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提醒!#清明假期合肥各医院门诊信息汇总# !部分医院排班有调整】清明假期将至,医院门诊排班是否有变化?3月31日,记者从合肥各大医院了解到,假期大多数医院会实现“无假日”医疗服务,部分医院门诊排班有所调整,市民就诊前可拨打电话咨询。需要注意的是,市民要按照医院的疫情防控要求就诊。

中国科大附一院(安徽省立医院):清明期间所有门诊维持原排班不变,各门诊医师务必按时到岗。手术室原则上只接急诊,慢诊手术提前与手术室联系,做好工作安排。干部保健门诊节假日期间开设上午门诊。医保处节假日期间安排人员上午值班,方便病人办理手续。

根据医院最新要求,所有合肥市以外地区患者或14日内有合肥以外地区旅居史的合肥市患者及家属,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到医院就诊,一患一陪。进入院区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扫安康码、测量体温、规范佩戴口罩,就诊时保持安全距离。无安康码或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请配合医院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同时由工作人员指引至核酸采集处进行核酸检查,凭检查单据进入医院就诊。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持红码、黄码的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接受门诊手术、内镜诊疗、肺功能测定及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病情危急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随时到急救中心救治,实施边抢救,边检测核酸,边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措施;家属须遵守疫情防控措施。所有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住院期间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必须陪护须固定一位陪护人员。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每周检测一次核酸,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严禁离开医院。

安医大一附院:绩溪路、长江路、科教楼、高新院区门诊均按原排班应诊;医技科室按无假日门诊排班,各项检查确保按时出报告;门急诊检验科24小时接受急诊标本,2小时内发报告。疫情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门诊实行三级预检并设立发热门诊,落实患者就诊一医一患一诊室及首诊责任制。节日期间停诊科室:绩溪路门诊产前诊断中心专家门诊、阴道镜门诊、麻醉科门诊、体检咨询亚健康门诊停诊,方便门诊4月3日下午停诊。长江路门诊方便门诊停诊。高新院区门诊麻醉科门诊、全科(健康管理)门诊停诊、住院部放疗门诊停诊,方便门诊4月4日下午、5日下午停诊。节日期间,门诊号源正常预约。绩溪路门诊部:0551-62922800、62922406;长江路门诊部:0551-62922180、62922197;高新院区门诊部总服务台:0551-65908534。

安医大二附院:急诊24小时应诊,检验、超声、放射等检查项目正常进行。请广大患者放心就诊。具体安排如下:假期内门诊正常上班,各专科门诊排班可在医院官网首页或医院官方微信(ay2fy2008)查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实行三级预检分诊,门诊南门入口处设发热预检分诊处,所有患者及陪客须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检测、安康码和行程码核验后有序通行。 对于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门急诊患者,进行核酸检测,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门诊大厅及诊室。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人员,由工作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就医。到各诊区后需再次测体温、核验“两码”后方可进入诊间。进入诊间后,请主动配合医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门诊相关检查或治疗前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如:喉镜检查、内镜检查治疗、口腔检查治疗、呼气试验、门诊手术等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院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请您按照预约时间来院,做到错峰就诊。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医院发热门诊(位于医院西北角)24小时接诊、核酸采集点正常上班(采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无流行病学史的自愿检测核酸人员,可在医院西广场普通核酸检测点自助服务区凭身份证办理就诊卡后进行检测,无症状黄码人员在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报告凭二维码在自助机上打印或关注“安医大二附院互联网医院”公众号查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清明假期休息,假期后提供体检服务。联系电话:门诊总服务台:0551-63869420;急诊科:0551-63869500;发热门诊:0551-63869422;体检中心:0551-63869666。

安徽省中医院:各科室专家门诊正常应诊,预约挂号正常。来院就诊请严格遵守该院疫情防控要求,医院实行三级预检分诊,门诊东侧入口处设预检分诊处,所有患者及陪客须佩戴好口罩,须经体温检测、二码联查正常(安康码和行程码)后有序通行。就诊期间,保持安全距离、间隔落座,遵守一诊一患。对于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门急诊患者,必须进行核酸检测,非急危重症患者需待结果阴性后方可进入门诊大厅及诊室。对于无法提供“健康码”的人员,由工作人员询问流行病学史,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确保患者能够顺利就医。到各诊区后需再次测体温、核验“二码”后方可进入诊间。进入诊间后,请主动配合医生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门诊手术、内镜检查、口腔科、耳鼻喉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的操作或需面部与医护人员近距离诊疗接触的门诊患者,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有发热或有流行病学史,健康码黄码或行程码带“*”且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的患者请前往发热门诊筛查,一律不得进入门诊。其他核酸愿检尽检人员无需进入门诊,可在医院门诊东侧广场进行核酸检测。医院开设急诊24小时绿色通道。急诊科、发热门诊正常排班,医院手术室、介入中心,24小时开放急诊手术,医疗应急小组随时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本部、西院和东区继续实行“无假日门诊”,按照门诊排班表正常开诊。急诊绿色通道24小时开放,各类常规检查可正常进行,部分特殊检查需提前预约。 本部急诊中心电话:0551——69118719

西院急诊科电话:0551--62160159 东区急诊科电话:0551——69118599。

