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為空 明為滿
昨日與明日之間
清空自己 盛放自我
豐子愷說
「人類擅長遺忘 所以有了清明」
在春光爛漫中 追古懷思
故里長燈明 願所有逝去 都得以安息[小白菊]
https://t.cn/A66Y0Qzl
四月 天清氣爽 地潤花濃
清明 是在期許中醒來
即便困於斗室 即便立於懸崖邊上
也願每個人 都能找到前行的答案
亦有來日可相見[心]
「人在清寒春色裏
聽得一夜桐花雨」
清清 明明
昨日與明日之間
清空自己 盛放自我
豐子愷說
「人類擅長遺忘 所以有了清明」
在春光爛漫中 追古懷思
故里長燈明 願所有逝去 都得以安息[小白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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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天清氣爽 地潤花濃
清明 是在期許中醒來
即便困於斗室 即便立於懸崖邊上
也願每個人 都能找到前行的答案
亦有來日可相見[心]
「人在清寒春色裏
聽得一夜桐花雨」
清清 明明
【转:大连一女子追讨4年未果,1310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偷”走 】
1310万元的巨额存款,竟被银行职员偷偷存进了他人账户。
三年后,根据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渉事银行职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然而,这一判决却被二审法院推翻,发回重审。
在2022年3月,在一审判决过去9个月之后,于女士拿回1310万元存款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
取千万存款却被转走
于女士今年36岁,在辽宁做海产品养殖和服装生意,自2014年起,其资金往来都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
因商量好和朋友一起投资其它行业,2018年8月29日上午,于女士来到银行网点,准备取出1310万元存款。“因为取款金额较大,去之前我已经提前跟工作人员约好。”于女士称,她提前联系的是银行营业部职员孙某,到了银行,孙某让柜员为其办理取款的相关手续。
于女士称,虽然孙某是其客户经理,但平时往来不多。取钱的那天上午,她办好相关手续后,孙某一直在给她推销银行的黄金产品,但她并未同意购买。
“当天上午我9点20就办完了取款的手续,但迟迟拿不到现金。”于女士说,当天她办完手续后一直在营业厅等待,期间询问过,柜员给的答复是,要从其它银行调现金,需要多等一会。但到了中午,柜员还是告诉她需要继续等待。她随即找到孙某,没想到孙某竟告诉她,1310万元存款都已经购买了黄金制品,但蹊跷的是,孙某却无法提供任何购买黄金制品的银行手续和相关凭证。
于女士感到情况不妙,要求孙某立即将其存款归还。
然而,于女士当天还是没有拿到这笔存款,只是得到了一份孙某写的黄金制品清单和一份承诺书,承诺当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
银行职员早有前科
然而,一纸承诺,最终并没有让于女士拿回那笔存款。
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于女士决定向警方报案。
2018年9月15日,孙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后经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于女士并不是孙某手下的第一个受害者。
孙某生于1975年,案发前,她是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早在2017年,经人介绍,孙某认识了客户宋某,并承诺帮宋某做投资理财服务。于是,从2017年4月6日至2018年2月2日,宋某先后将人民币3000万元,分四次转入孙某指定的账户,让孙某代为理财。
然而,拿到这笔钱后,孙某并没有用于理财,而是将这笔3000万元的巨款用于偿还孙某个人的债务及消费。案发前,孙某曾分两次偿还宋某共计人民币1818万元。
除了宋某,受害的还有客户张某。2018年8月22日,孙某联系张某,称帮其办理兑换积分业务,让其来到银行。在张某的积分业务办完之后,孙某趁张某不知情,将张某的200万元存款盗走,转入自己弟弟的账号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当月29日,在于女士办理1310万元取款手续时,孙某故伎重施,授意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而是将这笔钱盗走,存入到其他账户,用于还债。
千万巨款仍无着落
“存款就这么没了,当时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银行里的1000余万元存款,是家里多年做生意留下来的积蓄。事发时,孩子还没满一岁,家里就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当时整个人都抑郁了,现在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缓过来。”
2019年1月,于女士将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1310万元及利息。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当时已经因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罪被捕,处于移送检察院审查阶段,涉纠纷的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尚未最终定性。在刑事案件定性之前,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终驳回于女士的起诉。
2021年7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孙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责令其向宋某退赔1182万元,向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退赔人民币1510万元。
一审判决
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大连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又发回瓦房店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并未得到回应。
五年过去,于女士的孩子已经从未满周岁长大到快6岁了,她至今还在纳闷,“1310万元为什么就这样没了?”
