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当言情小说读红楼梦也绕不开一个问题,那就是薛宝钗这样的女子怎么会喜欢贾宝玉?
如果说她真心喜爱宝玉,为何不会心生嫉妒?即便是古代三妻四妾,无论男女,见自己喜欢的人喜欢别人也会心生妒忌,不要说薛宝钗识大体,情绪这东西是人就有,不过是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罢了。
我反而觉得薛宝钗一直很嫌弃贾宝玉,所以才反复多次规劝他读书考功名。好像考上功名的贾宝玉才是她真心喜欢的。
小时候觉得双女主的情节这样安排也并未不妥,但是小说源自现实,放到生活里根本不合常理。这就是不喜欢啊,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嫁给他?哪怕杜撰出一个金玉良缘来,也不肯放手。
这就是我之前一直没读懂的地方。
包括,说薛宝钗和林黛玉一样好看,又比林黛玉得体大方,懂人情世故,我一想到这里就别扭的不行,她真这么心胸坦荡、不同于林黛玉的小家子气,尽显大家风范,犯不着讨好一个这样的男的啊?
仔细想想,那么这只能是个姿色平平甚至不佳,硬件条件都不咋滴的女的。
自信,不在于拥有的多少,而是对自己确信。人就是这样,即便十个不咋样,哪怕只有一个,也能让自信傍身,给自己打打气。薛宝钗唯一能让她自己确信确定的,就是她待人接物的玲珑手段,并且依靠这个优势找位有志气的好丈夫才能送她上青云。
为什么要上青云?换到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为什么暗自发誓一定要嫁豪门?我想,这一看就懂了。
换言之,有钱、做上人上人、上青云,才能实现她胸中抱负,呸,才能实现她的价值。那么没有这些的时候,她又是如何定义、看待自己的呢?
而且我发现好多人为求zz正确,硬拉两个讨喜的女子媲美,但是嬛嬛和眉姐姐不是更恰当?我想,与其说大家喜欢的是薛宝钗,不如说是温柔端庄,但也有傲人风骨、有气性、仗义的眉姐姐。是不?好女子,谁不喜欢?
如果说她真心喜爱宝玉,为何不会心生嫉妒?即便是古代三妻四妾,无论男女,见自己喜欢的人喜欢别人也会心生妒忌,不要说薛宝钗识大体,情绪这东西是人就有,不过是看得见和看不见的罢了。
我反而觉得薛宝钗一直很嫌弃贾宝玉,所以才反复多次规劝他读书考功名。好像考上功名的贾宝玉才是她真心喜欢的。
小时候觉得双女主的情节这样安排也并未不妥,但是小说源自现实,放到生活里根本不合常理。这就是不喜欢啊,不喜欢为什么还要千方百计嫁给他?哪怕杜撰出一个金玉良缘来,也不肯放手。
这就是我之前一直没读懂的地方。
包括,说薛宝钗和林黛玉一样好看,又比林黛玉得体大方,懂人情世故,我一想到这里就别扭的不行,她真这么心胸坦荡、不同于林黛玉的小家子气,尽显大家风范,犯不着讨好一个这样的男的啊?
仔细想想,那么这只能是个姿色平平甚至不佳,硬件条件都不咋滴的女的。
自信,不在于拥有的多少,而是对自己确信。人就是这样,即便十个不咋样,哪怕只有一个,也能让自信傍身,给自己打打气。薛宝钗唯一能让她自己确信确定的,就是她待人接物的玲珑手段,并且依靠这个优势找位有志气的好丈夫才能送她上青云。
为什么要上青云?换到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为什么暗自发誓一定要嫁豪门?我想,这一看就懂了。
换言之,有钱、做上人上人、上青云,才能实现她胸中抱负,呸,才能实现她的价值。那么没有这些的时候,她又是如何定义、看待自己的呢?
而且我发现好多人为求zz正确,硬拉两个讨喜的女子媲美,但是嬛嬛和眉姐姐不是更恰当?我想,与其说大家喜欢的是薛宝钗,不如说是温柔端庄,但也有傲人风骨、有气性、仗义的眉姐姐。是不?好女子,谁不喜欢?
