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宝维权成功[并不简单]…有问题积极解决,不要想着“就这样,没事,也没多少钱,不退换就不退换”,一个人的力量虽然渺小,但对法治化进程的推进必不可少[偷乐]
同时,希望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预见的事情,更多的是事前解决,而非事后处理;企业也应秉持诚信为本的理念,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非只顾眼前,不管长远,心存侥幸;消费者学会换位思考,由己及人,守护好自我信用。#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
(ps:小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制的;
(二)新鲜易腐;
(三)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产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商品;
(四)报纸、期刊交付。
同时,希望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预见的事情,更多的是事前解决,而非事后处理;企业也应秉持诚信为本的理念,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而非只顾眼前,不管长远,心存侥幸;消费者学会换位思考,由己及人,守护好自我信用。#12315消费者维权投诉#
(ps:小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制的;
(二)新鲜易腐;
(三)在线下载或消费者拆封的音像产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商品;
(四)报纸、期刊交付。
网购商品本身没有问题,只是自身单纯的觉得“不适合”、“不想要”,退货运费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之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定制相册多处错字,能免费重做吗?
网友提问:在网上定制了一本相册,收到后发现多处错字,要求商家重新制作,商家却以“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要求再支付50%费用才能重新制作。这合理吗?
律师答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不享受七日内无条件退货,但不能免除商家的质量担保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如果文字内容系由商家根据消费者的图片内容而确定的,则文字内容的选择属于定作范围。如果出现错别字属于商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作为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商家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商家不同意,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协助调解,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提问:在网上定制了一本相册,收到后发现多处错字,要求商家重新制作,商家却以“定制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为由,要求再支付50%费用才能重新制作。这合理吗?
律师答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定作的商品,不享受七日内无条件退货,但不能免除商家的质量担保义务。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如果文字内容系由商家根据消费者的图片内容而确定的,则文字内容的选择属于定作范围。如果出现错别字属于商家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作为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商家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商家不同意,消费者可以要求平台协助调解,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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