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曹丕“招黑”的两个传说】 因为“七步诗”上了热搜,曹植自然而然也被热搜了。前不久,《国家人文历史》杂志推出封面故事《曹操·缔造魏国》,并以系列文章介绍曹操纵横捭阖的故事。这中间,都绕不开曹丕。
曹丕即魏文帝,在位七年。他的文治武功虽然并非特别出色,但也不能说平庸无为。那为什么对他的评价偏低呢?很显然,“七步诗”“心机男”抢甄氏的故事,都一直在给他“招黑”。尽管这两个故事或被证伪,或最多“莫须有”,但因流传太广,很多人仅凭朴素的满腔义愤,就恨起他来,曹丕确实有点冤。
曹丕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传说往往“更让人相信”
从两个故事说起。最为人熟悉的,莫过于他逼曹植写“七步诗”了。
《世说新语·文学》篇记载了这件事:魏文帝曹丕命令曹植,七步以内写成一首诗,否则杀头。没想到,曹植七步之内,吟出那首流传至今的《煮豆诗》。
虽然不少学者从各种角度论证,这个故事应不属实,但丝毫不影响其广泛流传,并为大家津津乐道。
这个故事形成的效果,类似如今娱乐圈里那种“虐粉”套路带来的结果,粉丝们因为同情自己的“爱豆”受到打压,反而加倍支持。那么,曹丕不挨骂谁挨骂?
娶到甄氏的故事里,曹丕妥妥地被塑造成了“心机男”,这对他又是一个大大的减分项。
甄氏原本是袁绍儿子袁熙的夫人,才貌俱佳,家世也很显赫。按某些“趣历史”的表述,曹操攻打邺城,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想据甄氏为己有。意想不到的是,曹丕捷足先登。原来,曹丕也早已听闻甄氏貌美,借此机会率先冲进袁府,抓到甄氏,并大大方方地请求曹操,把她赐给自己为妻。事已至此,曹操也没办法了。曹丕计谋得逞,顺利抱得美人归。但是,“心机男”的称号也就坐实了。如此心机,岂能不令人鄙薄。
围绕甄氏的故事至此并没结束。排在“建安七子”首位的孔融,因为曾拿这件事讽刺过曹操,引来杀身之祸。听说曹丕娶了甄氏一事后,孔融一本正经地对曹操说,这事再正常不过了,以前,武王伐纣,就把妲己赐给了周公。本来,曹操一直感觉此事有点夺人妻室之嫌,闻听有这样的历史掌故,非常高兴,于是,赶紧向孔融打听,语出何典?孔融回答,以今例古,应当如此。曹操这才明白,孔融是在讽刺自己,心里暗恨不已。在此之前,孔融经常对曹操傲慢无礼,早已惹得曹操大为不满,他这番“过嘴瘾”无异于火上浇油。最终,曹操借别人奏免之机,把孔融杀头了事。孔融作为一位名士,如此丧命还是引起很多人的惋惜与不平。尽管关系间接,这件事的一大块罪过,也被记到了曹丕头上。
还有一个说法,曹植名作《洛神赋》,也与甄氏有关。据说,曹植也是非常倾慕甄氏,思慕而不得,于是以甄氏为“蓝本”,下笔千言,洋洋洒洒,写下了这篇辞采华茂、气度雍容的赋中名篇。当然,这也是无稽之谈,好事者附会而已。但是,那些相信这个故事而为曹植鸣不平的人,还是把责任追到曹丕那里。
种种传说,虽不是事实,编造故事的人可能觉得有趣,像相声中甩了个“包袱”,但对于曹丕的名声来说,却极有杀伤力。这么多“黑料”,曹丕名声能好到哪里去?