律师:可起诉银行
目前,根据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法庭要求孙某退赔宋某1182万元。这个数额的计算,源自孙某曾诈骗宋某3000万元,其后又退赔了宋某1818万元,剩余1182万元未退还。
另外,孙某盗窃了张某200万元和于女士1310万元,合计1510万元,法院将受害人列为银行,判决由孙某退赔银行1510万元。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该判决对受害人的认定,间接肯定了张某和于女士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该金额,该笔损失由银行来承担。不过,该判决效力被二审法院否定,所以结果还有待最终生效的判决来确认。
袁三慧解释,于女士之所以第一次起诉银行被驳回,是因为相关刑事案件在进行中,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相关事实和损失得以最终确认后,才能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
而目前刑事案件二审判决撤销了原一审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所以刑事案件的最终尘埃落定还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于女士的民事赔偿之路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等待。
另外,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说,于女士在正常取款过程中存款被转移丢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对于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银行在承担责任后,可向工作人员孙某进行追偿。
也就是说,于女士的损失最终可以要求银行赔偿。
1310万元的巨额存款,竟被银行职员偷偷存进了他人账户。
三年后,根据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渉事银行职员因盗窃罪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然而,这一判决却被二审法院推翻,发回重审。
在2022年3月,在一审判决过去9个月之后,于女士拿回1310万元存款的日子依然遥遥无期。
取千万存款却被转走
于女士今年36岁,在辽宁做海产品养殖和服装生意,自2014年起,其资金往来都在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
因商量好和朋友一起投资其它行业,2018年8月29日上午,于女士来到银行网点,准备取出1310万元存款。“因为取款金额较大,去之前我已经提前跟工作人员约好。”于女士称,她提前联系的是银行营业部职员孙某,到了银行,孙某让柜员为其办理取款的相关手续。
于女士称,虽然孙某是其客户经理,但平时往来不多。取钱的那天上午,她办好相关手续后,孙某一直在给她推销银行的黄金产品,但她并未同意购买。
“当天上午我9点20就办完了取款的手续,但迟迟拿不到现金。”于女士说,当天她办完手续后一直在营业厅等待,期间询问过,柜员给的答复是,要从其它银行调现金,需要多等一会。但到了中午,柜员还是告诉她需要继续等待。她随即找到孙某,没想到孙某竟告诉她,1310万元存款都已经购买了黄金制品,但蹊跷的是,孙某却无法提供任何购买黄金制品的银行手续和相关凭证。
于女士感到情况不妙,要求孙某立即将其存款归还。
然而,于女士当天还是没有拿到这笔存款,只是得到了一份孙某写的黄金制品清单和一份承诺书,承诺当月30日之前支付现金。
银行职员早有前科
然而,一纸承诺,最终并没有让于女士拿回那笔存款。
在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于女士决定向警方报案。
2018年9月15日,孙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后经瓦房店市人民检察院查明,于女士并不是孙某手下的第一个受害者。
孙某生于1975年,案发前,她是中国银行瓦房店支行营业部副主任。
早在2017年,经人介绍,孙某认识了客户宋某,并承诺帮宋某做投资理财服务。于是,从2017年4月6日至2018年2月2日,宋某先后将人民币3000万元,分四次转入孙某指定的账户,让孙某代为理财。
然而,拿到这笔钱后,孙某并没有用于理财,而是将这笔3000万元的巨款用于偿还孙某个人的债务及消费。案发前,孙某曾分两次偿还宋某共计人民币1818万元。
除了宋某,受害的还有客户张某。2018年8月22日,孙某联系张某,称帮其办理兑换积分业务,让其来到银行。在张某的积分业务办完之后,孙某趁张某不知情,将张某的200万元存款盗走,转入自己弟弟的账号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当月29日,在于女士办理1310万元取款手续时,孙某故伎重施,授意柜员不支付现金给于女士,而是将这笔钱盗走,存入到其他账户,用于还债。
千万巨款仍无着落
“存款就这么没了,当时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于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银行里的1000余万元存款,是家里多年做生意留下来的积蓄。事发时,孩子还没满一岁,家里就连给孩子买奶粉的钱都拿不出来,“当时整个人都抑郁了,现在几年过去了,依然没有缓过来。”
2019年1月,于女士将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支付其存款1310万元及利息。瓦房店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当时已经因涉嫌诈骗、职务侵占及盗窃罪被捕,处于移送检察院审查阶段,涉纠纷的犯罪性质及法律后果尚未最终定性。在刑事案件定性之前,不宜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最终驳回于女士的起诉。
2021年7月,瓦房店市人民法院对孙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诈骗罪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万元。并责令其向宋某退赔1182万元,向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退赔人民币1510万元。
一审判决
后孙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市中院提起上诉。2021年11月,大连中院以“原判事实不清”为由,将案件又发回瓦房店法院重新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3月29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致电中国银行大连瓦房店支行负责人,询问案件情况,并未得到回应。
五年过去,于女士的孩子已经从未满周岁长大到快6岁了,她至今还在纳闷,“1310万元为什么就这样没了?”
