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超话]# #高考快讯#【仅此一天!山东省2022年夏季高考补报名,今天填报信息,别错过~】
时间安排:
(一)填报信息。4月6日9:00—17:00。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t.cn/RyEC4wk),填报本人信息。
(二)资格审核。4月7日—8日。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内容包括确认身份、审核报考资格等。
(三)确认缴费。4月9日9:00—17:00。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还须缴纳测试费,其他考试费缴纳时间另行通知。#加油高考#
时间安排:
(一)填报信息。4月6日9:00—17:00。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t.cn/RyEC4wk),填报本人信息。
(二)资格审核。4月7日—8日。对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内容包括确认身份、审核报考资格等。
(三)确认缴费。4月9日9:00—17:00。完成资格审核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还须缴纳测试费,其他考试费缴纳时间另行通知。#加油高考#
【有序恢复!伊春市伊美区发布最新通告】#黑龙江伊春市伊美区有序恢复#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获悉,5日,伊春市伊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通告,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众志成城、共同抗“疫”,疫情形势渐趋平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按照“分级分区管控、综合分类施策”原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科学审慎、精准研判,决定有序恢复全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精准做好重点人群管理
1.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向社区报告一次健康状况,第2天和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解除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出入扫双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3.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严禁上岗从业。
二、分区分类做好小区管控
4.发生阳性检出者的小区,自阳性检出者隔离之日起,执行封闭管控14天。阳性检出者所在居民楼封闭管理,做到人员足不出户,其余居民楼人员做到不出小区。
5.密接人员所在小区,自发现最后一名密接者隔离之日起,执行分区管控14天。密接人员居住的单元楼道封闭管理,做到人员足不出户,其余人员凭《居民疫情防控出入证》出入。
6.次密接人员所在小区,执行分户封闭管控7天。次密接人员隔离期满后转7天居家健康监测。小区其他人员凭《居民疫情防控出入证》出入小区。
7.未发生阳性检出者、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的其他小区实行有序放开,小区人员凭《居民疫情防控出入证》出入。
三、有序放开社会面管控
8.解除交通管制。区内公交车、出租车在做好司机个人防护,车辆做好消杀、通风等措施后,可上道通行。公交车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载的50%;出租车前排禁止载客,且后排不得超过2人。
9.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海鲜店、果蔬店、食杂店、便利店、粮油食品店、蛋糕店、熟食店、馒头店、生鲜肉店、洗车行、五金日杂店、服装鞋帽店、洗衣店、汽车维修、家电(电脑)维修、文教用品、建材装潢、手机店、保健食品店、复印社、照相馆、古玩店、眼镜店等,在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有序开放。各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政策,并做好消杀、通风,限流50%等防控措施。其它场所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10.餐饮服务单位在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严禁堂食。
11.理发店在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有序开放。实行预约制度,店内不能有顾客等侯,工作人员及顾客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扫码、测温、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12.住宿场所在主管部门严格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有序开放。严格执行防疫“三宝”措施。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发现该类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实行闭环管控。从业人员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
13.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按行业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有序恢复运营。
14.在建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15.农资经营、农机具及配件经销维修等经营场所和门店,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下,有序恢复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和农户实行“两点一线”作业模式,跨乡镇作业的人员须提前向作业地所在村(屯)报备。禁止行政区域外涉疫地区人员来伊开展农业生产、务工活动。
16.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歌厅、舞厅、台球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小剧场、养生馆、茶庄、咖啡厅、奶茶店、球馆、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美容美体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保健品会议营销培训点、养生讲座宣传点、各类保健养生仪器体验店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暂缓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17.市一中、区二中、职业学院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其它学校继续执行线上教学。
18.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民营医院暂缓营业,药店继续执行夜间售药模式,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及时将信息推送属地社区进行随访,落实闭环管理。
19.各类宗教场所暂缓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全市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看守所等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
20.暂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
21.有序开放的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落实限流50%、扫码、测温、戴口罩、防聚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执行不到位的场所和单位将被关停整顿。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暂停营业的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私自营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2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恢复正常办公秩序,所属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督促单位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十带头、十严禁”要求。
