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楼市又有大消息:两大城市取消限购!】
2022-04-02 来源:中国基金报
浙江省衢州市取消限购限售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今年全国首个同时放松“两限”的城市,具有非常强的信号意义。
《通知》表示,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据了解,过去外地人在衢州市购房需要1年社保,企业禁止购房,而这次政策取消约束政策,即和本地户籍购房者一样享受同样的购房权利和机会。
同时,在优化区域限售政策方面,《通知》表示,本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就限售范围有哪些变化,衢州市住建局在政策解答中进一步表示,通知发布后在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地块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对于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限售,2022年4月1日前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网签备案的,不受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限制。
河北省秦皇岛废止限购政策
据澎湃新闻报道,4月2日,据官方消息确认,河北省秦皇岛市宣布,自2017年4月15日施行的限购令正式废除,楼市松绑!
《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据了解,根据此前的限购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同时,秦皇岛市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一季度60城发布各种宽松政策
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超60个城市从降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引才力度、发放购房补贴等方面放松了房地产调控政策,需求端政策不断发力,有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同时供给端多城市下调资金监管,延缓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下调保证金比例等。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3月全国楼市调控政策全面转向,累计全国发布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高达56次,从部委到地方、从公积金到首付成数,房地产调控宽松成为了2022年一季度来特别是3月份的政策主题。预计随着政策底部的出现,市场成交的底部也逐渐开始接近。
根据知名经济学家任泽平的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近70个城市“因城施策”放松了房地产调控政策。
任泽平在最新的报告中建议,当前在坚持“房住不炒”前提下,各城市应因城施策对前期偏紧的调控政策进行适度松绑,促进软着陆。
1)适当降低人口流入地区限购门槛,增强市场信心。比如,近期楼市交易低迷、库存压力大的福州解除了限购政策,外地户籍无需社保或个税记录可直接购买福州五城区。
2)适度松绑二手房限价政策。当前大部分热点城市实行二手房贷款限价政策,比如上海,首套房首付35%,二套房首付达70%,在二手房限价政策下,银行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参考价给购房者贷款,而参考价仅是市场价的7-8折,居民合理的贷款额度明显受限。
3)下调首套首付比和改善型二套首付比,减少刚需人群和改善型购房人群的首付压力,实现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4)下调房贷利率,加快贷款审批。近期北上广深跟随LPR利率下调了贷款利率,武汉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调了40个基点左右,通过降低购房成本,可提振刚需群体的购房需求。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大部分热点城市二手房贷款限价政策未松绑,居民贷款额度仍受限,单纯降低房贷利率对提振居民购买二手房的热情作用不大,因此需要政策组合拳。
5)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或允许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余额付首付。比如,成都公积金新政规定从2021年10月8日起,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余额付首付,并适当放松信贷政策。
6)北上广深等应适当降低落户和购房门槛,充分尊重人口和产业向都市圈城市群集聚的客观规律。
7)通过贷款展期、债务重组、并购等方式化解风险。允许部分房企的银行贷款进行展期,缓解房企短期现金流压力。给予优质房企合理的并购贷款、并购债支持,在行业内部通过并购重组化解风险,防止风险的传染与扩大。
(文章来源:金融界网站)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2022-04-02 来源:中国基金报
浙江省衢州市取消限购限售政策
4月1日,浙江省衢州市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今年全国首个同时放松“两限”的城市,具有非常强的信号意义。
《通知》表示,非本市户籍家庭、个体工商户及由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企业,视同本市户籍家庭执行相关购房政策。
据了解,过去外地人在衢州市购房需要1年社保,企业禁止购房,而这次政策取消约束政策,即和本地户籍购房者一样享受同样的购房权利和机会。
同时,在优化区域限售政策方面,《通知》表示,本通知发布后市区新出让地块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让地块中尚未网签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让公告里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就限售范围有哪些变化,衢州市住建局在政策解答中进一步表示,通知发布后在智慧新城、老城区范围内新出让的地块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对于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限售,2022年4月1日前购房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网签备案的,不受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限制。
河北省秦皇岛废止限购政策
据澎湃新闻报道,4月2日,据官方消息确认,河北省秦皇岛市宣布,自2017年4月15日施行的限购令正式废除,楼市松绑!
