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组织收听收看“龙警清明祭英烈”直播活动】为深切缅怀公安英模,弘扬公安英模精神,2022年4月5日,大庆市公安局组织收听收看由黑龙江省公安厅组织的“龙警清明祭英烈”直播活动。活动中,全局各单位民、辅警在岗位上、在家中利用手机、电脑进行收听收看,大家纷纷表示,要自觉将缅怀祭奠英烈的情感转化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力量,踔厉奋发履职责,笃行不怠担使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核心使命2022# @龙警微博
【拒不配合流调,瞒报、缓报行程,拘留10天!】#大庆一市民拒不配合流调瞒报缓报行程# 4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获悉,一市民因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瞒报、缓报其相关行程,最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月31日,大庆市红岗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前往隔离宾馆,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曹某进行流调。期间,曹某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瞒报、缓报其相关行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导致流调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延误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次日上午,在工作人员对曹某进行转运时,其仍然不配合转运,给全市疫情防控正常秩序造成影响。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4月4日,乘风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郭登攀
3月31日,大庆市红岗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前往隔离宾馆,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曹某进行流调。期间,曹某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瞒报、缓报其相关行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导致流调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延误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次日上午,在工作人员对曹某进行转运时,其仍然不配合转运,给全市疫情防控正常秩序造成影响。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4月4日,乘风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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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郭登攀
【大庆市公安局依法处置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管控规定案件】2022年3月31日,大庆市红岗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在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曹某进行流调时,曹某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瞒报、缓报其相关行程,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导致流调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延误了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次日上午,在工作人员对曹某进行转运时,其仍然不配合转运,给全市疫情防控正常秩序造成影响。
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4月4日,大庆市公安局乘风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曹某的行为违反了《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5号]》有关规定。4月4日,大庆市公安局乘风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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