选拔人才“勿拘老幼”
按正史记载,曹丕在文治武功方面,都还能够称得上有所作为。
曹丕去世后谥号“文”,当然与他好文、“文治”有关。《三国志·魏书》评价曹丕“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
曹丕之好文,一是诗文创作颇有成绩,二是在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简而言之,他留下了现存最早的完整的七言诗《燕歌行》,开七言诗创作风气之先。文学理论方面,写出了《典论·论文》,许多观点卓有见识,影响至今。
在文治方面,他非常重视文化和选拔人才。《三国志·魏书》记载,黄初二年,曹丕即位后的第二年,因为注意到“阙里不闻讲颂之声,四时不睹蒸尝之位”,遂下诏设宗圣侯,奉孔子祀,并命令鲁郡“修起旧庙,置百万户吏卒以守卫之,又于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
黄初三年,曹丕下诏选拔人才,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这个选拔人才的标准可谓不拘一格,明确要求选才不要受年龄等条件限制,真正有才华的人就要擢拔,而且明确命令政府部门对那些“不以实”取才,仍然机械呆板按条文操作的,进行监督和纠正。
这些政策,对文化和文学的发展,都起到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事实上,文治方面的举措,曹魏政权也是一脉相承的。曹操生活的年代,鹿逸中原,群雄纷争。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最大可能地笼络人才,曹操主张“唯才是举”,提出“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都可以量才适用。提出这样的主张,可能也与曹操本人的经历有关。《三国志·魏书》记载,曹操“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可见,他虽然小时候很聪明,但并未走那条由学入仕之路,反而有点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据了解,东汉官僚选拔采取“察举制”,至汉顺帝阳嘉元年,尚书令左雄上书“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同时要求官员考察对象必须满足基层任职“满岁”的条件,朝廷同意并颁行。汉桓帝本初元年,对基层任职时间的要求进一步延长,必须满10年才可以。按专栏作家江上苇的说法,曹操举孝廉,“时年20岁不到——无论是按照阳嘉制的很年40岁,还是按本初诏的基层锻炼10年,他哪项都不满足。”更何况,他还“任侠放荡,不治行业”。
各种条件都不具备,曹操仍然被成功荐举。这样一个特殊经历,可能让曹操认识到,如果严格按照那些条条框框,许多像自己一样的人才,会被拒之门外。这与现实需要严重不符。所以,他后来颁布《求贤令》,提出要“唯才是举”;后又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要求举荐“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而且强调“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至曹丕,如上所述,同样要求“以实”取才,起到了承上启下、延续文脉的作用。
曹叡(魏明帝)做太子时,即“唯潜思书籍而已”。即位后,认为“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曾下诏要求各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他还认为,“世之质文,随教而变”,要求选拔任用有真才实学者,“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后来,还曾专门下诏,把曹丕所著《典论》刻石,“立于庙门之外”。
可惜,魏明帝时,已经“大权偏据”,诏令也被臣僚们当成例行公事,还有谁愿意去推行落实呢。
厚葬都是“愚俗所为”
此外,在军事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为政理念,也颇能显示曹丕与众不同的个性。
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使当了皇帝后,曹丕仍然面对诸多军事行动,包括魏国内部发生的叛乱。或许是厌倦了刀兵生涯,或许是心存悲悯,他一直希望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魏书》中记载,山贼郑甘、王照及卢水胡率众投降,时已嗣位丞相、魏王的曹丕非常得意,在众多谋士臣僚面前,接连列举出历史上很多先例,证明自己力排众议、不必用兵而让对手来降的策略有效、有功。曹丕还特别表示,“吾今说此,非自是也,徒以为坐而降之,其功大于动兵革也。”能够运筹帷幄,尽最大努力避免刀兵相见,不战而屈人之兵,确实值得称道。
