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论》释初品中十八空义第四十八】(卷三十ー)
【经】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欲住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当学般若波罗蜜。
【论】内空者内法,内法空。内法者,所谓内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无我无我所无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谓外六入色声香味触法。色空者无我无我所无色法,声香味触法亦如是。内外空者内外法,内外法空。内外法者,所谓内外十二入。十二入中无我无我所,无内外法。
问曰:般若波罗蜜空十八空为异为一?若异者,离十八空以何为般若空?又如佛说,何等是般若波罗蜜?所谓色空受想行识空,乃至一切种智空。若不异者,云何言欲住十八空当学般若波罗蜜?答曰:有因缘故言异,有因缘故言一。异者,般若波罗蜜名诸法实相,灭一切观法,十八空则十八种观令诸法空,菩萨学是诸法实相,能生十八种空,是名异。一者,十八空是空无所有相,般若波罗蜜亦空无所有相,十八空是舍离相,般若波罗蜜一切法中亦舍离相,是十八空不著相,般若波罗蜜亦不著相。以是故学般若波罗蜜则是学十八空。不异故般若波罗蜜有二分,有小有大。欲得大者先当学小方便门,欲得大智慧当学十八空,住是小智慧方便门能得十八空。何者是方便门?所谓般若波罗蜜经读诵正忆念思惟如说修行。
以众生颠倒着内六情故,行者破是颠倒,名为内空。外空、内外空亦如是。空空者,以空破内空、外空、内外空。破是三空故,名为空空。复次先以法空破内外法,复以此空破是三空,是名空空。复次空三昧观五众空,得八圣道,断诸烦恼得有余涅槃,先世业因缘身命尽时欲放舍八道故生空空三昧,是名空空。问曰:空与空空有何等异?答曰:空破五受众,空空破空。问曰:空若是法空为已破,空若非法空何所破?答曰: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空破一切法已空亦应舍,以是故须是空空。复次空缘一切法,空空但缘空。如一健儿破一切贼复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又如服药,药能破病,病已得破药亦应出,若药不出则复是病。空灭诸烦恼病,恐空复为患,是故以空舍空,是名空空。复次以空破十七空故名为空空。
大空者,声闻法中法空为大空。如杂阿含大空经说生因缘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见。是人老死则众生空,是老死是法空。麽诃衍经说十方,十方相空,是为大空。问曰:十方空何以名为大空?答曰:东方无边故名为大,亦一切处有故名为大,遍一切色故名为大,常有故名为大,益世间故名为大,令众生不迷闷故名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为大空。佘空破因缘生法,作法粗法易破故不名为大。是方非因缘生法,非作法微细法难破故名为大空。
问曰:第一义空亦能破无作法无因缘法细微法,何以不言大空?答曰:前已得大名故不名为大。今第一义名虽异义实为大,出世间以涅槃为大,世间以方为大,以是故第一义空亦是大空。复次破大邪见故,名为大空。
第一义空者,第一义名诸法实相,不破不坏故,是诸法实相亦空。何以故?无受无著故。若诸法实相有者应受应着,以无实故不受不着,若受著者即是虚诳。复次诸法中第一法名为涅槃,如阿毗昙中说,云何有上法一切有为法及虚空非智缘尽,云何无上法智缘尽,智缘尽是即涅槃,涅槃中亦无涅槃相,涅槃空是第一义空。问曰:若涅槃空无相,云何圣人乘三种乘入涅槃,又一切佛法皆为涅槃故说,譬如众流皆入于海?答曰:有涅槃是第一宝无上法。是有二种:一者有余涅槃,二无余湿槃。爱等诸烦恼断,是名有余涅槃。圣人今世所受五众尽更不复受,是名无余涅槃。不得言涅槃无。以众生闻涅槃名生邪见着涅槃音声而作戏论,若有若无。以破着故说涅槃空,若人著有是着世间,若着无则着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圣人所得。何以故?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复次爱等诸烦恼假名为缚,若修道解是缚得解脱,即名涅槃。更无有法名为涅槃。如人被械得脱而作戏论,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脱,是人可怪于脚械外更求解脱,众生亦如是,高五众械更求解脱法。复次一切法不离第一义,第一义不离诸法实相,能使诸法实相空,是名为第一义空,如是等种种名为第一义空。
