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较为青睐的花】

中国人自古就喜欢花卉植物,花卉大国”之桂冠或许非中国莫属。不论是花卉种类、名品数量,还是价值利用、盆景开发,中国都曾领先世界。其中,原产品种梅、兰、菊、牡丹最具代表性,为古人最爱。
  梅花被古人称为“天下尤物”
  如果问历代古人都青睐的花卉是哪种,梅花堪称第一。用宋代文人范成大在《梅谱》中的说法,叫“梅,天下尤物”。
  从现代考古发现来看,梅子最晚在五六千年前已进入中国人的生活。在新石器早期的河南新郑裴李岗遗址上,便曾发掘出土了中国最早的梅核。《诗经·召南·摽有梅》一诗已有:“摽有梅,其实七兮。”意思是,用竹竿去打梅子吧,树上只剩七个梅子了。
  先秦人视梅与盐一样的重要,梅子是上等酸味调料。《尚书·商书·绝命上》中称:“若作和羹,尔唯盐梅。”但是,将梅作一种名贵花卉来栽植应在汉代。据汉刘歆《西京杂记》记载,西汉皇家园林上林苑内有“梅七:朱梅、紫叶梅、紫华梅、同心梅、丽枝梅、燕梅、猴梅。”
  梅作一种观赏花卉是在汉魏以后。据南宋文人、赏梅专家杨万里考证,在南北朝时,梅花“始一日以花闻天下”(《洮湖和梅诗序》)。到唐代,梅花已全面受宠,明张之象所编的《唐诗类苑》中咏梅唐诗达52首,仅次于牡丹。
  唐宋时期,作为中国原创花艺一绝的“盆景”已经出现,时称“盆栽”,被移植进花盆里的梅花称为“盆梅”。被误传为苏东坡妹婿、苏小妹丈夫的秦少游就非常喜欢盆梅,曾作《梅花百咏》,其中《盆梅》诗称:“花发圆盆妙入神,静观意思一团真……”
  在宋代,梅花成为养花人一致的首选品种。范成大《梅谱》称:“学圃之士,必先种梅,且不厌多,他花这有无多少,绵不系重轻。”大概意思是,家里养花,其他品种可有可无,多点少点都不要紧,但不能少了梅花。宋人爱梅几至痴迷,北宋诗人林逋便号称“梅妻鹤子”。
  明清时期,梅的文化内涵被进一步发掘,清嘉庆时文人苏灵曾将盆景植物分为“四大家”、“七贤”、“十八学士”和“花草四雅”等四大类,梅花被排在“十八学士”之首。
  到了近现代,梅花仍为群芳之首。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内政部呈行政院为拟定梅花为国花请核转鉴核施行文》中,拟定梅花为国花的理由之一,是梅花“凌冬耐寒,冠冕群芳,其坚贞刚洁之概,颇足为国民独立自由精神之矜式”。这,或许就是古今中国人均爱梅花的重要原因!
  兰花被古人誉为“天下第一香”
  在古人所喜爱的花卉中,以香味独特而受到青睐的首推兰花。古人认为,兰花姿态秀美,芳香馥郁,故誉之为“香祖”,又有“天下第一香”的说法。北宋文人、书法家黄庭坚在《书幽芳亭》中称:“兰之香盖一国,则曰国香。”
  其实,兰花的“国香说”,最早并非出自黄庭坚之口,《左传·宣公三年》里便出现“兰有国香”之语。其典为:郑穆公的母亲燕姞未被郑文公宠幸前,仅是一名贱妾,一次她的祖先托梦给她,告诉她将有“兰”这个儿子。并提醒她,兰花的香味在全国数第一,佩带兰花,别人就会像爱兰花一样地爱上你。果然燕姞不久后即受郑文公宠幸,并生下了儿子,取名“兰”,此即郑穆公。
  先秦名人中,给兰花评价最高的名人是儒家圣人孔子。《孔子家语》一书里,多处提到孔子对兰花的赞美:“芝兰生于深林,不以无人而不芳”、“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兰花的人工栽植也是到唐宋时才趋于普遍。在唐代文人中,对兰花最有心得的当是诗人王维。王维是制作兰花盆景的高手,他对花盆特讲究,后唐冯贽《云仙杂记》中“贮兰蕙”条称:“王维以黄磁斗贮兰蕙,养以绮石,累年弥盛。”
  北宋黄庭坚也是兰花专家,他主张种兰必须选用沙石,其在《幽芳亭》中写道:“兰蕙丛出,莳以沙石则茂,沃以汤茗则芳。”由于兰花的普及,宋代画兰之风遂兴,郑所南便是一位以画兰花出名的南宋画家。宋代宁波人赵时庚还写出了中国最早的兰花专著《金漳谱》,同时期类似的著作还有《兰谱》、《兰易》等。但兰花最受人们欢迎、研究最深入的时代是在明清时期,《兰史》、《罗篱斋兰谱》、《第一香笔记》、《兰蕙同心录》、《兰蕙镜》、《兰言述略》、《艺兰四说》等研究兰花的论著,都是这一时期出现的。
  古人为何这么推崇兰花?原因大概全在孔子的话里——兰花“不以无人而不芳”,这是优秀人品的象征。
  菊花是古人最早开发药用功能的花卉
