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山东反腐# 2022年4月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李少华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探矿权延期、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本人或通过其子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予以从宽从轻处理。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山东高法)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李少华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探矿权延期、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本人或通过其子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予以从宽从轻处理。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山东高法)
【#李少华受贿案一审公开开庭#】#山东反腐# 2022年4月7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法制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少华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李少华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探矿权延期、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本人或通过其子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予以从宽从轻处理。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山东高法)#4月7日山东新闻#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下半年至2017年底,被告人李少华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探矿权延期、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本人或通过其子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35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少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少华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予以从宽从轻处理。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山东高法)#4月7日山东新闻#
#全民反诈# 赫章警方一日规劝2名涉诈在逃人员投案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规劝2名涉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协助外地警方破获2起诈骗案。
2021年10月,山东省淄博市发生一起裸聊敲诈类诈骗案,涉案人员周某被山东警方列为在逃人员;2022年1月,安徽省濉溪县发生一起婚姻诈骗案,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22年3月,赫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获取到上述2名在逃人员活动信息后,立即与二人取得联系并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主动投案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民警不定期对二人家属进行思想动员,希望家属劝诫其投案自首。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4月1日,周某、刘某二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经讯问,周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21年10月在山东省淄博市使用社交软件与他人进行裸聊后录制视频敲诈勒索获利6千元的犯罪事实;刘某对其于2022年1月在安徽省濉溪县伙同他人实施婚姻诈骗,在骗取受害者22.7万元后从中分取3.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赫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成功规劝2名涉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协助外地警方破获2起诈骗案。
2021年10月,山东省淄博市发生一起裸聊敲诈类诈骗案,涉案人员周某被山东警方列为在逃人员;2022年1月,安徽省濉溪县发生一起婚姻诈骗案,嫌疑人刘某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22年3月,赫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获取到上述2名在逃人员活动信息后,立即与二人取得联系并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其主动投案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民警不定期对二人家属进行思想动员,希望家属劝诫其投案自首。
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4月1日,周某、刘某二人先后到公安机关投案。经讯问,周某如实供述了其于2021年10月在山东省淄博市使用社交软件与他人进行裸聊后录制视频敲诈勒索获利6千元的犯罪事实;刘某对其于2022年1月在安徽省濉溪县伙同他人实施婚姻诈骗,在骗取受害者22.7万元后从中分取3.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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