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任务#郴州安仁稻田公园# 安仁秉着在绿水青山中建设金山银山,以生态文明倒推工业文明、城市文明,在新常态下实现后发赶超。 在这快节奏的时代中,在这疫情当头,归隐田园,回到家乡扎根有何不可?谁说成功一定要背井离乡,抛妻弃子…稻田公园虽是小门小户可春天有油菜花海,夏天有绿绿的禾苗,秋天有金黄的稻谷,冬天有傲雪寒梅…就在身边随时可以去,疫情当头不宜远足,家门口旅游人不多又安全。人生苦短,活着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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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盘州市“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村、乡、县、市、省5级质量管控体系,历时3年,220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盘州市需要内业处理342734个图斑,外业举证142811个图斑,全面查清了盘州市国土利用现状。
盘州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我市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现将盘州市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盘州市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106666.66公顷(1599999.90亩)。其中,水田2951.14公顷(44267.10亩),占2.77%;水浇地20.86公顷(312.90亩),占0.02%;旱地103694.66公顷(1555419.90亩),占97.21%。
盘州市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106666.66公顷(1599999.90亩),占盘州市耕地的100%。
盘州市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区域。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058.77公顷(30881.55亩),占盘州市耕地的1.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589.45公顷(68841.75亩),占4.3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5863.30公顷(537949.50亩),占33.6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6428.94公顷(546434.10亩),占34.1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726.20公顷(415893.00亩),占26%。
(二)种植园用地28044.29公顷(420664.35亩)。其中,果园22530.46公顷(337956.90亩),占80.34%;茶园1290.80公顷(19362.00亩),占4.6%;其他园地4223.03公顷(63345.45亩),占15.06%。
(三)林地210183.16公顷(3152747.40亩)。其中,乔木林地114789.04公顷(1721835.60亩),占54.61 %;竹林地2323.19公顷(34847.85亩),占1.11 %;灌木林地87080.83公顷(1306212.45亩),占41.43 %;其他林地5990.10公顷(89851.50亩),占2.85%。
(四)草地4455.72公顷(66835.8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778.10公顷(26671.50亩),占39.91%;人工牧草地8.12公顷(121.80亩),占0.18%;其他草地2669.50公顷(40042.50亩),占59.91%。
(五)湿地60.56公顷(908.4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盘州市内陆滩涂60.56公顷(908.40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781.50公顷(386722.50亩)。其中,城市用地1318.01公顷(19770.15亩),占5.11%;建制镇用地3327.63公顷(49914.45亩),占12.91%;村庄用地18465.90公顷(276988.50亩),占71.62%;采矿用地2337.84公顷(35067.60亩),占9.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2.12公顷(4981.80亩),占1.29%。
(七)交通运输用地8076.28公顷(121144.20亩)。其中,铁路用地320.25公顷(4803.75亩),占3.96%;轨道交通用地0.03公顷(0.45亩);公路用地3552.04公顷(53280.60亩),占43.98%;农村道路4177.82公顷(62667.30亩),占51.73%;机场用地15.05公顷(225.75亩),占0.19%;管道运输用地11.09公顷(166.35亩),占0.1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0.53公顷(35407.95亩)。其中,河流水面1276.03公顷(19140.45亩),占54.06%;湖泊水面8.36公顷(125.40亩),占0.35 %;水库水面549.97公顷(8249.55亩),占23.30%;坑塘水面287.06公顷(4305.90亩),占12.16 %;沟渠139.23公顷2088.45亩),占5.90 %;水工建筑用地99.88公顷(1498.20亩),占4.23%。
(九)其他土地18380.70公顷(275710.50亩)。其中,设施农用地301.06公顷(4515.90亩),占1.64 %;田坎17180.85公顷(257712.75亩),占93.47%;裸土地198.16公顷(2972.40亩),占1.08%;裸岩石砾地700.63公顷(10509.45亩),占3.81 %。
二、盘州市专项调查数据
(一)盘州市没有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范围。
(二)盘州市53.99%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24.44%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18.31%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2.15%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1.11%的土地坡度在2度(含2度)以下。
三、有关说明
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指其辖区内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还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如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等)。