  相对来说,在古人喜爱的花卉中,比较平民化的是菊花。春、夏、秋、冬四皆可赏菊,但什么样的菊花为贵,古人有相对一致的标准,这就是清初陈淏子《花镜》中的观点:菊花“究竟开于秋冬者为正,以黄为贵”。
  菊花的别称很多,有近20种,女华、延年客、更生、朱赢、女茎、金蕊等,都是菊花的异名。菊花也是先秦时即进入人们生活的,《礼记·月令》中称,晚秋“鞠有黄华”;“鞠”通“菊”,意思是晚秋时节,菊开出黄花。
  与梅花一样,古人之所以很早就认识菊花,与对其食用价值的较早开发和利用有关。早期,古人更看重菊花的食用价值,而非用于观赏。屈原《楚辞·离骚》中便称:“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
  到了汉代,菊花的药用功能得到进一步认识。《神农本草经》中即称,菊花“久服利血气,轻身耐老延年”,其别称“延年客”,即因此而来。
  魏晋时,菊花的观赏价值得到肯定。这一时期,把菊花赏出品位和境界的是“不为五斗米折腰”的东晋文人陶渊明。其在《饮酒》诗之五中称:“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一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令菊花的身价和地位暴涨,菊花从此成为中国文人赏玩的珍贵花卉。“九华菊”是陶渊明最为欣赏的菊花良品之一,《花镜》一书释名菊达152种,其中就有九华菊。此菊,花大心黄,白瓣,花朵达两寸半,清香异常,越人又称为“大笑菊”。
  到了宋代,菊花已由室外露天栽培发展到室内盆栽,成为“盆菊”,中国第一部菊花专著《菊谱》即为宋人刘蒙所撰。明清时期,人们对菊花的研究更有热情,明王象晋的《群芳谱》中,记菊达270种,分为黄、白、红,粉红、异品等种类。
  牡丹是古人心目中最能代表富贵吉祥的花卉
  在古人心目中,最能代表富贵吉祥的花卉是“花中之王”牡丹花。古时有“南梅花,北牡丹”的说法,牡丹在隋唐以后,备受北方贵族的喜爱,并以唐人为最。
  “牡丹”一名最早出现在曾任永嘉(今浙江温州)太守的东晋山水诗人、世称“谢康乐”的谢灵运笔下,《谢康乐集》中有这样的说法:“永嘉水际,竹间多牡丹。”
  牡丹得名,说法不一。明李时珍在《本草纲目》称:“牡丹以色丹者为上,虽结子,而根上生苗,故谓之‘牡丹’。”事实上,牡丹初无名,秦汉依芍药名,称为木芍药,且始有木、草之分,芍药则对应地称为草芍药,后人誉它们为“花中二绝”。
  牡丹正式当上“花中之王”并获“国色天香”之美誉,是在隋唐时期。唐代诗人刘禹锡《赏牡丹》一诗,最能代表唐人对牡丹的喜爱之情:“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惟有牡丹真国色,开花时节动京城。”
  牡丹的“百两金”、“富贵花”等别称,都是隋唐时叫开的。栽植、观赏牡丹,以唐开元年间为盛,唐玄宗李隆基的宠妃杨玉环最爱牡丹花,李白《清平调》中咏牡丹名句:“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就是李隆基带着杨玉环月下赏花时,应诏进宫的李白即景随性而作。
  到了宋代,长安牡丹输给了洛阳牡丹。宋欧阳修《洛阳牡丹记》称,“牡丹出丹州、延州,东出青州,南亦出越州,而出洛阳者,今为天下第一。”牡丹称“洛阳花”,即源于此。
  洛阳牡丹之盛,民间认为要感谢武则天。传说,有一年武则天雪中赏梅,一时心血来潮,希望“冬天百花开”。手书圣旨一道:“明朝游上苑,火速报春知;花须连夜放,莫待晓风吹。”次日,御花园里啥花都开,独牡丹不放。一怒之下,武则天把牡丹贬出长安,扔于洛阳北郊邙山上。
  当然,这仅仅是传说,但让牡丹及其他花卉反季节开放在唐代已完全可能。据《续仙传》记载,有一个叫殷七七的唐代道士就有调节花期的技术,“能开非时花”。当时,为花木建温室或是将花卉放在浴堂里养已不鲜见,李白《春葺新居》诗句:“看惯温室树,饱识浴堂花”,描述的就是这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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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纪# 诗人余秀华的首部散文集《无端欢喜》。字字珠玑,直叩人心,读到会意处,忍不住频频点头。

