镜检查、口腔科、耳鼻喉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的操作或需面部与医护人员近距离诊疗接触的门诊患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发热或有流行病学史,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患者请前往发热门诊筛查,一律不得进入门诊。其他核酸愿检尽检人员无需进入门诊,可在医院门诊东侧广场进行核酸检测。医院开设急诊24小时绿色通道。急诊科、发热门诊正常排班,医院手术室、介入中心,24小时开放急诊手术,医疗应急小组随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本部、西院和东区继续实行“无假日门诊”,按照门诊排班表正常开诊。急诊绿色通道24小时开放,各类常规检查可正常进行,部分特殊检查需提前预约。 本部急诊中心电话:0551——69118719西院急诊科电话:0551--62160159 东区急诊科电话:0551——69118599。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继续实施无假日诊疗服务,门、急诊、发热门诊均照常接诊。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医疗便民”实时掌握具体专家出诊信息以及进行在线预约、申请核酸。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所有来院就诊的患儿家长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发热患者请前往1号楼广场“发热门诊”就诊。门诊咨询电话:0551-62237178,急诊咨询电话:0551-62237359。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院区和滨湖院区均按原排班应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均正常开展。前来就诊的市民可通过公众号“健康合肥”预约挂号或当日挂号就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就诊的市民注意以下事项:所有进入门诊患者及家属,需测量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两码连扫”、规范佩戴口罩、就诊时保持安全距离。无安康码的人员,请配合医院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门诊就诊,行程码如带“*”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门诊就诊,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前主动填好流调表,按排队先后有序进入诊室,就诊时将流调表交于医生。年老体弱、儿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允许1人陪同。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持红码、黄码的患者,请到发热预检分诊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接受门诊手术、内镜诊疗、肺功能测定及呼吸与危重症科、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院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0551-62186777;滨湖院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0551-65757015。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广德路院区实行无假日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核酸检测点正常上班。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停诊。医院门诊咨询热线:62203666(和平路院区)、62965102(广德路院区)。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广大患者就诊安全,请您就诊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安康码和行程码,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实行网上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急诊24小时应诊,“绿色通道”全天候开通,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随时待命。核酸检测24小时正常开放。假日期间,临床、医技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科、CT室、病理科等)正常接诊。一站式服务台电话:0551-63669024,急诊电话:0551-63669099,总值班电话:0551-63668807。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各亚专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专病门诊、综合门诊均正常开诊。周一至周五晚5:30-8:30开通夜间门诊。急诊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门诊排班可在医院官微和官网上查看。首诊、复诊均实行全面预约挂号,请提前一天及以上,在健康合肥APP、健康合肥微信公众号或健康合肥支付宝生活号上预约挂号。疫情期间,来院就诊者请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详见医院官微发布的最新就诊公告)。公益心理援助热线0551-63666903有专业人员全天候值班接听来电。
合肥市口腔医院:长江路院区正常接诊。经开区院区特需诊疗中心4月4日停诊,其他科室均正常接诊。胜利路门诊部、周谷堆门诊部、滨湖门诊部全部正常接诊。长江路院区夜间急诊正常开放。#安徽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不高于28元# #安徽2022年4月自考延期#
#合肥[超话]# https://t.cn/Rt5qRxf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清明期间所有门诊维持原排班不变,各门诊医师务必按时到岗。手术室原则上只接急诊,慢诊手术提前与手术室联系,做好工作安排。干部保健门诊节假日期间开设上午门诊。医保处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上午值班,方便病人办理手续。
根据医院最新要求,所有合肥市以外地区患者或14日内有合肥以外地区旅居史的合肥市患者及家属,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到医院就诊,一患一陪。进入院区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扫安康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就诊时保持安全距离。无安康码或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请配合医院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同时由工作人员指引至核酸采集处进行核酸检查,凭检查单据进入医院就诊。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持红码、黄码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接受门诊手术、内镜诊疗、肺功能测定及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病情危急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随时到急救中心救治,实施边抢救,边检测核酸,边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措施;家属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期间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必须陪护须固定一位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每周检测一次核酸,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离开医院。
安医大一附院:绩溪路、长江路、科教楼、高新院区门诊均按原排班应诊;医技科室按无假日门诊排班,各项检查确保按时出报告;门急诊检验科24小时接受急诊标本,2小时内发报告。疫情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门诊实行三级预检并设立发热门诊,落实患者就诊一医一患一诊室及首诊责任制。节日期间停诊科室:绩溪路门诊产前诊断中心专家门诊、阴道镜门诊、麻醉科门诊、体检咨询亚健康门诊停诊,方便门诊4月3日下午停诊。长江路门诊方便门诊停诊。高新院区门诊麻醉科门诊、全科(健康管理)门诊停诊、住院部放疗门诊停诊,方便门诊4月4日下午、5日下午停诊。节日期间,门诊号源正常预约。绩溪路门诊部:0551-62922800、62922406;长江路门诊部:0551-62922180、62922197;高新院区门诊部总服务台:0551-65908534。