四、分类分人群做好核酸检测筛查
23.阳性检出者所在居民楼和密接人员居住的单元楼道居民,次密接本人及家属每天实行1次人员核酸检测。
24.对恢复上岗的22类重点人群,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应检尽检。
25.其他人员按指挥部通知要求时间参加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时继凯
一、精准做好重点人群管理
1.隔离人员隔离期间,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早晚各向社区报告一次健康状况,第2天和第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解除管控。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得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出入扫双码,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3.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严禁上岗从业。
二、分区分类做好小区管控
4.发生阳性检出者的小区,自阳性检出者隔离之日起,执行封闭管控14天。阳性检出者所在居民楼封闭管理,做到人员足不出户,其余居民楼人员做到不出小区。
5.密接人员所在小区,自发现最后一名密接者隔离之日起,执行分区管控14天。密接人员居住的单元楼道封闭管理,做到人员足不出户,其余人员凭《居民疫情防控出入证》出入。
6.次密接人员所在小区,执行分户封闭管控7天。次密接人员隔离期满后转7天居家健康监测。小区其他人员凭《居民疫情防控出入证》出入小区。
7.未发生阳性检出者、密接人员和次密接人员的其他小区实行有序放开,小区人员凭《居民疫情防控出入证》出入。
三、有序放开社会面管控
8.解除交通管制。区内公交车、出租车在做好司机个人防护,车辆做好消杀、通风等措施后,可上道通行。公交车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载的50%;出租车前排禁止载客,且后排不得超过2人。
9.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海鲜店、果蔬店、食杂店、便利店、粮油食品店、蛋糕店、熟食店、馒头店、生鲜肉店、洗车行、五金日杂店、服装鞋帽店、洗衣店、汽车维修、家电(电脑)维修、文教用品、建材装潢、手机店、保健食品店、复印社、照相馆、古玩店、眼镜店等,在行业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有序开放。各场所要严格落实防疫“三宝”政策,并做好消杀、通风,限流50%等防控措施。其它场所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10.餐饮服务单位在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严禁堂食。
11.理发店在主管部门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有序开放。实行预约制度,店内不能有顾客等侯,工作人员及顾客要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扫码、测温、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12.住宿场所在主管部门严格检查评估合格后,可有序开放。严格执行防疫“三宝”措施。有近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红、黄码人员不得进入,发现该类人员立即报告属地社区实行闭环管控。从业人员要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和登记。
13.物流、快递、外卖等企业按行业疫情防控管理要求,有序恢复运营。
14.在建工地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15.农资经营、农机具及配件经销维修等经营场所和门店,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下,有序恢复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各类农业新型主体和农户实行“两点一线”作业模式,跨乡镇作业的人员须提前向作业地所在村(屯)报备。禁止行政区域外涉疫地区人员来伊开展农业生产、务工活动。
16.棋牌室(麻将馆)、洗浴、影院、歌厅、舞厅、台球厅、酒吧、足疗店、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剧本杀、桌游吧、图书馆、密室逃脱、小剧场、养生馆、茶庄、咖啡厅、奶茶店、球馆、健身房、游泳馆等室内休闲健身娱乐场所、室内儿童游乐项目、美容美体店、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保健品会议营销培训点、养生讲座宣传点、各类保健养生仪器体验店等空间相对密闭的场所暂缓恢复营业,时间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17.市一中、区二中、职业学院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其它学校继续执行线上教学。
18.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个体诊所、民营医院暂缓营业,药店继续执行夜间售药模式,发热、咳嗽等“四类”药品严格执行“沃填报”制度,及时将信息推送属地社区进行随访,落实闭环管理。
19.各类宗教场所暂缓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全市福利机构、养老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看守所等继续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
20.暂不举办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倡导红事不办、白事简办、其他宴会不办。
21.有序开放的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落实限流50%、扫码、测温、戴口罩、防聚集、从业人员核酸“应检尽检”、员工健康监测、日常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对执行不到位的场所和单位将被关停整顿。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暂停营业的公共场所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私自营业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从严惩处。
2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恢复正常办公秩序,所属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落实通风、消杀等防疫措施,督促单位干部职工严格落实“十带头、十严禁”要求。
四、分类分人群做好核酸检测筛查
23.阳性检出者所在居民楼和密接人员居住的单元楼道居民,次密接本人及家属每天实行1次人员核酸检测。
24.对恢复上岗的22类重点人群,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应检尽检。
25.其他人员按指挥部通知要求时间参加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时继凯
#宣汉我的家# 【南坝镇第三中心小学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资助发放工作通知】为进一步落实《宣汉县教育科学技术局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我校决定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赵 兴
副组长: 林 剑 罗雪松 王 敏 向小梅
成 员: 罗维春 李 兵 杨孟成 孙 前
奚吉伟 李雪琴 黄光明 孟娇艳
张 桃 蒋细梅 吕应梅 李小敏
向春芳 覃书琴 赵曼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日常具体事宜的安排和落实。
一、申请对象(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生)