书摘:

如果谋生的过程已经完成了生命的喜悦,这就是人的最高价值了。

人会在书里找到丢失的自己,就如同在一个缝隙里感觉到春天的气息。

只需要一点好的心情就可以给庸常的日子锦上添花,这心情首先就是平常心,然后就是平常心上的一点爱好,只有爱好才是能够真正取悦自己的东西。

衡量幸福的标准就是衡量一个人对庸常的日子爱的方式、爱的部位。

最贫瘠的人生不是物质上的匮乏,而是没有一个持续的爱好,想想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了。感谢上天,给了我写作的爱好,并让我从中获得扎实的欢喜,这是多么美好的馈赠。

一些遗世独立的人,他们已经从自身获得足够的快乐,加之以山水物景给予的,这一辈子就能够自给自足了。我们即使不能做一个遗世独立的人,但时常保持一颗遗世独立的心也是好的:在我们不被接纳的时候,在外面被抛弃的时候,依然能够安度余生。

在这个世界上,许多时候,我们都只是局外人。当然,做一个局外人也没什么不好,我们的快乐并不是一定的参与,而是适当的参与。

写作是一个修行的过程。
有人说诗歌和生活是分开的,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分的,文字就是一个人日常的思想,怎么可能分开?这只能说明他们对诗歌不够喜欢。
我不喜欢的一种说法是:用生命写作。这肯定是本末倒置了。生活永远是根本,如果写作能够救赎生活,那也是上天安排的心性,自我的觉醒救赎了一段泥泞的岁月。到现在,我也不会以为,写作是对我的救赎,因为我的写作是一种天性,哪怕要饭,我也未必能够舍弃。那时候在温州打工,没有电脑,没有桌子,我是趴在床上写了半个本子。这与所谓的坚强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只是喜欢,骨子里的喜欢。

我对自己也有怀疑:我没有做什么好事,如果说荣誉,我担心配不上这样的荣誉。我不过在独善其身,而这独善其身的过程还伴随一些愤愤不平。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说假话,不是不想说,是一说自己就不舒服,感觉亏待了自己。难道上天就看中了这一点?未免过于厚道了吧。