主张简葬,并以身作则。按《三国志·魏书》,曹丕将陵地选在首阳山,对于身后事,通过“终制”作了详细交代。其中,明确提出,陵墓需“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即不封土,不种树,不建寝殿,不造园林,不修神道。曹丕认为,“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葬了,就要像藏起来一样,让别人找不到。那些大造陵墓,招摇厚葬的,纯粹是“愚俗所为”。此前已经有无数实际例子说明,厚葬更容易被盗墓。一旦陵墓被盗挖,对于逝者,无异于受刑,如同“戮而重戮,死而重死”。所以曹丕反复叮嘱,如果不按他所说的办,就是不忠不孝。曹丕去世后,他的丧葬事宜即按“终制”执行。
曹丕主张简葬,并非突然异想天开。首先,是有思想基础的,这方面与曹操一脉相承。另外,应该也有多方面的现实考量。客观而言,他有为自己打算的因素,希望百年以后,能真正入土为安。更重要的,恐怕还是为治国算计。毕竟,长年不断的战争,给社会生产带来了极大破坏,如果再兴厚葬之风,必然会造成社会生产和财富的极大浪费,由此又会挤压其他需求。比如,军队筹集物资就会遇到更多难题。如果军队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战斗力又如何保障?倡导简葬,节约资源,类似一系列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消除或缓解。事实也是如此。
从这些政策来看,曹丕还是很有远虑的。有远虑,则大致能把握和顺应大势。但是,他当了七年皇帝就去世了,很多政策的效果可能才刚刚显现,有的甚至因为世乱而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目标,这应该也是导致他在社会评价上拿“低分”的一个原因。如果他能多在位几年,又会是什么情形?有没有可能拿出一整套令人惊叹的治国良策,直接改变天下版图?这个问题肯定又是众说纷纭。怎么想象大可天马行空,也不必较真,因为历史都已经发生,再离谱的想象也不过是图个乐而已。总之,曹丕属于那些八卦传说的受害者,反过来说,正是凭借那些传说,曹丕才为更多人知晓,这也算历史的一个补偿吧。
曹丕即魏文帝,在位七年。他的文治武功虽然并非特别出色,但也不能说平庸无为。那为什么对他的评价偏低呢?很显然,“七步诗”“心机男”抢甄氏的故事,都一直在给他“招黑”。尽管这两个故事或被证伪,或最多“莫须有”,但因流传太广,很多人仅凭朴素的满腔义愤,就恨起他来,曹丕确实有点冤。
曹丕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传说往往“更让人相信”
从两个故事说起。最为人熟悉的,莫过于他逼曹植写“七步诗”了。
《世说新语·文学》篇记载了这件事:魏文帝曹丕命令曹植,七步以内写成一首诗,否则杀头。没想到,曹植七步之内,吟出那首流传至今的《煮豆诗》。
虽然不少学者从各种角度论证,这个故事应不属实,但丝毫不影响其广泛流传,并为大家津津乐道。
这个故事形成的效果,类似如今娱乐圈里那种“虐粉”套路带来的结果,粉丝们因为同情自己的“爱豆”受到打压,反而加倍支持。那么,曹丕不挨骂谁挨骂?
娶到甄氏的故事里,曹丕妥妥地被塑造成了“心机男”,这对他又是一个大大的减分项。
甄氏原本是袁绍儿子袁熙的夫人,才貌俱佳,家世也很显赫。按某些“趣历史”的表述,曹操攻打邺城,主要目的之一就是想据甄氏为己有。意想不到的是,曹丕捷足先登。原来,曹丕也早已听闻甄氏貌美,借此机会率先冲进袁府,抓到甄氏,并大大方方地请求曹操,把她赐给自己为妻。事已至此,曹操也没办法了。曹丕计谋得逞,顺利抱得美人归。但是,“心机男”的称号也就坐实了。如此心机,岂能不令人鄙薄。
围绕甄氏的故事至此并没结束。排在“建安七子”首位的孔融,因为曾拿这件事讽刺过曹操,引来杀身之祸。听说曹丕娶了甄氏一事后,孔融一本正经地对曹操说,这事再正常不过了,以前,武王伐纣,就把妲己赐给了周公。本来,曹操一直感觉此事有点夺人妻室之嫌,闻听有这样的历史掌故,非常高兴,于是,赶紧向孔融打听,语出何典?孔融回答,以今例古,应当如此。曹操这才明白,孔融是在讽刺自己,心里暗恨不已。在此之前,孔融经常对曹操傲慢无礼,早已惹得曹操大为不满,他这番“过嘴瘾”无异于火上浇油。最终,曹操借别人奏免之机,把孔融杀头了事。孔融作为一位名士,如此丧命还是引起很多人的惋惜与不平。尽管关系间接,这件事的一大块罪过,也被记到了曹丕头上。
还有一个说法,曹植名作《洛神赋》,也与甄氏有关。据说,曹植也是非常倾慕甄氏,思慕而不得,于是以甄氏为“蓝本”,下笔千言,洋洋洒洒,写下了这篇辞采华茂、气度雍容的赋中名篇。当然,这也是无稽之谈,好事者附会而已。但是,那些相信这个故事而为曹植鸣不平的人,还是把责任追到曹丕那里。
种种传说,虽不是事实,编造故事的人可能觉得有趣,像相声中甩了个“包袱”,但对于曹丕的名声来说,却极有杀伤力。这么多“黑料”,曹丕名声能好到哪里去?