《通知》显示,“《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45号)已公布废止,我市依据该文件制定出台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秦政字[2017]16号)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两个文件已无政策支撑,且两个文件规定的政策已经不适应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
据了解,根据此前的限购政策,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家庭、能够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内连续12个月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售房。补缴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同时,秦皇岛市对首次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一季度60城发布各种宽松政策
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2022年以来,全国已有超60个城市从降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利率、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引才力度、发放购房补贴等方面放松了房地产调控政策,需求端政策不断发力,有利于促进合理购房需求的释放。同时供给端多城市下调资金监管,延缓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下调保证金比例等。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3月全国楼市调控政策全面转向,累计全国发布了各种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高达56次,从部委到地方、从公积金到首付成数,房地产调控宽松成为了2022年一季度来特别是3月份的政策主题。预计随着政策底部的出现,市场成交的底部也逐渐开始接近。
根据知名经济学家任泽平的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近70个城市“因城施策”放松了房地产调控政策。
任泽平在最新的报告中建议,当前在坚持“房住不炒”前提下,各城市应因城施策对前期偏紧的调控政策进行适度松绑,促进软着陆。
1)适当降低人口流入地区限购门槛,增强市场信心。比如,近期楼市交易低迷、库存压力大的福州解除了限购政策,外地户籍无需社保或个税记录可直接购买福州五城区。
2)适度松绑二手房限价政策。当前大部分热点城市实行二手房贷款限价政策,比如上海,首套房首付35%,二套房首付达70%,在二手房限价政策下,银行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参考价给购房者贷款,而参考价仅是市场价的7-8折,居民合理的贷款额度明显受限。
3)下调首套首付比和改善型二套首付比,减少刚需人群和改善型购房人群的首付压力,实现居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4)下调房贷利率,加快贷款审批。近期北上广深跟随LPR利率下调了贷款利率,武汉首套、二套房贷利率下调了40个基点左右,通过降低购房成本,可提振刚需群体的购房需求。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大部分热点城市二手房贷款限价政策未松绑,居民贷款额度仍受限,单纯降低房贷利率对提振居民购买二手房的热情作用不大,因此需要政策组合拳。
5)提高公积金贷款限额或允许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余额付首付。比如,成都公积金新政规定从2021年10月8日起,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余额付首付,并适当放松信贷政策。
6)北上广深等应适当降低落户和购房门槛,充分尊重人口和产业向都市圈城市群集聚的客观规律。
7)通过贷款展期、债务重组、并购等方式化解风险。允许部分房企的银行贷款进行展期,缓解房企短期现金流压力。给予优质房企合理的并购贷款、并购债支持,在行业内部通过并购重组化解风险,防止风险的传染与扩大。
(文章来源:金融界网站)
(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日前,北京电影学院视听传媒学院首届(2022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招生考试圆满落下帷幕,本次考试报名人数8000余人,报录比近400:1。学院立足大视频传播生态与新视听产业格局的时代巨变,在深耕播音主持艺术行业守正创新的现实基础上,特别聘请了海霞、张羽、雅心、周涛、亚宁、赵普等重量级大咖共同组成了此次专业招生工作专家小组。https://t.cn/A66WRwNQ
#行业动态#【《北京市种子条例》4月1日施行!五大特色护航种业之都】《北京市种子条例》于4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同时突出地方特色和制度创新,是北京市农业农村领域第一部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推进种业之都建设”这次被明确写进条例,条例结合了北京现代种业发展实际,突出“北京特色”,重点鼓励科研育种创新,在财政支持机制、育种保护机制等多方面均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北京特色1: 突破性写入种业之都建设目标
《北京市种子条例》自2020年正式启动立法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条例》第三条醒目提出,“本市推进种业之都建设,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这明确了北京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定位和目标,将推进“种业之都”建设写入立法目的,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
2020年《北京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北京要建立种业之都。“今年把推进‘种业之都’建设写入条例,在立法上直接体现北京建设种业之都的目标,非常具有突破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副处长任辉霞表示,以北京种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种业之都建设的提出,既符合北京的实际,又是国家的需要,必将引领我国种业的发展。
北京特色2:种业发展重点环节给予制度保障
《北京市种子条例》将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种源安全、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自立、种业振兴等方面的工作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措施。
条例把种业发展中的保障种源安全、保护种质资源等重点环节,均在法条上进行了明确。任辉霞介绍,目前北京在种业发展的每个重点环节都有实实在在的进展。比如在种源安全方面,北京针对11个具有优势特色的物种展开联合攻关,重点就是要整合种业创新资源,解决种业卡脖子技术问题;北京市利用全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成果,开展市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和监管,为农作物品种创新提供优良种质资源。而这些环节如今被写进法条,就在立法环节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在落实条例的过程中,各个单位就可以重点围绕这些环节开展工作。