有为空无为空者,有为法名因缘和合生,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无为法名无因缘,常不生不灭如虚空。今有为法二因缘故空,一者无我无我所及常相不变异不可得故空,二者有为法有为法相空不生不灭无所有故。问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应空,云何言有为法有为法相空?答曰:若无众生法无所依,又无常故无住时,无住时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毕竟空者,以有为空、无为空破诸法令无有遗余,是名毕竟空。如漏尽阿罗汉名毕竟清净,阿那含乃至离无所有处欲不名毕竟清净。此亦如是,内空、外空、内外空、十方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更无有余不空法,是名毕竟空。
【注】十八空,即为破种种邪见所说之十八种空。
(1)内空,指眼等六内处中,无我、无我所及无眼等之法。
(2)外空,指色等六外处中,无我、无我所及无色等之法。
(3)内外空,即总六根、六境内外十二处中,无我、无我所及无彼之法。
(4)空空,不着前三空。
(5)大空,即于十方世界,无本来定方彼此之相。
(6)第一义空(胜义空、真实空),即离诸法外,别无第一义实相之自性所得,于实相无所著。
(7)有为空,即因缘集起之法与因缘之法相皆不可得。
(8)无为空,即于涅槃法离定取。
(9)毕竟空(至竟空),即以有为空、无为空破一切法,毕竟无有遗余。
(10)无始空(无限空、无际空、无前后空),即一切法虽生起于无始,而亦于此法中舍离取相。
(11)散空(散无散空、不舍空、不舍离空),即诸法但和合假有,故毕竟为别离散灭之相无所有。
(12)性空(本性空、佛性空),即诸法自性空。
(13)自相空(自共相空、相空),即诸法总别、同异之相不可得。
(14)诸法空(一切法空),即于蕴、处、界等一切法,自相不定,离取相。
(15)不可得空(无所有空),即诸因缘法中,求我、法不可得。
(16)无法空(无性空、非有空),即诸法若已坏灭,则无自性可得,未来法亦如是。
(17)有法空(自性空、非有性空),即诸法但由因缘而有,故现在之有即非实有。
(18)无法有法空(无性自性空),即总三世一切法之生灭及无为法,一切皆不可得。
《大智度论》主要讲述中道实相,以二谛解释实相之理,发挥般若思想,对《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作出系统解说及论证。论中引经籍甚多,保存了大量当时流传于北印度的民间故事和传说,为研究大乘佛教和古印度文化的重要资料。同时由于此论所释的《大品般若经》为当时篇幅最大的一部经,作者并对经中的“性空幻有”等思想有所发挥,故被称为“论中之王”。此论先举出法相的各种不同解释,以此为尽美;最后归结为无相实相、法性空理,以此为尽善。但此论系依经而作,解释毕竟不能完全穷尽义理,故龙树又著《中论》、《十二门论》作为补充。
【经】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欲住内空、外空、内外空,空空、大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毕竟空,无始空、散空、性空,自相空、诸法空、不可得空,无法空、有法空、无法有法空,当学般若波罗蜜。
【论】内空者内法,内法空。内法者,所谓内六入眼耳鼻舌身意。眼空无我无我所无眼法,耳鼻舌身意亦如是。外空者外法,外法空。外法者,所谓外六入色声香味触法。色空者无我无我所无色法,声香味触法亦如是。内外空者内外法,内外法空。内外法者,所谓内外十二入。十二入中无我无我所,无内外法。
问曰:般若波罗蜜空十八空为异为一?若异者,离十八空以何为般若空?又如佛说,何等是般若波罗蜜?所谓色空受想行识空,乃至一切种智空。若不异者,云何言欲住十八空当学般若波罗蜜?答曰:有因缘故言异,有因缘故言一。异者,般若波罗蜜名诸法实相,灭一切观法,十八空则十八种观令诸法空,菩萨学是诸法实相,能生十八种空,是名异。一者,十八空是空无所有相,般若波罗蜜亦空无所有相,十八空是舍离相,般若波罗蜜一切法中亦舍离相,是十八空不著相,般若波罗蜜亦不著相。以是故学般若波罗蜜则是学十八空。不异故般若波罗蜜有二分,有小有大。欲得大者先当学小方便门,欲得大智慧当学十八空,住是小智慧方便门能得十八空。何者是方便门?所谓般若波罗蜜经读诵正忆念思惟如说修行。
以众生颠倒着内六情故,行者破是颠倒,名为内空。外空、内外空亦如是。空空者,以空破内空、外空、内外空。破是三空故,名为空空。复次先以法空破内外法,复以此空破是三空,是名空空。复次空三昧观五众空,得八圣道,断诸烦恼得有余涅槃,先世业因缘身命尽时欲放舍八道故生空空三昧,是名空空。问曰:空与空空有何等异?答曰:空破五受众,空空破空。问曰:空若是法空为已破,空若非法空何所破?答曰:空破一切法唯有空在,空破一切法已空亦应舍,以是故须是空空。复次空缘一切法,空空但缘空。如一健儿破一切贼复更有人能破此健人。空空亦如是。又如服药,药能破病,病已得破药亦应出,若药不出则复是病。空灭诸烦恼病,恐空复为患,是故以空舍空,是名空空。复次以空破十七空故名为空空。