选拔人才“勿拘老幼”
按正史记载,曹丕在文治武功方面,都还能够称得上有所作为。
曹丕去世后谥号“文”,当然与他好文、“文治”有关。《三国志·魏书》评价曹丕“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艺兼该”。
曹丕之好文,一是诗文创作颇有成绩,二是在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简而言之,他留下了现存最早的完整的七言诗《燕歌行》,开七言诗创作风气之先。文学理论方面,写出了《典论·论文》,许多观点卓有见识,影响至今。
在文治方面,他非常重视文化和选拔人才。《三国志·魏书》记载,黄初二年,曹丕即位后的第二年,因为注意到“阙里不闻讲颂之声,四时不睹蒸尝之位”,遂下诏设宗圣侯,奉孔子祀,并命令鲁郡“修起旧庙,置百万户吏卒以守卫之,又于其外广为室屋,以居学者”。
黄初三年,曹丕下诏选拔人才,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若限年然后取士,是吕尚、周晋不显于前世也。其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有司纠故不以实者”。这个选拔人才的标准可谓不拘一格,明确要求选才不要受年龄等条件限制,真正有才华的人就要擢拔,而且明确命令政府部门对那些“不以实”取才,仍然机械呆板按条文操作的,进行监督和纠正。
这些政策,对文化和文学的发展,都起到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
事实上,文治方面的举措,曹魏政权也是一脉相承的。曹操生活的年代,鹿逸中原,群雄纷争。为了壮大自己的势力,最大可能地笼络人才,曹操主张“唯才是举”,提出“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都可以量才适用。提出这样的主张,可能也与曹操本人的经历有关。《三国志·魏书》记载,曹操“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可见,他虽然小时候很聪明,但并未走那条由学入仕之路,反而有点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据了解,东汉官僚选拔采取“察举制”,至汉顺帝阳嘉元年,尚书令左雄上书“请自今孝廉年不满四十,不得察举”,同时要求官员考察对象必须满足基层任职“满岁”的条件,朝廷同意并颁行。汉桓帝本初元年,对基层任职时间的要求进一步延长,必须满10年才可以。按专栏作家江上苇的说法,曹操举孝廉,“时年20岁不到——无论是按照阳嘉制的很年40岁,还是按本初诏的基层锻炼10年,他哪项都不满足。”更何况,他还“任侠放荡,不治行业”。
各种条件都不具备,曹操仍然被成功荐举。这样一个特殊经历,可能让曹操认识到,如果严格按照那些条条框框,许多像自己一样的人才,会被拒之门外。这与现实需要严重不符。所以,他后来颁布《求贤令》,提出要“唯才是举”;后又在《举贤勿拘品行令》中,要求举荐“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而且强调“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至曹丕,如上所述,同样要求“以实”取才,起到了承上启下、延续文脉的作用。
曹叡(魏明帝)做太子时,即“唯潜思书籍而已”。即位后,认为“尊儒贵学,王教之本也”,曾下诏要求各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他还认为,“世之质文,随教而变”,要求选拔任用有真才实学者,“浮华不务道本者,皆罢退之”。后来,还曾专门下诏,把曹丕所著《典论》刻石,“立于庙门之外”。
可惜,魏明帝时,已经“大权偏据”,诏令也被臣僚们当成例行公事,还有谁愿意去推行落实呢。
厚葬都是“愚俗所为”
此外,在军事与社会治理方面的为政理念,也颇能显示曹丕与众不同的个性。
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即使当了皇帝后,曹丕仍然面对诸多军事行动,包括魏国内部发生的叛乱。或许是厌倦了刀兵生涯,或许是心存悲悯,他一直希望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魏书》中记载,山贼郑甘、王照及卢水胡率众投降,时已嗣位丞相、魏王的曹丕非常得意,在众多谋士臣僚面前,接连列举出历史上很多先例,证明自己力排众议、不必用兵而让对手来降的策略有效、有功。曹丕还特别表示,“吾今说此,非自是也,徒以为坐而降之,其功大于动兵革也。”能够运筹帷幄,尽最大努力避免刀兵相见,不战而屈人之兵,确实值得称道。