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安徽医院(安徽省儿童医院):继续实施无假日诊疗服务,门、急诊、发热门诊均照常接诊。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徽省儿童医院”、“安徽医疗便民”实时掌握具体专家出诊信息以及进行在线预约、申请核酸。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所有来院就诊的患儿家长佩戴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发热患者请前往1号楼广场“发热门诊”就诊。门诊咨询电话:0551-62237178,急诊咨询电话:0551-62237359。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院区和滨湖院区均按原排班应诊,医技科室各项检查均正常开展。前来就诊的市民可通过公众号“健康合肥”预约挂号或当日挂号就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前来就诊的市民注意以下事项:所有进入门诊患者及家属,需测量体温、健康码和行程码“两码连扫”、规范佩戴口罩、就诊时保持安全距离。无安康码的人员,请配合医院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码绿码方可进入门诊就诊,行程码如带“*”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门诊就诊,门诊就诊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就诊前主动填好流调表,按排队先后有序进入诊室,就诊时将流调表交于医生。年老体弱、儿童及行动不便的患者允许1人陪同。有发热及呼吸道症状、持红码、黄码的患者,请到发热预检分诊处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后,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接受门诊手术、内镜诊疗、肺功能测定及呼吸与危重症科、口腔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眼科等有气溶胶暴露风险诊疗操作的患者,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院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0551-62186777;滨湖院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电话:0551-65757015。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广德路院区实行无假日门诊。急诊、发热门诊等提供24小时医疗服务。核酸检测点正常上班。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停诊。医院门诊咨询热线:62203666(和平路院区)、62965102(广德路院区)。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广大患者就诊安全,请您就诊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出示安康码和行程码,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实行网上预约挂号、电话预约挂号。急诊24小时应诊,“绿色通道”全天候开通,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随时待命。核酸检测24小时正常开放。假日期间,临床、医技科室(放射科、检验科、输血科、CT室、病理科等)正常接诊。一站式服务台电话:0551-63669024,急诊电话:0551-63669099,总值班电话:0551-63668807。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安徽省精神卫生中心):各亚专科门诊、心理咨询门诊、专病门诊、综合门诊均正常开诊。周一至周五晚5:30-8:30开通夜间门诊。急诊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门诊排班可在医院官微和官网上查看。首诊、复诊均实行全面预约挂号,请提前一天及以上,在健康合肥APP、健康合肥微信公众号或健康合肥支付宝生活号上预约挂号。疫情期间,来院就诊者请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详见医院官微发布的最新就诊公告)。公益心理援助热线0551-63666903有专业人员全天候值班接听来电。

合肥市口腔医院:长江路院区正常接诊。经开区院区特需诊疗中心4月4日停诊,其他科室均正常接诊。胜利路门诊部、周谷堆门诊部、滨湖门诊部全部正常接诊。长江路院区夜间急诊正常开放。#安徽核酸检测单人单检不高于28元# #安徽2022年4月自考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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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第41号)】为进一步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
  (一)严格实行来(返)沈报备。所有货车司乘人员来(返)沈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报备车辆车号、行驶路线、抵沈时间、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等情况。
  1.在沈有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通过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向属地指挥部报备。
  2.外地来沈在沈无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由本市收(发)货单位通过所在地社区(村)向属地指挥部报备。
  (二)严格实行入沈查验服务。各公路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货车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采集登记相关信息。强化货车司乘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根据货运车辆、人员的实际行程实行通行管控。
  1.域外重点管控地区(含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施行集中隔离。
  2.域外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其中: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现场釆集样本,登记后可通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现场登记并釆集样本,结果为阴性后方可通行。
  3.行程码显示只有沈阳本地行程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可通行。
  4.司机及乘客温度异常的,由卫健医务人员进行温度复核。经复核仍异常的,来自重点地区人员规范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来自其他地区人员自行到发热门诊就诊,卫健医务人员做好告知及登记工作。
  5.各公路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要设置重点物资运输快速通道,对于运送重点物资的车辆要优先查验,保障快速便捷通行。
  6.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从采集样本时间开始计算,如检测报告上未标注釆样时间,计算时间从报告日期零时算起。
  (三)严格来(返)沈车辆及司乘人员在沈期间管理。
  1.货车司乘人员无需在沈过夜停留的,由收(发)货单位引领其至目的地装(卸)货物后闭环送其离沈。
  2.需在沈过夜停留的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按照如下分类进行在沈管理:
  在沈有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在沈无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经收(发)货单位属地指挥部同意后,由收(发)货单位提供《承诺书》,派人自检测服务点接走,送至属地指挥部指定地点,全程按照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闭环管理。