大空者,声闻法中法空为大空。如杂阿含大空经说生因缘老死,若有人言:是老死、是人老死二俱邪见。是人老死则众生空,是老死是法空。麽诃衍经说十方,十方相空,是为大空。问曰:十方空何以名为大空?答曰:东方无边故名为大,亦一切处有故名为大,遍一切色故名为大,常有故名为大,益世间故名为大,令众生不迷闷故名为大,如是大方能破,故名为大空。佘空破因缘生法,作法粗法易破故不名为大。是方非因缘生法,非作法微细法难破故名为大空。
问曰:第一义空亦能破无作法无因缘法细微法,何以不言大空?答曰:前已得大名故不名为大。今第一义名虽异义实为大,出世间以涅槃为大,世间以方为大,以是故第一义空亦是大空。复次破大邪见故,名为大空。
第一义空者,第一义名诸法实相,不破不坏故,是诸法实相亦空。何以故?无受无著故。若诸法实相有者应受应着,以无实故不受不着,若受著者即是虚诳。复次诸法中第一法名为涅槃,如阿毗昙中说,云何有上法一切有为法及虚空非智缘尽,云何无上法智缘尽,智缘尽是即涅槃,涅槃中亦无涅槃相,涅槃空是第一义空。问曰:若涅槃空无相,云何圣人乘三种乘入涅槃,又一切佛法皆为涅槃故说,譬如众流皆入于海?答曰:有涅槃是第一宝无上法。是有二种:一者有余涅槃,二无余湿槃。爱等诸烦恼断,是名有余涅槃。圣人今世所受五众尽更不复受,是名无余涅槃。不得言涅槃无。以众生闻涅槃名生邪见着涅槃音声而作戏论,若有若无。以破着故说涅槃空,若人著有是着世间,若着无则着涅槃,破是凡人所著涅槃,不破圣人所得。何以故?圣人于一切法中不取相故。复次爱等诸烦恼假名为缚,若修道解是缚得解脱,即名涅槃。更无有法名为涅槃。如人被械得脱而作戏论,是械是脚何者是解脱,是人可怪于脚械外更求解脱,众生亦如是,高五众械更求解脱法。复次一切法不离第一义,第一义不离诸法实相,能使诸法实相空,是名为第一义空,如是等种种名为第一义空。
有为空无为空者,有为法名因缘和合生,所谓五众十二入十八界等。无为法名无因缘,常不生不灭如虚空。今有为法二因缘故空,一者无我无我所及常相不变异不可得故空,二者有为法有为法相空不生不灭无所有故。问曰:我我所及常相不可得故应空,云何言有为法有为法相空?答曰:若无众生法无所依,又无常故无住时,无住时故不可得,知是故法亦空。
毕竟空者,以有为空、无为空破诸法令无有遗余,是名毕竟空。如漏尽阿罗汉名毕竟清净,阿那含乃至离无所有处欲不名毕竟清净。此亦如是,内空、外空、内外空、十方空、第一义空、有为空、无为空,更无有余不空法,是名毕竟空。
【注】十八空,即为破种种邪见所说之十八种空。
(1)内空,指眼等六内处中,无我、无我所及无眼等之法。
(2)外空,指色等六外处中,无我、无我所及无色等之法。
(3)内外空,即总六根、六境内外十二处中,无我、无我所及无彼之法。
(4)空空,不着前三空。
(5)大空,即于十方世界,无本来定方彼此之相。
(6)第一义空(胜义空、真实空),即离诸法外,别无第一义实相之自性所得,于实相无所著。
(7)有为空,即因缘集起之法与因缘之法相皆不可得。
(8)无为空,即于涅槃法离定取。
(9)毕竟空(至竟空),即以有为空、无为空破一切法,毕竟无有遗余。
(10)无始空(无限空、无际空、无前后空),即一切法虽生起于无始,而亦于此法中舍离取相。
(11)散空(散无散空、不舍空、不舍离空),即诸法但和合假有,故毕竟为别离散灭之相无所有。
(12)性空(本性空、佛性空),即诸法自性空。
(13)自相空(自共相空、相空),即诸法总别、同异之相不可得。
(14)诸法空(一切法空),即于蕴、处、界等一切法,自相不定,离取相。
(15)不可得空(无所有空),即诸因缘法中,求我、法不可得。
(16)无法空(无性空、非有空),即诸法若已坏灭,则无自性可得,未来法亦如是。
(17)有法空(自性空、非有性空),即诸法但由因缘而有,故现在之有即非实有。
(18)无法有法空(无性自性空),即总三世一切法之生灭及无为法,一切皆不可得。
《大智度论》主要讲述中道实相,以二谛解释实相之理,发挥般若思想,对《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作出系统解说及论证。论中引经籍甚多,保存了大量当时流传于北印度的民间故事和传说,为研究大乘佛教和古印度文化的重要资料。同时由于此论所释的《大品般若经》为当时篇幅最大的一部经,作者并对经中的“性空幻有”等思想有所发挥,故被称为“论中之王”。此论先举出法相的各种不同解释,以此为尽美;最后归结为无相实相、法性空理,以此为尽善。但此论系依经而作,解释毕竟不能完全穷尽义理,故龙树又著《中论》、《十二门论》作为补充。
《金刚经》非法非非法
第九段(第七品)#无得无说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佛说:须菩提!你的意下如何?上面讲了“法尚应舍”的道理,我现在再问你,如来是不是得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来是不是有所说法?