主张简葬,并以身作则。按《三国志·魏书》,曹丕将陵地选在首阳山,对于身后事,通过“终制”作了详细交代。其中,明确提出,陵墓需“因山为体,无为封树,无立寝殿,造园邑,通神道”,即不封土,不种树,不建寝殿,不造园林,不修神道。曹丕认为,“夫葬也者,藏也,欲人之不得见也。”葬了,就要像藏起来一样,让别人找不到。那些大造陵墓,招摇厚葬的,纯粹是“愚俗所为”。此前已经有无数实际例子说明,厚葬更容易被盗墓。一旦陵墓被盗挖,对于逝者,无异于受刑,如同“戮而重戮,死而重死”。所以曹丕反复叮嘱,如果不按他所说的办,就是不忠不孝。曹丕去世后,他的丧葬事宜即按“终制”执行。
曹丕主张简葬,并非突然异想天开。首先,是有思想基础的,这方面与曹操一脉相承。另外,应该也有多方面的现实考量。客观而言,他有为自己打算的因素,希望百年以后,能真正入土为安。更重要的,恐怕还是为治国算计。毕竟,长年不断的战争,给社会生产带来了极大破坏,如果再兴厚葬之风,必然会造成社会生产和财富的极大浪费,由此又会挤压其他需求。比如,军队筹集物资就会遇到更多难题。如果军队连养活自己都成问题,战斗力又如何保障?倡导简葬,节约资源,类似一系列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消除或缓解。事实也是如此。
从这些政策来看,曹丕还是很有远虑的。有远虑,则大致能把握和顺应大势。但是,他当了七年皇帝就去世了,很多政策的效果可能才刚刚显现,有的甚至因为世乱而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目标,这应该也是导致他在社会评价上拿“低分”的一个原因。如果他能多在位几年,又会是什么情形?有没有可能拿出一整套令人惊叹的治国良策,直接改变天下版图?这个问题肯定又是众说纷纭。怎么想象大可天马行空,也不必较真,因为历史都已经发生,再离谱的想象也不过是图个乐而已。总之,曹丕属于那些八卦传说的受害者,反过来说,正是凭借那些传说,曹丕才为更多人知晓,这也算历史的一个补偿吧。
襄公·襄公二十九年原文 原文
【经】
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
夏五月,公至自楚。
庚午,卫侯衎卒。
阍弑吴子馀祭。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晋侯使士鞅来聘。
杞子来盟。
吴子使札来聘。
秋九月,葬卫献公。
齐高止出奔北燕。
冬,仲孙羯如晋。
【传】
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楚人使公亲襚,公患之。穆叔曰:“祓殡而襚,则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楚人弗禁,既而悔之。
二月癸卯,齐人葬庄公于北郭。
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于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郏敖即位。王子围为令尹。郑行人子羽曰:“是谓不宜,必代之昌。松柏之下,其草不殖。”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后闻取卞。公曰:“欲之而言叛,只见疏也。”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与公冶冕服。固辞。强之而后受。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
五月,公至自楚。公冶致其邑于季氏,而终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无以冕服敛,非德赏也。且无使季氏葬我。”
葬灵王。郑上卿有事,子展使印段往。伯有曰:“弱,不可。”子展曰:“与其莫往,弱不犹愈乎?《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启处。’东西南北,谁敢宁处?坚事晋、楚,以蕃王室也。王事无旷,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
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
郑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
晋平公,杞出也,故治杞。六月,知悼子合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会之。郑子大叔与伯石往。子大叔见大叔文子,与之语。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晋不邻矣,其谁云之?”