律师:可起诉银行
目前,根据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法庭要求孙某退赔宋某1182万元。这个数额的计算,源自孙某曾诈骗宋某3000万元,其后又退赔了宋某1818万元,剩余1182万元未退还。
另外,孙某盗窃了张某200万元和于女士1310万元,合计1510万元,法院将受害人列为银行,判决由孙某退赔银行1510万元。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袁三慧认为,该判决对受害人的认定,间接肯定了张某和于女士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该金额,该笔损失由银行来承担。不过,该判决效力被二审法院否定,所以结果还有待最终生效的判决来确认。
袁三慧解释,于女士之所以第一次起诉银行被驳回,是因为相关刑事案件在进行中,应当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相关事实和损失得以最终确认后,才能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
而目前刑事案件二审判决撤销了原一审刑事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所以刑事案件的最终尘埃落定还需要走一定的程序和时间。于女士的民事赔偿之路还需要经历一个过程的等待。
另外,从民事赔偿角度来说,于女士在正常取款过程中存款被转移丢失,银行应当承担责任,对于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银行在承担责任后,可向工作人员孙某进行追偿。
也就是说,于女士的损失最终可以要求银行赔偿。
【#张文宏解读最新诊疗方案#:应对抗疫更从容】3月15日夜,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以下简称《方案》),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为了回应社会关切,人民日报大江东工作室独家专访了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主任、上海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张文宏。
记者:从救治专家的角度看,《方案》最重要的调整是什么?在国内新冠病毒感染激增的当下,发布《方案》,对于疫情防控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张文宏:《方案》基于当前对新冠病毒病科学认识的深化,在多个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倡导了通过优化诊疗方案提升医疗资源的冗余度,通过缩短隔离期降低隔离对正常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调整出院的核酸检测判断标准、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出院后可以直接居家隔离,且时间缩短为7天。对这个疾病的认识越来越清晰,我们的防控原则就会越来越精准。标准的改变,使感染者隔离时间大幅度降低,既让感染者尽早回归正常生活,也避免了医疗资源的浪费甚至挤兑。
记者:《方案》提到,对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不再强调到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这和新冠病毒变异的走向有怎样的关联?目前在上海公卫中心,对于轻症患者通常进行哪些治疗?未来不再集中治疗的依据是什么,会不会存在病情被延误、集中隔离相互传染的风险?
张文宏:对轻型病人的管理,《方案》进一步简化治疗,重点放在对病情的观察。随着奥密克戎流行成为当前的主流感染病毒株,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患者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临床特异性的治疗需求显著降低,更多的只要给予对症处理与病情观察即可。所以,在具备一定医疗条件的隔离点,就可以完成对感染者的隔离与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可以释放定点医院的大量医疗资源。我们上海公卫中心对轻症患者的治疗,主要以对症支持治疗,同时密切进行疾病监测。
未来对轻型病例主要聚焦于要集中隔离,不再强调收到定点医院,是因为现在轻症患者向重症进展的比例非常低。但对于一些可能会发生疾病进展的人群,如高龄、有基础疾病,在新冠集中隔离点仍会配备专业医疗资源提供医疗观察,进行风险评估和原有基础疾病的治疗。一旦有发生进展的风险,马上可以转到定点医院。
记者:《方案》将解除隔离管理和出院标准修改为“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为40,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或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低于35,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请您为我们科普一下,与以前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相比,新出院标准的改变意味着什么?
张文宏:这条标准的改变,系建立了更早更精准的安全出院标准,争取患者更早更快脱离隔离。我们对于奥密克戎的认识,也是逐步加深的。国际上有研究发现、也经过中国专家的仔细验证,在核酸低到一定水平后,已经检测不到具有传播性的病毒了,因此几乎没有传染性。因此,我们核酸阳性判断标准,从更严格的评判标准到目前开始与国际同步,标准住院时间因此也得以降低。更多的病人可以提早出院,这会极大地缓解我们的医疗资源压力。因此,这一改变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记者:《方案》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出院病人管理严格程度降低,是否由于医疗资源限制,为应对感染人数高企而做出的调整?近两年、尤其近期上海新冠肺炎病例出院后管理情况如何?隔离期缩短,是否存在复阳、二次传播的风险?