须菩提已经完全理解了佛所说“法尚应舍”及一切法皆不可得的道理,于是回答说:如我解佛所说之义,法无定法,就是说所有的法包括佛用语言所说的法,没有一法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变化无常的,既然是变化无常的,就说明一切法及一切名相都是虚无的,在虚无中也就没有一个名叫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称法,也不存在如来有所说法。
这是什么缘故呢?须菩提说:因为如来所说的一切法,都是不可取,也不可以用语言来言说的,为什么不可取不可说呢?因为这些法属于“非法”、属于“非非法”。所以不可取、不可说。
以上说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什么意思呢?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指的是唯佛一人所得之无上智慧,为梵语的音译,意译“阿”为无、“耨多罗”为上、“三藐”为正、“三”为遍、“菩提”为知。统而译之,名为无上正遍知。新译为无上正等正觉。是指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
由此可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既是佛道、也是佛智,表示明了一切法、觉了一切义,其智慧在凡夫俗子的世智辩聪和出世间三乘圣人的般若智中,都是无与伦比的,差距很大,现比较如下:
1、凡夫智慧尽是无明:看近不看远、见前不见后;只知今生,不知前世、不知来世;只知人生、不知胎卵湿化四生;只知人世,不知三界,更不知十方佛国,四圣净土;只知财色名食睡,不知禅定解脱;只怕生死,不怕因果等等。世智辩聪者为人中凤凰,可取功名利禄,却难逃六道轮回,生死流转。
2、声闻智慧犹如萤火:声闻虽观四谛,悟得空理,但是还不究竟,仅能自度,不能度人。犹如萤火虫的光芒微弱,仅能自照而不能照物。
3、缘觉智慧犹如星光:缘觉虽观十二因缘,悟真空之理,但是对于中道妙谛仍然不能明了,好比天边的星辰虽然发出光芒,但是不能照到更远的幽暗处。
4、菩萨智慧犹如月光:菩萨虽然具有胜于声闻缘觉之智慧,但是根本惑业未断,所拥有的智慧有多少之别,好比月亮有盈有亏,光芒也就强弱不等,室外可照、室内难入,非圆满之智。
5、佛陀智慧犹如日光:唯有佛陀的智慧能觉了诸法实相不增不减,悉知十方诸世界的名号及众生的名号、先世因缘、来世生处,以及一切心相、结使、善根等宇宙诸法,智慧之光,遍照一切处,对世出世间一切法,无不了知通达,所以称为“正遍知”。
由此可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是佛智、也是果号,果号就是佛,是大乘修行人要获证的终极目标。就体相而言,为诸法中的无上大法。既然如此,为什么须菩提要说如来所说的这些法为不可取、不可说的“非法”、“非非法”呢?
如果要搞清楚为什么不可取、不可说的道理,首先就要搞清楚什么是“非法”?什么是“非非法”?“非”为不是的意思;“法”为世出世间一切法,又名诸法,诸法中自然也包括佛法,因为佛法是属于出世间法。一切法在《百法明门》中归纳为心法八、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不相应行法二十四、无为法六,共计百法,这百法包括物质和精神两大类,以心法、心王及无为法为佛法纲宗。
“非法”指的就是诸法中不论是物质类如日月星辰及人我众生等、精神类如思想意识等,统统都不是法。为什么这些看得见想得到的东西通通都不是法呢?因为这些法是阿赖耶识因无明妄动而生的幻相,这些幻相当体即空,在清静无为的真如自性里是本来就没有的,这本来就没有的法,能称为法吗?当然不能!因为这本来就不是法,所以称为“非法”。如果认为这是法,就会心生执着,执着这是佛法、那不是佛法等,由此障碍空寂之体,从而丧失佛性,堕入空有二边论,不能得真解脱。
明白了“非法”的道理后,那么“非非法”又是什么意思呢?“非非法”是指千万不要认为“非法”不是法,其实“非法”就是法,就是法的“非法”,叫“非非法”。
“非法”是空、是无为法,如果执着于空,是二乘知见,不能得究竟涅槃;“非非法”是有、是有为法,如果执着于有,是凡夫或外道知见,不能出轮回。如果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及如来有法可说,不是落入执空的“非法”中、就会落入执有的“非非法”里,所以,如来所说的“非法”、“非非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道理在此!
须菩提说:如来所说法,大致可分为非法、非非法这两大类,也就是空、有二法,空有二法是如来针对不同根性的众生所用的方便法,以此导入空有不二的诸法实相中。一切“圣贤”都用此二法开导众生,在度化众生时都是以无为法为主。但由于一切贤圣的证悟有级次上的高低,各自的理解程度就有深有浅,所以,他们在教化众生时就有究竟或不究竟的差别。
此处说的“圣贤”是两个概念,即圣人和贤人这两大类,圣人和贤人又各有大小乘之分,小乘圣人是指证得声闻四果及辟支佛果的人、小乘贤人是指证得预流果前七贤位的人。大乘圣人是指证得初地至十地菩萨位的人,称为十圣;大乘贤人是指证得地前十住、十行、十回向位的人,称为三贤。
这些大小乘圣贤们,都是修无为法而成就的,但他们之间的差距还是挺大的,比如小乘圣贤讲的只是四谛十二因缘法,证果只能证声闻或辟支佛果,得的是小果而不是大果;大乘圣贤讲的则是四摄六度及一佛乘法,证的是究竟佛果。所以,须菩提说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就是这个意思。
第九段(第七品)#无得无说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佛说:须菩提!你的意下如何?上面讲了“法尚应舍”的道理,我现在再问你,如来是不是得了“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来是不是有所说法?