安医大二附院:急诊24小时应诊,检验、超声、放射等检查项目正常进行。请广大患者放心就诊。具体安排如下:假期内门诊正常上班,各专科门诊排班可在医院官网首页或医院官方微信(ay2fy2008)查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实行三级预检分诊,门诊南门入口处设发热预检分诊处,所有患者及陪客须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安康码和行程码核验后有序通行。 对于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门急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门诊大厅及诊室。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人员,由工作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就医。到各诊区后需再次测体温、核验“两码”后方可进入诊间。进入诊间后,请主动配合医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门诊相关检查或治疗前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如:喉镜检查、内镜检查治疗、口腔检查治疗、呼气试验、门诊手术等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院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请您按照预约时间来院,做到错峰就诊。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医院发热门诊(位于医院西北角)24小时接诊、核酸采集点正常上班(采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无流行病学史的自愿检测核酸人员,可在医院西广场普通核酸检测点自助服务区凭身份证办理就诊卡后进行检测,无症状黄码人员在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凭二维码在自助机上打印或关注“安医大二附院互联网医院”公众号查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清明假期休息,假期后提供体检服务。联系电话:门诊总服务台:0551-63869420;急诊科:0551-63869500;发热门诊:0551-63869422;体检中心:0551-63869666。
安徽省中医院:各科室专家门诊正常应诊,预约挂号正常。来院就诊请严格遵守该院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实行三级预检分诊,门诊东侧入口处设预检分诊处,所有患者及陪客须佩戴好口罩,须经体温检测、二码联查正常(安康码和行程码)后有序通行。就诊期间,保持安全距离、间隔落座,遵守一诊一患。对于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门急诊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门诊大厅及诊室。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人员,由工作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就医。到各诊区后需再次测体温、核验“二码”后方可进入诊间。进入诊间后,请主动配合医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门诊手术、内镜检查、口腔科、耳鼻喉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的操作或需面部与医护人员近距离诊疗接触的门诊患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发热或有流行病学史,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患者请前往发热门诊筛查,一律不得进入门诊。其他核酸愿检尽检人员无需进入门诊,可在医院门诊东侧广场进行核酸检测。医院开设急诊24小时绿色通道。急诊科、发热门诊正常排班,医院手术室、介入中心,24小时开放急诊手术,医疗应急小组随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本部、西院和东区继续实行“无假日门诊”,按照门诊排班表正常开诊。急诊绿色通道24小时开放,各类常规检查可正常进行,部分特殊检查需提前预约。 本部急诊中心电话:0551——69118719西院急诊科电话:0551--62160159 东区急诊科电话:0551——69118599。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继续实施无假日诊疗服务,门、急诊、发热门诊均照常接诊。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医疗便民”实时掌握具体专家出诊信息以及进行在线预约、申请核酸。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所有来院就诊的患儿家长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发热患者请前往1号楼广场“发热门诊”就诊。门诊咨询电话:0551-62237178,急诊咨询电话:0551-62237359。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院区和滨湖院区均按原排班应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均正常开展。前来就诊的市民可通过公众号“健康合肥”预约挂号或当日挂号就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就诊的市民注意以下事项:所有进入门诊患者及家属,需测量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两码连扫”、规范佩戴口罩、就诊时保持安全距离。无安康码的人员,请配合医院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门诊就诊,行程码如带“*”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门诊就诊,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前主动填好流调表,按排队先后有序进入诊室,就诊时将流调表交于医生。年老体弱、儿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允许1人陪同。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持红码、黄码的患者,请到发热预检分诊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接受门诊手术、内镜诊疗、肺功能测定及呼吸与危重症科、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院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0551-62186777;滨湖院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0551-65757015。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广德路院区实行无假日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核酸检测点正常上班。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停诊。医院门诊咨询热线:62203666(和平路院区)、62965102(广德路院区)。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广大患者就诊安全,请您就诊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安康码和行程码,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实行网上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急诊24小时应诊,“绿色通道”全天候开通,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随时待命。核酸检测24小时正常开放。假日期间,临床、医技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科、CT室、病理科等)正常接诊。一站式服务台电话:0551-63669024,急诊电话:0551-63669099,总值班电话:0551-63668807。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各亚专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专病门诊、综合门诊均正常开诊。周一至周五晚5:30-8:30开通夜间门诊。急诊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门诊排班可在医院官微和官网上查看。首诊、复诊均实行全面预约挂号,请提前一天及以上,在健康合肥APP、健康合肥微信公众号或健康合肥支付宝生活号上预约挂号。疫情期间,来院就诊者请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详见医院官微发布的最新就诊公告)。公益心理援助热线0551-63666903有专业人员全天候值班接听来电。
合肥市口腔医院:长江路院区正常接诊。经开区院区特需诊疗中心4月4日停诊,其他科室均正常接诊。胜利路门诊部、周谷堆门诊部、滨湖门诊部全部正常接诊。长江路院区夜间急诊正常开放。#安徽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不高于28元# #安徽2022年4月自考延期#
#合肥[超话]# https://t.cn/Rt5qRxf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