张文宏:出院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标准,前面已经说明,这是有医学依据的,既让感染者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减轻隔离期间的经济负担,也节省了相应的隔离用房和其他社会资源,让整个社会应对疫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不造成隔离资源的挤兑。基于诊断标准的改变,缩短隔离期后复阳的概率就会非常低;按照我们的研究,就算复阳了,核酸水平都已经非常低了,基本没有因为复阳造成过二次传播。
记者:《方案》为什么没有提到“无症状感染者”?目前大量的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并不需要治疗?
张文宏: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并不低,仍有可能出现疾病进展,需要在集中隔离中观察。
诊疗方案是针对病例而言,而无症状感染者由于无症状,在管理上不放在《诊疗方案》中介绍,而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会给予明确。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在传染性和疾病的进展风险方面,与极轻微的轻症病例相似。因此,相当于把无症状视同临床轻症病例进行管理。《方案》第九版建议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隔离管理期间应做好对症治疗和病情监测,如病情加重,应转至定点医院治疗。对于轻型病例集中隔离管理场所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隔离场所,例如方舱医院、隔离酒店等。集中隔离管理,仍需医务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比如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对隔离管理的感染者,更重要的是进行病情监测,轻型与无症状有可能是病情的早期,一旦发现有转重趋势,要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考虑到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仍具有传染性,同时,需要对其进行医学观察、风险评估和其他基础疾病的治疗,如果所在省市医疗机构尚有床位资源的情况下,也可以仍然收治在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记者:这两天上海正在大规模实行切块式、网格化管理,分阶段进行核酸检测,很多市民感觉出行不方便了。这种网格化管理策略,对于上海疫情防控的意义是什么?
张文宏:上海本次疫情面临的挑战系抗疫以来最高。上海的抗疫策略是建立在对疫情波及面的精准判断而采取相应的应急反应。如果只是个别病例,传播链清晰,只要启动点与线上的精准防控,隔离少数人,做有限范围的检测就可以了。如果出现多点社区新发病例,部分源头不清的时候,疫情防控就要从点与线向面拓展,就会有重点高风险区域的筛查,同时对于风险略低的地区实现分步、分阶段的核酸检测。如果疫情持续,则可能也会再相应调整防控策略。
当前,为了尽快达到社会面清零的目标,在防控上扩大了筛查的面,肯定会有更多的社区与人员受到影响。但是,如果不做拓展的筛查,疫情肯定难以受控,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出现疫情失控。因此,目前这个阶段,肯定会有更多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因此感到不便,正常生活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在刚开始进行扩大筛查的时候,可能会有些忙乱,但我还是相信,对于下一阶段如何安排网格化和分梯次筛查的安排,管理上会有更多改善,让市民感到可预期和更有温度。我想,疫情的到来难以预期,消除疫情的措施应该是可预期的,相信上海会更好发扬精准抗疫理念,让市民在配合抗疫,牺牲正常生活的时候也能体会到上海的温度。#无症状感染者需要治疗吗##张文宏谈未来抗疫要有三个武器#(人民日报)
记者:从救治专家的角度看,《方案》最重要的调整是什么?在国内新冠病毒感染激增的当下,发布《方案》,对于疫情防控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张文宏:《方案》基于当前对新冠病毒病科学认识的深化,在多个方面做出重大调整,倡导了通过优化诊疗方案提升医疗资源的冗余度,通过缩短隔离期降低隔离对正常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包括调整出院的核酸检测判断标准、对病例实施分类收治,出院后可以直接居家隔离,且时间缩短为7天。对这个疾病的认识越来越清晰,我们的防控原则就会越来越精准。标准的改变,使感染者隔离时间大幅度降低,既让感染者尽早回归正常生活,也避免了医疗资源的浪费甚至挤兑。
记者:《方案》提到,对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不再强调到定点医院集中隔离治疗,这和新冠病毒变异的走向有怎样的关联?目前在上海公卫中心,对于轻症患者通常进行哪些治疗?未来不再集中治疗的依据是什么,会不会存在病情被延误、集中隔离相互传染的风险?
