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周子全书》卷一记载,经朱熹整理考订后的周敦颐《太极图说》,全文为: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运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
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唯人也得其秀而为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
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元脱脱撰《宋史 ·周敦颐传》亦录周敦颐《太极图说》全文。与《周子全书》所录《太极图说》相校,则微有出入,“四时运焉”改作“四时行焉”,“唯人也得其秀而为灵”改作“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余尽同。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运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
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唯人也得其秀而为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极焉。
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元脱脱撰《宋史 ·周敦颐传》亦录周敦颐《太极图说》全文。与《周子全书》所录《太极图说》相校,则微有出入,“四时运焉”改作“四时行焉”,“唯人也得其秀而为灵”改作“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余尽同。
刘晓睿纂古琴曲《太极游》释义,据《历代古琴文献汇编》
共计收录于1部琴谱内
壹《琴学轫端》
收録于清代道光八年石卿撰辑的《琴学轫端》中第29首琴曲,凡五段。
歌词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
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干道成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曰阳。
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古琴# #刘晓睿#
共计收录于1部琴谱内
壹《琴学轫端》
收録于清代道光八年石卿撰辑的《琴学轫端》中第29首琴曲,凡五段。
歌词
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
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干道成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曰阳。
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古琴# #刘晓睿#
太极图说——周敦颐
一、法界
五极无极而生太极。
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
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
太极,本无极也。
二、欲界
众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三、人道
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
四、立人极
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
五、原始反终
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一、法界
五极无极而生太极。
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
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
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
太极,本无极也。
二、欲界
众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
三、人道
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
四、立人极
圣人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立人焉。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君子修之吉,小人悖之凶。
五、原始反终
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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