须菩提已经完全理解了佛所说“法尚应舍”及一切法皆不可得的道理,于是回答说:如我解佛所说之义,法无定法,就是说所有的法包括佛用语言所说的法,没有一法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变化无常的,既然是变化无常的,就说明一切法及一切名相都是虚无的,在虚无中也就没有一个名叫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的称法,也不存在如来有所说法。
这是什么缘故呢?须菩提说:因为如来所说的一切法,都是不可取,也不可以用语言来言说的,为什么不可取不可说呢?因为这些法属于“非法”、属于“非非法”。所以不可取、不可说。
以上说的“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什么意思呢?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指的是唯佛一人所得之无上智慧,为梵语的音译,意译“阿”为无、“耨多罗”为上、“三藐”为正、“三”为遍、“菩提”为知。统而译之,名为无上正遍知。新译为无上正等正觉。是指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
由此可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既是佛道、也是佛智,表示明了一切法、觉了一切义,其智慧在凡夫俗子的世智辩聪和出世间三乘圣人的般若智中,都是无与伦比的,差距很大,现比较如下:
1、凡夫智慧尽是无明:看近不看远、见前不见后;只知今生,不知前世、不知来世;只知人生、不知胎卵湿化四生;只知人世,不知三界,更不知十方佛国,四圣净土;只知财色名食睡,不知禅定解脱;只怕生死,不怕因果等等。世智辩聪者为人中凤凰,可取功名利禄,却难逃六道轮回,生死流转。
2、声闻智慧犹如萤火:声闻虽观四谛,悟得空理,但是还不究竟,仅能自度,不能度人。犹如萤火虫的光芒微弱,仅能自照而不能照物。
3、缘觉智慧犹如星光:缘觉虽观十二因缘,悟真空之理,但是对于中道妙谛仍然不能明了,好比天边的星辰虽然发出光芒,但是不能照到更远的幽暗处。
4、菩萨智慧犹如月光:菩萨虽然具有胜于声闻缘觉之智慧,但是根本惑业未断,所拥有的智慧有多少之别,好比月亮有盈有亏,光芒也就强弱不等,室外可照、室内难入,非圆满之智。
5、佛陀智慧犹如日光:唯有佛陀的智慧能觉了诸法实相不增不减,悉知十方诸世界的名号及众生的名号、先世因缘、来世生处,以及一切心相、结使、善根等宇宙诸法,智慧之光,遍照一切处,对世出世间一切法,无不了知通达,所以称为“正遍知”。
由此可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即是佛智、也是果号,果号就是佛,是大乘修行人要获证的终极目标。就体相而言,为诸法中的无上大法。既然如此,为什么须菩提要说如来所说的这些法为不可取、不可说的“非法”、“非非法”呢?
如果要搞清楚为什么不可取、不可说的道理,首先就要搞清楚什么是“非法”?什么是“非非法”?“非”为不是的意思;“法”为世出世间一切法,又名诸法,诸法中自然也包括佛法,因为佛法是属于出世间法。一切法在《百法明门》中归纳为心法八、心所有法五十一、色法十一、不相应行法二十四、无为法六,共计百法,这百法包括物质和精神两大类,以心法、心王及无为法为佛法纲宗。
“非法”指的就是诸法中不论是物质类如日月星辰及人我众生等、精神类如思想意识等,统统都不是法。为什么这些看得见想得到的东西通通都不是法呢?因为这些法是阿赖耶识因无明妄动而生的幻相,这些幻相当体即空,在清静无为的真如自性里是本来就没有的,这本来就没有的法,能称为法吗?当然不能!因为这本来就不是法,所以称为“非法”。如果认为这是法,就会心生执着,执着这是佛法、那不是佛法等,由此障碍空寂之体,从而丧失佛性,堕入空有二边论,不能得真解脱。
明白了“非法”的道理后,那么“非非法”又是什么意思呢?“非非法”是指千万不要认为“非法”不是法,其实“非法”就是法,就是法的“非法”,叫“非非法”。
“非法”是空、是无为法,如果执着于空,是二乘知见,不能得究竟涅槃;“非非法”是有、是有为法,如果执着于有,是凡夫或外道知见,不能出轮回。如果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及如来有法可说,不是落入执空的“非法”中、就会落入执有的“非非法”里,所以,如来所说的“非法”、“非非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道理在此!