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知伯,女齐相礼。宾出,司马侯言于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对曰:“专则速及,侈将以其力毙,专则人实毙之,将及矣。”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
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弗尽归也。晋悼夫人愠曰:“齐也取货。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谁得治之?杞,夏馀也,而即东夷。鲁,周公之后也,而睦于晋。以杞封鲁犹可,而何有焉?鲁之于晋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于朝,史不绝书,府无虚月。如是可矣!何必瘠鲁以肥杞?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杞文公来盟。书曰“子”,贱之也。
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谓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择人。吾闻‘君子务在择人’。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何以堪之?祸必及子!”
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
其出聘也,通嗣君也。故遂聘于齐,说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高之难。
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
適卫,说蘧瑗、史狗、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
自卫如晋,将宿于戚。闻钟声焉,曰:“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
適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族乎!”说叔向,将行,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家。吾子好直,必思自免于难。”
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竈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乙未,出。书曰:“出奔。”罪高止也。高止好以事自为功,且专,故难及之。
冬,孟孝伯如晋,报范叔也。
为高氏之难故,高竖以卢叛。十月庚寅,闾丘婴帅师围卢。高竖曰:“苟使高氏有后,请致邑。”齐人立敬仲之曾孙酀,良敬仲也。十一月乙卯,高竖致卢而出奔晋,晋人城绵而寘旃。
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子晳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晳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郑大夫盟于伯有氏。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今是长乱之道也。祸未歇也,必三年而后能纾。”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踰等,则位班也。择善而举,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不然,将亡矣。”
【经】
二十有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
夏五月,公至自楚。
庚午,卫侯衎卒。
阍弑吴子馀祭。
仲孙羯会晋荀盈、齐高止、宋华定、卫世叔仪、郑公孙段、曹人、莒人、滕人、薛人、小邾人城杞。
晋侯使士鞅来聘。
杞子来盟。
吴子使札来聘。
秋九月,葬卫献公。
齐高止出奔北燕。
冬,仲孙羯如晋。
【传】
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释不朝正于庙也。楚人使公亲襚,公患之。穆叔曰:“祓殡而襚,则布币也。”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楚人弗禁,既而悔之。
二月癸卯,齐人葬庄公于北郭。
夏四月,葬楚康王。公及陈侯、郑伯、许男送葬,至于西门之外。诸侯之大夫皆至于墓。楚郏敖即位。王子围为令尹。郑行人子羽曰:“是谓不宜,必代之昌。松柏之下,其草不殖。”
公还,及方城。季武子取卞,使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曰:“闻守卞者将叛,臣帅徒以讨之,既得之矣,敢告。”公冶致使而退,及舍而后闻取卞。公曰:“欲之而言叛,只见疏也。”公谓公冶曰:“吾可以入乎?”对曰:“君实有国,谁敢违君!”公与公冶冕服。固辞。强之而后受。公欲无入,荣成伯赋《式微》,乃归。
五月,公至自楚。公冶致其邑于季氏,而终不入焉。曰:“欺其君,何必使余?”季孙见之,则言季氏如他日。不见,则终不言季氏。及疾,聚其臣,曰:“我死,必无以冕服敛,非德赏也。且无使季氏葬我。”
葬灵王。郑上卿有事,子展使印段往。伯有曰:“弱,不可。”子展曰:“与其莫往,弱不犹愈乎?《诗》云:‘王事靡盬,不遑启处。’东西南北,谁敢宁处?坚事晋、楚,以蕃王室也。王事无旷,何常之有?”遂使印段如周。
吴人伐越,获俘焉,以为阍,使守舟。吴子馀祭观舟,阍以刀弑之。
郑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故罕氏常掌国政,以为上卿。宋司城子罕闻之,曰:“邻于善,民之望也。”宋亦饥,请于平公,出公粟以贷。使大夫皆贷。司城氏贷而不书,为大夫之无者贷。宋无饥人。叔向闻之,曰:“郑之罕,宋之乐,其后亡者也!二者其皆得国乎!民之归也,施而不德,乐氏加焉,其以宋升降乎?”
晋平公,杞出也,故治杞。六月,知悼子合诸侯之大夫以城杞,孟孝伯会之。郑子大叔与伯石往。子大叔见大叔文子,与之语。文子曰:“甚乎!其城杞也。”子大叔曰:“若之何哉?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诗》曰:‘协比其邻,昏姻孔云。’晋不邻矣,其谁云之?”