我想我真的是通过文字完成了自我救赎。写作一定给了我重新认识自己的契机:你得承认残疾带给你的一切!通过文字的自我梳理,我重新面对自己:你就是残疾,上天给你的残疾就是为了剥夺你可能获得的幸福。

诗歌和爱,我相信,会永远在大地上放歌,哪怕这个世界满目疮痍。

诗歌带着我天南地北地跑,我没有想到它有这么大的力量。然而无法否认:它的力量超过了我的想象。诗歌在这里体现着它的价值:它被人认可,被人接纳了。许多原来不读诗歌的人开始读诗歌了,到现在,我终于肯定了一点自己的价值:我把诗歌带出了家门!所以,对我毁誉参半的评价,我就觉得无所谓了。

诗歌的本质是向内走的,外界的变化如果达到了引起内心的变化,才可能引起诗歌的变化,那些走马观花似的聚散,我还没有能力将其深入内心。而世界以及世界的变化不过是我们观照自己的一个参考,如果一个人指望外界的变化而改变自己,肯定是靠不住的。一个人为什么能够吸引别人,当然是他内部的气质外溢而出,这是独特的,外部的世界具有太多的共性,我们都知道,所以就失去了吸引。
我从来不指望吸引别人,我觉得这样很浅薄,我得吸引我自己,让我对自己有了热爱,才能完成以后一个个孤单而漫长的日子。我的这个心愿,是对自己最好的馈赠。

一些过于热闹的日子也不适宜久留,热闹只属于热闹本身,如同一件一次性衣服,过了一夜就穿不起来了。可是,也唯有短暂的热闹让我们沉醉,相比于长久的孤独。

世界哪有那么狭隘,它不是一直宽容各种各样的人兀自生存吗?哦,你说的是被社会接纳,是被一种所谓的“成功”裹挟。但是我不受这样的裹挟,这样的接纳于我就是毫无意义的。

世界能不能接纳一个人是次要的,首先自己能不能接纳自己才是根本。因为快乐从来不是来自于外部,而是来自于自己的内心。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我接纳这个不接纳我的世界,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我家屋后的那些鸟儿,它们的到来就从来没有想过是不是被接纳,它们只是为了完成对生命的礼赞,而对生命的礼赞除了生命本身其他的都是虚设。基督教里有一首歌唱得非常不错,它对田野的野百合是这样说的:也不种,也不收,天父尚且养活它。

一个人的日常生活才是生活,除此以外,不过有我们需要做的事情,和这些事情带给我们的回应,如此而已。

就算这个世界真的接纳了你,又怎么样呢?你所过的还是日常日子。我们不可能也没有理由消费这个世界过多的热情。

被这些书包围,如同无限的虚空里手里还有一根可以抓握的稻草。

没有几个人能摆脱庸俗,但是我们又不能与庸俗为敌,除非是与生活的本身为敌。只需要一点好的心情就可以给庸常的日子锦上添花,这心情首先就是平常心,然后就是平常心上的一点爱好,只有爱好才是能够真正取悦自己的东西。
其实庸俗好像一个地基,因为没有比它更低的东西了,有了庸俗做基,我们可以构建出许许多多的事物,如此多好。

说了半天,我是想安慰我正过着的庸俗的日子:而四十年过去了,我已经失去了逃离它的欲望,我已经有了一颗和它纠缠在一起的心。

人生是不会留给你准备的时间的。不过好在人生从来就不是一场比赛,它不要求你的速度,只要求你把这一段路走完,甚至允许走弯路,因为所谓的弯路最后来看都是顺理成章。

时间斑驳,所有的事物都静谧在风中,只有风在自我喧哗。日子已经旧了,再旧一点也不过是今天的颜色。

院子无月色,月在我心;月季无花朵,花在我心;我爱这幽寂的,清愁暗锁的夜晚。如同从一个热闹的场合里出来,回家的路上是大块的青石板,一些玲珑的屋角翘起古色古香,茶花怒放,猫步轻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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