须菩提说:如来所说法,大致可分为非法、非非法这两大类,也就是空、有二法,空有二法是如来针对不同根性的众生所用的方便法,以此导入空有不二的诸法实相中。一切“圣贤”都用此二法开导众生,在度化众生时都是以无为法为主。但由于一切贤圣的证悟有级次上的高低,各自的理解程度就有深有浅,所以,他们在教化众生时就有究竟或不究竟的差别。
此处说的“圣贤”是两个概念,即圣人和贤人这两大类,圣人和贤人又各有大小乘之分,小乘圣人是指证得声闻四果及辟支佛果的人、小乘贤人是指证得预流果前七贤位的人。大乘圣人是指证得初地至十地菩萨位的人,称为十圣;大乘贤人是指证得地前十住、十行、十回向位的人,称为三贤。
这些大小乘圣贤们,都是修无为法而成就的,但他们之间的差距还是挺大的,比如小乘圣贤讲的只是四谛十二因缘法,证果只能证声闻或辟支佛果,得的是小果而不是大果;大乘圣贤讲的则是四摄六度及一佛乘法,证的是究竟佛果。所以,须菩提说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就是这个意思。
涅槃是什么
前言
修学佛法最后的归趣在求证涅槃,
那么学佛修行的人,
当要彻底明白它,
不可轻易忽略它。
然而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让我来略说一下 :
一 、涅槃的意义
涅槃是梵语,
正音为波利匿缚男,
旧云涅槃,
今顺古亦云涅槃。
又名泥洹,
或云涅槃那,
皆音之讹略,
或楚夏不同。
旧译为灭度,
或云寂灭、
无为、
解脱、
安乐、
不生不灭等,
名虽异其义则同。
今单举灭度和寂灭二义释之 :
灭度,
即“ 灭 ”除烦恼,
“ 度 ”脱生死的意思。
寂灭,
寂谓理性“ 寂 ”静,
灭谓烦恼“ 灭 ”除。
亦可说,
证得“ 寂 ”静之体性,
自然烦恼“ 灭 ”除;
烦恼灭除,
自然证得寂静体性。
“ 智论 ”云 :
涅名为出,
槃名为趣,
谓永出诸趣生死,
则亦可译为出趣也。
若据新译 ——
玄奘法师则译为
“ 圆寂 ”,
此义比较来得完善,
因为寂灭、
灭度、
解脱等译,
不过仅约断德方面,
言断灭生死烦恼。
圆寂则统明智断二德。
今略释之 :
具足一切福德智慧叫做
“ 圆 ”;
永离一切烦恼生死叫做
“ 寂 ”。
简单的说 :
即德无不“ 圆 ”,
患无不“ 寂 ”。
详细的说 :
即福慧二严做到圆满无缺( 圆 ),
三惑烦恼彻底清除,
二种生死完全度脱( 寂 ),
永远不再被烦恼生死所困扰,
回复
“ 圆 ”明“ 寂 ”照的本有心体,
而获到一种纯善纯美的庄严解脱。
这就是涅槃的境界 ——
圆寂。
圆约进善方面言
( 成就一切福德 );
寂约灭恶方面言
( 断惑灭苦 )。
据此研究起来,
圆寂似乎大乘无为的涅槃,
寂静、
灭度等为小乘涅槃。
要之,
圆寂也就是指得
“ 圆明寂照之真心 ”。
因为它 ——
真心 ——
本具一切功德( 圆 ),
永离一切烦恼( 寂 )故。
成佛即证此真心,
故涅槃并非诸佛的专有品,
不过凡夫一向为梦想所蒙昧,
因此不能证得。
所谓迷则颠倒梦想,
悟则究竟涅槃。
当知梦想,
根本是由本觉真心而起的,
我人如能灭一分梦想,
即证一分真觉
( 如镜子去一分尘埃,
即现一分光明 ),
乃至全灭全证。
至此则一切功德无不复归
“ 圆 ”满,
一切烦恼生死无不毕竟空
“ 寂 ”,
是证到大乘究竟涅槃的境界。
二 、涅槃的种类
现在再来把它的种类介绍一下 :
涅槃有二种,
一 、有余,
二 、无余,
要详细明白它当分三段来讲 :
( 一 )就小乘方面 :
证得阿罗汉果,
对于招感生死业因的见思惑,
虽已断尽而更不生起,
但尚有前业所招的生死果报身未灭
( 生命体犹存 ),
叫做有余涅槃
( 尚有余此有漏依身的生死苦果可灭故 )。
若连以前烦恼业所受之身亦灭,
更不随业受生死,
叫做无余涅槃
( 无余外生死苦果可灭故 )。
换言之 :
不但招感生死之本的心理上之烦恼业惑已经解脱,
即众苦所聚的生理上之现实生命体亦同称解脱,
此为无余涅槃。
以上为小乘的有余、
无余涅槃
( 此有余、
无余同为一体,
因同断见思,
同证真理。
其不同处,
唯在有漏依身上灭,
未灭上分 )。
( 二 )就大乘方面 :
若变易生死因尽为有余涅槃,
变易的果尽为无余涅槃。
此为大乘的有余、
无余涅槃。
( 三 )就大小相对言 ;
小乘所证涅槃为
“ 有余 ”,
因为它仅断见思烦恼,
灭分段生死而已,
尚“ 有 ”其“ 余 ”的尘沙、
无明烦恼未断,
变易生死未了,
故曰有余。
至于大乘所证的涅槃,
则为
“ 无余 ”,
因为它是三惑全断,
二种生死永灭,
再“ 无 ”其“ 余 ”的烦恼可断,
生死可了,
故曰无余。
此为大小相对的有余、
无余涅槃。
又近代的学者说 :
果报身未灭为有余
( 虽惑断而身尚在 )
待果报身灭时,
始称为无余的涅槃。
更对于小乘和大乘涅槃的分解,
详细可再分为三点说明 :
1 、小乘灭生死而涅槃,
大乘达生死即涅槃,
这叫做本性寂灭非寂灭异,