大婚之夜。
我喝了很多酒,晕乎乎的,脸很烫,我用手摸了摸脸,把盖头掀掉,坐在方承意房中的椅子上。因为醉了,所以我很不老实,我想,明昭候府的女主人应该要大方端庄,所以我把手交叉握好,放在腿上。许是酒精让我不太舒服,我扭动了一下身体,低下头,想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闭上眼睛躺在椅子上,这把椅子很大,我躺在上面甚至还有剩余。吱嘎——推门的声音,一阵稳健的步伐随之而来,我睁开眼:“方承意”。
方承意低头看我一眼,然后移开视线,说:“我在”。
他扶我起来,我说:“方承意,我们喝交杯酒吧。”他点点头,拿起了桌上的两杯酒,然后又放下,整理了一下衣裳,再次拿起酒杯。
我喝完酒就更晕了,闭上眼睛想了想还有什么步骤,我不知道此时此刻方承意的耳朵红的不像样。
方承意上前一步,捧起我的脸,他说:“我之前只道你穿喜服会更美,只是没想到美的竟让我移不开眼。”我的耳朵也红了,我此刻清晰的感受到了后背一股暖流上涌,我脸更加的发烫了。
他的唇缓缓靠近我额头,我低下头,他的唇吻上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方承意,我爱你。”
他的唇慢慢下移,吻过我的眉,我的眼睛,我不安的颤了颤,他的手安抚对的摸了摸我的头,然后是鼻尖,最后移到了我的嘴。
这个吻是悠长的,缓慢的,却又带着方承意的霸道,仿佛写满了我与他经历的一切,我尽力的张开嘴,感受他带给我的温柔。
一吻过后,我靠在他肩上,腿软的站不稳,他借力揽过我的腰,将我抱起,然后轻轻的放在床上,解开了我的衣裳。
一夜风流。#遇见逆水寒##方承意##遇见逆水寒方承意[超话]#
我喝了很多酒,晕乎乎的,脸很烫,我用手摸了摸脸,把盖头掀掉,坐在方承意房中的椅子上。因为醉了,所以我很不老实,我想,明昭候府的女主人应该要大方端庄,所以我把手交叉握好,放在腿上。许是酒精让我不太舒服,我扭动了一下身体,低下头,想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闭上眼睛躺在椅子上,这把椅子很大,我躺在上面甚至还有剩余。吱嘎——推门的声音,一阵稳健的步伐随之而来,我睁开眼:“方承意”。
方承意低头看我一眼,然后移开视线,说:“我在”。
他扶我起来,我说:“方承意,我们喝交杯酒吧。”他点点头,拿起了桌上的两杯酒,然后又放下,整理了一下衣裳,再次拿起酒杯。
我喝完酒就更晕了,闭上眼睛想了想还有什么步骤,我不知道此时此刻方承意的耳朵红的不像样。
方承意上前一步,捧起我的脸,他说:“我之前只道你穿喜服会更美,只是没想到美的竟让我移不开眼。”我的耳朵也红了,我此刻清晰的感受到了后背一股暖流上涌,我脸更加的发烫了。
他的唇缓缓靠近我额头,我低下头,他的唇吻上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方承意,我爱你。”
他的唇慢慢下移,吻过我的眉,我的眼睛,我不安的颤了颤,他的手安抚对的摸了摸我的头,然后是鼻尖,最后移到了我的嘴。
这个吻是悠长的,缓慢的,却又带着方承意的霸道,仿佛写满了我与他经历的一切,我尽力的张开嘴,感受他带给我的温柔。
一吻过后,我靠在他肩上,腿软的站不稳,他借力揽过我的腰,将我抱起,然后轻轻的放在床上,解开了我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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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一朵小花
一地凋零的枯惨的腐败的黄色中,有这样一朵模样极正的山茶花。
见到它这样端庄,我便拍了个照片分享留存它。
我想拾回去夹在日记里,一直小心翼翼捧着它。
走到操场,晚风清凉,看见这样的年轻人,我把小花轻轻揣进兜里,跟着《晴天》的节奏微微摆头。
慢慢走回来了,一摸兜,花瓣全散落了,边边也都卷翘了起来。
一垃圾桶的凄美,一种低成本的遗憾。
一地凋零的枯惨的腐败的黄色中,有这样一朵模样极正的山茶花。
见到它这样端庄,我便拍了个照片分享留存它。
我想拾回去夹在日记里,一直小心翼翼捧着它。
走到操场,晚风清凉,看见这样的年轻人,我把小花轻轻揣进兜里,跟着《晴天》的节奏微微摆头。
慢慢走回来了,一摸兜,花瓣全散落了,边边也都卷翘了起来。
一垃圾桶的凄美,一种低成本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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