  3.需在沈过夜停留的域外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按照如下分类进行在沈管理:
  在沈有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需在沈过夜停留的,由其居住的所在社区(村)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在沈无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需在沈停留的,经收(发)货单位属地指挥部同意后,由收(发)货单位提供《承诺书》,派人自检测服务点接走,送至属地指挥部指定地点,全程按照域外其他地区来(返)沈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闭环管理。
  (四)严格从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需持有《辽宁省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通行证》。对司乘人员检测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含行程卡带*号),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即可通行。对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进行1次核酸检测,司机签订承诺书,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也可通行。其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和未能提供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收(发)货单位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主体责任,进行“铁桶式”管理。属地政府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在农贸市场要设置缓冲区,大货车装、卸前做1次抗原检测,合格后方可装卸。市公安、交通、发改、卫健、疾控、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监管措施。
  (五)严格在沈运营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在沈从事货物运输的货运司机要严格遵守市指挥部各项指令,非必要不离沈,不从事中高风险地区运输服务。同时,要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并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落实好个人、车辆及货物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来(返)沈人员服务保障
  各地区要按照要求设置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返沈车辆专用停车场,为隔离人员提供停车、卸货、消杀等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卸货中转场,提供对即进即走车辆的货物卸货中转服务。对无法安排卸货中转的,由收货单位(接货方)在公路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将车辆引领至目的地,做好装卸人员防护,进行无接触卸货。
  有条件的地区可开设货车司机服务驿站。开辟专门停车场地,设置大货停车区域,安装物理隔离护栏,为货车司机提供简餐、热水、充电、卫生间等生活保障服务。针对不同风险地区来沈人员实行分级分区管理,由卫健、交通、社区、物业组建团队,加密消杀频次。在站内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点,每天对大货司机进行行程登记、核酸检测。同时,驿站要加强货车司机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阻断与社会面的接触。
  三、严格责任落实
  (一)货车司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支持配合属地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听从统一安排,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来(返)沈报备制度,不隐瞒行程。如本人及随车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属社区(村),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就诊,并配合公安、疾控部门做好流调等工作。
  (二)收(发)货单位是外地来沈无固定居所货车司乘人员在沈期间疫情防控责任主体,承诺落实并认真履行闭环管理责任,负责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并至检测服务点引领车辆入沈,监督司机落实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商超、市场、企业等参与货物运输的市场主体要主动落实责任,严格查验进出车辆及人员的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加强进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
  (三)运输企业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督促司机落实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相关要求。
  (四)货车司乘人员居住地、收发(货)单位所在地社区(村)要全面加强司乘人员管控,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责任,全面掌握本辖区货运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做好来(返)沈货车司乘人员的报备,提供必备服务,做好转接准备工作,做好司乘人员隔离管控等工作。同时,要建立必要的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信息推送及时、准确,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各区、县(市)指挥部要为来(返)沈车辆及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停车、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设施及服务。加强对货车司机、司机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收(发)货单位的管理,督促各方履行责任。
  (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强化行业监管,对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和省、市相关政策、指令要求,督促货运企业和货车司乘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车辆及货物消杀、人员防控等相关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公安部门要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司机健康码等信息造假、逃避检查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强化违法违规问题查处