此其一也。
2 、小乘唯断界内见思,
大乘并断界外
( 三界外 )
尘沙、
无明,
这叫做界内界外断惑异,
此其二也。
3 、小乘无身无智,
未彻证法身般若之德;
大乘则身知具足,
众德圆备,
这叫做众德具不具异,
此其三也。
我来引一段经文补释这众德具不具的道理,
使读者易懂。
“ 法华玄赞 ”二云 :
“ 一 、真如之体灵明妙觉,
名为般若 ”;
彼为觉性故也。
小乘之涅槃体非觉性,
故不名般若。
二 、真如之体出所知障,
名为
“ 法身 ”;
彼为一切功德法所依故。
小乘之涅槃非为功德法所依,
故不名法身。
三 、真如之体众苦都尽,
名为
“ 解脱 ”;
彼离分段变易故。
小乘之涅槃唯离分段,
未脱变易,
故非圆满解脱。
据上所说,
小乘涅槃所断的是见思烦恼,
所灭的是分段生死,
所证的是偏空真理,
所以它的生死因便是见思烦恼,
它的生死果即指有漏依身
( 为有漏烦恼感受生死所依之身 )。
大乘涅槃,
所断的是尘沙、
无明烦恼,
所灭的是变易生死,
所证的是中道实相理。
此则以尘沙、
无明为变易生死因,
空及二边之法相为变易生死果。
二乘人灭分段生死,
不受后有而入涅槃。
大乘菩萨及佛虽变易生死,
息妄归真,
而证无余涅槃。
或云 :
“ 佛息应身之化,
归于真身之本 ”
谓之无余涅槃。
总之,
二乘所证涅槃,
它的本体是见思烦恼永寂,
偏空真谛理显现。
菩萨所证涅槃,
它的本体是尘沙烦恼永寂,
但中俗谛理显现。
佛所证的涅槃,
它的本体是无明烦恼永寂,
实相中谛理显现。
小乘虽然不算圆满解脱,
可是它已能了脱分段生死,
因此,
亦得称为涅槃 ——
小涅槃;
三德中仅具解脱一分。
至于大乘所证的涅槃,
可就不同了,
它是圆断烦恼、
圆满解脱、
圆证三身、
圆获三智;
那法身、
般若、
解脱三德具备,
常乐我净的四德不缺。
此外还有性净涅槃、
无住涅槃,
合前有余、
无余为四种涅槃。
有余、
无余是三乘共证,
凡夫无分;
性净涅槃是凡圣同具;
无住涅槃是佛果独证。
今略说明之 :
“ 性净涅槃 ”
谓诸法自体,
性本空寂,
不假他修,
法法平等,
圣凡不二的理性。
“ 无住涅槃 ”
是说不住生死,
不住涅槃,
因为它是福慧圆满,
更无所求。
体虽如如而能不变随缘;
用虽生灭而能随缘不变。
又以大悲故不住涅槃
( 不忍坐视沉溺生死的众生而不救 );
以大智故不住生死
( 不被无明所迷,
业力所转 ),
故云无住。
结语
如上所明,
涅槃是学佛修行最后的归趣,
不消说它当然是个无法估价的圣果。
嗟嗟!世有一班不懂教义的人,
竟以涅槃认为是死的别名,
这是根本错误的!
要知道,
它 —— 涅槃,
乃诸佛圣者所同证的圣果,
是由历劫辛苦,
积行一切功德所换来的代价。
就以小乘涅槃来说 :
并不是个个死了就能即证涅槃。
请大家认识清楚为幸!
前言
修学佛法最后的归趣在求证涅槃,
那么学佛修行的人,
当要彻底明白它,
不可轻易忽略它。
然而它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让我来略说一下 :
一 、涅槃的意义
涅槃是梵语,
正音为波利匿缚男,
旧云涅槃,
今顺古亦云涅槃。
又名泥洹,
或云涅槃那,
皆音之讹略,
或楚夏不同。
旧译为灭度,
或云寂灭、
无为、
解脱、
安乐、
不生不灭等,
名虽异其义则同。
今单举灭度和寂灭二义释之 :
灭度,
即“ 灭 ”除烦恼,
“ 度 ”脱生死的意思。
寂灭,
寂谓理性“ 寂 ”静,
灭谓烦恼“ 灭 ”除。
亦可说,
证得“ 寂 ”静之体性,
自然烦恼“ 灭 ”除;
烦恼灭除,
自然证得寂静体性。
“ 智论 ”云 :
涅名为出,
槃名为趣,
谓永出诸趣生死,
则亦可译为出趣也。
若据新译 ——
玄奘法师则译为
“ 圆寂 ”,
此义比较来得完善,
因为寂灭、
灭度、
解脱等译,
不过仅约断德方面,
言断灭生死烦恼。
圆寂则统明智断二德。
今略释之 :
具足一切福德智慧叫做
“ 圆 ”;
永离一切烦恼生死叫做
“ 寂 ”。
简单的说 :
即德无不“ 圆 ”,
患无不“ 寂 ”。
详细的说 :
即福慧二严做到圆满无缺( 圆 ),
三惑烦恼彻底清除,
二种生死完全度脱( 寂 ),
永远不再被烦恼生死所困扰,
回复
“ 圆 ”明“ 寂 ”照的本有心体,
而获到一种纯善纯美的庄严解脱。
这就是涅槃的境界 ——
圆寂。
圆约进善方面言
( 成就一切福德 );
寂约灭恶方面言
( 断惑灭苦 )。
据此研究起来,
圆寂似乎大乘无为的涅槃,
寂静、
灭度等为小乘涅槃。
要之,
圆寂也就是指得
“ 圆明寂照之真心 ”。
因为它 ——
真心 ——
本具一切功德( 圆 ),
永离一切烦恼( 寂 )故。
成佛即证此真心,
故涅槃并非诸佛的专有品,
不过凡夫一向为梦想所蒙昧,
因此不能证得。
所谓迷则颠倒梦想,
悟则究竟涅槃。
当知梦想,
根本是由本觉真心而起的,