我市“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市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盘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根据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盘州市“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村、乡、县、市、省5级质量管控体系,历时3年,220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盘州市需要内业处理342734个图斑,外业举证142811个图斑,全面查清了盘州市国土利用现状。
盘州市“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现状,从国土利用的角度反映出我市近十年来城镇化发展、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脱贫攻坚、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重大成绩,以及下一步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等面临的挑战。现将盘州市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盘州市主要地类数据
(一)耕地106666.66公顷(1599999.90亩)。其中,水田2951.14公顷(44267.10亩),占2.77%;水浇地20.86公顷(312.90亩),占0.02%;旱地103694.66公顷(1555419.90亩),占97.21%。
盘州市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106666.66公顷(1599999.90亩),占盘州市耕地的100%。
盘州市耕地均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区域。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058.77公顷(30881.55亩),占盘州市耕地的1.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4589.45公顷(68841.75亩),占4.30%;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5863.30公顷(537949.50亩),占33.6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6428.94公顷(546434.10亩),占34.1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7726.20公顷(415893.00亩),占26%。
(二)种植园用地28044.29公顷(420664.35亩)。其中,果园22530.46公顷(337956.90亩),占80.34%;茶园1290.80公顷(19362.00亩),占4.6%;其他园地4223.03公顷(63345.45亩),占15.06%。
(三)林地210183.16公顷(3152747.40亩)。其中,乔木林地114789.04公顷(1721835.60亩),占54.61 %;竹林地2323.19公顷(34847.85亩),占1.11 %;灌木林地87080.83公顷(1306212.45亩),占41.43 %;其他林地5990.10公顷(89851.50亩),占2.85%。
(四)草地4455.72公顷(66835.80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778.10公顷(26671.50亩),占39.91%;人工牧草地8.12公顷(121.80亩),占0.18%;其他草地2669.50公顷(40042.50亩),占59.91%。
(五)湿地60.56公顷(908.4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盘州市内陆滩涂60.56公顷(908.40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5781.50公顷(386722.50亩)。其中,城市用地1318.01公顷(19770.15亩),占5.11%;建制镇用地3327.63公顷(49914.45亩),占12.91%;村庄用地18465.90公顷(276988.50亩),占71.62%;采矿用地2337.84公顷(35067.60亩),占9.0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32.12公顷(4981.80亩),占1.29%。
(七)交通运输用地8076.28公顷(121144.20亩)。其中,铁路用地320.25公顷(4803.75亩),占3.96%;轨道交通用地0.03公顷(0.45亩);公路用地3552.04公顷(53280.60亩),占43.98%;农村道路4177.82公顷(62667.30亩),占51.73%;机场用地15.05公顷(225.75亩),占0.19%;管道运输用地11.09公顷(166.35亩),占0.1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360.53公顷(35407.95亩)。其中,河流水面1276.03公顷(19140.45亩),占54.06%;湖泊水面8.36公顷(125.40亩),占0.35 %;水库水面549.97公顷(8249.55亩),占23.30%;坑塘水面287.06公顷(4305.90亩),占12.16 %;沟渠139.23公顷2088.45亩),占5.90 %;水工建筑用地99.88公顷(1498.20亩),占4.23%。
(九)其他土地18380.70公顷(275710.50亩)。其中,设施农用地301.06公顷(4515.90亩),占1.64 %;田坎17180.85公顷(257712.75亩),占93.47%;裸土地198.16公顷(2972.40亩),占1.08%;裸岩石砾地700.63公顷(10509.45亩),占3.81 %。
二、盘州市专项调查数据
(一)盘州市没有五千亩以上耕地坝区范围。
(二)盘州市53.99%的土地坡度在25度以上,24.44%的土地坡度在15-25度(含25度),18.31%的土地坡度在6-15度(含15度),2.15%的土地坡度在2-6度(含6度),1.11%的土地坡度在2度(含2度)以下。
三、有关说明
城市、建制镇、村庄用地指其辖区内的商业服务业、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还包括其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地(如耕地、种植园用地、林地、草地、湿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水利设施用地等)。
我市“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全市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盘州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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