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大叔新店# 深圳·龙华百佳华,今日正式营业
[太开心]治愈周一病,深圳的朋友快来睇睇!!
给你回归自然本真的轻松、舒适,让一切的呈现都”刚刚好“。#刚刚好才是好# 原始粗糙质感的灰泥板与未来感的空间体系相契合,完成了一次「未来与远古」的相遇。
新店有礼
10/11-10/13 限时三天,买①送①
*一株一味系列、超爆橄榄系列除外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人民路4243号百佳华龙华店一楼1003-1号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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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蛋温州探店 | 温州一人食烤肉
店名:拾壹片食烧肉(人民路店)
坐标:浙江温州人民路浦发大楼1楼3-2号(大楼中间通道)
一家把细节做到极致的店
真的让人很难不爱它鸭!
从门口等候区的精心布置
到围裙皮筋糖果牙签插座
再到红糖水以及专属柜子......
结束后还可领取免费冰棍
中午还有小朋友专属礼物
除了服务他们家味道也赞
「梅子粉猪五花」
各家烤肉店都有猪五花
但用梅子粉当蘸料少见
加了梅子粉很有层次感
5⃣️「M5牡蛎肉厚切」
吃着有种鹅肝的感觉
但是又有那么点不同
「M5芝士西冷」
喜欢芝士的别错过
满口芝士很满足!
「出水蘑菇」
别家都是有加块黄油的
为啥它们家没加也出水
「多墨鱼虾排」
蘸了酱料吼吼吃
里头一整块虾肉
完全真材实料噢
「三得利乌龙茶(无糖)」
救命救命,怎么是无糖的
不喜无糖可以点可尔必思
怪不得身边小伙伴狂安利这家店
一个月来吃一次真的是有原因的
好味道加上好服务,难怪生意好
#美食[超话]##不可辜负的美食[超话]##温州美食[超话]##美食##不可辜负的美食##温州美食# https://t.cn/A6G7PE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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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话题# 【南乐交警曝光2021年第三季度醉驾案例】
2021年第三季度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1年07月27日19时55分许,在106国道南乐县杨村乡南清店北,郭某驾驶豫JG***5小型轿车载王瑞格,遇宋某杰驾驶豫JM***1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郭某、王某、宋永杰分别受伤的事故后果。经血样检验鉴定,宋某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宋某杰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宋某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1年07月31日22时40分许,在河南省南乐县西邵乡某路口,西邵乡某村村民田某杰酒后驾驶一辆白色北京牌绅宝D50轿车,车牌照豫J5***2,由东向西行驶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97mg/100ml。田某杰已达到醉酒标准,田某杰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田某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1年08月07日00时45分许,经报案:2021年08月07日00时45分在河南省南乐县西邵乡檀东邵西头丁字路口处有人酒后驾车;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村民檀某帅酒后驾驶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车牌照豫JLN**1,被报警人举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26mg/100ml,民警随将其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经对檀某帅血样鉴定,檀某帅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1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檀某帅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檀某帅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四
2021年8月11日17时左右,南乐县元村某村村民李某涛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J25**P灰色雪佛兰越野车,行驶至南乐县元村镇谷村村南疫情卡口时与谷村防疫人员发生争吵,拒不配合卡口值班人员工作,民警在出警中发现李某涛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19mg/100ml,李某涛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于2021年8月11日19时37分将李某涛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抽取其静脉血液,后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报告,李某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8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已达到醉酒标准,李某涛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李某涛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
2021年08月17日18时26分有人电话报称:在河南省南乐县近德固乡某疫情执勤点北有人酒后驾驶,且与疫情防控执勤人员发生争吵。民警到达现场后,看到一辆黑色的豫J7**5轿车撞到了路边一棵树上,经询问该驾驶员叫冯某宁,经出警民警对其进行呼气酒精度测试,呼气酒精单上显示酒精度是:26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随后民警将该违法嫌疑人员冯某宁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进行了提取血样固定证据。后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冯某宁的血样中乙醇成分含量为:336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冯某宁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冯某宁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六
2021年08月28日18时30分,在河南省南乐县近德固乡某村东头疫情卡点执勤处,民警在出警时发现村民胡某然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口头传唤胡某然到南乐县公安局近德固派出所,并使用呼气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胡某然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度含量为119mg/100ml,民警随后带胡某然到南乐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固定证据,后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胡某然血样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含量为94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胡某然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胡某然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七
2021年09月03日16时许,在南乐县西邵乡某村藕池西100米附近,付某达驾驶车牌为豫J5***2白色大众桑塔纳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车牌为豫JG***6棕色宝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我单位民警赶到现场后,张某称对方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将二人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后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所鉴定:付某达血液检材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239mg/ml;已达到醉驾标准,付某达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付某达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八
2021年09月10日0时30分许,赵某博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南乐县城开元路与爱民街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样检验鉴定,结果为:赵某博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97.3mg/100ml。赵某博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赵某博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九
2021年09月18日17时55分许,李某聚饮酒后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JG***5白色凯翼牌小型汽车,行驶至南乐县人民路四合院饭店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李某聚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于2021年9月18日18时15分将李某聚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由医护人员抽取其血样4ml。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鉴定,李某聚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11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李某聚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李某聚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十
2021年09月18日18时许,王某宁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J9***3吉利牌黑色小型汽车,自东向西行至G341国道南乐县谷金楼乡吴家屯路口时,与一辆自西向东行驶的荣威轿车发生剐蹭,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65mg/100ml。经抽取王某宁血样并送检,王某宁血液样本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48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王某宁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王某宁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 警 提 示: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当你放下酒杯拿起车钥匙的那一刻,结局就已经注定了,酒后开车是违法,饮酒、醉酒驾驶就是犯罪。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深刻认识醉驾给自身、家庭、他人和社会造成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来源:南乐交警
2021年第三季度醉驾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1年07月27日19时55分许,在106国道南乐县杨村乡南清店北,郭某驾驶豫JG***5小型轿车载王瑞格,遇宋某杰驾驶豫JM***1小型轿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郭某、王某、宋永杰分别受伤的事故后果。经血样检验鉴定,宋某杰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宋某杰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宋某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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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田某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1年08月07日00时45分许,经报案:2021年08月07日00时45分在河南省南乐县西邵乡檀东邵西头丁字路口处有人酒后驾车;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经村民檀某帅酒后驾驶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车牌照豫JLN**1,被报警人举报;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126mg/100ml,民警随将其带至南乐县人民医院进行抽血,经对檀某帅血样鉴定,檀某帅血样中检出乙醇成份,含量为112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檀某帅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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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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