我人如能灭一分梦想,
即证一分真觉
( 如镜子去一分尘埃,
即现一分光明 ),
乃至全灭全证。
至此则一切功德无不复归
“ 圆 ”满,
一切烦恼生死无不毕竟空
“ 寂 ”,
是证到大乘究竟涅槃的境界。
二 、涅槃的种类
现在再来把它的种类介绍一下 :
涅槃有二种,
一 、有余,
二 、无余,
要详细明白它当分三段来讲 :
( 一 )就小乘方面 :
证得阿罗汉果,
对于招感生死业因的见思惑,
虽已断尽而更不生起,
但尚有前业所招的生死果报身未灭
( 生命体犹存 ),
叫做有余涅槃
( 尚有余此有漏依身的生死苦果可灭故 )。
若连以前烦恼业所受之身亦灭,
更不随业受生死,
叫做无余涅槃
( 无余外生死苦果可灭故 )。
换言之 :
不但招感生死之本的心理上之烦恼业惑已经解脱,
即众苦所聚的生理上之现实生命体亦同称解脱,
此为无余涅槃。
以上为小乘的有余、
无余涅槃
( 此有余、
无余同为一体,
因同断见思,
同证真理。
其不同处,
唯在有漏依身上灭,
未灭上分 )。
( 二 )就大乘方面 :
若变易生死因尽为有余涅槃,
变易的果尽为无余涅槃。
此为大乘的有余、
无余涅槃。
( 三 )就大小相对言 ;
小乘所证涅槃为
“ 有余 ”,
因为它仅断见思烦恼,
灭分段生死而已,
尚“ 有 ”其“ 余 ”的尘沙、
无明烦恼未断,
变易生死未了,
故曰有余。
至于大乘所证的涅槃,
则为
“ 无余 ”,
因为它是三惑全断,
二种生死永灭,
再“ 无 ”其“ 余 ”的烦恼可断,
生死可了,
故曰无余。
此为大小相对的有余、
无余涅槃。
又近代的学者说 :
果报身未灭为有余
( 虽惑断而身尚在 )
待果报身灭时,
始称为无余的涅槃。
更对于小乘和大乘涅槃的分解,
详细可再分为三点说明 :
1 、小乘灭生死而涅槃,
大乘达生死即涅槃,
这叫做本性寂灭非寂灭异,
此其一也。
2 、小乘唯断界内见思,
大乘并断界外
( 三界外 )
尘沙、
无明,
这叫做界内界外断惑异,
此其二也。
3 、小乘无身无智,
未彻证法身般若之德;
大乘则身知具足,
众德圆备,
这叫做众德具不具异,
此其三也。
我来引一段经文补释这众德具不具的道理,
使读者易懂。
“ 法华玄赞 ”二云 :
“ 一 、真如之体灵明妙觉,
名为般若 ”;
彼为觉性故也。
小乘之涅槃体非觉性,
故不名般若。
二 、真如之体出所知障,
名为
“ 法身 ”;
彼为一切功德法所依故。
小乘之涅槃非为功德法所依,
故不名法身。
三 、真如之体众苦都尽,
名为
“ 解脱 ”;
彼离分段变易故。
小乘之涅槃唯离分段,
未脱变易,
故非圆满解脱。
据上所说,
小乘涅槃所断的是见思烦恼,
所灭的是分段生死,
所证的是偏空真理,
所以它的生死因便是见思烦恼,
它的生死果即指有漏依身
( 为有漏烦恼感受生死所依之身 )。
大乘涅槃,
所断的是尘沙、
无明烦恼,
所灭的是变易生死,
所证的是中道实相理。
此则以尘沙、
无明为变易生死因,
空及二边之法相为变易生死果。
二乘人灭分段生死,
不受后有而入涅槃。
大乘菩萨及佛虽变易生死,
息妄归真,
而证无余涅槃。
或云 :
“ 佛息应身之化,
归于真身之本 ”
谓之无余涅槃。
总之,
二乘所证涅槃,
它的本体是见思烦恼永寂,
偏空真谛理显现。
菩萨所证涅槃,
它的本体是尘沙烦恼永寂,
但中俗谛理显现。
佛所证的涅槃,
它的本体是无明烦恼永寂,
实相中谛理显现。
小乘虽然不算圆满解脱,
可是它已能了脱分段生死,
因此,
亦得称为涅槃 ——
小涅槃;
三德中仅具解脱一分。
至于大乘所证的涅槃,
可就不同了,
它是圆断烦恼、
圆满解脱、
圆证三身、
圆获三智;
那法身、
般若、
解脱三德具备,
常乐我净的四德不缺。
此外还有性净涅槃、
无住涅槃,
合前有余、
无余为四种涅槃。
有余、
无余是三乘共证,
凡夫无分;
性净涅槃是凡圣同具;
无住涅槃是佛果独证。
今略说明之 :
“ 性净涅槃 ”
谓诸法自体,
性本空寂,
不假他修,
法法平等,
圣凡不二的理性。
“ 无住涅槃 ”
是说不住生死,
不住涅槃,
因为它是福慧圆满,
更无所求。
体虽如如而能不变随缘;
用虽生灭而能随缘不变。
又以大悲故不住涅槃
( 不忍坐视沉溺生死的众生而不救 );
以大智故不住生死
( 不被无明所迷,
业力所转 ),
故云无住。
结语
如上所明,
涅槃是学佛修行最后的归趣,
不消说它当然是个无法估价的圣果。
嗟嗟!世有一班不懂教义的人,
竟以涅槃认为是死的别名,
这是根本错误的!
要知道,
它 —— 涅槃,
乃诸佛圣者所同证的圣果,
是由历劫辛苦,
积行一切功德所换来的代价。
就以小乘涅槃来说 :
并不是个个死了就能即证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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