  (一)货车司机通过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行程或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疫情检查服务点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未经报备擅自驾驶车辆外出经营后来(返)沈的,视为自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进行管理,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对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产生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规依法处理;对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运输企业,实行通行熔断,收回已办理通行证,同时暂停新办理通行证,并依规依法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对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通告(第41号)】为进一步落实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加强货车司乘人员管理
  (一)严格实行来(返)沈报备。所有货车司乘人员来(返)沈前,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报备车辆车号、行驶路线、抵沈时间、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及核酸检测报告等情况。
  1.在沈有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通过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向属地指挥部报备。
  2.外地来沈在沈无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由本市收(发)货单位通过所在地社区(村)向属地指挥部报备。
  (二)严格实行入沈查验服务。各公路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要严格查验货车司乘人员体温检测、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采集登记相关信息。强化货车司乘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根据货运车辆、人员的实际行程实行通行管控。
  1.域外重点管控地区(含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沈人员,一律施行集中隔离。
  2.域外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其中: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现场釆集样本,登记后可通行;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现场登记并釆集样本,结果为阴性后方可通行。
  3.行程码显示只有沈阳本地行程且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可通行。
  4.司机及乘客温度异常的,由卫健医务人员进行温度复核。经复核仍异常的,来自重点地区人员规范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来自其他地区人员自行到发热门诊就诊,卫健医务人员做好告知及登记工作。
  5.各公路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要设置重点物资运输快速通道,对于运送重点物资的车辆要优先查验,保障快速便捷通行。
  6.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从采集样本时间开始计算,如检测报告上未标注釆样时间,计算时间从报告日期零时算起。
  (三)严格来(返)沈车辆及司乘人员在沈期间管理。
  1.货车司乘人员无需在沈过夜停留的,由收(发)货单位引领其至目的地装(卸)货物后闭环送其离沈。
  2.需在沈过夜停留的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人员按照如下分类进行在沈管理:
  在沈有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由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在沈无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经收(发)货单位属地指挥部同意后,由收(发)货单位提供《承诺书》,派人自检测服务点接走,送至属地指挥部指定地点,全程按照重点关注地区来(返)沈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闭环管理。
  3.需在沈过夜停留的域外其他地区来(返)沈人员按照如下分类进行在沈管理:
  在沈有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需在沈过夜停留的,由其居住的所在社区(村)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并按照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在沈无固定居所的货车司乘人员需在沈停留的,经收(发)货单位属地指挥部同意后,由收(发)货单位提供《承诺书》,派人自检测服务点接走,送至属地指挥部指定地点,全程按照域外其他地区来(返)沈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闭环管理。
  (四)严格从事重点物资运输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需持有《辽宁省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物资通行证》。对司乘人员检测体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含行程卡带*号),签订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即可通行。对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进行1次核酸检测,司机签订承诺书,无需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也可通行。其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车辆和未能提供司乘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收(发)货单位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主体责任,进行“铁桶式”管理。属地政府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在农贸市场要设置缓冲区,大货车装、卸前做1次抗原检测,合格后方可装卸。市公安、交通、发改、卫健、疾控、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监管措施。
  (五)严格在沈运营车辆及司乘人员管理。在沈从事货物运输的货运司机要严格遵守市指挥部各项指令,非必要不离沈,不从事中高风险地区运输服务。同时,要按照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并按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要求,落实好个人、车辆及货物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加强来(返)沈人员服务保障
  各地区要按照要求设置重点管控地区、重点关注地区返沈车辆专用停车场,为隔离人员提供停车、卸货、消杀等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卸货中转场,提供对即进即走车辆的货物卸货中转服务。对无法安排卸货中转的,由收货单位(接货方)在公路疫情防控检测服务点将车辆引领至目的地,做好装卸人员防护,进行无接触卸货。
  有条件的地区可开设货车司机服务驿站。开辟专门停车场地,设置大货停车区域,安装物理隔离护栏,为货车司机提供简餐、热水、充电、卫生间等生活保障服务。针对不同风险地区来沈人员实行分级分区管理,由卫健、交通、社区、物业组建团队,加密消杀频次。在站内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点,每天对大货司机进行行程登记、核酸检测。同时,驿站要加强货车司机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阻断与社会面的接触。