北京特色3: 保护种业创新基地给企业定心丸
《北京市种子条例》通过法条明确要对北京建设规模适当、集中稳定的种子科研试验、生产繁育、展示示范基地予以保护,保障了种业创新基地的长期稳定。
在前期条例制定工作中,调研小组开展了北京市种业科研单位、种业企业的实地走访调研。部分科研单位、种业企业反映科研试验用地面临不稳定的问题,而条例这次提出要保护种业创新基地,就是要给种业科研单位、创新企业吃一颗定心丸,进一步激发北京种业的创新氛围。
北京特色4: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北京市种子条例》完善了育种创新保护机制,突出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植物新品种权、育种方法发明专利权等育种领域知识产权纳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护和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育种领域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说起育种创新,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局长赵玉林表示,《北京市种子条例》单独设立育种创新这一章,是上位法和其他省立法所没有的,这也体现了北京市在保障种源自主可控、种子科技自立自强方面的决心和信心,为种业创新主体开展育种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此外,《北京市种子条例》强调了种子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开展合作。
北京特色5: 支持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
《北京市种子条例》特别提到,支持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任辉霞表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利用可以加快农作物育种步伐,北京在海南省有6000亩育种基地,在全国也是排在首位的。从国家战略角度出发,把支持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写入条例,也是希望北京种业充分利用好这些重要资源,对北京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换代、首都“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此外,北京还布局了通州、平谷、延庆三个种业创新基地。”任辉霞表示,通州主要种源优势是农作物,平谷区具有畜禽资源优势,延庆区可以借助世园会发展园林花卉资源优势,这是北京根据自身种业发展特点与优势进行的整体布局。
(来源:新京报)
北京特色1: 突破性写入种业之都建设目标
《北京市种子条例》自2020年正式启动立法工作,于2022年1月10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
《条例》第三条醒目提出,“本市推进种业之都建设,促进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这明确了北京现代种业创新发展的定位和目标,将推进“种业之都”建设写入立法目的,从法律层面予以明确。
2020年《北京现代种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北京要建立种业之都。“今年把推进‘种业之都’建设写入条例,在立法上直接体现北京建设种业之都的目标,非常具有突破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种业管理处副处长任辉霞表示,以北京种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发展定位,种业之都建设的提出,既符合北京的实际,又是国家的需要,必将引领我国种业的发展。
北京特色2:种业发展重点环节给予制度保障
《北京市种子条例》将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对种源安全、种质资源保护、种业科技自立、种业振兴等方面的工作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制度措施。
条例把种业发展中的保障种源安全、保护种质资源等重点环节,均在法条上进行了明确。任辉霞介绍,目前北京在种业发展的每个重点环节都有实实在在的进展。比如在种源安全方面,北京针对11个具有优势特色的物种展开联合攻关,重点就是要整合种业创新资源,解决种业卡脖子技术问题;北京市利用全国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成果,开展市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确定和监管,为农作物品种创新提供优良种质资源。而这些环节如今被写进法条,就在立法环节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在落实条例的过程中,各个单位就可以重点围绕这些环节开展工作。
北京特色3: 保护种业创新基地给企业定心丸
《北京市种子条例》通过法条明确要对北京建设规模适当、集中稳定的种子科研试验、生产繁育、展示示范基地予以保护,保障了种业创新基地的长期稳定。
在前期条例制定工作中,调研小组开展了北京市种业科研单位、种业企业的实地走访调研。部分科研单位、种业企业反映科研试验用地面临不稳定的问题,而条例这次提出要保护种业创新基地,就是要给种业科研单位、创新企业吃一颗定心丸,进一步激发北京种业的创新氛围。
北京特色4: 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北京市种子条例》完善了育种创新保护机制,突出了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将植物新品种权、育种方法发明专利权等育种领域知识产权纳入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联动保护和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育种领域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说起育种创新,中国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局局长赵玉林表示,《北京市种子条例》单独设立育种创新这一章,是上位法和其他省立法所没有的,这也体现了北京市在保障种源自主可控、种子科技自立自强方面的决心和信心,为种业创新主体开展育种创新提供了重要保障。此外,《北京市种子条例》强调了种子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开展合作。
北京特色5: 支持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
《北京市种子条例》特别提到,支持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任辉霞表示,南繁科研育种基地的利用可以加快农作物育种步伐,北京在海南省有6000亩育种基地,在全国也是排在首位的。从国家战略角度出发,把支持北京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写入条例,也是希望北京种业充分利用好这些重要资源,对北京农作物新品种更新换代、首都“米袋子”“菜篮子”建设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继续发挥支撑保障作用。
“此外,北京还布局了通州、平谷、延庆三个种业创新基地。”任辉霞表示,通州主要种源优势是农作物,平谷区具有畜禽资源优势,延庆区可以借助世园会发展园林花卉资源优势,这是北京根据自身种业发展特点与优势进行的整体布局。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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