齐高子容与宋司徒见知伯,女齐相礼。宾出,司马侯言于知伯曰:“二子皆将不免。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知伯曰:“何如?”对曰:“专则速及,侈将以其力毙,专则人实毙之,将及矣。”
范献子来聘,拜城杞也。公享之,展庄叔执币。射者三耦,公臣不足,取于家臣。家臣:展瑕、展玉父为一耦。公臣:公巫召伯、仲颜庄叔为一耦,鄫鼓父、党叔为一耦。
晋侯使司马女叔侯来治杞田,弗尽归也。晋悼夫人愠曰:“齐也取货。先君若有知也,不尚取之!”公告叔侯,叔侯曰:“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谁得治之?杞,夏馀也,而即东夷。鲁,周公之后也,而睦于晋。以杞封鲁犹可,而何有焉?鲁之于晋也,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于朝,史不绝书,府无虚月。如是可矣!何必瘠鲁以肥杞?且先君而有知也,毋宁夫人,而焉用老臣?”杞文公来盟。书曰“子”,贱之也。
吴公子札来聘,见叔孙穆子,说之。谓穆子曰:“子其不得死乎?好善而不能择人。吾闻‘君子务在择人’。吾子为鲁宗卿,而任其大政,不慎举,何以堪之?祸必及子!”
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见舞《象箾》《南籥》者,曰:“美哉!犹有憾。”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惭德,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见舞《韶箾》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
其出聘也,通嗣君也。故遂聘于齐,说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高之难。
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
適卫,说蘧瑗、史狗、史、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
自卫如晋,将宿于戚。闻钟声焉,曰:“异哉!吾闻之也:‘辩而不德,必加于戮。’夫子获罪于君以在此,惧犹不足,而又何乐?夫子之在此也,犹燕之巢于幕上。君又在殡,而可以乐乎?”遂去之。文子闻之,终身不听琴瑟。
適晋,说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曰:“晋国其萃于三族乎!”说叔向,将行,谓叔向曰:“吾子勉之!君侈而多良,大夫皆富,政将在家。吾子好直,必思自免于难。”
秋九月,齐公孙虿、公孙竈放其大夫高止于北燕。乙未,出。书曰:“出奔。”罪高止也。高止好以事自为功,且专,故难及之。
冬,孟孝伯如晋,报范叔也。
为高氏之难故,高竖以卢叛。十月庚寅,闾丘婴帅师围卢。高竖曰:“苟使高氏有后,请致邑。”齐人立敬仲之曾孙酀,良敬仲也。十一月乙卯,高竖致卢而出奔晋,晋人城绵而寘旃。
郑伯有使公孙黑如楚,辞曰:“楚、郑方恶,而使余往,是杀余也。”伯有曰:“世行也。”子晳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伯有将强使之。子晳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十二月己巳,郑大夫盟于伯有氏。裨谌曰:“是盟也,其与几何?《诗》曰:‘君子屡盟,乱是用长。’今是长乱之道也。祸未歇也,必三年而后能纾。”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踰等,则位班也。择善而举,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不然,将亡矣。”
容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建设玉林市新时代政法铁军履职廉政公开承诺仪式
9月30日,容县人民检察院在九楼党员活动室举行建设玉林市新时代政法铁军履职廉政公开承诺仪式。
在李海旋检察长的领读下,全体检察干警高举右手,庄严承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敬畏法纪、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爱岗敬业、创优争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字字铿锵,浩气回肠。
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检察机关作为捍卫法律尊严的护法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服务人民的践行者,要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就必须建立一支廉洁从检的检察铁军。自身硬,方能承其重。这次公开承诺,是容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庄重诺言,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推进平安容县、法治容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9月30日,容县人民检察院在九楼党员活动室举行建设玉林市新时代政法铁军履职廉政公开承诺仪式。
在李海旋检察长的领读下,全体检察干警高举右手,庄严承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敬畏法纪、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爱岗敬业、创优争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字字铿锵,浩气回肠。
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检察机关作为捍卫法律尊严的护法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服务人民的践行者,要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就必须建立一支廉洁从检的检察铁军。自身硬,方能承其重。这次公开承诺,是容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庄重诺言,容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推进平安容县、法治容县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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