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凤凰城B区物业疯狂施工,违规铲除绿化建充电车棚,官方回应】
凤凰城B区物业最近半个月内疯狂施工,铲除小区绿化建立停车棚,让本就绿化不足的绿化面积锐减。小区楼前消防车道被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物业视若无睹,对小区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03-28 13:53:00]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南苑街道核实,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因小区内道路已无法满足小区居民日常停放电动汽车以及电动车的需求。于3月初以来入户对小区进行改造绿化带建车棚事项进行说明并签字是否同意,5号楼对面14以及15号楼北侧有一片绿化,故对14及15号楼也进行了入户签字,小区5号楼6个单元都进行了签字。根据《民法典》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目前业主同意更改绿化建设车棚人数已符合要求,故进行建设。同时消防车道违规停放问题,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进行清理并做好车辆提醒和巡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凤凰城B区物业最近半个月内疯狂施工,铲除小区绿化建立停车棚,让本就绿化不足的绿化面积锐减。小区楼前消防车道被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物业视若无睹,对小区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03-28 13:53:00]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南苑街道核实,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因小区内道路已无法满足小区居民日常停放电动汽车以及电动车的需求。于3月初以来入户对小区进行改造绿化带建车棚事项进行说明并签字是否同意,5号楼对面14以及15号楼北侧有一片绿化,故对14及15号楼也进行了入户签字,小区5号楼6个单元都进行了签字。根据《民法典》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目前业主同意更改绿化建设车棚人数已符合要求,故进行建设。同时消防车道违规停放问题,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进行清理并做好车辆提醒和巡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济宁# 凤凰城B区物业违规铲除绿化建充电车棚】
凤凰城B区物业最近半个月内疯狂施工,铲除小区绿化建立停车棚,让本就绿化不足的绿化面积锐减。小区楼前消防车道被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物业视若无睹,对小区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03-28 13:53:00]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南苑街道核实,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因小区内道路已无法满足小区居民日常停放电动汽车以及电动车的需求。于3月初以来入户对小区进行改造绿化带建车棚事项进行说明并签字是否同意,5号楼对面14以及15号楼北侧有一片绿化,故对14及15号楼也进行了入户签字,小区5号楼6个单元都进行了签字。根据《民法典》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目前业主同意更改绿化建设车棚人数已符合要求,故进行建设。同时消防车道违规停放问题,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进行清理并做好车辆提醒和巡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凤凰城B区物业最近半个月内疯狂施工,铲除小区绿化建立停车棚,让本就绿化不足的绿化面积锐减。小区楼前消防车道被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物业视若无睹,对小区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03-28 13:53:00]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南苑街道核实,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因小区内道路已无法满足小区居民日常停放电动汽车以及电动车的需求。于3月初以来入户对小区进行改造绿化带建车棚事项进行说明并签字是否同意,5号楼对面14以及15号楼北侧有一片绿化,故对14及15号楼也进行了入户签字,小区5号楼6个单元都进行了签字。根据《民法典》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目前业主同意更改绿化建设车棚人数已符合要求,故进行建设。同时消防车道违规停放问题,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进行清理并做好车辆提醒和巡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济宁# 凤凰城B区物业疯狂施工,违规铲除绿化建充电车棚,官方回应】
凤凰城B区物业最近半个月内疯狂施工,铲除小区绿化建立停车棚,让本就绿化不足的绿化面积锐减。小区楼前消防车道被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物业视若无睹,对小区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03-28 13:53:00]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南苑街道核实,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因小区内道路已无法满足小区居民日常停放电动汽车以及电动车的需求。于3月初以来入户对小区进行改造绿化带建车棚事项进行说明并签字是否同意,5号楼对面14以及15号楼北侧有一片绿化,故对14及15号楼也进行了入户签字,小区5号楼6个单元都进行了签字。根据《民法典》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目前业主同意更改绿化建设车棚人数已符合要求,故进行建设。同时消防车道违规停放问题,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进行清理并做好车辆提醒和巡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凤凰城B区物业最近半个月内疯狂施工,铲除小区绿化建立停车棚,让本就绿化不足的绿化面积锐减。小区楼前消防车道被车辆违规停放占用,物业视若无睹,对小区消防安全造成威胁。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03-28 13:53:00]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南苑街道核实,根据《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和停放场所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件,因小区内道路已无法满足小区居民日常停放电动汽车以及电动车的需求。于3月初以来入户对小区进行改造绿化带建车棚事项进行说明并签字是否同意,5号楼对面14以及15号楼北侧有一片绿化,故对14及15号楼也进行了入户签字,小区5号楼6个单元都进行了签字。根据《民法典》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目前业主同意更改绿化建设车棚人数已符合要求,故进行建设。同时消防车道违规停放问题,工作人员已督促物业进行清理并做好车辆提醒和巡查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