  三、严格责任落实
  (一)货车司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支持配合属地指挥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听从统一安排,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来(返)沈报备制度,不隐瞒行程。如本人及随车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要立即报告所属社区(村),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就诊,并配合公安、疾控部门做好流调等工作。
  (二)收(发)货单位是外地来沈无固定居所货车司乘人员在沈期间疫情防控责任主体,承诺落实并认真履行闭环管理责任,负责向属地指挥部报备并至检测服务点引领车辆入沈,监督司机落实全程防控措施并提供必要服务。各货运场站、物流园区、商超、市场、企业等参与货物运输的市场主体要主动落实责任,严格查验进出车辆及人员的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等信息,加强进出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工作。
  (三)运输企业要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强化驾驶员培训教育,督促司机落实市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等相关要求。
  (四)货车司乘人员居住地、收发(货)单位所在地社区(村)要全面加强司乘人员管控,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责任,全面掌握本辖区货运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做好来(返)沈货车司乘人员的报备,提供必备服务,做好转接准备工作,做好司乘人员隔离管控等工作。同时,要建立必要的沟通和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信息推送及时、准确,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各区、县(市)指挥部要为来(返)沈车辆及司乘人员提供必要的停车、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设施及服务。加强对货车司机、司机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收(发)货单位的管理,督促各方履行责任。
  (六)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强化行业监管,对照《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和省、市相关政策、指令要求,督促货运企业和货车司乘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车辆及货物消杀、人员防控等相关要求。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和指导企业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公安部门要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司机健康码等信息造假、逃避检查等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四、强化违法违规问题查处
  (一)货车司机通过更换手机卡故意隐瞒行程或伪造核酸检测报告等手段,逃避疫情检查服务点检查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对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将依法处理。
  (二)对未经报备擅自驾驶车辆外出经营后来(返)沈的,视为自重点管控地区来(返)沈人员进行管理,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三)对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或产生严重传播风险的,将依规依法处理;对重点物资保障企业和运输企业,实行通行熔断,收回已办理通行证,同时暂停新办理通行证,并依规依法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四)对疫情防控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相关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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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狗狗B的vx被注销了,咸鱼账号也是,狗狗A(肉肉的玛喜达)的还在外面进行炸片,大家谨慎)现在狗狗A和狗狗B还在咸鱼等其他平台进行炸片,希望大家在追星购买周边时
  • 不过在女生头像无水印好看职场的那些年,人际关系,职业岗位变化,家庭角色的改变等等,有什么纠结和想不通的时候,就想一想这句“凡事都有代价”心里就找到了平衡点,也不
  • #浪浪钉 没有师德# Is their professional ethics still there? Are you really a teacher?
  • 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最后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弗吉尼亚·伍尔夫7、我们总喜欢拿顺其自然敷衍人生道路上的荆棘坎坷,却很少承认,真正的
  • 3⃣️皮肤检测区专业美容医院的皮肤检测仪都搬来啦!还有专业的摄影师免费帮拍照!
  • ! 我知道有很多三次的朋友知道我的微博,会来逛,我们互没互关无所谓,我不在乎,但你tm不要在现实生活中任何地方谈论我的微博内容!!和你没关系!!我也没那个 给z
  • 孙小宝:我说的诗棒吗?那天,也是个大雪纷飞的日子,还闹了个大笑话,晚上庆祝了下,好像吃的也并不好吃。
  • 10、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13、在有你的选择里,我都选择你。
  • 不再像以前是语言的巨子,行动的矮子,渐渐学会任何事情都必须立刻付诸行动;七月份事情没有六月份那么多,更重要的是随着自己越来越熟悉数据、函数、市场和观点,做事效率
  • 随着天气逐渐炎热、烧烤季的到来,菏泽市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调动各协调部门的积极性,持续开展了多项抽检活动,从屠宰到运输再到商家制作成成品,从冷冻链肉类严控把关到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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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即使过了两年,她的治疗 效果如刚矫正结束一样稳定,除了对整个正畸治疗 效果的把控以外姑娘的保持器佩戴得也很好,我的心也可以放下了#莆田牙齿矫正哪里好/扁桃体大影
  • 中国人对轰20当然充满了期待,实际上不少西方国家也一直在关注这个话题,有英国的媒体就对轰20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披露了一部分轰20的数据,虽然真实性有待考察,不过
  • 要求: 1.发微博艾特我,三张实图 十个字以上 2.TB给五星带图好平(记得截图)。 我们经历过黑暗 但挣扎脱身 我们告别了黄昏 向光明坠落 时间会证明一
  • 啧啧……奇[酷][酷][酷]#张泽禹[超话]# #张泽禹 第一主唱# 好家伙我宝今天杀疯了 张泽禹yyds 《四面楚歌》的rap直接给我唱没了 我的小孩才这么大
  • 「要成為一個為賦予商業街以生命力而奔走的人物」這樣一部暖人心懷的喜劇,其中還包括了豐富多彩的推理內容。畢竟入團前,我就是寶塚發燒友,自己總算又回到當初的粉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