张文宏:对轻型病人的管理,《方案》进一步简化治疗,重点放在对病情的观察。随着奥密克戎流行成为当前的主流感染病毒株,奥密克戎变异毒株患者以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为主,临床特异性的治疗需求显著降低,更多的只要给予对症处理与病情观察即可。所以,在具备一定医疗条件的隔离点,就可以完成对感染者的隔离与基本医疗需求。同时可以释放定点医院的大量医疗资源。我们上海公卫中心对轻症患者的治疗,主要以对症支持治疗,同时密切进行疾病监测。
未来对轻型病例主要聚焦于要集中隔离,不再强调收到定点医院,是因为现在轻症患者向重症进展的比例非常低。但对于一些可能会发生疾病进展的人群,如高龄、有基础疾病,在新冠集中隔离点仍会配备专业医疗资源提供医疗观察,进行风险评估和原有基础疾病的治疗。一旦有发生进展的风险,马上可以转到定点医院。
记者:《方案》将解除隔离管理和出院标准修改为“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N基因和ORF基因Ct值均≥35(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为40,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或连续两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荧光定量PCR方法,界限值低于35,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请您为我们科普一下,与以前间隔24小时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相比,新出院标准的改变意味着什么?
张文宏:这条标准的改变,系建立了更早更精准的安全出院标准,争取患者更早更快脱离隔离。我们对于奥密克戎的认识,也是逐步加深的。国际上有研究发现、也经过中国专家的仔细验证,在核酸低到一定水平后,已经检测不到具有传播性的病毒了,因此几乎没有传染性。因此,我们核酸阳性判断标准,从更严格的评判标准到目前开始与国际同步,标准住院时间因此也得以降低。更多的病人可以提早出院,这会极大地缓解我们的医疗资源压力。因此,这一改变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记者:《方案》将“出院后继续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修改为“解除隔离管理或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对出院病人管理严格程度降低,是否由于医疗资源限制,为应对感染人数高企而做出的调整?近两年、尤其近期上海新冠肺炎病例出院后管理情况如何?隔离期缩短,是否存在复阳、二次传播的风险?
张文宏:出院后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标准,前面已经说明,这是有医学依据的,既让感染者早日恢复正常生活,减轻隔离期间的经济负担,也节省了相应的隔离用房和其他社会资源,让整个社会应对疫情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不造成隔离资源的挤兑。基于诊断标准的改变,缩短隔离期后复阳的概率就会非常低;按照我们的研究,就算复阳了,核酸水平都已经非常低了,基本没有因为复阳造成过二次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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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宏:无症状感染者传染性并不低,仍有可能出现疾病进展,需要在集中隔离中观察。
诊疗方案是针对病例而言,而无症状感染者由于无症状,在管理上不放在《诊疗方案》中介绍,而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会给予明确。对于无症状感染者,在传染性和疾病的进展风险方面,与极轻微的轻症病例相似。因此,相当于把无症状视同临床轻症病例进行管理。《方案》第九版建议轻型病例实行集中隔离管理,隔离管理期间应做好对症治疗和病情监测,如病情加重,应转至定点医院治疗。对于轻型病例集中隔离管理场所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是医疗机构,也可以是隔离场所,例如方舱医院、隔离酒店等。集中隔离管理,仍需医务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比如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对隔离管理的感染者,更重要的是进行病情监测,轻型与无症状有可能是病情的早期,一旦发现有转重趋势,要及时转诊到定点医院。考虑到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仍具有传染性,同时,需要对其进行医学观察、风险评估和其他基础疾病的治疗,如果所在省市医疗机构尚有床位资源的情况下,也可以仍然收治在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记者:这两天上海正在大规模实行切块式、网格化管理,分阶段进行核酸检测,很多市民感觉出行不方便了。这种网格化管理策略,对于上海疫情防控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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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为了尽快达到社会面清零的目标,在防控上扩大了筛查的面,肯定会有更多的社区与人员受到影响。但是,如果不做拓展的筛查,疫情肯定难以受控,最终的结果可能会出现疫情失控。因此,目前这个阶段,肯定会有更多的个人、家庭和社区因此感到不便,正常生活也会受到很大影响。在刚开始进行扩大筛查的时候,可能会有些忙乱,但我还是相信,对于下一阶段如何安排网格化和分梯次筛查的安排,管理上会有更多改善,让市民感到可预期和更有温度。我想,疫情的到来难以预期,消除疫情的措施应该是可预期的,相信上海会更好发扬精准抗疫理念,让市民在配合抗疫,牺牲正常生活的时候也能体会到上海的温度。#无症状感染者需要治疗吗##张文宏谈未来抗疫要有三个武器#(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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