一、重点资助对象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2.边缘易致贫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3.突发严重困难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含学生本人)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如学生本人户口与其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但其父母(也仅限其父母)一方正享受低保的,也纳入补助范围,学校需查验户口本及享受人员低保证及银行近三个月打卡流水;5.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6.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父母一方残疾并持有残疾证,其中孤儿学生所在村、镇出需出具相关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父母一方残疾并持有残疾证,其中孤儿学生所在村、镇出需出具相关证明);8.重点困境学生(包括:①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学生;②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学生;③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学生;④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学生)。二、据实资助对象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力(劳动力弱);4.家庭成员就业困难或失业造成困难的;5.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6.家庭人口多负担重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7.收入来源单薄负担重。注: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出具村、镇相关证明材料。三、不能纳入资助对象1.隐瞒家庭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2.公职人员子女(特殊情况除外);3.由于购房、购车、投资导致经济暂时贫困的;
4.生活奢靡浪费导致家庭经济暂时贫困的。
二、资助人数及标准、发放方式
实行应助尽助,精准无误,无名额限制,小学250元/生每期。实行社保卡“一卡通”发放(打卡直发,需要先到发卡行激活社保卡)。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本人申请及提供材料:(1)认定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发放,申请人家长填写);(2)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核验: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相关证件(扶贫手册或国扶办子系统截屏,注意要政府或镇扶贫办加盖公章);②非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孤儿证、低保证及近三个月低保金银行上卡明细、残疾证、特困供养证明或近三个月救助供养金上卡明细、重大疾病病历及发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没有社会保障卡的请尽快办理)、户口簿复印件(户主有身份证号码页+学生页)。(3)申请及材料上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止。逾期不上交材料者视为放弃。2.班级评议(班主任负责初审):对非寄宿四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实施等额评议拟受助学生名单,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3.年级认定(年级主任负责第二次审核)。4.学校认定公示上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第三次审核)。
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本班班主任!
宣汉县南坝镇第三中心小学
2022年3月30日
组 长: 赵 兴
副组长: 林 剑 罗雪松 王 敏 向小梅
成 员: 罗维春 李 兵 杨孟成 孙 前
奚吉伟 李雪琴 黄光明 孟娇艳
张 桃 蒋细梅 吕应梅 李小敏
向春芳 覃书琴 赵曼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兵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日常具体事宜的安排和落实。
一、申请对象(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生)
一、重点资助对象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2.边缘易致贫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3.突发严重困难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含学生本人)享受国家低保政策;如学生本人户口与其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但其父母(也仅限其父母)一方正享受低保的,也纳入补助范围,学校需查验户口本及享受人员低保证及银行近三个月打卡流水;5.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当地政府认定为准,加盖公章);6.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学生父母一方残疾并持有残疾证,其中孤儿学生所在村、镇出需出具相关证明);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学生父母一方残疾并持有残疾证,其中孤儿学生所在村、镇出需出具相关证明);8.重点困境学生(包括:①父母同时具有重残、重病、服刑、被强制戒毒等任一情形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学生;②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学生;③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学生;④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的学生)。二、据实资助对象1.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学生;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3.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丧失劳动力(劳动力弱);4.家庭成员就业困难或失业造成困难的;5.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6.家庭人口多负担重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7.收入来源单薄负担重。注: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出具村、镇相关证明材料。三、不能纳入资助对象1.隐瞒家庭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2.公职人员子女(特殊情况除外);3.由于购房、购车、投资导致经济暂时贫困的;
4.生活奢靡浪费导致家庭经济暂时贫困的。
二、资助人数及标准、发放方式
实行应助尽助,精准无误,无名额限制,小学250元/生每期。实行社保卡“一卡通”发放(打卡直发,需要先到发卡行激活社保卡)。
三、工作步骤及要求
1.本人申请及提供材料:(1)认定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发放,申请人家长填写);(2)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核验: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相关证件(扶贫手册或国扶办子系统截屏,注意要政府或镇扶贫办加盖公章);②非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困难证明材料(孤儿证、低保证及近三个月低保金银行上卡明细、残疾证、特困供养证明或近三个月救助供养金上卡明细、重大疾病病历及发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核验,复印件存档);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没有社会保障卡的请尽快办理)、户口簿复印件(户主有身份证号码页+学生页)。(3)申请及材料上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止。逾期不上交材料者视为放弃。2.班级评议(班主任负责初审):对非寄宿四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应佐证材料实施等额评议拟受助学生名单,填写《班级民主评议表》。3.年级认定(年级主任负责第二次审核)。4.学校认定公示上报(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第三次审核)。
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家长尽快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本班班主任!
宣汉县南坝镇第三中心小学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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